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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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源头,具有高风险、高危害和高后果的因素。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制定并落实一套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三)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四)参与重大危险源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二)检查工作场所重大危险源的情况;(三)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四)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

第七条建筑施工队伍中的安全员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执行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收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数据和信息;(三)检查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四)参与安全演习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第八条在建筑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综合考虑危险性、暴露性和易受伤害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管控。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层,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建设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多,工程企业需要面对各种潜在的危险源。

这些危险源若得不到有效的安全检测和监控管理,将带来重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建设工程企业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二、目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提高工程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三、内容和要求1.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建立:建设工程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动态维护重大危险源清单,明确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其相关信息。

2.风险评估: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对工程项目安全的潜在风险。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相应措施的依据。

3.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建设工程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控制措施的实施要求。

4.安全检测和监控机制:建设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测和监控机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得到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安全巡检的开展、安全培训的开展等。

5.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建设工程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在危险源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情况。

6.安全管理责任制:建设工程企业应建立起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

四、实施步骤1.制定制度:建设工程企业应成立专门的制度编制小组,进行相关制度的研究和编制,并经公司高层审批。

2.宣传培训:制定完毕后,将制度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应制度。

3.实施执行:制度的实施阶段是全体员工参与的过程,建设工程企业应积极组织和配合相关人员的执行工作。

4.跟踪评估:建设工程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防范重大危险源,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桥梁、道路、管道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经过全面的评估和控制,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第四条领导责任企业顶层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控制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员工责任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服从企业的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评估与控制第七条评估工作企业应当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并备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高处坠落2. 电气安全3. 机械设备安全4. 施工材料安全5. 建筑物倒塌6. 施工现场火灾7. 化学危险品管理8. 施工机具使用第九条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安装安全网、防护栏杆等,控制高处坠落危险。

2. 设立警示标志,区分高、低电压区域,控制电气安全风险。

3. 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控制施工材料的品质和使用。

5.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防倒塌措施,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

6. 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可燃物、易燃物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备。

2023年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机械设备安全、电气安全、起重吊装、养护材料安全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控人员,负责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具体内容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分析,编制危险源清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编制的危险源清单,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

并组织定期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实施与监督第十一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危险源的工作状态和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危险源进行现场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进行抽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部门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事故,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各级项目部、施工队、承包商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物质、设备、环境等因素,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的对象。

第四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分为预防、监测、警报、应急救援等环节。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危险源分布,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工艺流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工程设备机械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环境的管理,防止污染物对员工和公众的危害。

第三章监测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监测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监测。

第十二条监测设备应经过合格的检验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和记录,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四条监测数据应经专业人员分析和解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制定相应的预警系统。

第四章警报措施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的警报装置,确保人员能够及时撤离。

第十七条警报装置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警报信号应明确,能够有效地传达给现场人员。

第十九条警报装置应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监控中心进行联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五章应急救援措施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救援队伍成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救援技能。

第二十三条救援队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救援机构进行合作。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降低危险源引发事故的概率,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界定第四条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材料或环境因素。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塔吊、起重机械、爆破设备、高处坠落、电气设备等。

第五条对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对应的安全监控要求。

第三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分工如下:1. 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设备管理人负责;2. 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专门人员负责;3. 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责任由安全员负责;4. 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责任由电气工程师负责。

第四章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要求第八条塔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3. 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4. 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情况。

第九条爆破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爆破操作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2. 需要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高处坠落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在施工现场建立高处坠落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等;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3. 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要求如下:1.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2. 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保证使用安全;3. 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____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____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1、项目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及监控管理,负责危险源(点)监督检查。

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源(点)登记建档及管理。

2、要按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认定。

各项目危险源控制点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监控、重点管理,并要有相关的检查、记录、登记台帐。

3、各危险源(点)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并设危险源警示标志。

4、各单位(分包单位)危险源点要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防雷电、防鼠、防汛、防火、防爆、防冻、防自然灾害,专项检查等工作。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完善并要有相关检查记录。

5、各危险源点岗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标准化操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设备运行、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性,履行安全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严厉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6、各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危险源(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检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上报。

7、重大危险源点,要按照危险辩识、评价、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8、危险源(点)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连锁报警装置,要定期检查、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装置有效正常运行。

9、各单位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对无法控制的事故,要及时启动本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领导,对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求救援预案。

10、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施工阶段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工程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工程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指导施工单位履行危险源监控管理职责。

2.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危险源监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三、监控内容1.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包括:高处作业、电气作业、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现场火灾等。

2.监控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督。

四、监控方法1.危险源的识别: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危险源清单,并科学合理地分类。

2.危险源的评估:对每个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危险源的控制: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五、监控措施1.高处作业:工程施工中涉及高处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等,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2.电气作业:电气设备进场前应检查电气接地、绝缘等情况,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作业:施工单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火灾:加强施工现场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火灾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水平。

六、安全教育1.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定期举办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七、监测评估1.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定期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对监控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

八、监督检查1.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监控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的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科学、公正、全面、及时、准确、保密、公开原则。

第四条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体系,促进施工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管理责任:建筑施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二)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三)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四)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负责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外界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和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从事勘察设计、监理、承包的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鉴别与评估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鉴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计划。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鉴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考察施工现场、收集历史事故数据、查阅相关文件和规范。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的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二)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三)危险源的现状、使用条件、设备状况和管理措施;(四)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6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6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____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构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____人力资源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简介重大危险源是指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广泛,具有较高风险的危险单位或危险场所。

因此,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注重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健全和强制实施,为危险源的安全生产保障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本制度对于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评估、应急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强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带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医药、建筑、冶金、食品、交通、环保等行业。

二、危险源划分标准为了便于管理和监控,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其命名规则”的相关规定,单位应明确危险源的名称、存量和储存位置等基本信息,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实施管理。

根据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性质等因素,危险源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包括:1.存放大量危险物品的储罐区和库房。

2.有毒、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3.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和船舶等交通工具。

4.具有可能扩散放射性物质的核设施。

5.具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金属冶炼、化工和建筑单位。

6.具有可能在一年内造成三次以上重大事故的单位。

三、责任和义务3.1 单位领导要对安全制度负全面责任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监测与监控等事项。

要注重贯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安全管理制度牵扯多方责任从单位主管领导到相关岗位人员,要逐级逐层建立责任制,保障安全制度的有效监测,监控和执行。

各级责任人应做好危险源的防范和排除。

3.3 紧急情况响应和处理要建立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经常进行预演和培训,以便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小事故损失。

在事故发生之后,应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处理,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进行修复工作。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但同时也是一个危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

在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源,如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大型设备等,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将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危险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防治优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控制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优先管理,确保最先控制危险源;(2)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危险源分析和评估,合理确定重大危险源,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3)全员参与:管理制度应倡导全员参与的危险源管理模式,保证各方面的协同工作;(4)持续改进:定期进行危险源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保持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

2.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建立管理组织: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2)制定管理规定:结合建筑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危险源管理规定,明确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3)完善管理流程:建立危险源管理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危险源鉴别、评价、监测、控制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流程。

3.危险源辨识和评估(1)危险源鉴别:对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进行鉴别,包括人为危险源和自然危险源等。

(2)风险评估:根据危险源的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

同时,对危险源进行定级分类。

4.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1)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危险源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在高空施工作业中,应设置安全网、扶手等设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2)执行管理:确保全部从业人员按照控制措施操作,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3)持续完善:对于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新危险源,并不能一一列出的,需要持续不断地总结和完善控制措施。

5.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1)定期进行培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项目施工生产现场危险、危害辨识评价小组确认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将识别时间、源点属性、源点位置、风险等级、所处时态、消减措施与相应要求报送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由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适时实施演练以验证救援预案的可行性。

由公司工程采办部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审议项目单位所报的重大危险源有关情况与动态,确定消减措施的有效性,指导项目现场落实方案措施。

项目现场安全员和安全监督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动态进行检测、监控,保持检测、监控记录。

遇险情扩大迹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恰当的避险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式方法,并保留必要的监测结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危急动态随时保持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的联络,有效进行应急处置。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框架:1. 目的和范围- 确定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标准。

2. 安全检测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测的要求。

- 包括检测的内容、检测频率、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等。

3. 安全监控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定期的安全监控的要求。

- 包括监控设备的配置、监控措施的实施、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4. 安全检测、监控机构与人员- 确定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 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等。

5. 应急管理- 确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措施和流程。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和要求:一、制度的目的:以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防止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为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爆破施工等。

三、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等。

四、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五、安全监控措施: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设置、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培训等。

六、应急管理措施:制定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

七、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追责。

八、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归档安全监控的相关信息。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并要求全体参与方严格执行。

二、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危险源监控工作的落实;2. 监理单位:负责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危险源的评估和监控,并提供必要的监管指导;3. 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承担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4. 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危险源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危险源评估1. 在项目启动前,由项目负责人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并编制危险源清单;2. 评估结果应包括危险源的性质、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控措施等信息;3. 危险源评估应定期更新,对项目中新增的危险源进行评估,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掌握。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风险识别和评估: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引发的事故和灾害。

2. 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以降低事故和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3. 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明确工程项目中各个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制度

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制度

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然而,建设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危险源,如高空坠落、电击、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给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制度,对建设工程中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危险源识别1. 建筑施工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击、机械伤害等。

2. 建筑材料危险源:如水泥粉尘、木屑、石灰岩等。

3. 建筑设备危险源:如高空吊车、起重机、电焊机等。

4. 建筑环境危险源:如高温、高压、低温、低压、潮湿等。

5. 建筑作业人员危险源:如不安全行为、操作失误等。

三、危险源监控措施1. 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对建设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危险源管理责任制:明确建设工程中各个岗位的危险源管理责任,建立责任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

3. 危险源监控设备:建设工程中设置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4. 危险源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安装护栏、提供个人防护用具等。

5. 人员培训和教育:对建设工程中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保障人员安全。

四、监控制度运行1. 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并及时报警。

2. 重点区域监控:对建设工程中危险源较多、危险程度较高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加强预防和控制。

3.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建设工程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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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一、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公司、项目部、分包单位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国。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是规定的深基坑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国。

施工单位将施工
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施工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6、监理单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危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理。

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

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

7、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的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重大危险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

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1、公司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

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整改不力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书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监理单位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3、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衙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4、工程监理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

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并对
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立即下达暂时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

5、凡被列入监控范围的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公司必须经常与当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沟通信息。

6、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和产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

各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已公示的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监督管理。

对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和过程控制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和保证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与内业资料相符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评估台帐;工程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等。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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