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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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2021年最新官方版劳动合同法

全文:2021年最新官方版劳动合同法

全文:2021年最新官方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依法使用劳动者,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报酬、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会。

第六条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劳动需要确实有特殊情况,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劳动关系,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阻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三)不提供劳动保护措施,造成劳动者伤害;(四)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

新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优化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附加其他与劳动关系无关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九条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法的规定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愿意继续劳动合同的,可以续订。

第五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第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其他劳动法律、法规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注意:本文根据题目要求仅以规定格式给出了《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的标题和章节内容,并没有进一步的分析和解读。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法律具体规定的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文件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2022年最新版个人劳动合同法

2022年最新版个人劳动合同法

2023年度:2022年最新版个人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监督和保障实施。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职业危险、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和设备。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劳动者同意。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因生产或经营需要,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变更后劳动条件较原合同有所改善,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一节劳动报酬的形式和计算方法第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形式可以是时间工资、计件工资、任务奖金、绩效工资等形式。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期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时间制度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并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加班工作。

第二节休息和休假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不得少于法定年休假天数。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实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年新版本劳动合同法

2024年新版本劳动合同法

新版本劳动合同法简介新版劳动合同法是目前国内最为人关注的劳动法律,它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版劳动合同法是在原有的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涉及到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用工单位应该提供的最低保障等,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主要修改点合同期限新版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合同期限的的合法性要求。

根据新版劳动合同法,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被无限制地续签,但是最长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可以视情况将其与劳动者续签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新版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劝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且不愿意改正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让用人单位书面作出改正,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改正,劳动者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享有相应的赔偿权。

另外,新版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雇员应当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该补偿金额不应少于试用期间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工资保障新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工资保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其重点在于两个方面:劳动者支付工资的重要性和工资保障的最低标准。

这个问题是劳动关系中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普及的。

新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者应当按时取得劳动报酬。

同时,根据新版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最低标准应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新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随时解除合同通知的,应当事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劳动者一个月的处置权基数(处置权基数是一个衡量经济账户付出和获得的标准,具体视地区而定),同时规定劳动者论时限享有向雇主提出经济补偿权的。

相关制度完善在新版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其他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

例如,《劳动合同法》已于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条例,都有较大优化和完善,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的解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合理选择的原则,平等对待劳动者。

不得限制、歧视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建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支付报酬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应当向劳动者明示,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后生效。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并注明合同期限。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为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时可以约定与原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按照本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并提供相应的工资明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与劳动者工资支付相关的合理制度,如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十六条劳动者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讨论和决定,对自己的劳动报酬应当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第四章劳动条件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因素,提供符合劳动者工作能力和工作条件的工作岗位。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劳动者、使用劳动者劳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六)社会保险;(七)违约责任;(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

2021年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版

2021年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版

2021年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版
简介
本文档旨在对2021年劳动合同法的最新修订版进行概述和解读。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
法规,其修订版对于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义务有着重
要影响。

修订内容
合同签订与解除
- 修订版强调劳动合同的自愿原则,雇主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
或解除合同。

- 合同解除原因限定更加明确,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

劳动报酬
- 修订版明确规定劳动者工资应当按时支付,且不得低于法定
最低工资标准。

- 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劳动条件
- 对于劳动条件的规定更加详细,包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 修订版加强了对特殊劳动群体(如孕妇、残疾人等)的保护。

劳动争议解决
- 修订版增加了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鼓励通过协商和
调解解决争议。

- 强调依法仲裁和诉讼的权利,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

影响与建议
- 修订版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强劳动关系的
稳定性。

- 雇主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保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符合法律要求。

- 劳动者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
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修订版的宣传和解读,促进法
律的正确理解和实施。

以上是对2021年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版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请以法律正文为准。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法规和相关政策,维护员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背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虽然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以试用期为借口限制员工权益,或以违反合同为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的最新修正案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和补充。

修改内容试用期延长一个企业在招聘员工时通常会设置试用期,以了解员工的能力和是否适合担任该职位。

在修正案中,试用期的长度有所变化。

对于普通员工,其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高技能人才、管理人才和研究开发人员,其试用期可在6个月以内适量延长。

加强对劳动关系解除的规定在新的修正案中,对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员工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具体的解除理由。

同时,企业也需要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薪酬水平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而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强化合同内容规定在新的修正案中,对于合同内容的规定也进行了较大的加强。

其中,必须明确定期和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

此外,新修正案还规定,劳动合同应该明确工伤、医疗等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为员工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管理制度改进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还规定了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企业的劳动合同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对劳动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员工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结论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的实施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和规范,也将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虽然劳动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的完善,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和员工享受到更加公平、合理、合法的劳动保护和权益。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家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劳动合同期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者工资报酬;(四)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迫、欺骗、利用劳动者。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

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合理、合法的条款。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原则,维护加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种族、性别、宗教、年龄、国籍、地域、残疾等任何条件歧视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应当明确记载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重要内容,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条件。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者违约。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履行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不得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无论有何原因,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

2021年最新劳动法方案-2021年最新劳动法

2021年最新劳动法方案-2021年最新劳动法

2021年最新劳动法方案|2021年最新劳动法2021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2021年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及规定

2021年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及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欧阳光明(2021.03.0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务合同的全部法律依据

劳务合同的全部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劳务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中,与劳务合同相关的主要规定如下:1.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法》《合同法》是劳务合同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与劳务合同相关的主要规定如下:1. 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劳务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与劳务合同相关的主要规定如下:1.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原则。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3.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就业。

4. 《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5.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总之,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背景新劳动合同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项法律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加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

新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在过去,很多企业为了规避用人成本和员工权益问题,存在着使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些劳动合同中通常不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维持时间不可预知,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稳定性。

新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于使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让员工获得更多的权益和保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没有规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期对劳动者提供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

新法规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合同签订新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详细。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认识、调整、提高工作能力的过程。

新法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前30日通知或者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30日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是因病不能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出具医疗证明。

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跟劳动者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同意续签,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5日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续签,或者轻率续签,应当依据法律或者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方式依法处理。

劳动关系转类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劳动期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转化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应当不超过两年。

如果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需要重新制定新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2021新规定

劳动法2021新规定

劳动法2021新规定2021年新修订的劳动法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将就其中几个重要的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发生了变化。

根据新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协商解除、到期终止、提前通知终止等方式。

特别是在协商解除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用人单位直接宣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提出明确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劳动者休假的规定也有所变化。

新规定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的年限由原来的5年增加到10年。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连续工作10年后,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和休假工资。

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劳动者休假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福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年的带薪休假时间不少于10天,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不同,逐步增加休假时间。

再次,新规定对工资支付的规定做了一些修改。

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对于未按时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要求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的两倍进行赔偿。

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对延迟支付工资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和责令支付等。

最后,新规定还对劳动保护方面做出了一些重要的规定。

例如,对于特殊工种的劳动者,新增加了一些特殊保护规定,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新规定还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综上所述,2021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休假、工资支付和劳动保护等方面都做出了一些重要的规定变化,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这些新规定的出台,对于推动社会和谐,促进劳动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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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以下是心准备的:x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欢迎参考阅读! x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xx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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