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介绍
纪检案件审查方案
纪检案件审查方案
纪检案件审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的党员、干部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纪检案件审查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正确运用审查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可以确保审查工作公正、客观、公开,同时能够打击党内腐败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维护党的形象和纪律。
审查对象和范围
纪检案件审查的对象是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其范围包括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家属、情妇、亲属、朋友等人员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审查。
审查程序
纪检案件审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举报
2.稿件申报
3.立案
4.调查
5.审查
6.检举
7.处理
在整个审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审查方法
审查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查阅文件和资料
2.进行调查
3.联系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4.查阅旁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5.采取模拟询问等方式
审查结果
在审查过后,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处置。
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比较轻微的,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进行纪律处分。
总结
纪检案件审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增强纪检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党内腐败和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维护党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纪检工作实务:做好纪检监察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工作
纪检工作实务:做好纪检监察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工作我国监察法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管辖原则,特别明确了监察案件指定管辖问题。
那么,在案件实务中,对下级监察机关按指定管辖办理的案件,如何进行案件审理和做好党纪政务处分问题呢?一、监察机关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2018年4月16日,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联合下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辖问题进行明确。
该《管辖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管辖,是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限和分工。
该《管辖规定》第五章专门就管辖分工和协调进行了明确,特别是明确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案件指定给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该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指定管辖规定的具体化。
指定管辖事项的明确是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做出补充,使监察事项能够实事求是、高效地得到办理。
所谓“指定管辖”,是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监察事项的管辖机关。
对于原本属于自己所管辖的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指定给所属的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比如,市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市级所属的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管辖。
规定指定管辖,体现了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同时也能够增强工作灵活性。
进行指定管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在指定时上级监察机关予以通盘考虑。
比如,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比较饱满,而下级监察机关的人员和能力又足以承担移交给其办理的监察事项,为尽快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二、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在案件实务中,对于指定下级机关管辖的案件,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审理工作应该由那一级的审理机构来负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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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3、定性准确
定义:是指对所犯错误事实性
质的认定确定无疑,符合错误自身 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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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3、定性准确
“6+1+X”模式: “6”:六大纪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X”: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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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4、处分恰当
对被审查对 象起着保障、教 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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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案件审理的工作任务
1、审理; 3、执行; 5、协调;
2、复查; 4、指导; 6、监督
7、程序法规;
9、教育。
8、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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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审理的职责范围
负责审理和执行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 负责审理、审核下级纪(工)委(纪检组)调查处理的违反党政纪的案件; 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党员和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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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2、证据确凿
真实性 规范性
形成证 据链
道听途说的证据为 无效证据; 举报信不是证据。
收集证据的人, 必须是2人以上; 谈话笔录必须经 谈话对象签字; 其他书证要签名 、盖章等。
多个证据才能证 明一个错误事实 孤证不能定案; 证据之间不能矛 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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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理的基本程序
14、执行监督
要对送达、宣布、抄送(报)等执行程序
的实施情况进行执行监督。如检查处分决定 书是否进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其工资异 动等是否已作相应处置等。 如果案件涉及相关款物,还需及时与财务
案件审理业务基本知识
案件审理业务基本知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材料)昨天,案件检查室的同志讲了案件检查的基本知识,现在我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怎样围绕“二十四字”办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来审核所查结的案件是否符合“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讲几点粗浅的认识: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地位、作用及坚持的原则(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我们今天所讲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专指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在做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守一定的原则,根据审理案件的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地位1、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3、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三)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作用1、制约作用;2、平衡作用;3、参谋作用;4、保障作用;5、教育作用;(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原则1、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3、寓监督制约于沟通协调服务的原则;4、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这六句话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缺一不可。
事实清楚是定性处理的基础,证据确凿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定性准确是正确处理的关键,处理恰当是办案的结果和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处理恰当的制度保证。
(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就是指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必须做到真实、具体、准确。
事实清楚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必须能真实、客观地再现事物的本来面貌,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二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违纪事实必须能够反映违纪事实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三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违纪事实必须能够准确地概括出违纪人员究竟犯了哪些错误,而每一条错误究竟错在什么地方。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精)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一、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标准㈠、事实清楚1、构成错误事实的基本要求(时间、地点、人员、情节、前因、后果、责任)齐全,成为一个完整的事实体系。
2、所认定的事实无疑,主要情节具体详细,叙事用语确切明晰, 判断结论准确,符合逻辑。
3、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分清主次,直接或间接,对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作出恰如其分的表述。
4、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复查复审报告等主要材料陈述的事实要层次清晰, 详略得当,称谓正确,对问题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和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要陈述清楚。
5、材料的措词用语和格式要符合办案专用公文的要求,语言逻辑规范,叙事言必有据,不夸张和形容。
㈡证据确凿1、违纪案件的证据必须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或党组织、行政部门委派的人员进行索取或收集。
2、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充分有利、准确无误,能够确认事实真相,足以证明事实真伪,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3、证人证言一人一正,一事一正。
要把所证实的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具体情节书写清楚。
4、被检查人的亲友作为知情人出具的证明,要有他人印证或其他佐证。
5、证言材料要有证人的签字、盖章(手印),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
复制材料要注明复制人、复制时间及出处,加盖原保存单位的公章。
拍摄的事物照片及其影印件要注明原物存放单位和地点。
6、证言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7、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作党纪、政纪处理时,必须有摘抄、复制的主要证据及有关的结论材料。
8、证据应认真审查鉴别,剔除错证、伪证和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9、鉴别后的有效证据,不得涂改或弃毁,移送时不得任意取舍。
10、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确凿充分,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必须有两个以上证据才能定案。
11、被审查人对认定的错误事实有不同意见的,证据要能够充分证实他的申诉是否有理。
㈢定性准确1、是一种问题的只能作出一种定性结论;是多种问题的要分别定性;性质一时难以确定的,可采取写实的方法作出结论。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讲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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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组织谈话
在处分决定文件下发后,要把处分决定与张 三本人见面。这时,组织上要找张三谈一次 话,主要是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受党委和 行政领导的委托,再一次征求张三本人的意 见,并要求本人在处分决定文件上签字。同 时,必须把处分决定交本人一份。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
一、目 录
• 人民法院移交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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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往的处理方式
对于法院移交的案件,以往的处理方式是: • 1、对于判实刑的案件,处理方式,是党员
干部的,给予“双开”处分; • 2、对于判缓刑的案件,是党员干部的,党
纪处分就是开除;政纪没给处分。在行政 处理上,依据有关规定,交由人事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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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什么要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一)对于法院移交的案件,虽然法院已经 判决了,但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 定还要对违法犯罪人进行处理。
(二)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对已经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 理的移送纪检机关的案件,由审理室直接 受理,不再履行立案手续,但应作为本级 纪检机关办理的案件予以统计。所以我们 要进行处理,首先要重新办理一个立案手 续。
同时提出给予张三行政开除处分的建议。 注:行政会议程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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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件审理部门要做的几项工作
(一)案件的审核。案件审理承办人审阅案卷(判决书)、 补充调查、与张三谈话,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 理进行审核;
(二)集体审议(案件审理组)。对承办人的案件审核情况 进行审议;
(三)审理谈话。派专人与张三谈话,核对实事,听取本人 的意见和申辩;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目录1. 1原则2. ▪实事求是的原则3. ▪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 ▪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5.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1.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 ▪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的原则3. 2任务4.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5. ▪事实要清楚6. ▪证据要确凿1. ▪定性要准确2. ▪处理要恰当3. ▪手续要完备4. 3两种权限5. ▪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6. ▪行政处分权限7. 4程序1. ▪案件的受理2. ▪案件的审核3. ▪案件的审议4. ▪案件的批准5. ▪执行程序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原则编辑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在审理的每一个阶段,必须注意从不同案件的客观实际出发去研究、分析,并作出判断。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必须以客观事实作为定案的基础;⑵必须以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案件事实的依据;⑶准确认定案件性质;⑷恰当量纪;⑸有错必纠;⑹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处和教育相结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惩罚处理违法违纪人员的时候,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教育。
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如果只惩处不教育,惩处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只教育不惩处,姑息迁就,就失去了纪律的严肃性,教育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惩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对违犯纪律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必须以错误事实为依据,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给予恰当的处理。
⑵坚持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进行教育。
⑶挑选部分处理过的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纪律教育。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严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时,要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办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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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的地位和作用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案件审理的原则 党纪处分的批准权限和行政处分权限
违纪案件的审理程序
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 关的专门活动之一,是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 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犯 党纪、政纪的案件,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 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审 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 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 处理工作。
严肃慎重 区别对待
• 区分故意违纪和过失 违纪 • 区分案件性质 • 区分违纪的后果 • 区分违纪责任 • 区分认错态度好坏
• 以客观事实作为定案基础 • 以查证属实的证据作为案 件事实的依据 • 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 恰当量纪 • 有错必纠 • 审理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 质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概述
信访举报工作的
提供 信访信息 维护 社会稳定
进行 业务指导
基本任务
解决 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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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概述
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
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处理信访举报工作 的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基本原则
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先规范再接访。 先采取果断措施,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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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信访案件的概念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要求查 报结果或者依据有关规定直接 调查处理的重要信访问题 信访案件的种类 一是查报结果的案件。 二是直接查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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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管理
信访案件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三)谈话。
4、和受审查人谈话
审理人员在对案件全面审核后,在案件提请本级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前,一般情况下,应派人与受审理人员谈话,特别是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本人意见大,案情复杂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意见分岐较大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受审查人谈话,核对事实,听取本人意见。
(4)对坚持错误的受审查人,应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能用引诱、威胁、压服的手段。
(5)在谈话时应作好谈话记录,并要有受审查人逐页签字。
(四)拟出审理报告。
案件审理报告,是指审理人员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理之后,向本级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关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等方面审理意见的书面报告。它是案件审理公文中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
(3)附件名称。如果有附件,顺序列出附件名称。
(4)审理部门署名
(5)成文日期
(6)主审人、协审人、审核人签名
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标题:一般由受审查人员的姓名、违纪案件的性质以及公文的种类组成。
(2)正文:包括导语、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违纪事实认定的(不能认定的写明原因)、定性及处理意见、结束语。在写被调查人基本情况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现任职务要全面而准确,如有党内职务的,要写明党内职务,包括党委委员和党组成员的职务。因为这涉及到处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问题。②如果以前受过处分,应写明何时因何原因,由何单位决定或批准给予何种处分。③如果被调查人员的错误不是发生在现任职务上,要写明他犯错误时所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时间。④如被调查人员已离退休或停职检查、免职,或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应写清楚。
三、案件审理程序
审理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程序是用纪检监察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办法》、《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直接行使行政处分权的程序问题的通知》等纪检监察条规,对审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和审理申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批准程序、执行程序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审理案件一定要按照这些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办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知识简介
记不清做过多少次谈话笔录,但从开始的不懂不会到现在的成熟自信,是
纪检监察这个集体让我成长起来。在成长中也亲历着我党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的阶段进程,感受到取得的每项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从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地位的提升;从纠正部门和行业
不正之风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领域的拓展;从党风廉政建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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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阳春三月,我迈入了县纪委的大门,一切是那么陌生,那么新 鲜,那么令人充满力量。抓紧学习,熟悉业务,是那时想得最多的事。跟 着同事第一次外出调查一起农机交通违规事故是在来纪委的一周后的一天, 紧张、担心、不知所措,之前看了、学了一点书本知识,可谈话笔录咋做 呢?正在发愁着急之时,同科室的老王说,不要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 清记好就行。我点了点头,心里仍旧紧张,写字时手竟然有点发抖,但心 里却温暖了许多,踏实了许多。在老王的指导下,我完成了自己来纪委做 的第一份笔录。能通过吗?我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老王看后,没有 批评、没有指责、没有嘲笑,只微笑着说,不错,以后多锻炼锻炼,你没 问题的。这第一次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善、互助,也让我感到了差距、 压力,必须业务精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素质,没理由做不到!
审理工作中坚守的一些观点:
• “案件审理就是赶考,汇报案件就是接受
拷问”
• 坐得住、心能静、严把关、有原则、公心、
公平、公正
• “一个人因一个问题受一次处分,是关系
这个人一辈子的事。”
• 以一当百。精益求精。
审理箴言:
• 牢记要求“二十四字”,把关最有
力。休道案牍劳形,责任重无比。 临深渊,履薄冰,审仔细。党性坚 强,实事求是,淡泊名利!
交办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
纪检工作实务:做好纪检监察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工作
纪检工作实务:做好纪检监察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工作我国监察法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管辖原则,特别明确了监察案件指定管辖问题。
那么,在案件实务中,对下级监察机关按指定管辖办理的案件,如何进行案件审理和做好党纪政务处分问题呢?一、监察机关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2018年4月16日,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联合下发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辖问题进行明确。
该《管辖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管辖,是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限和分工。
该《管辖规定》第五章专门就管辖分工和协调进行了明确,特别是明确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案件指定给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该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指定管辖规定的具体化。
指定管辖事项的明确是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做出补充,使监察事项能够实事求是、高效地得到办理。
所谓“指定管辖”,是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指定而确定监察事项的管辖机关。
对于原本属于自己所管辖的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指定给所属的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比如,市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市级所属的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管辖。
规定指定管辖,体现了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同时也能够增强工作灵活性。
进行指定管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在指定时上级监察机关予以通盘考虑。
比如,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比较饱满,而下级监察机关的人员和能力又足以承担移交给其办理的监察事项,为尽快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
二、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在案件实务中,对于指定下级机关管辖的案件,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审理工作应该由那一级的审理机构来负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基本知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基本知识授课人:县纪委审理室主任曹辉湘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活动之一,是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一、案件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一)地位1、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不可缺少的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必须经过审理部门的审理,这是我党总结大量历史经验教训之后得出的结论。
查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一般要经过受理检举控告、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批准和执行等一系列环节和程序,这些环节和程序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是不能相互颠倒的。
案件审理是党的条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办理违纪案件的必须程序。
3、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从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程序来看,案件审理既是案件检查工作的继续,也是调查处理案件的最后一个环节。
案件经过审理,可以使案件办得更扎实;可以使领导机关能够听到多方面的意见,处理案件更加全面;可以充分听取受审查人员的意见和受处分人员的申诉,避免错案的发生,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
因此,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对生效的处分决定的执行,关系到调查处理案件任务的完全实现,关系到能否正确有效地执行纪律。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违纪案件的重要程序保证。
(二)作用1、监督制约作用。
检查部门在案件调查终结以后,不能直接交领导决定处理,而是要移送审理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进行审核后,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纪检监察审理工作职责内容
纪检监察审理工作职责内容
纪检监察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包括:
1. 掌握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保证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2. 开展纪律审查:对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纪律审查,包括个人违纪行为、不正当行为和腐败行为等。
3. 开展监察调查:对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使情况进行监察调查,建立案件档案,查明事实、收集证据,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违纪行为。
4. 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对查实的违纪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措施。
5. 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问题:对查实的职务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措施。
6. 监督执纪问责: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承担纪律责任,达到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
7. 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法律素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
能。
总之,纪检监察审理工作职责内容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审查、处分和问责,维护党和国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和公正形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日期】1987.07.14•【文号】•【施行日期】1987.07.14•【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7年7月14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案件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地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端正党风;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审查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
对于处理错了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改正。
第四条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对他们耐心地进行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第五条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
违纪必究,严肃处理,不能含糊敷衍。
但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慎重从事。
对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其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处理。
第六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必须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不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资历长短,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第七条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委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
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
第八条审查处理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的,经批准后实行回避。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范围第九条案件审查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介绍
➢ 其他书证要签名 、盖章等。
➢ 多个证据才能证 明一个错误事实
➢ 孤证不能定案; ➢ 证据之间不能矛
盾。
13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 要求
3、定性准确
定义:是指对所犯错误事实性 质的认定确定无疑,符合错误自身的 本质属性.
14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 要求
3、定性准确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 要求
5、手续完备
定义:是指对违犯党纪、政纪的 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要按照违纪案 件程序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办 理相关手续.
17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 要求
6、程序合法
定义:是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的 程序进行.
18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 要求
28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 程序
8、集体审议
➢案件审理组对审理人员草拟的审理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 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组的结论性意见. ➢向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汇报.
9、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根据集体审议和领导要求修改审理报告。
29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 程序
10、审批
➢案件审理室根据形成的正式审理报告向 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汇 报,经讨论形成统一处理意见. ➢必要时还需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或上一 级纪委批准.
33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 程序
15、整理归档
➢违纪案件处理完毕后,先由 审理人员按要求对案卷进行 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按有关 要求立卷归档.
34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 程序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凡属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不经过审理的案件是不合格的案件。
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审核处理的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党、政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1、广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的审查处理。
2、狭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按特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按审理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对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核活动。
3、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相互制约机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调查、审理必须分开,不能相互替代。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处理违纪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案件质量,使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案件审理工作原则、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努力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明确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同时也要明确教育不仅仅是口头的说教,处分也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因而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给予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3、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
违纪必究是纪律严肃性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不能有半点含糊。
案件审理业务知识
案件审理业务知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第一部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概要一、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涵义和特点所谓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就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它既涉及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也涉及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进行审核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工作,也涉及到党支部对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进行审议并作出处分决定的工作。
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除了有案件审理部门的案件审理工作,又有信访部门的案件审核工作,这些都属于案件审理工作的范围。
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把其他部门的案件审理工作与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工作等同起来。
所以审理教程书中对案件审理工作下的定义是一个较为宽广的概念。
我们一般情况下研究和谈到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专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者是专、兼职审理人员,对调查移送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程序,一定的原则对案件在事实上、证据上、定性上、处理上、程序上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不难看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专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纪和政纪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其特点如下:一是,具有相对独立性。
二是,审理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是,审理案件要遵循一定的办案原则和要求。
办案原则有实事求是的原则,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等等。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1、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
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一是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
三是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2、审理工作的作用案件审理工作在案件处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主要作用有:一是制约作用;二是参谋作用;三是保障作用;四是教育作用;五是促进作用。
3、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根据党纪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及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件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有十一条:⑴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
纪检监察相关名词释义之九
纪检监察相关名词释义之九-——案件审理1、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一是终结审理经调查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审理申诉案件;三是审理复审、复核申请所涉及的监察机关自办案件所作出的监察决定的正确性,并作出复审、复核决定;四是根据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搞好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五是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是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四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六是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权利的原则。
3、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一是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二是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三是审理下级纪委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是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五是审理下级纪委报来的备案案件;六是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七是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八是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九是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4、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定性的原则一是合法原则;二是公正原则;三是协调原则;四是疑错从无原则。
6、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二是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7、违纪错误的基本特征一是违纪错误必须是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即对党和社会具有一定危害性,简称为一定的危害性;二是违纪错误必须是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的行为,即具有违反党的纪律规范的属性,简称为违纪性;三是违纪错误还必须是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党的纪律处分处罚的属性,简称为应受处罚性.8、构成违纪的要件一是违纪错误客体.是用以说明违纪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要件。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凡属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不经过审理的案件是不合格的案件。
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审核处理的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党、政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1、广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的审查处理。
2、狭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按特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按审理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对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核活动。
3、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相互制约机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调查、审理必须分开,不能相互替代。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处理违纪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案件质量,使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案件审理工作原则、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努力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明确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同时也要明确教育不仅仅是口头的说教,处分也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因而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给予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3、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
违纪必究是纪律严肃性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不能有半点含糊。
但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慎重从事,对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其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4、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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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一般可分为受理、审核、审议、批准和执行等步骤。包括形式审核、 审阅案卷、审理谈话、自行量纪、集体审议等十余个工作环节。
20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21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受理
➢首先进行形式审理,主要查看案卷材料是 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和审 理受理登记表》。 ➢必要时也可提前介入审理。
13、抄送备案
➢将处分决定抄送组织部门、人社和其他有关部门。
32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4、执行监督
➢要对送达、宣布、抄送(报)等执行程序 的实施情况进行执行监督。如检查处分决定 书是否进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其工资异 动等是否已作相应处置等。 ➢如果案件涉及相关款物,还需及时与财务 室办理收缴、退赔等手续。
材料; 4、证人证言:如行贿人财会人员的调查笔录等; 5、视听资料:如影像、照片等; 6、鉴定结论:如笔迹鉴定、亲子鉴定等; 7、勘验笔录:如由办案人员制作勘验笔录进行记
录等。
12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2、证据பைடு நூலகம்凿
真实性
规范性
形成证 据链
➢ 道听途说的证据为 无效证据;
➢ 举报信不是证据。
➢ 收集证据的人, 必须是2人以上;
24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4、审理谈话
➢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 案程序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后,与被审查人 进行审理谈话,进一步核实案情,听取被审 查人的辩解,维护其的民主权利。 ➢制作审理谈话笔录。
25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5、自行量纪
➢指导被审查人通过自学党纪党规,根据自 己违纪问题的提出自己觉得应该给予什么处 分档次。 ➢填写自行量纪登记表。
9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1、事实清楚
五个 清楚
时间要清楚 地点要清楚 情节要清楚 后果要清楚
责任要清楚
10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2、证据确凿 定义:是指据以定案的全部证 据真实、准确、充分。
11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2、证据确凿
常见证据的种类
1、书证:如虚报的发票、签订的合同等; 2、物证:如收受的贵重物品等; 3、被审查对象的陈述:如本人的交代材料、检讨
35
四、我市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组成人员
36
(二)工作成效
37
(三)存在问题
1、审理力量较为薄弱 2、办案程序不规范 3、案卷质量不高
38
(四)下步想法
39
敬请批评指正!
40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7
三、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二十四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
8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1、事实清楚 定义:是指对违纪问题的结论中所认定的错误 事实真实、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33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5、整理归档
➢违纪案件处理完毕后,先 由审理人员按要求对案卷进 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按 有关要求立卷归档。
34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6、案后工作
➢对申请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回访教育。 ➢按程序及时为受处分人员办理恢复党员 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
➢ 谈话笔录必须经 谈话对象签字;
➢ 其他书证要签名 、盖章等。
➢ 多个证据才能证 明一个错误事实
➢ 孤证不能定案; ➢ 证据之间不能矛
盾。
13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3、定性准确 定义:是指对所犯错误事实性 质的认定确定无疑,符合错误自身 的本质属性。
14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3、定性准确
“6+1+X”模式: “6”:六大纪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X”: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 。
15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4、处分恰当
定义:是指根据认定的违纪事实 和性质,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对违 纪人员所做出的处理合适、妥当、恰 如其分。
16
6、程序合法
程序的法定性
程序的不可逆性
• 案件办理程序不 能任意取舍,必 须按照规定的程 序办 。
• 程序互相衔接有 一定的次序,不 能随意颠倒或超 越。
程序的适时性
• 程序必须符合法定 时间,要在规定的 时限内完成,不能 随意中止或搁置 。
• 如初核的时限为两 个月,必要时可延 长一个月。
•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 90日。
22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2、指定审理人员
➢案件形式审理通过后,指定审理人员。一 般案件应由2人审理,1人主审。 ➢必须遵循“查审分离”的原则,调查人员 不得参加案件的审理。 ➢一般要求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3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3、审阅案件
➢以审查报告为主线,以证据为本,根据审 查报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照主体身份、证 据材料及其定性处理意见进行重点审阅。 ➢对需要补证的,进行补证。 ➢制作阅卷笔录。
30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1、制作处分决定书
➢凡决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均需下达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 ➢“四级审核”制度,主审人员起草后,由审理室主任初审,经分管常委 复审、分管书记审核把关后由市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审批。
31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2、送达和宣布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处分决定书后,应 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并形成处分决定见面谈 话笔录。 ➢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内召开会议宣布并形成会议记录。
案件审理相关工作介绍
案件审理室 XXX XXXX年XX月
1
目录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地位和作用
“三严三实”提出的时间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 我市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
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地位和作用
(一)案件审理的概念
定义:是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纪、 政纪的案件,在做出正式处理决定之 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守一定的原 则,根据审理案件的要求,对案件的 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 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26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6、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征求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所 在党支部对被审查人违纪问题的处分意见。 ➢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及党支部大会。 ➢形成书面处分意见和处分决定。
27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7、草拟审理报告
➢充分把握违纪人员的主体、主观方面和客 体、客观方面等违纪行为构成要件。 ➢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 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所在单位 和党组织意见、审理意见等。
3、
对被审查对 象起着保障、教 育的作用。
5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案件审理的工作任务
1、审理; 3、执行; 5、协调; 7、程序法规; 9、教育。
2、复查; 4、指导; 6、监督 8、调研;
6
(二)案件审理的职责范围
➢ 负责审理和执行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 ➢ 负责审理、审核下级纪(工)委(纪检组)调查处理的违反党政纪的案件; ➢ 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受理党员和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 ➢ 承担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事项; ➢ 对下级纪(工)委(纪检组)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和审理业务的指导。 ➢ 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5、手续完备 定义:是指对违犯党纪、政纪的 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要按照违纪案 件程序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办 理相关手续。
17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6、程序合法 定义:是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的 程序进行。
18
(一)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
审理室常被称为纪委的“法院”
3
(二)案件审理的地位
➢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 要组成部分
➢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 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
四个是
➢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的最后环节
➢是保障受处分党员和干部 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
4
(三)案件审理的作用
1、
对保证案件 质量起着监督制 约的作用。
2、
为纪委常委会 议和监察局长办 公会议对案件做 出正确决定起着 参谋助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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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8、集体审议
➢案件审理组对审理人员草拟的审理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 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组的结论性意见。 ➢向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汇报。
9、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根据集体审议和领导要求修改审理报告。
29
(二)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10、审批
➢案件审理室根据形成的正式审理报告向 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汇 报,经讨论形成统一处理意见。 ➢必要时还需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或上一 级纪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