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说开去
从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说开去_心得体会范文_
从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说开去
前些时候,国内许多媒体刊载了学者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的消息。
官司起源于《北京文学》杂志社编辑萧夏林2000年在《书屋》杂志上发表的《文化中的文化》文章。
文中,萧认为余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不切实际地吹捧,并称其“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
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
今年初,余秋雨以萧文中15字“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9月5日庭审驳回了余的诉讼。
这结果让许多关注中国司法改革的人们欢欣鼓舞。
余秋雨:文学大师迷失自我,跌落“神坛”,背后有何原因?
余秋雨:文学大师迷失自我,跌落“神坛”,背后有何原因?第一次“遇见”余秋雨是因为一本《文化苦旅》,被他书中的文字深深吸引,他对文化的深沉的感情让读者感动。
在他的笔下,那些古迹仿佛一个年老的老人,经过了岁月的洗礼,留下了一身的伤痕。
他的文字辞藻华丽,又充满了感情,读着读着仿佛亲眼看到了那些文物古迹,仿佛那些画面就浮现在读者的眼前。
余秋雨曾经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文学大师。
很多喜欢读书的人都读过余秋雨的书,并对他赞誉有加。
他与贾平凹、毕淑敏、莫言等人一样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他也曾在中国的文坛里熠熠生辉过,但是如今余秋雨却慢慢地变得低调起来,这是为什么呢?越挫越勇,迎来人生转机余秋雨生于1946年,他从小喜欢读书和写作,这为他后来成为文坛大家奠定了基础。
他的老师曾对他说:坚持写作,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大家。
老师的话应验了,他从小成绩优秀,热爱文学。
1963年,余秋雨考入上海戏剧学院学习文学,成为了那个时期少有的天之骄子。
1966年,一场灾难袭来,余秋雨的父亲因言论不当被检举关押。
父亲被抓捕后,余秋雨家中失去主要收入来源。
最开始的时候,余秋雨的叔父承担起了照顾余秋雨一家的责任,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后,叔父被有心之人害死。
为了保证家中正常生活,余秋雨开始到农场服苦役,生活非常艰苦。
尽管生活困苦,余秋雨从未放弃读书,坚持研究文学,福祸相依,熬过困难时期后,余秋雨的人生迎来了转机,他身上独特的艺术造诣让他成为了文学史上出色的人才,甚至曾经是中国最年轻的文科教授。
名利双收、迷失自我余秋雨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他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上海戏剧学院的副院长。
余秋雨早期写过很多有名的文章和书籍,他的书在很长时间里都受到了人们的追捧。
他写过著名的《文化苦旅》和《千年一叹》,更早的时候他还写过《戏剧理论史稿》《中国戏剧文化史述》《戏剧审美心理学》等书籍,这些书籍奠定了他在文坛的地位。
不可否认,余秋雨在中国文化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余秋雨的语录《关于名誉》
●我们一生最花力气维护并始终为之奋斗、为之苦恼 的东西,往往并不是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关于名誉》
●人世间有一种东西你即使不理,它也在盈缩消长, 你如去对抗,则往往劳而无功,甚至适得其反,而它 又是那样强大而恒久,几乎能够决定你的社会地位和 人际关系,那就是所谓名誉。——《关于名誉》 ●人类最初需要名誉,正是为了摆脱黑暗和无序,最 初的名誉不是个人所能争取的,这是人们在黑暗中猛 然听到一种强健声音之后的安静,安静之后的搜寻, 搜寻之后的仰望,仰望之后的追随,追随之后的效仿, 效仿之后的传递。名誉是对个人品行的社会性反馈, 如果这种反馈广泛而持续,就能起到协调关系、统一 观念、整顿秩序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名誉实际上 已成为一种权利,一种在政治权利和军事权利之外的 精神权利,而且在很多时候,政治权利和军事权利也 要借助于它。——《关于名誉》
●一个人,如果能够领悟名誉和寂寞之间的关系,两相淡 然,他也就走出了病态,既不会萎缩,也不会嚣张了。— —《关于名誉》
●人们在名誉的争夺中最容易降低自己的生命方位, 降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关于名誉》
●名誉上的事情没有止境,你参破到什么程度,紧接 着就有超过这一高度的骚扰让你神乱性迷,失去方 寸。就像是催逼,又像是驱赶,非把你从安宁自足 的景况中驱赶出来不可。——《关于名誉》
●这种精神权利,由民众执掌;其执行方式,只是对荣耀 感或耻辱感的激发而已,别无其他手段。——《关于名誉》
●名誉的裁断一旦产生,便是一把寒光逼人的双刃剑,正 面功能和负面功能同淬一身。——《关于名誉》
●在名誉问题上,越高贵的群落往往越脆弱,要伤害他们 太容易了。——《关于名誉》
朱苏力 《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本文章于2001-8-10发布累计浏览2721次《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朱苏力1994年12月和1995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贾桂花诉青年电影制片厂的侵犯肖像权案(此后称贾案)、邱满囤就邱氏鼠药提出的侵犯名誉权案(此后称邱案)作出了初审和二审判决。
尽管这两个案件所涉及的人物和事件并不十分重大,且都是下层法院作出的判决,然而,在我看来,这两个判决可能是近年来我国司法活动和法治建设具有普遍和深远意义的判决。
其意义之重要不仅在于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不断发生新闻舆论、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某单位或个人“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的案件纠纷,[1]因此这两个案件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它们涉及到中国当代社会的权利的总体配置和其他一些理论和实践的问题。
法学界有义务将中国司法实践及其理论内蕴加以提炼、升华,使之成为法律活动的自觉。
这不仅是对我国的法学研究的理论挑战,而且这一努力有可能对中国的法制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近年的众多名誉权案件中,之所以选择这两个案件,我有特殊的考虑。
选择贾案是因为这是一个“难办的案件”(hard case),而西谚有所谓“难办的案件〖容易〗引出坏法律”(hard cases make bad law)之说。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贾桂花是一个事实上受到伤害的“弱者”;而被告是社会、经济地位都比较显赫的电影界人士。
因此,就社会情绪来说,容易倾向于贾氏;然而一审判决却对贾氏不利。
因此,这一案件可能比其他案件更能提出一些不易为我们的直觉觉察并接受的问题。
选择邱氏鼠药案,则因为这一案件所涉及的是科学技术界,而不是一般的新闻、文艺、出版界,因此使本文所讨论的问题得以延伸,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此外,这一案件的二审判决体现了一种我认为对今后司法审理这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值得在理论上加以分析阐述并推广;最后,围绕邱氏鼠药案件所引出的最后结果(邱氏鼠药被禁)比任何其他案件都更现实、更直接、也更充分地例证了保护言论自由不只是抽象的公民权利保护,而且对社会的经济文化建设会产生直接的积极后果。
专题09 世界古代史:世界文明的起源、发展与交流(分层练)(解析版)
专题09 世界古代史:世界文明的起源、发展与交流内容概览A·高考真题争满分【命题点01 古代文明的产生与交流】【命题点02 中古时期欧洲的发展演变】【命题点03 中古时期的亚洲、非洲和美洲】B·核心素养拿高分【命题点01 古代文明的产生与交流】1.(2023·重庆高考·10)古印度《摩奴法典》是根据吠陀经典和古来习惯编成的法论文献,约成书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
其中段条文称,信众“如欲获得最好的幸福,即最后解脱,不要终生淹留在非僧侣种姓的教师那里,或不识吠陀的婆罗门那里”。
该条文旨在()A.巩固婆罗门教地位 B.革新教育体制C.打破种姓制度隔阂 D.宣扬法律权威【答案】A【解析】略2.(2023·江苏高考·11)下图是根据大流士一世时期的税单整理而成的波斯帝国各地缴税比例示意图。
对图中信息解读正确的是,波斯帝国()A.统治中心已转移至印度 B.基层社会治理臻于完善C.各个地区文明孤立发展 D.财政收入依赖农业经济【答案】D【解析】据材料可知,印度、两河流域、埃及三个地区的缴税比例加起来超过了波斯帝国总税额的一半,而印度、两河流域、埃及地区农业经济发达,故选D项;“已转移至印度”不合史实,大流士一世将苏萨(位于伊朗境内)、爱克巴坦那(位于伊朗境内)、巴比伦(位于伊拉克境内)、帕赛波里斯(位于伊朗境内)作为首都,排除A项;“基层社会治理”不合题意,与材料提及的是税收系统相悖,排除B项;“孤立发展”不合题意、史实,波斯帝国地跨亚非欧三大洲,有利于文明的交流,排除C项3.(2023·天津高考·10)在古代埃及,人们普遍将国王视作众神的一员,也是众神的子嗣,负有修建神庙和供奉众神的职责;国王的去世也视为“升天与众神汇合”。
这表明了国王的神化基于()A.宏大工程的现实需要 B.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C.注重血缘的传统习俗 D.广泛认同的社会意识【答案】D【解析】据材料“人们普遍将国王视作众神的一员”可知,古代埃及普遍存在将国王视为神的观念,这种广泛认同的社会意识为国王的神化提供了条件和基础,故选D项;材料意在说明古代埃及人认为国王有修建神庙的职责,体现神化国王的思想观念,而非基于现实需要,排除A项;古代印度实行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排除B项;材料主旨是神化国王,“注重血缘的传统习俗”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C项。
上海市奉贤区2023-2024学年高三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上海市奉贤区2023-2024学年高三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一、积累运用(10分)1. 按要求填空。
(5分)(1)熊咆龙吟殷岩泉,。
(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2),举类迩而见义远。
(司马迁《史记·》)(3)《赤壁赋》中,“,”两句从侧面写出了洞箫声音幽怨、感伤的效果。
2. 按要求选择。
(5分)(1)下列加点词在句子中的感情色彩与其他不同的一项是()(2分)A.而且“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也发生了效力,他慢慢的走,将到酒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
(《阿Q正传》)B.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
(《拿来主义》)C.直到她说到呜咽,她们也就一齐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一面还纷纷的评论着。
(《祝福》)D.但那时我在上海,也有一个惟一的不但敢于随便谈笑,而且还敢于托他办点私事的人,那就是送书去给白莽的柔石。
(《为了忘却的记念》)(2)《乡土中国》和《红楼梦》存在“互释”的可能。
以下核心观点与主要情节之间无法“互释”的一项是()(3分)A.识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
——王熙凤治家B.家的性质是族。
——荣宁二府共庆元宵节C.乡土社会需要阿波罗式的情感——黛玉宝玉木石前盟D.个体被波纹所推及就发生联系——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二、阅读(70分)(一)阅读下文,完成3-7题。
(16分)人的尊严与名誉权罗翔①所有的权利一定有其所对应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孰先孰后,这并不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法国哲学家西蒙娜·薇依提醒我们,义务一定在权利之前,只有在一定的道德义务的基础上才可能衍生出法定的权利。
义务是无条件的,如果义务需要一个基石,那么这个基石也是超验的。
总之,如果没有人自愿承担义务,那么也就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
②近代权利理论的形成与道义论(道德义务违反说)有密切的关系。
虽然道义论有不同的分支,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十诫道义论,还是康德的道义论,都对权利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新闻名誉侵权案例
新闻名誉侵权案例
新闻名誉侵权案例是指在新闻报道中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不实报道或者恶意攻击,导致其名誉受损,从而构成了名誉侵权。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时有发生,给相关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将就几个典型的新闻名誉侵权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新闻名誉侵权案例。
某娱乐媒体报道了一位知名演
员涉嫌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的新闻,但后来证实这则新闻是完全捏造的。
这则报道导致了该演员的名誉受损,不仅影响了其事业发展,还给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演员因此起诉了该媒体,最终获得了名誉侵权赔偿。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某企业的新闻报道。
一家媒体在报道某企业时,对其产品质
量进行了恶意抹黑,导致该企业的声誉受损,客户信任度下降,销售额锐减。
企业因此将该媒体告上法庭,最终赢得了名誉侵权案件,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还有一个案例是关于个人隐私的侵犯。
一家媒体在报道某位公众人物时,过度
渲染其私生活,甚至公开了其家庭成员的隐私信息,导致该公众人物的名誉受损,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困扰。
该公众人物因此将媒体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名誉侵权案件的胜诉,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新闻名誉侵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对
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新闻报道的监管,严格把关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不实报道和恶意攻击。
同时,受害者也应该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总结和分析,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共同营造一个公正、真实、客观的新闻报道环境。
余秋雨含泪劝告灾民书
开篇辞:一位网友在百度群里面发过来的。
在他的文字里说余秋雨在网上挨了骂。
于是我找到了余先生的原文,意图看个究竟……昨天从海外一些媒体看到,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
从画面上看得出,警察们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家长们情绪激烈。
由此,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诬陷性的说法有四点:1、是天灾,更是人祸;2、官方宣布,这事法院不受理;3、五个境外记者拍摄这种场面时被公安“短时间拘留”,询问他们的身份;4、难道地震真使中国民主了吗?为此,我要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作如下劝告——你们所遭遇的丧子之痛,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
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
悼念对象,就有你们的孩子。
在全国哀悼日,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些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
我想,你们的孩子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
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
你们请愿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
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因为,无论怎么说,这次大灾难主要还是天灾。
当然也有未倒的房屋、幸存的学校,但这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从一个角度来论定。
已经有好几位国际地震专家说,地震到了七点八级,理论上一切房屋都会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四川,是八级!有了这个主因,再要论定房屋倒塌的其他原因,就麻烦得多了,需要有较长时间的科学检测和辩论,而且要经得起国际同等级的灾测比照。
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
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
堰塞湖的问题是悬在几十万人头上的凶剑,卫生防疫问题也急不可待,灾区上上下下所有的力量还在气喘吁吁地忙于救灾,人口大幅度流动,一切都处于临时状态,因此,确实很难快速腾出手来处理已经倒塌的校舍建筑质量的法律问题。
第七章 人身权
主讲:迟姗
青岛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
案例1:我能获得赔偿吗?
韩某、谢某、许某是同一宿舍学生。夏天, 韩某、谢某想剃光头,约许某一起剃。许某坚决 不同意。韩某和谢某剃完以后,还想让许某剃, 遂商量借了理发剪,在夜晚趁许某熟睡之机,将 许的头发剪掉。许某气愤,在向校保卫处控告得 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向当地法院起诉,追究韩某、 谢某的侵权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非经 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从现行法 律规定来看,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肖 像亦应征求被使用者的意见。但是应该强调的是,在一定的 条件下,即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原则上又有直接使用的通例 。故事影片创作的纪实手法具有与其他艺术表现方式所不同 的特点,采取偷拍暗摄以实现客观纪实效果的需要,也是常 用的手法;只要内容健康,符合社会公共准则,不侵害他人 合法权益,就不为法律所禁止。因此被使用的肖像只要不具 有独立的经济和艺术价值,该肖像人物就不应享有禁止他人 使用或索要肖像报酬的权利。否则,电影的纪实创作活动将 根本无法进行。Fra bibliotek法理解释
法理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 题的解答》第7条第4款:“因新闻报道严重失 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 名誉权处理。 “公众人物对新闻媒体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 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 和理解。”
案例6:余秋雨名誉侵权案
余秋雨认为,肖夏林在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 关于“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的说法,歪 曲 了自己多年对深圳和香港文化的整体研究,被告肖夏林的行 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诋毁了自己的人格。 经查明,被告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所涉及的 “深圳送别墅”内容是被告未经核实即采用的传言。 一审法院指出,尽管文章中“深圳送别墅”的言辞令原告 产 生不快,但利益行为在社会变革、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 在与法不悖的情况下,并未超越时代主流观念,不会使原告 的社会评价降低。被告出示的丁余的文章,从另一侧面反映 了公众的判断。
名誉权纠纷典型案例
名誉权纠纷典型案例
1. 美国肯尼迪家族与报刊社之间的诽谤诉讼案件。
1970年代初,报刊社发布了一些关于肯尼迪家族的虚假报道,称肯尼迪一家与黑帮勾结,涉嫌非法活动。
肯尼迪一家认为这些报道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和声誉,提起了诽谤诉讼。
最终,报刊社道歉,并支付了巨额赔偿。
2. 中国知名演员邓婕与某娱乐网站之间的名誉侵权诉讼案件。
2015年,该娱乐网站发布了一篇文章,声称邓婕涉嫌妨碍公务,并做出了一些恶意猜测和造谣。
邓婕认为这些报道损害了她的名誉和形象,提起了名誉侵权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该娱乐网站向邓婕赔偿了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3. 中国当红女演员范冰冰与某媒体之间的隐私侵权诉讼案件。
2018年,某媒体报道称范冰冰涉嫌逃税,随后范冰冰失踪两个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范冰冰认为该报道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提起了诉讼。
最终,媒体公开道歉,并向范冰冰赔偿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是大——从红楼梦贞观长歌说开去
什么是大——从红楼梦贞观长歌说开去什么是大——从红楼梦、贞观长歌说开去年少时,看的第一部连续剧是红楼梦,认为变态的爱情占据四大名著之首是文学畸形化;又过了几岁,看过几本被推崇的国外名著之后,感慨要是用曹氏笔法,一部万言爱情书不过百字,百本名著放一起很难跳出三言二拍;再看刘心武探轶讲座〔之前只知几处中山狼〕,品味红学结构与布局、隐喻与伏笔、全景与特写、主曲与小调,感慨什么文学之大,什么文学之首〔莎翁用词繁复,故事简单〕。
历史还是看了一点的。
说到大国,还是配着唐史看贞观长歌,让我感慨中国历史就大而言,初唐居首。
唐之首,是皇之首胸之大容夺位之敌;是相之范府之深传位与后;是谏之宗魏之后谏官林立〔比干之后有纣王,可见高低〕;是民之福壮士戍边举国宽袍;是文之盛万首唐诗空前绝后。
红残唐亡,大不在乎?[由整理]爱屋及乌,想着大,深夜操着沙哑的嗓音唱女声的葬花吟和纵横九万里。
酒醒兽吼之后,不写点东西,对不起四邻,遂成此文。
总要说开去,要不然,就成故弄玄虚了。
羊大为美,大国后裔喜大者居多。
何为大是个首先要厘清的问题,大首先要宽阔,有容乃大;宽阔之后是多样,小溪里的鱼总不会有很多种;宽阔之后是层面,没有层面是沼泽;层面之后是共荣,龙腾鱼跃虾戏藻藻长;共荣之后是抗灾,耕读传家大意如此;等等。
伤感签名做大事要有大志向,大志向说简单点就是装着更多人的理想和幸福、设计一条可以走通〔难免艰辛反复〕的道路、搭建一个宽阔的舞台,歌舞一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戏剧。
钱,迷了世人的眼、曲了世间的秤。
山西煤炭富豪二代提着一旅行袋现金进京的新闻占据网页的时候,我们在感慨庸俗,转脸又在评估着开过去的跑车值几个钱。
当爆发户的一代倒下去的时候,国人学会了谦恭。
煤矿国有了,二代不见了,我们就大了?谦恭不是大,大要长在谦恭之上,不长在虚假的谦恭之间。
小时候,我们管巨大叫大,爸爸最大,不听话有大巴掌,听话也有大巴掌呵护;大一点,我们管强大叫大,当然不会记得强弩之末;再大些,我们管事大叫大,人大家大不如国大;再老些,我们管传承叫大,生命事业理念要延续;间或我们管最大叫大,班里第一、公司第一、行业第一、世界第一;老之老矣,活着最大。
秋菊打官司中行政诉讼法角度
秋菊打官司中行政诉讼法角度引言《秋菊打官司》是中国作家鲁迅先生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通过描写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秋菊与官员之间的斗争,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压迫和官员的腐败无能。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来分析《秋菊打官司》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法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治理的正常运作。
它规定了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公民在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
《秋菊打官司》中涉及到的行政诉讼问题1.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在《秋菊打官司》中,县长明明知道自己侵犯了秋菊的合法权益,却通过种种手段来阻挠她的诉讼,滥用职权。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超越了法定权限,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机关不作为在小说中,秋菊多次上访寻求正义,但县长却一直不予受理。
这体现了行政机关的不作为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违法或者不作为。
3. 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秋菊打官司》中县长故意隐瞒秋菊丈夫被判刑的事实,并威胁她不要再追究此事。
这体现了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如果行政机关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机关违法处罚小说中,县长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秋菊无辜拘禁,并进行非法处罚。
这涉及到行政机关违法处罚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违法。
行政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是一般的行政诉讼程序: 1. 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事发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面对非议的当代名人素材
面对非议的当代名人素材面对诬陷不要反驳,不要申诉,不要企图与诬陷者对话,不要企图让旁观者怜悯。
没有阴影的高楼一定还未曾建造,没有藤缠的大树一定还气节未到。
——余秋雨所谓树大招风,名气大了也会招来种种非议,余秋雨便是如此。
国内对余秋雨可谓是褒贬不一,有的人拜他为神,有的人踩他为泥,但是我想更多的人应该还是能够理智的去判断的。
余秋雨是我国著名的学者和作家,自1992年,他的《文化苦旅》横空出世,很客观地来说,他开拓了一个新的散文时代。
那种加入想象,让人置身其中,加入白描、叙事又上天入地、纵横捭阖的散文,之前,还真是没见过。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可谓是“风靡一时”。
余秋雨一下子就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而在此之前,余秋雨还在戏剧学院当院长,但最后毅然辞职,开始了“文化之旅”。
正如他所说:“满心满耳都会突涌起向天地释放自己渴念,”受了天地的召唤,这个“文化浪子”开始了艰辛的“漫游”!他曾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在凌冽的秋霜中登临黄鹤楼,在除夕的深夜摸到寒山寺,甚至从敦煌莫高窟经卷到西域喀什,从漫漫阳关到宁古塔,余秋雨走出来的不仅仅是文化的精魂,更是中国人文化的自信。
他把一路的思索与感悟邮寄给自己的一个编辑朋友,后来集结出版的《文化之旅》竟然极度畅销,一不小心就成为当时罕见的文化热点,最火爆的时候,甚至出现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场面,此书的盗版数量甚至是正版的18倍,但也可能声名过盛,余秋雨也遭来很多麻烦,甚至一时间成为媒体攻击的焦点。
所谓誉满天下,“谤”亦随身。
很多人甚至连他的书都没有读过,就开始说”秋雨含悲“这样的鬼话,而我始终认为能写出《道士塔》的人,把民族利益放在最高层的人,格局不会小到哪里。
而被骂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余秋雨怎样反击,他的那种在散文中流露出来的胸襟和气度还是有的!不过对于”非议“,余秋雨倒是也表达过自己的想法!1998年,余秋雨应邀到湖南岳麓书院演讲。
在互动环节,有同学们余秋雨:”你怎么对待别人的批评呢?“余秋雨只稍微思索一番,就说:“我不想反击,我也已经表达过了。
范志毅、余秋雨名誉侵权案.doc
原告律师不服输----媒体应慎重对待假新闻:关 于法院采信的被告方抽样调查的公证证据,原告律师 坚持认为,这一证据的内容和结论有异议,不能客观 反映真实情况。用这份材料说明范志毅的社会评价未 受影响不妥。他说,这个问题应当这样看,在媒体辐 射的范围内,只要有一个人因为看到报道后,对范志 毅的评价降低了,就构成侵权……现在看当初出台的 是个假新闻,那么转载媒体应该是一种什么态度,是 不是有了这个消息马上就报道出来,然后再继续跟踪 调查下去进行报道。他认可一方面可以这样做,但问 题是‚度‛怎么把握。他说,前面有人造假,也承认 是造假。那么传播谣言的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对于 可能涉及某人名誉的事情,应当慎重,可以在得到消 息后先向有关部门反映.
被告《东方体育日报》认为,自6月14日《体 坛周报》出现‚某国脚涉嫌赌球‛的文章以来, 《东》是本着出现传闻——调查传闻——澄清传闻 的新闻规律进行报道的-----是连续、求证式的报 道,这是新闻报道中非常普遍的规律。被告的这一 观点在判决书中得到了体现。判决书中说,被告的 系列报道是有机的、连续的,客观反映了事件的全 部情况,是一组完整的连续报道。就本案而言,不 应将该组报道割裂。判决书中写道,新闻报道由于 其时效性的特点,不能苛求其内容完全反映客观事 实。
1、你赞同法院的判决结果吗?原告《东方体 育日报》为什么最终胜诉? (1)判决尊重新闻规律,新闻报道有连续性。 本案庭审中法庭调查时间大约20分钟,辩论时间 则长达约两个半小时。庭辩焦点直指新闻规律。 原告在起诉中说,被告以未经核实的消息为新闻 来源,直接点名原告系传闻中涉嫌赌球的球员,违反 了新闻真实、准确、客观三个原则,报道具有违法性, 主观上是故意炒作,造成对原告名誉的损害。原告认 为被告的第一篇文章已构成侵权,后面的报道不能改 变第一篇文章所造成的伤害。
侵犯名誉权的案例
任务名称:侵犯名誉权的案例一、引言名誉是人们在社会中的声誉和形象,被视为个人的一种财产,保护个体的名誉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名誉权的案例时有发生。
本文将探讨一些侵犯名誉权的案例,深入分析案件背景、争议焦点以及解决方法,以便更好地了解维护名誉权的重要性。
二、著名案例1. 刘翔与媒体侵权案背景:刘翔是中国著名的田径运动员,曾获得奥运会金牌。
然而,在其运动生涯的某个阶段,媒体对刘翔的丧失信心进行了大量报道。
争议焦点:媒体是否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公开对刘翔进行负面评论,进而侵犯了刘翔的名誉权?解决方法:刘翔通过法律途径对相关媒体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名誉损失,并要求媒体公开道歉。
法院最终支持了刘翔的诉求,认定媒体以不实报道方式对其进行了名誉侵犯。
2. 周杰伦离婚传闻案背景:周杰伦是华语流行歌手,婚后传闻一直伴随着他的名字,尤其是针对其和妻子昆凌的离婚传闻。
争议焦点:媒体在没有真实证据的情况下,对周杰伦和妻子的婚姻状况进行了大量猜测和推测,是否构成了对他们名誉权的侵犯?解决方法:周杰伦采取了一种低调的方式来回应传闻,通过自己的社交媒体发表声明,澄清了离婚传闻的不实性。
在此基础上,他还声明将采取法律措施对那些恶意传播离婚谣言的媒体进行起诉。
3. 公司泄密案背景: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了公司机密泄漏的事件。
争议焦点:公司员工是否涉嫌泄露机密,并通过线下和线上渠道散布信息,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名誉?解决方法:公司对涉嫌泄密的员工进行了内部调查,并找到证据证明其泄露了机密。
随后,公司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泄密者赔偿名誉损失,并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对其进行处罚。
三、名誉权保护的方法在侵犯名誉权的案例中,个人或机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保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护方法:1.直接沟通:当发现有名誉侵犯行为时,可以通过直接与侵害者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道歉。
2.采取法律手段: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从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说开去精选
【最新】优秀范文:从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说开去前些时候,国内许多媒体刊载了学者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的消息.官司起源于>杂志社编辑萧夏林_00年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文中,萧认为余在担任深圳市文化参谋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不切实际地吹捧,并称其〝做深圳文化参谋,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今年初,余秋雨以萧文中_字〝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9月5日庭审驳回了余的诉讼.这结果让许多关注中国司法改革的人们欢欣鼓舞.这消息总让我不快,撇开司法层面而言,在我眼里,萧的行为就是十足一文侩所为.一是貌似公正,以敢于揭露文坛黑暗的斗士形象自居;二是偏听偏信,一点点传言就当成了事实,言之凿凿.这种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诽谤,不公正.不正派.公正正派,是人类社会所要共同遵循的道德准那么.任何法律法规都要建立在道德准那么的根底上,也就是说,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都要表达公正正派的精神.然而法庭的审判结果却让人费解,既然已经认定萧是无中生有,为什么还认为不构成侵权?不主持公正,不维护正派,这将为那些违背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言行大开法律之门.而更为可悲的是许多媒体对此事件都作着〝客观公正〞的报道,即使象中央电视台.>这样的国家级权威媒体也不愿意薄此厚彼,不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好似怕被官司纠缠上.甚至还有一些媒体认为,因为余是名人,理所当然地应承受比普通人的监督,法律上对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的不平等恰恰是一种更好的平等.那么萧的做法是一种监督吗?不应该为世人所谴责.所唾弃吗?法庭和媒体的做法给人的印象恰恰相反,似乎是应该要予萧以肯定.媒体的受众是全社会,媒体负有引导全社会正确舆论的神圣职责,那么对此事的报道又做得如何呢?主持公正了吗?维护正派了吗?让人疑心.更象是哗众取宠.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那是文坛上的事,有感而发,姑妄言之.回过头来想说说干部使用的问题.时下各地都在开展以〝公正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公正正派,既是全社会要共同遵循的道德准那么,也是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文坛上少点公正正派,打打嘴仗,也许为害不大.假设组工干部缺少了公正正派,就为祸不浅了.漂浮,办事主观臆断,不切实际,导致官僚习气严重;难免会拉帮结伙,讲江湖义气,礼尚往来,大搞宗派主义;难免会吃拿卡要,跑官要官,腐败之风盛行;难免会群情激愤,基石不牢,我们的党最终失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在中国古代漫长历史中,佞臣当道,贤良报国无门,导致百姓涂炭.国家灭亡的惨痛教训多矣.前车之辙,难道不应为后车之鉴吗?组工干部做到公正正派,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认识问题,处理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尊重规律.评价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做到不偏听偏信,不单凭主观印象臆断,不一棍子打死,要深入实际,了解实情,集思广益,客观反映.既要做到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不打折扣,不拖泥带水;又要做到不盲从,通过合理的途径向党组织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富于正气,坚持真理,勇于批评和抵抗不正之风和错误行为,遇到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敢说公正话,不怕担风险.组工干部做到公正正派,要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要做到作风清正.廉洁,不唯亲.不唯利.不唯色,为人处事都要出于公心,坚持原那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任用考察干部,要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不掺杂个人的好恶;要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要善于挖掘和发现人才,培养和锻炼人才;要注重提高整体效能,合理搭配班子结构.既要当好伯乐,善于发现千里马,又要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良好的环境,还要为干部提高才干创造良好的条件.组工干部做到公正正派,还要有宽广坦荡的胸襟.要做到海纳百川,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要以诚待人.以礼待人,办事光明磊落,不遮遮掩掩,不神秘兮兮.要塑造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感化干部,凝聚人心.要勇于承当用人失察之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及时总结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教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改正提高.要正确对待和分析怪话牢骚现象,对批评,做到〝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对批评者,要一分为二,认真剖析其思想根源,帮助其改良提高,切忌态度粗暴,以势压人,或打入冷宫,不理不睬.组工干部做到公正正派了,其实就是为全社会树立了一面旗帜,也可以说引领了一方风气.这本该是新闻媒体做的事,组工干部去做了,又何尝不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法律:尴尬的胜利——《秋菊打官司》
法律:为难的胜利——?秋菊打官司?1.西化法律与中国国情的适用性问题2.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人民要求的权利之间的差异法律的缺乏3.特定地区:农村法制土壤的缺乏和关系网络影响情与法的为难对峙“上层法制先导〞与“民间意识堕距〞——?秋菊打官司?在秋菊不断地上访,不断地进行权利上溯的同时,她与她的“战争〞对象,也是真正的诉讼被告——村长,之间却总是有着一种基于乡里、邻里、村带性和普通人情的交往关系。
村长不断地抵抗秋菊的“抱歉要求〞,不断地给秋菊找难堪,甚至辱骂,但他从未阻止过秋菊的上访,从未对上级进行过行贿以期在秋菊成功上诉后处分和赔偿能够减轻。
秋菊和丈夫也一次次地很尊重地叫他村长,并如兄弟朋友般自然亲切地和他进行交谈与辩白。
但双方在“道不抱歉〞〔即面子问题〕的认识上还是一直执着地僵持着,并且火药味颇重,仿佛这一切与时刻存在的人情交往完全可以切割开来,他们可以用截然相反的态度自由转换在“融洽〞与“对峙〞关系中。
所以这场“战争〞显得敌对意识模糊不堪,作战双方关系另类。
外表上,秋菊对“权利〞有着很明显的也很让人赞叹的主体意识,但更多的,秋菊只是一种从人格和尊严,甚至为了出一口气出发,去争取自己理想的结果。
电影中,“民告官〞的行政法刚刚公布,法律已经有了,但是百姓明白这个法究竟是怎样一个法吗?在百姓的认识框架中这个法能够以前所未有的精准度对“权力迫害〞进行打击吗?在民间法律意识丝毫不容乐观的90年代,这个法能够以革命性的崇高姿态而得到百姓的全面拥护吗?很显然,不能——秋菊最后打官司了,按照法律程序,市公安局应该首先成为被告,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长也应该出庭候审,但是秋菊却不愿意了,因为公安局长是一个大好人,一直在帮助她,甚至还用小轿车搭载了秋菊〔这在当时的农村看来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荣誉〕,她说:“我告的是村长,不是局长,局长出庭,我就是不去。
〞这个情节太赋戏剧效果,本来法律是到了位的,也是坚决地站在百姓利益一方的,但百姓却由于法律意识不够,居然毫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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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国内许多媒体刊载了学者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的消息。
官司起源于《北京文学》杂志社编辑萧夏林2000年在《书屋》杂志上发表的《文化中的文化》文章。
文中,萧认为余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不切实际地吹捧,并称其“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
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
今年初,余秋雨以萧文中15字“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9月5日庭审驳回了余的诉讼。
这结果让许多关注中国司法改革的人们欢欣鼓舞。
这消息总让我不快,撇开司法层面而言,在我眼里,萧的行为就是十足一文侩所为。
一是貌似公道,以敢于揭露文坛黑暗的斗士形象自居;二是偏听偏信,一点点传言就当成了事实,言之凿凿。
这种行为,是不折不扣的诽谤,不公道、不正派。
公道正派,是人类社会所要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
任何法律法规都要建立在道德准则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都要体现公道正派的精神。
然而法庭的审判结果却让人费解,既然已经认定萧是无中生有,为什么还认为不构成侵权?不主持公道,不维护正派,这将为那些违背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言行大开法律之门。
而更为可悲的是许多媒体对此事件都作着“客观公正”的报道,即使象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周刊》这样的国家级权威媒体也不愿意薄此厚彼,不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好像怕被官司纠缠上。
甚至还有一些媒体认为,因为余是名人,理所当然地应承受比普通人更多的监督,法律上对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的不平等恰恰是一种更好的平等。
那么萧的做法是一种监督吗?不应该为世人所谴责、所唾弃吗?法庭和媒体的做法给人的印象恰恰相反,似乎是应该要予萧以肯定。
媒体的受众是全社会,媒体负有引导全社会正确舆论的神圣职责,那么对此事的报道又做得如何呢?主持公道了吗?维护正派了吗?让人怀疑。
更象是哗众取宠。
余秋雨名誉官司败诉,那是文坛上的事,有感而发,姑妄言之。
回过头来想说说干部使用的问题。
时下各地都在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公道正派,既是全社会要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也是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
文坛上少点公道正派,打打嘴仗,也许为害不大。
若组工干部缺少了公道正派,就为祸不浅了。
组工干部若不公道、不正派,就会导致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免会犯错误,甚至是大错误。
难免会作风漂浮,办事主观臆断,不切实际,导致官僚习气严重;难免会拉帮结伙,讲江湖义气,礼尚往来,大搞宗派主义;难免会吃拿卡要,跑官要官,腐败之风盛行;难免会群情激愤,基石不牢,我们的党最终失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在中国古代漫长历史中,佞臣当道,贤良报国无门,导致百姓涂炭、国家灭亡的惨痛教训多矣。
前车之辙,难道不应为后车之鉴吗?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
认识问题,处理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尊重规律。
评价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做到不偏听偏信,不单凭主观印象臆断,不一棍子打死,要深入实际,了解实情,集思广益,客观反映。
既要做到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不打折扣,不拖泥带水;又要做到不盲从,通过合理的途径向党组织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要富于正气,坚持真理,勇于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和错误行为,遇到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敢说公道话,不怕担风险。
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要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
要做到作风清正、廉洁,不唯亲、不唯利、不唯色,为人处事都要出于公心,坚持原则,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任用考察干部,要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不掺杂个人的好恶;要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要善于挖掘和发现人才,培养和锻炼人才;要注重提高整体效能,合理搭配班子结构。
既要当好伯乐,善于发现千里马,又要为人才施展才能提供良好的环境,还要为干部提高才干创造良好的条件。
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还要有宽广坦荡的胸襟。
要做到海纳百川,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要以诚待人、以礼待人,办事光明磊落,不遮遮掩掩,不神秘兮兮。
要塑造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感化干部,凝聚人心。
要勇于承担用人失察之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及时总结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教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改正提高。
要正确对待和分析怪话牢骚现象,对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批评者,要一分为二,认真剖析其思想根源,帮助其改进提高,切忌态度粗暴,以势压人,或打入冷宫,不理不睬。
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了,其实就是为全社会树立了一面旗帜,也可以说引领了一方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