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工作方案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为规范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务管理,根据《中山大学章程》、《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合培养本科生是指按照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和培养方案,在完成规定课程、修满所需学分后,获合作学校学士学位的学生。
第二条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批准。
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适用对象是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培养模式第四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培养模式包括如下三种类型:(1)以联合培养类专业招生形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二年级在中山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到合作院校学习(考核合格者);(2)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赴国(境)外大学学习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方式可以是“2+2”(即:国内两年+国(境)外两年)、“1+2+1”(即:国内一年+国(境)外两年+国内一年)或“3+1”(即:国内三年+国(境)外一年)等;(3)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均在我校培养,通过引进对方教材、互派教师等形式进行培养。
第三章培养方案制定原则与审批程序第五条联合培养类专业须制定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并报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未提交培养方案者,不予以课程学分认定。
第六条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按双方协议中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和目标,由相关学院(系)会同国(境)外合作院校制定。
对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通过合作项目形式赴国(境)外学习者,要求在合作院校所修课程应与我校本专业修读课程的内容相近或相当,所修学分和学时总量原则上应与依据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学生未修读的学分和学时总量相当。
中山大学培养方案之旅游学院酒店管理专业
旅游学院2023级酒店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旳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有较强业务水平、德、智、体全面发展旳优秀毕业生;掌握酒店及旅游住宿业管理、休闲筹划与俱乐部管理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本掌握酒店管理原理与措施,胜任旅游业管理职业需求及研究需求。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旅游行政管理、饭店及餐饮企业、高尔夫球俱乐部、旅游国际组织机构等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二、培养规格和规定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旳世界观。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热爱科学事业,养成良好学风、善于合作和勇于创新旳科学精神;具有良好旳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质,遵纪遵法。
业务方面:掌握旅游学、管理学、经济学旳基础理论和措施,理解旅游产业和休闲业旳经济规律,初步具有酒店经营管理、营销与管理、休闲活动筹划和管理基本能力;纯熟地运用一门外语,纯熟旅游业信息获取、文献检索和期刊科技信息获取旳措施。
初步掌握第二外语。
体育方面:理解体育旳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旳基本技能,到达国家规定旳大学生旳合格原则。
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按规定完毕学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课时本专业方向分为必修课(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公共课、专业课)两类。
本专业方向总学分155学分,其中必修课122学分,占78.7%;选修课33学分,占21.3%,其中学生必须选修通识教育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17学分(其中限选课程至少6学分)。
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共103学分。
四年课内总课时为2790课时。
五、专业关键课程:管理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旅游概论(双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地理学、酒店经营管理、服务运行管理、俱乐部管理、会展概论、项目管理、旅游产业经济学、旅游消费者行为学、会计学原理、战略管理、商务记录学、旅游研究措施。
吉首大学教务处
6.特色化原则。突出专业特色、优势,明确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特色 的人才培养理念、目标,优化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以点带面,推进人才培 养模式改革,努力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
三、修订重点 1、明确培养目标定位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定位,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未来人才需求和本专 业的自身现状及特色,参考国家人才培养标准和行业人才培养标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 上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专业培养要求,强化“下得去、用 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科类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医学类专业按照医学教育认证标准,教师教育专业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相关教育方针、教育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 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坚持“立德、立行,树人、达人”的立人教育人才培养理念,坚 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务实作风和国际视 野”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遵循 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新观念、新标准和新要求,以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为目标,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适应学生个体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 养为核心,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创新能力培养,凸 显专业办学特色,构建适应社会需求、适应学生发展、与时俱进、科学合理的本科人才 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 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训练和培养,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强化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教学,加大相应学分和学时,安排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 的教师授课,为学生发展打好良好基础。 2.科学性原则。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的特点,科学设计本科人才
中山大学与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与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吉首大学—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为了有效利用中山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从2010级起选拔适量优秀本科生与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方式采用“1+2+1”(非医学类)或“1+2+2”(医学等五年制专业)的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学年度在本校学习,第二、三学年度在中山大学相应专业学习两年,第四、五学年度回本校学习。
联合培养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与学分,符合吉首大学本科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历文凭,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注明两校联合培养,附加中山大学印章予以认可。
二、联合培养范围和人数项目实施范围为经双方学校商定的联合培养本科专业,从2010级开始,每年选送联合培养本科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三、联合培养生选拔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2.学习成绩优秀,高考成绩、第一学年度课程平均成绩均排名在本专业前10%;3.英语基础好,听说表达能力强;4.自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情况和不合格的课程。
6.符合上述条件者,还须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
四、联合培养生选拔流程1.每年年初学校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确定当年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计划和要求,经报请中山大学同意后在全校公布。
2.每年六月份,学生根据联合培养选拔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经张榜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4.学校组织选拔考核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审核,确认联合培养学生名单。
5.入选学生按照联合培养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五、联合培养生录取管理流程1.学校行文公布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及基本信息(含学号、姓名、学院及专业、联合培养学习的时间和地点等),并书面通知培养学校。
吉首大学专升本实施方案
吉首大学专升本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吉首大学制定了专升本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一、招生对象。
吉首大学专升本招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人员。
二、招生计划。
吉首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为准。
三、招生专业。
吉首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为全日制本科教育各专业。
四、招生程序。
1. 吉首大学专升本招生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环节。
2. 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规定并公布。
五、招生考试。
1. 吉首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规定并公布。
2. 考试成绩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六、录取。
1. 吉首大学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2. 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七、学制与学位。
吉首大学专升本学制为4年,学生毕业后由吉首大学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八、学费标准。
吉首大学专升本学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吉首大学财务处公布。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吉首大学专升本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定和发放工作由吉首大学学生处负责。
十、其他规定。
吉首大学专升本实施方案其他相关规定由吉首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制定并公布。
以上就是吉首大学专升本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准备,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升入吉首大学深造。
祝各位考生成功!。
关于对吉首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关于对《吉首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学院:为了推进和完善学分制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13级起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现将学校制定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加以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9月30日前反馈给教务处。
联系人:蒋林电话:8563335电子邮件:附件:吉首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吉首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导师制是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学业管理与服务体系,为了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施素质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吉首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导师”,是指针对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以其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指导的专兼职教育工作者。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与聘任1、凡获得教师系列职称或受聘担任教学科研岗位的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担任本科生导师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
2、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
各学院应根据教师的自荐材料和导师任职资格提出拟聘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经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聘任名单并报教务处、学工部等单位备案。
协同创新,建立对口支援贫困地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
[摘要]中山大学紧密围绕国家中西部发展战略,以贫困地区发展急需的管理人才培养为重点突破,探讨通过对口支援系统性提升贫困地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地方经济提速的有效范式;同时在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和促进教育资源协调配置的作用,实现对口支援高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协同创新;贫困地区;高校;人才培养[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19)10-0152-02协同创新,建立对口支援贫困地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长效机制的探索田宇,王克(中山大学,广东广州510275)一、对口支援新模式中山大学2004年起对口支援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吉首大学。
十多年来,从早期仅学校层面接受吉首大学教师攻读学位、进修访学、挂职交流、数字化校园建设逐步推进重心下移。
2009年来,两校不断探索教育供给侧改革机制,以院系“点对点”对口支援为重点,发挥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优势,以提升吉首大学商学院人才培养能力为导向,构建并不断完善可持续性“造血型”对口支援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对口支援贫困地区高校工商管理本科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同时,拓宽中山大学自身协同创新和学科建设渠道,努力提升人才培养及服务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能力,促进对口支援两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水平的共赢提升。
具体以受援高校工商管理本科人才培养为实验区,探索发挥支援高校学科优势辐射作用,以优质教学资源、机制输入与合作,推动受援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学科专业建设,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同时,加强产学研合作与协同育人机制,在研究与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现实问题过程中,推动支援高校自身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目标实现。
该模式内容主要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九大举措”的“129”模式:一个中心两个体系九大举措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潜能的人才培养工商管理学科建设体系学科带头人聘任制学科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科研条件建设工商管理专业建设体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开发实习基地建设校—校联合培养二、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一)以机制改革解决对口支援中高校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问题对受援高校,着重解决人才培养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能力”问题,即面向贫困地区人才需求,实践如何通过对口支援提升贫困地区高校工商管理的学科实力和专业特色,形成人才培养与区域发展高度融合比较优势;对支援高校,将对口支援纳入学校整体事业发展规划,以联动政策和机制激发内在动力,建立对口支援长效保障机制,在政府行政推动的基础上实现对口支援政策的稳定、连续和长期落实。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为落实学校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本科生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的有机衔接,现结合《中山大学按学科门类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尊重学生修读意愿。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织1、成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学生工作部、教务与学位办公室等人员组成。
2、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系主任负责各专业宣传工作,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指导工作,教务与学位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
三、专业分流实施办法1、专业分流思路专业分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模块课程修读分流,在第二学年开始实行,第二阶段在模块课程修读分流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在第三学年开始实行。
模块课程分两类:“I类模块课程”和“II类模块课程”。
“I类模块课程”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先修课程,“II类模块课程”为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先修课程。
每类模块课程均设6门专业课程(详见附表一),对同一门课程,不同专业的课程类别将会不同,各专业可根据自身培养计划,设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为保证专业课程修读的先后连贯性,学生在选择专业前,要求必须修读所选专业的先修模块课程。
2、模块课程修读分流(1)在第一学年第2学期,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模块课程修读分流报名,要求学生填写《管理学院本科生模块课程修读申请表》(附表二),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类模块课程,并同时对申请专业进行预报,以便学院对各专业的报名人数进行初步了解。
对全部课程平均绩点排名在年级10%内的学生,在学生学有余力的情况,可允许其向学院申请同时修读两个模块的课程。
(2)教务与学位办公室统计和公布学生的模块课程选修情况。
3、专业分流选择(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不设上限,但设定下限为15人。
中山大学培养方案
2013级逻辑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逻辑学专业基础,具有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法学、语言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专业素养,能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文理交叉的专业型及新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 .达到国家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基本要求。
2 .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具备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具有深厚的人文
修养和国际视野。
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双专业、双学位要求请以相关院系的公布为准。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
五、专业核心课程:按培养要求列出专业课程10门左右。
逻辑学导论、数理逻辑、哲学逻辑、非形式逻辑、计算理论导论、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与理性选择、程序设计基础、认知科学导论
六、专业特色课程:如双语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等。
非经典逻辑、法律逻辑、佛教逻辑、文化与认知
七、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
附表
逻辑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
2包含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活动2个学分。
4 B类课程为专业限定性必修课程。
培养计划表
指导教师意见及签名:
年月日
学位点负责人意见及签名:
年月日
研究生处审核意见
签章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审查无误后由各学院签署意见,各院(系、所)自留一份,导师和研究生各一份,报研究生处一份。
2、实践教学由所在院(系、所)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写出评语。
3、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级学 号姓 名学院(系、所):
专 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序号
课程
性质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1
必
修
课
2
3
4
5
6
7
8
9
10
必修课学分小计
11
选
修
课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选修课学分小计
2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补
修
课
22
23
所修课程学分总计
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时间:
参加科学研究及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
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在湖南招收的专业
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在湖南招收的专业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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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青马工程培养计划暨学分制实施方案
中山大学青马工程培养计划暨学分制实施方案(讨论稿)为更加科学、规范的开展中山大学青马工程学员培养工作,进一步激发青马工程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培养出一批“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学生骨干,根据青马工程学员的要求和建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此方案。
一、培养目标从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出发,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在大学生中培养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的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具有高度理论自觉、鲜明实践品格、深厚群众根基、奋进创新精神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二、培养模式青马工程培养的周期为一年,以学期为单位分为两个阶段。
学员培养期结束,修满规定的基础必修学分和特色选修学分,并经综合考核达到培养目标者,即获得结业资格,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培养过程中坚持组织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框架训练与能力结构训练相结合、组织社会实践与正确的社会观察引导相结合的培养原则,采取学分制的形式,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三、培养形式培养形式分为全校集中培养、各校区分散培养和自主培养三种形式。
1、全校集中培养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每学期开展一次集中培养,包括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红色教育、能力训练、交流研讨等,对四校区青马班学员进行集中培养。
2、各校区分散培养由各个校区青马班自主进行组织,校团委统一协调,在各个校区青马班开展培养活动。
包括理论学习、读书交流、社会实践调研、时事沙龙等,各校区自行安排进行培养。
3、自主培养通过青马工程学员自主学习,校团委统筹安排来实现培养目的。
包括寒暑假社会调研、网络学习、推荐书目阅读等。
四、培养内容与学分制要求相适应,青马工程培养内容分为基础必修内容、特色选修内容两个方面。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吉首大学开展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吉首大学开展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5]18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吉首大学开展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185号)
吉首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学校紧密对接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校企合作育人有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我厅经审核你校的试点方案和近年来已经开展的基础工作,同意你校软件工程专业启动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尽快成立校企双方共同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进
1 / 1。
立足湘西,服务地方——前进中的吉首大学法学院
立足湘西,服务地方——前进中的吉首大学法学院佚名【期刊名称】《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1(000)004【总页数】1页(P封2)【正文语种】中文吉首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吉首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05年取得理论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现拥有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学术骨干为主体,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目前共有22名专职教师,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博士6人,在读博士5人。
学院下设四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两个研究所:公法研究所和私法研究所,两个社会服务机构:湘西州律师教育学院和吉首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
同时建有法医学和刑侦技术实验室、多功能模拟法庭等先进的教研辅助设施,并与周边地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已建成十六个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其中湘西州人民检察院2009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近年来,法学院教师积极致力于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先后主持40余项各类科研和教改课题。
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1项、其它省部级以上课题28项。
出版专著18部,参编教材7部,编写教学资料6部。
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各类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00余篇。
吉首大学法学院争取建设成为四省市边区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心,力争在某些研究领域的研究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进一步扩大学术合作与交流,争取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法学教学和研究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尤其是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作为吉首大学对口援助单位,派法学专家长期任教,建立了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促使法学学科建设水平大为提高。
西部少数民族法律文化资源,也为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种种机缘,现今我校民族法律文化研究已成为湖南省最重要的基地。
吉首大学法学院立足湘西,辐射全国。
中大人工智能培养方案
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理论知识和良好专业技能,能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及智能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该方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能力,深入学习和研究人工智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宽带信息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同时,该方案也注重培养学生在智能信息技术领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高素质人才。
该方案的具体课程设置包括人工智能导论、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知识表示与推理等。
此外,该方案还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该方案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自主学习和思考能力,深入学习和研究人工智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宽带信息技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高素质人才。
同时,该方案也注重培养学生在智能信息技术领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高素质人才。
总之,中山大学人工智能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的系统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旨在培养出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及智能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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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教务处
教通[2011]19号
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2011年下学期我校将从2010级部分本科专业选派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人数
经双方学校确认,我校拟从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等9个本科专业2010级本科生中各选拔2名学生到中山大学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二、选拔程序
1、选拔办法。
按照《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
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要求实施。
2、选拔工作安排
(1)6月1日至10日,学生根据联合培养选拔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
(2)6月11日至20日,学院组织资格审查,确认选拔名单,并经张榜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3)6月21日至30日,学校选拔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联合培养学生名单。
(4)7月上旬,选拔学生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安全协议》,办理赴中山大学学习相关手续。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联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合培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李民副组长:黎奇升李克纲
成员:龙先琼李荣光田筱鸿朱芳烈陈国平周小清颜文斌陈功锡罗惠缙罗康隆尹华光冷志明张登巧蒋林胡斌
办公室设教务处,蒋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合培养推荐选拔、联合培养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联合培养工作是一项要求高、影响面广的工作,学校对
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按校务公开要求,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
2、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的推荐选拨工作,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送教务科(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564514)。
吉首大学教务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