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包装与标签
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农药产品的质量标准通常是由国际、国家或地区的农业部门和监管机构制定和管理的,旨在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对农药产品的成分、制造工艺、包装、标签、存储和运输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农药产品的质量标准示例:
成分和纯度:农药产品必须包含标明的活性成分,并且其纯度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这确保了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残留物和杂质:农药产品的残留物和杂质含量必须在规定的限值内,以防止对农产品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生物学活性:农药产品的生物学活性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其对害虫或病害的控制效果。
包装和标签:农药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和环保的要求,标签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成分、用法、剂量、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等。
稳定性和保存期限:农药产品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保持其有效性。
这通常涉及到稳定性测试和储存条件的规定。
毒性和安全性:农药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毒性和安全性标准,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对人类、动植物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农药生产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生产工艺,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质量。
这些标准和规定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因此在生产、销售或
使用农药产品时,必须遵守适用的法规和标准。
此外,农药行业也经常受到监管机构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农民和农业从业者在使用农药产品时也需要严格遵守产品标签上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指南,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并确保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5篇)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规范农药标签内容和标签的印制活动,保障使用者安全、科学、有效使用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药标签是指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图形、符号介绍农药内容的说明物。
第三条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各类农药包装必须贴有或印有农药标签。
第四条农药标签实行审批制度。
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产品的标签应当经农业部审定。
第五条农药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标签语言应当规范、简练,易于用户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正确使用。
农药标签必须使用规范化汉字;需要增加民族文字对照的,翻译应准确。
第二章标签内容第六条农药标签应当注明农药产品名称、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特性、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注意事项、毒性分级及标志、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生产日期及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企业名称及地址、农药类别、象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审定应标注的内容。
第七条农药产品名称是指农药产品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第八条产品特性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作用机理、作用特点等内容。
第九条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包括适用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或用途)、施用时期、施用剂量、施用次数和施药方法等。
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在规定的施用剂量后,还应当使用亩用制剂量、稀释倍数或药种比等科学易懂的表述方式。
第十条根据需要,注意事项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一)大田用农药1、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
2、对后茬作物有影响的,应当明确标注对后茬作物的影响、后茬可以种植的作物和间隔时间。
3、容易产生药害事故的,应当明确标注容易产生药害的原因及避免药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4、对有益生物(如蜜蜂、鸟、蚕、蚯蚓、天敌及鱼、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环境容易产生影响的,应当进行说明并标注使用时的预防措施。
5、使用农药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6、对容器开启要求、废旧容器的处置方法。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
附件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销售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者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者贴有标签。
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第四条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交农药标签样张及电子文档。
附具说明书的农药,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样张及电子文档。
第五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核准。
农业部在批准农药登记时,在农业部农药基础数据平台上公布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核准日期。
不在中国境内使用的农药,不核准标签和说明书。
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形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七条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其他文字。
其他文字表述的含义应当与汉字一致。
第二章标注内容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一)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二)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农药类别、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四)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五)中毒急救措施;(六)贮存和运输方法;(七)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八)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九)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十)像形图;(十一)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除第八条规定内容外,下列农药标签标注内容还应当符合相应要求:(一)原药产品应当注明“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且不标注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但是,经登记批准允许直接使用的除外;(二)限制使用农药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对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三)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四)杀鼠剂产品应当标注规定的杀鼠剂图形和防伪标识;(五)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可以不标注特征颜色标志带和像形图;(六)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的标签应当注明受托人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受托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和加工、分装日期;(七)向中国出口的农药可以不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应当标注其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产品性能
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 作用特点等。 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应科学、客观,不得与农 药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几点要求:
1、不得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 “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 等。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 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 2、不得含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3、不得含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 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氯氰菊酯
有效成分含量:5% 剂型:乳油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药“三证”号
“三证”号的名称一定要正确。 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 产品标准号 进口农药产品直接销售的,可以不标注农药生产 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是指生产企业的名称(登记的企业名称),联 系方式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进口农药产品应当用中文注明原产国(或地区)名称、 生产者名称以及在我国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除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名称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机 构的名称。 联系地址:应当标注企业工商注册的地址,也是在农业 部办理登记时注明的地址。不得同时标注多个地址。 联系电话:可以标注多个服务电话。但一经备案后不得 擅自增加或减少。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含量与剂型
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应当醒目标注在农药名称的 正下方(横版标签)或正左方(竖版标签)相邻 位置(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可以不再标注剂型 名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二分之一。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本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农药标签作为农药产品的重要信息传递工具,对保障农民的安全使用和保护环境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规范农药标签管理工作,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标签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标签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明确农药产品的名称,必须与农业农村部批准的产品名称一致。
2. 成分含量:准确标注产品主要活性成分的含量百分比,不能有欺诈成分含量的情况。
3. 用途范围:明确标注农药适用的作物、有害生物种类以及使用方法。
4. 剂型规格:标明农药的剂型,如水剂、粉剂、悬浮剂等,并注明产品包装规格。
5. 批准文号:标注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注册证书的批准文号,确保产品合法注册。
6.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提醒用户注意产品的保质期限。
7. 生产企业信息:明确标注农药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 使用注意事项:提醒用户注意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服用、储存、违禁作物等内容。
9. 危险物质标志:标明农药产品可能含有的危险物质标志,如易燃、易爆等。
10. 禁用期限:标明农药施用后,禁止收割作物的期限,以确保食品安全。
三、标签设计要求1. 字体和大小:标签上的文字应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适当的字号,确保用户能够清晰识别。
2. 颜色和对比度: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应使用鲜明对比的颜色,以便辨认和辨别。
3. 图案和图标:标签上的图案和图标应与农药产品的性质和特点相符,便于用户理解和识别。
4. 标签材料:标签应采用耐久、耐腐蚀、防水的材料,确保产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标签不易损坏。
5. 标签附件:标签应加强粘附力和固定性,确保在农药包装过程中不易脱落或损坏。
四、标签质量控制1. 内容准确性:生产企业要确保农药标签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2. 印刷质量:生产企业要确保标签上的信息清晰可辨,不得有印刷模糊、污染等影响识别的情况。
3. 标签完好性:生产企业要确保农药包装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易损坏,标签应保持完好状态。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农民提供了使用农药的重要信息和安全指导。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农药的安全、高效、合规使用,保护农民的身体健康、农作物的质量和环境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一、农药标签的内容农药标签是农药包装上重要的信息载体,它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准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剂型、含量、用途范围、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等。
这些信息直接关系到农药的安全使用和有效性,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性质和使用要求。
二、农药标签的制作要求1. 农药标签应使用易于防伪和查验的材料制作,确保标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2. 农药标签应具备一定的耐候性和耐久性,保证农药在使用期限内依然能够清晰可辨;3. 农药标签上的文本、图案和图像应视觉清晰、精美,以便用户容易理解和辨认;4. 农药标签的大小、形状和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方便农民使用时查看。
三、农药标签的使用要求1. 农药标签必须紧贴在农药包装上,包装正面明确可见;2. 农药标签上的信息必须完整,不能涂改或遮挡,以免产生误导或引发安全事故;3. 农药标签的语言应简练、准确、易懂,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或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4. 农药标签上的文字和图像应清晰可辨,确保用户能够直观地获取所需信息;5. 农药标签上的警示语句和安全措施必须醒目、准确,以提醒用户遵守相应的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农药标签的管理要求1. 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农药标签,并进行内部审核和备案;2. 农药标签的印刷和制作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备的企业承担,并进行合格评定;3. 农药标签应具备追溯和查验的能力,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抽检和溯源追责;4. 农药标签的更新和维护应及时进行,确保标签的信息与产品实际情况相一致。
五、农药标签管理的监督和执法1. 农药标签管理应遵循《农药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由专门的农药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协调;2.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制定、实施和更新农药标签管理制度,确保农药标签的合规使用;3. 农药销售企业应核查农药标签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向农民出售标签不全或信息不准确的农药产品;4.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农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文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农药标签是包装在农药产品上的重要信息载体,它既是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药的重要依据,也是农药安全管理部门监管农药市场的重要手段。
因此,规范农药标签管理对于保障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提升农药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药标签内容规定1. 农药名称:标明农药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以便农户准确辨识。
2. 成分含量:准确标明有效成分含量和配方比例,确保使用农药时按照正确比例配制和使用。
3. 使用对象:明确农药适用的作物、目标有害生物或使用场所,以指导农民正确使用。
4. 使用方法:提供详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施用方式、用量、施用时间等,以确保农民安全使用农药。
5. 安全期限:标明农药的安全期限,避免农民使用过期农药。
6. 农药注册信息:包括农药产品注册证书编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农民购买到合法注册并符合标准的农药产品。
7. 储存条件:提供农药储存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农药的保存和使用安全。
8. 防护措施:提供使用农药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防护服装、佩戴防护手套等,确保农民的人身安全。
三、农药标签管理要求1. 标签完整清晰:农药标签应完整清晰地展示以上内容,确保农民能够准确获取使用农药的相关信息。
2. 标签一体化设计:农药标签应整体设计,内容布局清晰合理,避免冗余信息和混淆指导。
3. 字体规范统一:农药标签上的字体应为常用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可辨。
标签上的字体颜色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运用,但要确保清晰易读。
4. 条形码标识:农药标签上应标明农药的条形码,为了方便农户购买和管理,标识条形码可以通过扫码等方式获取农药的详细信息。
5. 标签原样保真: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设计和制作农药标签,确保标签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涂抹、盖章、粘贴或拆除农药标签。
四、农药标签审核与监管1. 标签审核要求:农药产品在注册前,农药注册单位应提交农药标签设计样稿,并经农药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注册。
农药类别及标志
农药类别及标志
农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杀虫剂:用于杀灭、控制或防止昆虫、螨虫等害虫的药剂。
常见的标志为一个螨虫形状的图案。
2. 杀菌剂:用于杀灭或抑制病原菌、真菌等微生物的药剂。
常见的标志为一个类似真菌的图案。
3. 除草剂:用于杀灭或抑制杂草、野草的药剂。
常见的标志为一个类似野草的图案。
4. 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促进植物生长、控制植物生长节律的药剂。
常见的标志为一个生长中的植物图案。
此外,这些农药在包装上也需要标示相应的含有有毒物质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常用的有毒物质标志包括有毒警示标识、剧毒警示标识、易爆警示标识等。
农药包装分类
农药包装分类
农药包装的分类主要依据其形式和材质进行。
1. 纸盒包装:纸盒包装是常见的一种形式,其优点是成本低,光线透过度高,防潮性好,易于储藏。
但由于纸盒的材质和结构限制,纸盒包装农药的耐压性和密封性较差,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从而影响其使用效果。
2. 塑料瓶包装:塑料瓶包装是另一种常见的形式,其优点是密封性和耐压性好,能够有效防止农药与外界环境接触和污染。
此外,塑料瓶包装还具有透光性好的特点,便于用户对农药的颜色、透明度等特征进行直观观察。
3. 塑料筐包装:除了以上两种常见形式,农药的外包装还可以采用塑料筐包装的形式。
塑料筐包装的优点在于,其密封性和耐压性均较好,能够有效保护农药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塑料筐包装还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可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对环境也更加友好。
此外,农药标签也是农药包装的一部分,标签上应包含品名、类别、规格、毛重、净重、生产日期、批号、储运指示标志、毒性标志、生产厂名等信息。
标签的底部通常有一条或两条与底边平行的特征颜色标志带,用以表示农药的不同类别。
例如,除草剂的标志带为绿色,杀虫剂为红色,杀菌剂为黑色,杀鼠剂为蓝色,植物生长调节剂为深黄色。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农业专家或查阅农业书籍。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8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业经2007年12月6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8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二○○七年十二月八日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贴有标签。
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第四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在农药登记时审查核准。
申请农药登记应当提交农药产品的标签样张。
说明书与标签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样张。
申请者应当对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农业部在作出准予农药登记决定的同时,公布该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
标签和说明书样张上标注核准日期,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登记审批专用章”。
第五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案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
其他文字表述的含义应当与汉字一致。
第二章标注内容第七条标签应当注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
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农药产品包装标准
农药产品包装标准农药产品包装标准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产品的包装要求、检验方法及搬运、堆码和贮存。
1.2本标准适用于车间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及产品的最终检验。
农药乳油包装 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瓦楞纸箱 复合袋、膜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3. 包装分类:3.1农药产品包装分为两类:3.1.1 一类为瓶装,应使用塑料瓶、铝瓶或玻璃瓶; 3.1.2另一类包装为塑料复合袋包装;每瓶(袋)净含量为1000mL(g)、500mL(g)、250mL(g)、100mL(g)、50mL(g)、20mL(g)等。
4. 包装技术指标与要求 4.1包装环境与要求4.1.1包装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采光充足,有排毒、防火设施。
包装操 作工应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具。
4.1.2包装箱和包装瓶(袋)必须清洁、干燥,不与内容物发生任何化学反应,且能保 护产品不受外部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
4.1.3农药产品包装时要杜绝不同的药液混淆,应在包装前将管道清理干净,检查合格 后方可进行包装。
4.2产品质量要求:农药产品在包装前,必须经过品管部检验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出 具质量合格报告单后,方可进行包装。
4.3产品包装质量指标4.3.1产品包装各项外观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2.引用标准2.1 GB 4838 — 2000 2.2 GB/T 1605—20012.3 NY608—2002 2.4 GB 6543 — 86 2.5 GB/T10004 —1998 2.6 GB 2828 — 87432净含量的指标:净含量应符合表2要求:表单个包装净含量正负偏差范围(企业标准)单个包装净含量正负偏差范围(国家标准)433 批量定量包装产品的平均实际净计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计量,按照检验抽样标准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4.3.44.3.5搬运和堆码要求(1)包装好的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接触锐利物体,避免日晒、雨淋,并不受污染,禁止用脚踏或坐于成品上。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8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业经2007年12月6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8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二○○七年十二月八日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贴有标签。
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第四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在农药登记时审查核准。
申请农药登记应当提交农药产品的标签样张。
说明书与标签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样张。
申请者应当对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农业部在作出准予农药登记决定的同时,公布该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
标签和说明书样张上标注核准日期,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登记审批专用章”。
第五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案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
其他文字表述的含义应当与汉字一致。
第二章标注内容第七条标签应当注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
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农药包装准则-农药包装种类
农药包装通则GB 3796—83本标准系农药包装的通用规则。
1 包装1.1 农药的包装形式应符合贮存、运输、销售及使用的要求。
1.2 农药的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贮存、运输中不破损,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1.3 农药的外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保证内部物质不受破坏。
可采用的外包装材料有:木材、金属、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带防潮层的瓦楞纸板、纸袋纸、麻织品以及经运输部门、用户同意的其他包装材料。
1.4 农药的内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不与农药发生化学反应,不溶胀,不渗漏,不影响产品的质量。
可采用的内包装材料有:玻璃、塑料、金属、复合材料、纸袋纸等。
1.5 农药根据剂型、用途、毒性及物理化学性质进行包装。
液体农药制剂每箱净重不得超过15kg,固体农药制剂每袋净重不得超过25kg。
液体农药原药每件净重不得超过250kg,固体农药原药每件净重不得超过100kg。
1.6 瓶装液体农药的包装容器要有合适的内塞及外盖,桶装液体农药原药的桶盖,要有衬垫,拧紧盖严,以免渗漏。
1.7 盛装液体农药的玻璃瓶、塑料瓶装入外包装容器后,用防震材料填紧,避免互相撞击而造成破损。
1.8 农药采用小包装时,应将小包装装入适于贮存、运输的外包装容器中。
1.9 农药外包装容器中,必须有合格证、说明书。
2 标志2.1 标志方法2.1.1 包装容器上粘贴标签。
2.1.2 标志直接印刷、标打。
2.2 标志部位2.3 标志内容2.3.1 农药的内包装容器表面上应有标签,标签的内容应包括:a.品名:应以醒目大字表示。
b. 规格。
c.相应的农药产品标准号。
d.净重。
e.生产厂名。
f.农药登记号。
g.使用说明。
h.注意事项。
i.生产日期、批号。
j.毒性标志:按GB 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进行标志。
2.3.2 农药的外包装容器应标明:a.品名:应以醒目大字表示。
b.类别。
c.规格。
d.毛重、净重。
e.生产日期、批号。
f.贮运指示标志:按GB 191─73《包装贮运指示标志》进行标志。
农药制造与农产品包装标签的关系与应对策略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加强农药制造企 业与农产品包装 标签企业的技术 交流与合作,提 高农药包装标签 的技术水平和创
新能力
添加标题
加强农药制造企 业与农产品包装 标签企业的信息 交流与共享,提 高农药包装标签 的信息透明度和
准确性
添加标题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包装标签重要性的认识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产品包装标签的使用和管理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包装标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环保的包装材料和标签,提高农产品包装标签的可持续性
农药残留标准: 制定相关标准和 法规,规范农药
使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农药制造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农药制造企业需要提供准确的农药产品信息,包括农药名称、成分、使用方法等
农药制造企业需要确保农药产品的包装标签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标签的大小、颜 色、字体等 农药制造企业需要关注农产品包装标签的变化和趋势,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自己的产品 包装标签
加强农药制造过程的质量 控制,确保农药质量符合
国家标准
提高农药包装标签的规范 性,确保标签内容准确、
完整、易于理解
加强农药包装标签的环保 性,采用可降解、可回收
的包装材料
加强农药包装标签的防伪 性,采用防伪技术,防止
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标签要求:明 确标注农药残 留量、使用期 限等信息
0 1
监管措施:加 强农药残留检 测,确保农产 品质量安全
0 2
影响范围:涉 及农药制造、 农产品加工、 销售等多个环 节
0 3
应对策略:提 高农药制造技 术,加强质量 控制,确保农 药残留量符合 标准要求
包装印刷农药包装标准知识介绍
包装印刷农药包装标准知识介绍随着我国农药生产的日趋成熟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农药包装也逐渐成为了一项关键性的工作。
一个符合标准的农药包装标签,不仅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也可以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心和满意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农药包装标签在设计、印刷和使用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一些相关的标准知识。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这些知识吧。
一、包装材料的选择严格来讲,农药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规的食品或药品包装标准。
在选择包装材料时,应当注重以下几点:1.不使用会释放有害物质的材料;2.外包装必须使用抗潮、防水、防油脂等能力较强的材料;3.内包装必须具备密封、保鲜、耐压等功能,能够有效保护农药的活性成分不被破坏或挥发;4.印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含重金属、荧光物质等有害物质。
二、印刷标签内容1.必须标注产品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毒性等级、贮存条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基本信息;2.必须标注农药使用前的注意事项,如避免误食、避免与人或动物接触等;3.如果产品有其他特殊用途和限制使用范围,则需要标注明确的说明;4.印刷标签必须用中文或简体中文,必须字迹清晰易懂。
三、设计布局原则1.应当注重整体和谐美观,颜色协调、字迹清晰、版面简洁明了;2.布局合理、紧凑,避免浪费空间,同时保证信息的充分传递;3.标签设计要精益求精,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体现科技含量,走向环保、智能化。
四、包装数量要求1.包装数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能超过规定范围;2.包装数量应当与安全期相适应,一般情况下应保证安全期内的使用,不能因为包装数量大而造成药品效能的降低。
以上就是关于农药包装标准的介绍。
在日常生产和使用中,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知识,切实保障农药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在设计和印刷标签时也需要注意,力求完善和更新,实现环保和智能化的目标,实现更高质量、更安全、更高标准的农药包装。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本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标签的管理,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药标签管理是指对农药标签的内容、样式、制作、使用等进行统一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农药标签管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农药标签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有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第二章农药标签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农药标签应包括以下信息:(一)商品名和产品编码:标示农药的名称和产品编码,以便用户识别农药品种和区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
(二)农药成分:标示农药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和各种辅助成分的含量和功能。
(三)用途范围:标示农药适用的作物、病虫害名称及其控制效果,明确农药的主要作用目标。
(四)使用方法:包括施用方法、用药量、用药时间等详细使用说明,以及针对特殊情况的注意事项,确保用户正确使用农药。
(五)安全措施:标明农药的毒害性、毒性类别,明确使用前的安全预防措施,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避免接触皮肤等。
(六)储存条件:明确农药的储存温度、湿度以及包装容器的要求,保证农药的保存期限。
(七)生产企业信息:标示农药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用户与企业进行联系。
第六条农药标签应采用易于编码、标示和识别的方式制作。
第七条农药标签应具备耐用、粘贴牢固、不易破损的特性,确保在常态使用、运输过程中不易脱落、模糊。
第三章农药标签的管理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制作农药标签,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准确、清晰。
第九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对所生产的农药进行批次管理,将批次信息与农药标签相对应,并妥善保存。
第十条农药销售企业应严格按照农药标签的要求销售农药,并确保农药标签的完整、清晰可辨。
第十一条农药使用单位在使用农药前应仔细阅读农药标签,按照标签上的要求正确进行使用,并严禁修改、涂改农药标签。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单位应保存农药标签,以备查验,并确保标签的完整和存档。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
是针对农药的使用和销售过程中的标签信息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药标签管理规定:
1. 标签信息要真实准确:农药的标签信息应该真实反映产品的性能、成分、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并且要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2. 标签文字清晰可读:农药标签上的文字应该清晰可读,不得有模糊、污损或不易辨认的情况,以保证使用者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农药。
3. 标签上不得有误导性信息:农药标签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以欺诈手段误导消费者的信息,以免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误导。
4. 标签应具备必要警示信息:农药标签上应该标明必要的警示信息,如毒性、防护措施、储存方式等,以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5. 标签应和包装相一致:农药标签上的信息应和产品包装上的信息相一致,以保证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和选择产品。
6. 标签管理要求:企业在生产农药时必须对每批次产品的标签进行管理,包括标签的制作、质量检验、使用和销售记录等。
7. 标签变更需要报批:企业如果需要对农药标签进行变更,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药标签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和产品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使用农药时,还应遵守农药的使用说明和相关法律法规。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为规范农药标签的管理,加强农药标签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农药标签的相关管理工作,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药标签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规范农药标签内容和标签的印制活动,保障使用者安全、科学、有效使用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药标签是指紧贴或者印制在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图形、符号介绍农药内容的说明物。
第三条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各类农药包装必须贴有或印有农药标签。
第四条农药标签实行审批制度。
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产品的标签应当经农业部审定。
第五条农药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标签语言应当规范、简练,易于用户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正确使用。
农药标签必须使用规范化汉字;需要增加民族文字对照的,翻译应准确。
第二章标签内容第六条农药标签应当注明农药产品名称、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特性、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注意事项、毒性分级及标志、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生产日期及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企业名称及地址、农药类别、象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审定应标注的内容。
第七条农药产品名称是指农药产品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第八条产品特性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作用机理、作用特点等内容。
第九条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包括适用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或用途)、施用时期、施用剂量、施用次数和施药方法等。
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在规定的施用剂量后,还应当使用亩用制剂量、稀释倍数或药种比等科学易懂的表述方式。
第十条根据需要,注意事项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一) 大田用农药1、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
2、对后茬作物有影响的,应当明确标注对后茬作物的影响、后茬可以种植的作物和间隔时间。
3、容易产生药害事故的,应当明确标注容易产生药害的原因及避免药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4、对有益生物(如蜜蜂、鸟、蚕、蚯蚓、天敌及鱼、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环境容易产生影响的,应当进行说明并标注使用时的预防措施。
产品标签及包装管理制度
产品标签及包装管理制度1、范围规定了农药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的要求.适用于生产、销售为目的的农药产品包装和标签的标注。
2、产品包装2.1 农药的包装形式应符合贮存、运输、销售及使用的要求.2。
2 农药的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贮存、运输中不破损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2。
3 农药的外包装材料,应兼顾耐用,保证内部物质不破坏。
可采用的外包装的材料有:木材、金属、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带防潮层的瓦楞纸板、纸袋纸、麻织品以及经运输部门、用户同意的其他包装材料.2.4 农药的内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不与农药发生化学反应,不溶胀、不渗漏、不影响产品质量。
可采用的内包装材料有:玻璃、塑料、金属、复合材料、纸袋纸等。
2。
5 瓶装液体农药的包装容器要合适的内塞及外盖,桶装液体农药原药的桶盖,要有衬垫,拧紧盖严,以免渗漏。
2。
6 盛装液体农药的玻璃瓶、塑料瓶装入外包装后,用防震材料填紧,避免互相撞击而造成破损。
2.7 农药采用小包装时,应将小包装装入适于贮存、运输的外包装中。
2。
8农药外包装中,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号、批号、毛重、净重、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合格证、说明书等,同时根据物品的性质标出易燃、危险、防湿、轻放、剧毒等字样或标记。
3、产品标签3。
1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易引起误解的或带欺骗性的方式描述和介绍产品。
3.2标签中的所有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根据需要也可同时使用相对应的汉字拼音。
3.3标签中所有的计量单位应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4标签必须印制清晰,不易脱落,易于辨认和识读。
3。
5标签内容3.5。
1农药的内包装容器表面上应有标签,标签的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b规格c相应的农药产品标准号d净重e生产厂名f农药登记证号g使用说明h注意事项i生产日期、批号j毒性标识:按GB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进行标志3。
5。
2农药的外包装容器应标明:a产品名称b类别c规格d毛重、净重e生产日期、批号f贮运指示标志:按GB191—73《危险贮运指示标志》进行标志g毒性标识:按GB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进行标志h生产厂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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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签设计基本原则
1 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标准的 规定和要求。
2 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真实,并与产 品登记批准内容相一致。
3 农药标签标示的内容应通俗、准确、 科学,并易于用户理解和掌握该产品的 正确使用。
1.农药商品的内包装
内包装又称销售包装。农药的内包装材料应坚 固耐用,不与农药发生化学反应,不溶胀,不 渗漏,不影响产品的质量。
ZG-01
ZG-02
ZG-03
பைடு நூலகம்
ZG-04
1.农药瓶必须具备的五项基本性能
基本性能
1.化学稳定:不与农药发生 物理化学反应
意义 保证农 药质量
2.内外阻隔:内阻农药渗 保证农 出,外阻水份渗入(需要 药质量 时)
2.坚实牢固
外包装必须坚实牢固,垂直自由平面跌落 检验,箱体无明显破损,内外包装完好。 钙塑箱、纸箱包装件用两条聚丙烯塑料带 平行扎捆,在正常储运条件下,不得松脱。
3.衬垫妥实
各种包装都要衬垫妥实,盛装液体农药的 玻璃瓶、塑料瓶装入外包装容器后,玻璃 瓶身外套草套、瓦楞纸套或塑料泡沫。箱 内放入草垫(纸垫或塑料垫),上盖草垫 或瓦楞纸垫,用防震材料填紧,避免相互 撞击而造成损害。
4、农药通用名称执行GB-4839的规定。农药 国际通用名称执行国际标准化组织 ( ISO ) 批 准的名称。农药暂无规定的通用名称或国际通 用名称的,可使用备案的建议名称;特殊情 况,经批准后,暂时可以不标注。
5、 使用商品名称(包括已注册的文字商标)、 农药通用名称简称词组成的名称作为产品名称 时,应经农药登记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有液位线三层共挤瓶的结构
农药
阻 隔层 ( 自然色 ,透
明)
胶 粘剂 ( 自然色 ,透
明)
HDPE
( 自然色 ,透 明)
液位 线窗口
HDPE 白色
3.多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4)有液位线五层共挤瓶的结构
HDPE ( 自然色 ,透
明)
胶 粘剂 ( 自然色 ,透
明)
农药
胶 粘剂 ( 自然色 ,透
明)
4.标志、标识清晰牢固 外包装箱必须标有农药名称、剂型,字的颜色
按农药的防治对象分为: 除草剂:绿色; 杀虫剂:红色; 杀菌剂:黑色; 杀鼠剂:蓝色; 植物生长调节剂:深黄色。
包装重量
农药的包装重量根据剂型、用途、毒性、 及物理化学性质进行确定。液体农药制剂 每箱不得超过15kg,固体农药制剂每袋净 重不得超过25kg,液体农药原药每件不得 超过250kg,固体农药原药每件不得超过 100kg。对于小包装,要根据防治对象和 使用剂量科学合理的设计,使包装剂量更 加符合消费者的要求。
1
3.多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1)三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垫片
阻隔层 (PA或 EVOH)
农药
溶剂
胶粘 剂
HDPE 水分
3.多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2)五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农药
垫片
阻隔层
(PA或 EVOH)
对PA 或EV OH 有 反应 的溶 剂
胶粘剂
HDPE 水分
HDPE
胶粘剂
3.多层共挤瓶的结构和功能
(4) 一种农药,多种包装
(5) 定量包装农药缺斤短两现象严重
对农药包装的建议
(1) 将包装袋制成水可溶性的,随同药剂一起 溶解于水中;
(2)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农药制剂定量小 包装;
(3)引进国外先进而新颖的农药包装技术, 如正在欧洲使用的具有内置式的包装瓶;
(4)设计可再利用再装填式农药包装系 统;
2.世界各国常用的七种塑料农药瓶
塑料农药瓶 申新 层 类型和通用名称 SK 数
牌号
瓶的结构和材料 (从里层到外层)
PA三层共挤瓶 NTR① 3 PA/胶粘剂/PE
EVOH三层共挤瓶 NTR② 3 EVOH/胶粘剂/PE
PA五层共挤瓶 NTR③ 5 PE/胶粘剂 /PA/胶粘剂/PE
EVOH五层共挤瓶 NTR④ 5 PE/胶粘剂/EVOH/胶粘剂/PE
b) 注明产品批号和有效日期。
c) 注明产品批号和失效日期。
分装产品的标签上应分别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 期,其质量保证期执行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7、 毒性标志
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农药产品的毒性等级及其 标志。农药毒性标志的标注应符合国家农药毒 性分级标志及标识的有关规定。
7.毒性标志
目前农药包装存在的问题
(1)农药包装选用的材料质量较差,包装技 术粗糙,农药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农药包 装准则要求
(2)农药包装设计不合理
(3)农药包装说明(标签)不规范 a.农药 产品名称混乱 b.使用说明与登记作物和防 治对象不符 c.未注明农药酸碱性 d.标签未 贴到瓶子上 e.塑料瓶上的轧制说明看不清
性成分的名称。 农药商品名称 trade name of pesticide 由农药登记审批部门批准的,用来识别或称
呼某一农药产品的名称。
农药标签应注明的内容
安全间隔期 preharvest interval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 质量保证期 shelf life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的期
剧毒: 以 明“剧毒” 。 高毒:以 明 “高毒”
图表示,并用红字注 图表示,并用红字注
中等毒:以 “中等毒”。
图表示,并用红字注明
低毒:用红字注明“低毒”。
8、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3 为了用户使用的方便,在规定的使用剂量后,可用 括号注明亩用制剂量或稀释倍数。
5、净含量
在标签的显著位置应注明产品在单个农药包装容 器中的净含量,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 克 ( kg ) 、 毫 升 (mL ) 、 升 [L ( 或 l) ] 、 千 升 (kL)表示。
6、产品质量保证期
鉴定手段
52℃热储:4~5天看大概, 14天看结论, 失重≤1.0%。重量是否发生变化 ,瓶体是否发 生变化。
52℃热储:4/5天看大 概,14天看结论, 失重≤1.0%。重量是否发生变化 。
3.不破:跌落不破,受压不 破,PE瓶受环境应力不破
4.不渗漏:倒置不渗漏加液 压不渗加 气压不渗漏
经济效 益和社 会效益 好
1、产品的名称
1、 农药产品名称可以为农药的商品名称,也可 以为农药的通用名称或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农药 通用名称简称词组成的名称。一个农药产品,应 使用一个产品名称。
2、 农药产品名称应以醒目大字表示,并位于整 个标签的显著位置。
3、在标签的醒目位置应标注产品中含有的各有 效成分通用名称的全称及含量,相应的国际通用 名称等。
2、农药含量及剂型
1. 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质量百分数 (%)表示,也可采用质量浓度(g/l)表示。特殊 农药可用其特定的通用单位表示。
2 农药产品的剂型标注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或规 定;没有规定的,采用备案的建议名称:如EC、 WP、SP等
4
3、产品的三证号
标签上应注明该产品在我国取得的农药登记证 号(或临时登记证号)、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 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执行的产品标准 号。(进口产品不需要标准号)
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 益好
-18℃/24h,0.8~1.8米高 跌落不破; 3米高堆码40 ℃ 28天不破; PE瓶 装7%表面活性剂TX-10水溶液,60 ℃ 72h应力开裂的试样 数小于投入试验样数 50%
倒置/平放不渗漏 100~250KPa不漏液 20~30KPa不漏气
5.不瘪
外观漂亮 52℃热储:4/5天看大概,14天,在0 ℃冷却 24h后,用肉眼观察 。
T-200L-01
T-200L-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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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药商品包装的衬垫物和加固 材料
衬垫物是指可以防治内包装农药在搬运过 程中发生摩擦、碰撞、震动以致造成损失 的物品。加固材料是指保证外包装农药安 全的加固物品。
农药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1.严密不漏 内包装要严密牢固,各种包装形式要达到
液体农药不渗、不漏。瓶装液体农药的包装 容器要有合适的内塞及外盖;桶状液体农药 的桶盖,要有衬垫,拧紧盖严,以免渗漏; 固体农药无粉尘外溢,最好达到无臭、无味。
质量保证期 shelf life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产品的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等各项 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农药产品质量保证期可以用以下三种形式中的一种方式 标明:
a) 注明生产日期(或批号)和质量保证期。如生产日期 (批号)“2004-06-18”,或20040618表示2004年6 月18日生产,注明“产品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增加 生产日期的批次、班组、车间代号。如2004060802
农药标签 pesticide label 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 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贴有标签。产品 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 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农药包装容器 pesticide container 农药包装作为销售和使用的基本单元的任何包装形 式。
单层PE瓶 单层PET瓶 氟化瓶
1 PE 1 PET 2
申新SK 产品的 容量 ml 10~10000 10~10000
10~10000
10~10000
10~30000 20~5000 没 有生产
2. 世界各国常用的七种塑料农药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