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5.06.16
•【文号】建质函[2015]153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
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建质函[2015]1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16日附件:
1、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试行)
附件4
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试行)
1. 本表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以及综合性单体建筑的施工图审查管理;
2. 设计单位应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于综合性单体建筑中的居住和公共功能区域,应分别填写对应建筑类型的相关内容);园林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审查、核实并出具审查意见;
3. 表中“设计规程”指《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审查要点”指《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
绿建专篇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一、编制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3《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4《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5《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二、绿色建筑实施目标和指标1 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拟采用的绿色建筑措施进行了判定,由此提出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为一星级的目标。
2 绿色技术专项指标参考《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试行)》及相关绿色建筑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城市规划和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等提出预期达到的绿色技术专项指标(如容积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绿地率、透水地面率、采光系数等)。
三、绿色建筑技术方案本项目以因地制宜、被动技术优先、主动技术与被动技术相结合、集成高效为基本原则,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及运营管理等方面选取合理的技术方案,确保绿色建筑目标的实现。
具体可参考以下项目进行设计,如有不可实现的项目,在满足所有控制项的情况下应增加相应的项目代替。
1、节地与室外环境(1)本工程总平面规划设计满足上级规划部门的审批要求。
规划选址时优先选择已开发地,未非法占用及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2)依据《场址检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工程建筑场地内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3)本建筑对周边建筑居住建筑不产生日照遮挡,外围护选用材料满足《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相关要求并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包括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包括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是指对建筑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色建筑要求和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项目在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从而促进可持续建筑发展。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能源效率:绿色建筑方案应注重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包括建筑的节能设计、选择高效的建筑设备和系统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能源消耗水平,在设计方案中是否有采用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的绝缘材料、隔热材料和节能设备等。
2. 环境保护:绿色建筑方案应考虑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减少建筑材料的污染和建筑废弃物的产生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材料的选择,是否使用了环保材料,以及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等。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方案应关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包括减少用水量、收集和利用雨水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用水需求,是否采用了节水设备和系统,以及是否考虑了雨水的收集和利用等。
4. 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方案应注重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和采光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设计,是否考虑了室内空气的流通和净化、噪音的控制以及采光条件等。
5. 建筑运营与维护:绿色建筑方案应考虑建筑的长期运营和维护,包括建筑设备的可维护性和维护成本等。
审查时应关注建筑设备的设计是否考虑了维护和维修的便利性,以及维护成本的可控性等。
另外,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应关注建筑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即审查建筑方案中提出的绿色建筑要求和措施在技术上是否可实现,并且是否符合项目的经济预算。
总之,绿色建筑方案审查应综合考虑能源效率、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运营与维护等多个方面的要点,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1. 简介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建筑环境。
在绿色建筑项目中,施工图审查是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关键步骤之一。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是指在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纸时,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文将介绍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要点。
2. 建筑能源效率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建筑能源效率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建筑设计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并与相应的能源效率标准相符合。
审查人员还应检查施工图中是否包括合理的建筑隔热措施、通风系统、照明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备等,以确保建筑在能源利用方面具有较高的效率。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水资源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施工图中包含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措施,如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和排水系统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关注建筑物内外的水源和排水设施的合理性,以确保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建筑材料选择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建筑材料选择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确保施工图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审查人员还应检查施工图中是否包含了可再生材料的使用、节约材料的措施以及有害物质减排的措施等,以确保建筑物在材料选择方面是环保的。
5. 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室内环境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关注施工图中室内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室内采光和自然通风等的设置。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确保施工图中包含了适当的室内装饰材料和家具选择等,以提供一个健康、舒适和环保的室内环境。
6. 废弃物管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废弃物管理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要点。
审查人员应检查施工图中的废弃物处理措施,并确保包括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理等在内的废弃物管理措施的完善性。
此外,审查人员还应关注施工图中有无适当的废弃物储存和运输设施的设置。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要点绿色建筑方案审查是为了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评估和审查建筑方案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
以下是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的一些重要要点:1. 节能设计:审查方案的节能效果是评估绿色建筑的关键因素之一。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能源使用效率,包括建筑外立面设计、绝缘材料、供暖和空调系统、照明设计等方面。
2. 材料选择: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关注建筑材料的选择。
审查人员会评估材料的环境影响,例如是否使用可再生材料、是否避免使用有毒物质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会考虑材料的生命周期成本和可持续性。
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方案审查也会关注建筑的水资源管理。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水利设施,例如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
此外,审查人员还会考虑建筑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方法。
4. 室内环境质量:审查人员会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例如空气质量、照明条件和噪音控制。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通风系统、室内材料选择和照明设计等方面。
5. 建筑生态系统: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考虑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景观设计、建筑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
6. 可持续交通:审查人员还会关注建筑的交通规划和可持续交通方式。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停车设施、自行车道和公共交通连接等。
7. 废物管理: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废物管理计划。
审查人员会考虑建筑的垃圾分类系统、废物处理设施和回收利用设施等。
8. 绿色认证:绿色建筑方案审查还会考虑建筑是否符合相关绿色认证标准,例如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和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等。
9. 社会责任:审查人员还会关注建筑方案是否考虑社会责任。
审查人员会评估建筑的社会影响,例如是否提供适应残疾人的设施、是否考虑社区需求等。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建科[2015]36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2.12【实施日期】2015.0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琼建科〔2015〕36号)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云施展,联系电话:65343591(含传真)。
附件:1.《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2月12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 号)和《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9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绿色生态小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认定。
第三条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识分为“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规划阶段)”、“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竣工阶段)”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 三种标识。
其中,处在规划阶段的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规划阶段)”标识,标识有效期为1年;己竣工验收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竣工阶段)”标识,标识有效期为2年;竣工验收满3年的项目,可申报“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完备版)绿色建筑项目审查与要求
(完备版)绿色建筑项目审查与要求1. 简介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建筑环境。
为了确保绿色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需要进行审查和遵守一系列要求。
2. 审查程序绿色建筑项目的审查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项目申请:提交绿色建筑项目申请表,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设计方案和预期的环境效益等。
- 文件审查:对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建筑图纸、施工方案、环境评估报告等。
- 现场检查:对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确认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 竣工验收:对项目的建筑质量、能耗指标等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要求。
3. 审查要求绿色建筑项目的审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能源效率:项目应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确保能源的高效利用,例如使用高效照明系统、优化建筑外墙隔热等。
- 水资源管理:项目应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例如收集和利用雨水、使用低流量水龙头等。
- 室内环境质量:项目应提供良好的室内环境,包括空气质量、照明、噪音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 废物管理: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废物管理措施,包括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分类处理等。
- 可持续材料:项目应优先选择可持续材料,例如使用可再生材料、回收材料等。
- 社区互动:项目应积极与社区互动,提供公共空间、社区设施等,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4. 法律合规性在绿色建筑项目审查过程中,需要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例如,项目应符合建筑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
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认证体系,例如LEED(绿色建筑评估系统)等。
5. 结论绿色建筑项目的审查和要求是确保项目质量和可持续性的重要步骤。
通过合理的审查程序和严格的要求,可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一、设计依据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4.《海南省住宅建筑节能和绿色设计标准》DBJ 46-039-20165.《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琼建科[2015]129号)6.《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琼建科[2015]129号)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10.《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1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1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1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1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18.《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15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2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21.《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22.《建筑幕墙》GB21086-200723.《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00824.《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0151-200825.《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20132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7.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二、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2. 建设地点:3.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m2。
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附件2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要求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最低分要求为基础,本着“因地制宜”和“控制增量成本”的原则,规定了规划、园林和施工图审查等部门在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阶段的审查要求。
本要点共分3章,主要内容是:总则、规划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审查要点。
本要点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要点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编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海南城建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雅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南方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华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南民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建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梁俊强马欣伯吴薇张焦宏宫玮李红潘兢李长孟向东李立新齐洪威张水弟何四元袁红葛睿婷卢家慧孙吉良胡家僖朱松林飞张碧阳腾久阳胡远琨黄向东宋洪林吴坤顺徐光勇刘长安林波荣鹿勤王昌兴赵锂主要审查人:林明泉蒙少群杨胜先任崇华陈德钟国红邓新兵陈军吴润年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审查要点 (2)3 施工图审查要点 (10)3.1园林部门审查要点 (10)3.2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要点 (12)3.2.1 建筑专业 (12)3.2.2 结构专业 (23)3.2.3 电气专业 (25)3.2.4 给排水专业 (28)3.2.5 暖通专业 (36)1 总则1.1 为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制定本要点。
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目录1总则1.1为贯彻执行××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
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建筑专业2.1 节地与室外环境(1)控制项2.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等为依据,写明项目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审查内容】(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以项目的环评报告、地勘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为依据,写明场地内自然条件,如有无洪涝、滑坡、泥石流、土壤氡最高浓度、电磁辐射等潜在威胁;(2)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3)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30•【字号】琼府办〔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2〕2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抓手,持续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工程组织实施模式变革,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逐步形成符合海南实际、具有海南特点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022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60%,此后逐年提升,到2025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大于80%。
大力推广装配式内装修,实现装配式内装修从示范应用到应做尽做。
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从房屋建筑工程向市政工程的拓展应用。
积极培育基于建筑业的上下游产业集群,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培训教育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基本形成,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工作(三)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结合我省气候环境特点以及建设工程实践探索,将装配式建筑纳入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统筹考虑,逐步提高我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5.22•【字号】琼建质〔2017〕131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质〔2017〕13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22日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省政府《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琼府〔2016〕1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提升住宅品质,保证房屋质量安全,做好我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全装修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全装修(以下简称全装修),是指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安装到位。
非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参照本办法实施全装修。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全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省2017年7月1日(含)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工程(以下简称住宅工程)实行全装修。
第五条全装修应当按绿色建筑及其装配式建造的要求实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提升我省商品住宅的质量品质。
绿色建筑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审查要点绿色建筑审查是指对建筑项目的可持续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绿色建筑审查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建筑项目的环境性能、能源效率、资源利用、健康舒适性等因素,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下面将介绍一些绿色建筑审查的要点。
首先,建筑项目的环境性能是绿色建筑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性能评估主要涉及建筑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择等方面的考虑。
例如,项目是否采用了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是否使用了环保材料等。
此外,还需要评估建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等方面的影响。
其次,绿色建筑审查还需要关注项目的能源效率。
能源效率评估可以衡量建筑项目在使用能源方面的效率和节约程度。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建筑的设计参数、建筑设备和系统的效能、节能措施等。
通过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和技术,可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提高项目的能源效益。
第三,绿色建筑审查需要考虑项目的资源利用情况。
资源利用评估主要关注建筑材料的选择、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等方面。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项目是否使用了可再生的建筑材料,是否优化了材料的使用和回收利用过程。
通过采用可再生材料和循环利用建筑材料,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浪费。
第四,绿色建筑审查还需考虑建筑项目的健康舒适性。
健康舒适性评估主要关注建筑内部环境的质量,如室内空气质量、光照和照明、噪音等。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项目是否采取了合适的措施来改善室内环境的质量,并确保建筑对人体健康和舒适有益。
最后,绿色建筑审查还需要关注建筑项目的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评估主要考虑建筑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如对社区的影响、就业机会的创造等。
审查人员需要评估项目是否能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当地社区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结起来,绿色建筑审查的要点包括环境性能评估、能源效率评估、资源利用评估、健康舒适性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要点的综合评估,可以推动建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绿色建筑审查的实施不仅需要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支持,还需要建筑业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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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要求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最低分要求为基础,本着“因地制宜”和“控制增量成本”的原则,规定了规划、园林和施工图审查等部门在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阶段的审查要求。
本要点共分3章,主要内容是:总则、规划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审查要点。
本要点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要点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编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海南城建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雅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南方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华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南民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建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梁俊强马欣伯吴薇张焦宏宫玮李红潘兢李长孟向东李立新齐洪威张水弟何四元袁红葛睿婷卢家慧孙吉良胡家僖朱松林飞张碧阳腾久阳胡远琨黄向东宋洪林吴坤顺徐光勇刘长安林波荣鹿勤王昌兴赵锂主要审查人:林明泉蒙少群杨胜先任崇华陈德钟国红邓新兵陈军吴润年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审查要点 (2)3 施工图审查要点 (10)3.1园林部门审查要点 (10)3.2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要点 (12)3.2.1 建筑专业 (12)3.2.2 结构专业 (23)3.2.3 电气专业 (25)3.2.4 给排水专业 (28)3.2.5 暖通专业 (36)1 总则1.1 为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制定本要点。
1.2 本要点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以及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的相关审查。
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中的居住和公共功能区域应分别满足对应建筑类型的相关要求。
1.3 建设项目除满足本要点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 规划设计审查要点2.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场地原始地形图等资料进行审查。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以及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当建设开发确需改造场地内地形、地貌、水系、森林及有保留价值的植被等环境现状时,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合理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建议。
规划布局设计应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如林地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等要求。
2.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对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规划设计说明、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评估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相关危险源(如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检测报告等资料和相关污染源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对建筑场地内各类危险源、潜在危险源和不利地段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建议。
2.3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概述场地和周边的地形条件,并结合项目特征提出规划布局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内建筑的具体布局及其与周边建筑的位置关系。
项目建筑布局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对住区或单体建筑及周边建筑的日照进行模拟分析,计算参数与计算结果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Ⅳb地区所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布局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Ⅳb地区所指定的相关标准要求,不应对周边建筑带来光污染,且不得使周边建筑原本满足国家或行业日照标准要求的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标准要求。
2.4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居住建筑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3层及以下不高于41m 2;4-6层不高于26m 2;7-12层不高于24m 2;13-18层不高于22m 2;19层及以上的建筑13m 2;(2)公共建筑的容积率应达到0.8。
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查。
场地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的人均用地指标或容积率指标要求。
(2)居住建筑应合理选择户型配比,住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满足3层及以下不高于41m 2;4-6层不高于26m 2;7-12层不高于24m 2;13-18层不高于22m 2;19层及以上不高于13m 2;当项目场地内存在n 幢不同层数的建筑时,则该住区的人均用地指标限值p 应按下式计算:1sumn i i i N p p N ==⋅∑ 式中,i N 为第i 幢建筑的总居住人口数;sum N 为住区的总居住人口数,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按每户3.2人计算;i p 为第i 幢建筑的人均用地指标限值;此时,该住区的实际人均用地指标'p 为:sum'S p N = 其中S 为住区场地的总用地面积。
则该住区的实际人均用地指标'p 应小于等于人均用地指标限制p ,即:'p p ≤(3)公共建筑的容积率应不低于0.8。
2.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1)住区绿地率对于新区建设应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25%;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应达到1.5m 2,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1.0m 2;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应达到1.0m2,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0.7m2;(2)公共建筑的绿地率应达到35%。
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计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的住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指标要求,并在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的绿地面积和布局。
对于居住建筑,项目绿地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和项目所在市县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新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应达到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满足:新区建设应达到1.5m2(保障性住房应达到1.0m2),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1.0m2(保障性住房应达到0.7m2)。
对于公共建筑,项目绿地设计应满足现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和项目所在市县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且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35%。
2.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1)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应达到5%;(2)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应达到0.5。
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地下空间的利用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予以落实。
项目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且统一规划。
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未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当项目的场地区位、地质条件或其建筑结构类型、功能或性质经论证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时,该项目可不受本条限制;(2)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应达到5%;(3)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应达到0.5。
2.7 场地内风环境应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说明应明确项目场地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规划设计图纸应明确建筑的具体布局。
场地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总体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的相关要求,以及现行《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D J01和《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J03的相关规定;(2)应合理组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宜使各栋建筑物尽量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总体规划尽量采取行列式和自由式,并保持适当的建筑间距;有多排建筑物的总平面设计应妥善安排导风通道和减少建筑物之间的遮挡,以避免出现自然通风的滞留区;(3)为提高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当建筑呈一字平直排开且体型较长时(超过30m),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过街楼以加强夏季或过渡季的自然通风;(4)运用计算流体力学(CFD)手段对场地风环境进行模拟预测,并完成模拟报告,据此完成规划设计。
具有应满足以下要求: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2)场地风环境模拟应以项目所在地块为对象,当模拟仿真结果存在不利风环境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并出具优化论证说明;3)考虑海南地区以夏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项目场地风环境应有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4)场地风环境模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场地内1.5m高处的风速分布(矢量图和云图);②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大系数;③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迎风面与背风面(或主要开窗)表面的压力分布;5)场地风环境模拟的边界条件和基本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计算区域:建筑覆盖区域小于整个计算域面积的3%;以目标建筑(高度H)为中心,半径5H范围内为水平计算域;建筑上方计算区域应大于3H(H为建筑主体高度);②模型再现区域:目标建筑边界H范围内应以最大的细节要求再现;③网格划分:建筑的每一边人行高度区1.5m或2m高度应划分10个网格或以上;重点观测区域要在地面以上第3个网格或更高的网格内;④入口边界条件:入口风速的分布应符合梯度风规律,并以距离模拟场地最近的城市气象站10米高处风速为来流风速,按照指数为0.22的情况设置;处于郊区或城市空旷地带的场地幂指数应为0.2,或者满足ASHRAE90.1-2007 Fundamental手册中的规定;⑤地面边界条件:对于未考虑粗糙度的情况,应采用指数关系式修正粗糙度带来的影响;对于实际建筑的几何再现,应采用适应实际地面条件的边界条件;对于光滑壁面应采用对数定律;⑥湍流模型选择:一般为标准k-ε模型,高精度要求时采用Durbin模型或MMK 模型;⑦差分格式:避免采用一阶差分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