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管执创组办通字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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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柳政办[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12〕38号)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柳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刘传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成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俏玲市金融办主任成员:杨晓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阳永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广荣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刘度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彩玲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陆志清市公安局副局长蒋昇宏市金融办副主任黄海市科技局副局长覃仁秀市监察局副局长潘云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谢名志市国土局副局长刘志平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建红市商务委副主任鄢立清市文化局纪委书记陈梅容市林业局副局长关小霞市国资委副主任卢开喜市国税局副局长李玉鸿市地税局副局长覃立新市工商局副局长罗显强市广电局纪委书记钟剑敏市法制办副主任谢平安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刘军柳州银监分局副局长蒋清泉柳州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蒋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金融办、国资委、商务委、文化局、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综合

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综合

目录一、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1、X 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立案表 (5)2、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 (6)3、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笔录 (7)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10)5、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扣押物品审批表 (12)6、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13)7、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登记保存证据、扣押物品处理审批表 (14)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登记保存证据退还通知书 (15)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扣押物品决定书 (16)1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扣押物品清单 (17)11、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 (18)12、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解除扣押通知书 (19)13、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扣押物品处理清单 (20)1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审批表 (21)15、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决定书 (22)16、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公告 (23)17、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执行笔录 (24)1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物品清单 (25)1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处理审批表 (26)2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长查封期限通知书 (27)21、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解除查封通知书 (28)22、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封物品退还清单 (29)23、X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意见书 (30)2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31)25、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 (32)26、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 (33)27、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审批表 (34)2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 (36)2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 (37)3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听证会通知书 (38)31、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听证笔录 (39)32、听证报告 (42)33、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复核审批表 (43)3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44)35、案件延期审批表(一) (45)36、案件延期审批表(二) (46)37、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一) (47)3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二) (48)3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 (49)4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50)41、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议书 (51)42、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52)43、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53)4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催告书 (54)45、关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 (55)46、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决定书 (56)47、XX市城市管理行政强制执行笔录 (57)4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物品登记清单 (58)4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物品退还清单 (59)5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60)51、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 (61)52、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表 (62)53、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申请书 (63)54、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结案报告表 (64)二、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资料文书格式5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5)56、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6)57、授权委托书 (67)58、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书证取证文书 (68)59、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取证文书(附证据粘贴单) (69)三、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格式60、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封面 (71)61、卷内目录 (72)62、证据材料备考表 (73)63、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74)四、备案登记表64、一般程序案件备案登记表 (75)65、当场处罚案件备案登记表 (76)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立案表柳城管立字【】注:凡适用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立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安排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安排

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安排9月中旬至下旬,中央文明委将在绍兴市区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检查。

根据局党委提出的“扎实整改问题、十分注重细节、必须明责履职、全局到位务实、应急万无一失”的总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有关测评标准、方法和已经申报的考察点,结合绍兴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实际管控水平,明确考察项目内容,科学组织调配资源,举全局之力,争创建成功。

现按照局党委“制订一个迎检计划,建立一个统一指挥机构,组建一支应急力量;全部考察点整改到位,面上问题整改到位,帮扶摊停业清场到位,全体人员布控到位;开展模拟演练实地测评检查,开展人员布控到位情况检查”的具体部署要求,对本次迎检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重点检查考评项目和内容(一)必检项目的检查内容、责任分解和相关迎检要求1.数字城管系统运行、监控2.相关迎检要求(1)做好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内外卫生及秩序;(2)备好检查时的讲解和相关资料;(3)注重全体工作人员着装及精神面貌。

(二)重点抽检项目内容、责任分解和相关迎检要求重点抽检项目内容为5条主要商业大街、17个集贸市场周边、3个广场周边和4个车站周边。

(其它与我局相关的考察点祥见附件一)1.主要商业大街5条主要商业大街2.集贸市场(1000平方米以上)17个1000平方米以上集贸市场3.广场、车站3个广场和4个车站二、组织领导和人员布控(一)成立迎检工作指挥部。

由局长施久海任总指挥,副局长孙杨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局长倪亚庆、邓大庆、朱旭界、张永明为副总指挥,王柏翔、陈良任总联络员,陈水林、陈月建任总督导员,机关各处室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按照“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配、一岗多职”的工作要求督导基层一线开展迎检行动。

(二)统筹人员实施布控。

在越城区范围内,机关下派工作人员、协勤员、协管员、信息采集员、红帽子和鼎祥公司人员实行统筹调配,充实到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车管办。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2•【字号】襄办文[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襄办文〔2012〕19号2012年2月12日)2011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在城市管理领域深入开展“大改革、大拆违、大整治”活动,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开展了强化城市管理“八项整治”活动,城市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为建设“都市襄阳”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推进全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襄城区等65个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李学清等192名城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各地各单位和城管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努力开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附件:201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65个)(一)城市管理工作最佳城区、县(市)(5个)最佳城区襄城区、襄州区、隆中风景名胜区最佳县(市)宜城市、老河口市(二)城市管理工作最佳街道办事处(乡、镇)(6个)示范街道办事处襄城区昭明街道办事处先进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七里河街道办事处襄城区檀溪街道办事处樊城区定中门街道办事处樊城区屏襄门街道办事处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三)城市管理工作最佳社区(10个)襄城区杨家花园社区居委会襄城区观音阁社区居委会樊城区施营社区居委会樊城区汉南社区居委会樊城区红光社区居委会樊城区水星台社区居委会高新区谢沟社区居委会高新区南周社区居委会襄州区云湾社区居委会襄州区麻棉社区居委会(四)花园式单位(居住小区)、绿色社区(15个)花园式单位(居住小区)襄阳市水利局襄城区檀溪新居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市地税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左岸春天小区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鑫分公司襄阳市第五中学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襄阳工厂襄州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鱼梁洲开发区鹿鸣岛花园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办公区绿色社区襄城区檀溪湖社区樊城区王伙社区襄州区潘台社区(五)查违工作先进单位(2个)襄城区人民政府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六)文明创建责任包保工作先进单位(10个)襄阳市林业局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市妇女联合会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襄阳管理处襄阳市审计局襄阳市水利局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七)先进城管执法中队(5个)襄城区王府城管执法中队襄城区檀溪城管执法中队樊城区定中门城管执法中队高新区紫贞城管执法中队襄州区城管执法三中队(八)优秀作业单位(12个)襄城垃圾清运服务公司襄阳市九州城维公司襄阳市蓝天城维公司襄阳市中原城维公司襄阳市环宇城维公司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襄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襄阳市前景环保公司高新区垃圾清运服务公司襄阳市环卫处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公室襄阳市景苑绿化养护管理公司襄阳市盛景绿化养护管理公司二、先进个人(192名)(一)城市美容师(50名)李学清襄城区环美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张耀梅襄城区环洁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刘凤琴襄城区公厕公司质检员陈红英襄阳市九州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吴若彬襄城垃圾清运服务公司樊俊襄城区渣管办李应兰襄阳市四海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杨国平襄阳市汉江明珠公司环卫工人王世芬襄阳市银河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曹玉焕襄阳市银河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杨合勤襄阳市环宇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张素静襄阳市环宇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戚则红襄阳市蓝天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叶大凤襄阳市蓝天城维公司环卫工人郑德华襄阳市大地城维公司环卫工人赵风琴襄阳市东方城维公司环卫工人马玉青襄阳市东方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徐世强襄阳市长虹城维公司环卫工人舒春玲襄阳市长虹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孟传霞襄阳市中原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李增琴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彭杰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邹学敏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丁长勇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队队长周玉芹襄阳市前景环保公司环卫工人詹冬香襄阳市清洁力保洁有限公司环卫工人柏学玲襄阳市蓝天城维公司环卫工人王安芳襄阳市绿洁清扫园艺服务有限公司环卫工人张立芝襄阳市碧洁公司环卫工人赵定西襄阳市前景环保公司机械专班班长炳福香襄阳市顺民义保洁公司环卫工人黄有明襄阳市洁雅公司环卫工人张玉敏襄阳市环宇城维公司环卫工人杨冬玉襄阳市前景环保公司环卫工人冯大玲经开区魏庄众鑫公司环卫工人陈平福襄阳市广源公司工人李重实襄阳市景苑公司工人田宏襄阳市绿化处职工谢传高襄阳市中原公司园林工人孙秀增襄阳市长虹公司园林工人杨志远襄阳市古城公司园林工人夏飞襄阳市岘秋公司园林工人刘光友襄阳市文荟公司园林工人伍吉清襄阳市文荟公司园林工人高正学襄阳市长春公司园林工人李斌襄阳市常丰公司园林工人王凤玲襄阳市新星公司园林工人张伶俐襄阳市诸葛亮广场管理中心园林工人李节襄阳市盛景公司园林工人王玲襄阳市馨悦公司园林工人(二)查违工作先进个人(22名)鲍向东襄城区庞公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海峰樊城区政府办副主任王书英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科长王俊勇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科员苗向阳经开区东津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赵文献鱼梁洲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谢洪波隆中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邹世敏襄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张圆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科长钟斌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科长罗晓阳襄阳市市委督察室副科长李辉襄阳市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魏武军襄阳市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胡功春襄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王涛襄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员袁如刚襄阳市城管督察大队科员黄秀洪襄阳市城乡规划局科长曹胜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调研员李清文襄阳市公安局重点工程公安分局副主任付仕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汪如胜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致安襄阳市汉江大桥养护中心书记(三)城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20名)吕光襄城区隆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黄厚俊襄城区卧龙镇副书记韩胡伟襄城区昭明城管执法中队网格长郑小琴襄城区王府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蔡伟襄城区王府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余世平襄城区檀溪城管执法中队队员韩文枫襄城区慧苑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福才襄城区庞公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何志有襄城区城管执法局中队长郭飞襄城区城管执法局中队长张勇襄城区城管执法局副中队长刘平襄城区城管执法局科员包艳红襄城区隆中中队中队长孔建国襄城区住建局科长王安玉襄城区荆州街社区居委会主任余志峰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龙江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城建城管办主任聂小峰樊城区清河口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刘涛樊城区屏襄门城管执法中队队员杨华良樊城区米公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关强理樊城区王寨城管执法中队队员陈家华樊城区中原城管执法中队网格长周峰樊城区汉江城管执法中队队员晏会平樊城区定中门城管执法中队队长韩国强襄阳市银河城维公司经理方智勇樊城区垃圾清运公司副经理谢芬然襄阳市长虹城维公司环卫工人马吉奎樊城区公厕管理公司工人陈礼清襄阳市东方城维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兴顺襄阳市大地城维公司环卫工人张昕樊城区屏襄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尚明忠樊城区米公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双喜樊城区定中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宏斌樊城区七里桥社区居委会城管队队长孙万香樊城区刘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关海涛襄州区城管执法局中队长朱建胜襄州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何社军襄州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胡彦章襄州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卓俊超襄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书记易长伟襄州区城管执法局环卫办主任熊鹏程襄州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吴世斌襄州区政府办副主任杨全新襄州城管执法局局长范静襄州区麻棉社区居委会书记杨京军高新区七里河办事处主任米其强高新区米庄镇镇长张万会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科员李学敏高新区米庄城管执法中队队员汪红玲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科员樊贵兰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科员刘晓高新区紫贞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张太华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中队长刘斌高新区渣土管理站中队长邹晓敏高新区东风社区居委会书记梁虎成经开区城管执法中队队员赵海涛经开区刘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登攀经开区东津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米有宏经开区众佳物业有限公司保安队长余德宝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局高级技师李小林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网格长莫晓辉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网格长宋玉萍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宋恒春隆中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任涛隆中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彭建明隆中风景名胜区隆中居委会副主任翟起家襄城区就业再就业培训中心科长朱春来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卫办副主任季广宇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园林办副主任盛光成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路政科科长闵开学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科长王守华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计财装备科科长邱鹏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人事科副科长吕刚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研究室副科长刘磊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科科长刘坚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刘靖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侯艳伟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李曙光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乔丽珍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王锐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队员程琰襄阳市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张琼襄阳市环卫管理处征收办樊西中队中队长杨军襄阳市环卫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章伟涛襄阳市固废公司副经理冯泓涛襄阳市固废公司洪山头垃圾填埋场副场长赵晟襄阳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彭家才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长盛明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和平襄阳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李旭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杨仕勇襄阳市国土资源局科长许光明襄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科长曾进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城建监察室副主任徐平襄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张晋襄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秋子襄阳日报社记者王光辉襄阳晚报副总编龚小燕襄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王全利襄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伊琳襄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孙斌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魏拥军襄阳市市政管理处为民市政维护公司经理苏明发襄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员包海峰襄阳军分区后勤部助理员常学高襄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余全宝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舒振宏襄阳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李峰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中队长李璇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网格长李金亮宜城市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元军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余允坤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钱军南漳县市容管理处支部书记田夫康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大队长史述海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李顺江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副书记丁高军枣阳市环卫处清扫所所长喻良忠谷城县环卫处书记、主任薛红斌谷城县城建监察大队队长。

河南省离休老干部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分析

河南省离休老干部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分析

河南省离休老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分析【摘要】老干部是历史,老干部是榜样,老干部是形象,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老干部工作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工作,更是涉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社会的工作。

我省离休老干部目前平均年龄达84岁,已经普遍进入两高期,老同志的健康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点。

通过实地走访,文献分析等方法,了解河南省离休老同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基本现状与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离休老干部医疗保障现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实现领导干部年轻化,保证“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中共中央提出了废除实际存在的干部职务终身制,我国正式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

干部离退休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广大老干部宽阔的政治胸襟和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老领导、老同志们从党的事业出发,为人民的长远利益着想,心甘情愿地把“接力棒”交给后人,满腔热情的欢迎和支持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实现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宽阔胸襟,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离休是指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广大离休老干部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他们是建立新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功臣,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理应受到特殊待遇。

尊重他们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他们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

一、河南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基本现状河南地处中原,人口众多,革命老区多,离休老干部也多。

截至2011年底,河南省有离退休干部813432人。

其中离休干部47181人,平均年龄84.4岁,他们已普遍进入高龄期和高发病期(以下简称“两高期”)。

应用写作教程

应用写作教程

签发人姓名 平行排列于发 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 空1字,签发人 姓名居右空1字。
P2
主体格式
(三)公文主体格式构成
公文主体是指公文首 页红色反线以下至公文末 页主题词以上的各个构成 要素: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印章、签署、 成文日期等。
1.公文标题
完整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 文文种三部分构成.
四、行政公文的内容构成
正文是公文的具体内容。公文内容五要素:“依据”、 “目的”、“文种承启语”、“事项” 、“要求”。
1.依据:公文制作的缘由、现实根据或法律依据,
以及有关事件的情况交代等公文制作的出发点。(个别 公文中此项省略)
2.目的:是发文的目的、意义或动机,以提起、集
中受文者的注意力。目的有时表现为惯用语“目的句” , 常以带“为”、“为了”等介词的提示语句表达。
5. 印章
印章是公文效力的 表现形式,是公文效 力最权威的凭证。对 于公文来讲,除了会 议纪要以外,都必须 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非法 规性公文,由主办机 关加盖印章;联合下 发的公文,联合的发 文机关均要加盖印章。
6. 签署
签署是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名义发 布命令(令)时,由机关领导人在 公文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章, 代表公文的作者,证实公文的执行 效用。
要求、希望、号召等。(要求有时包含在事项里)
课堂思考
1.公文的含义是什么? 2.公文有哪些类型? 3.公文内容构成的五个要素是什么?
五、行政公文的形式构成
(一)公文用纸及印装格式要求
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其 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 mm。 公文排版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 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公文文字 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2011财行[2011]180号-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2011财行[2011]180号-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18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部制定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附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抄送:高法院、高检院,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

本办法所称执法执勤用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用于执勤、监管、稽查、办案等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执法执勤用车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两类。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的普通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需要长期固定装载特殊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法执勤的车辆。

第四条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遵循保障公务、经济实用、编制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执法执勤用车实行按系统分级管理。

财政部会同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分系统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配备条件和编制第六条党政机关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二)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三)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柳政办〔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柳州市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工作方案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商贸发〔2023〕308号),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抓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广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难得机遇,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巩固外贸基本盘,结合柳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时代壮美广西、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等建设机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我市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二)发展目标。

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全市加工贸易规模在稳步扩大的同时,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6年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100亿元以上,推动引进和落地加工贸易新项目20个以上;到2028年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300亿元以上,推动引进和落地加工贸易新项目50个以上。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6•【字号】柳政办[2008]171号•【施行日期】2008.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柳政办〔2008〕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为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依法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纠正及查处各类违法用地问题和案件,保障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用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全面协调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执法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第八次卫片检查中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整改到位情况;(二)各城区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清理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2008年专项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办〔2008〕51号)中所列的2008年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任务完成情况;(三)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10日期间,本辖区新发生的项目或企业违法用地的清理和查处整改情况(包括宗数、面积、用途、制止措施、查处情况);(四)各城区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10日期间对本辖区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管、查处情况;(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71号)、(柳政发〔2006〕56号)、(柳政发〔2008〕58号)文件的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阶段(一)督查采取各县区政府自查和联合督查组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6〕4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6〕4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6〕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1日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深化法治柳州建设,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办法制办关于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函》(桂建函〔2016〕379号)精神,结合柳州市实际,现就2016年期间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柳州建设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深化城市管理“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素养、完善执法保障机制为抓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积极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创新。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5年自治区政府令第12号)、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桂法制字〔2006〕8号)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经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143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审核,决定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等7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部分已过时或作为本级文件制定依据的上级文件已废止或已有新文件规定替代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柳州市公路、水路客货运管理等四个暂行规定的通知》等6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部分上级文件已作修改或有新规定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

附件:1. 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 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OO七年四月六日附件1: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4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1]97号2001.12.062柳州市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77号2002.07.023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79号2002.07.024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80号2002.07.025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柳政发[2004]34号2004.03.296柳州市城镇职工门诊附加保险暂行办法柳政发[2004]35号2004.03.297柳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柳政发[2004]36号2004.03.29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交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柳政发[2004]64号2004.08.06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柳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柳政发[2004]72号2004.09.2710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欠薪预警监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4]112号2004.06.221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问题的补充通知柳政发[2005]38号2005.05.2612柳州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柳政发[2005]39号2005.05.2813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柳政发[2005]40号2005.05.281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5]70号2005.10.241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柳政发[2006]12号2006.01.271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部分条款和确定2006医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柳政发[2006]28号2006.04.111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6]47号2006.06.191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48号2006.06.261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洪保安费有关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柳政发[2000]20号2000.03.072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4]83号2004.12.0921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村极动物疫情报告员管理办法和柳州市村极动物疫情报告员工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6]82号2006.07.3122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0]18号2000.01.282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柳江河道、水域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2004]5号2004.12.312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柳江河道综合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柳政办[2005]29号2005.02.012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5]43号2005.06.0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严禁在禁采区采砂的通告柳政通字[2006]1号2006.07.312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0]80号2000.07.192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柳政通字[2001]11号2001.11.302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蔬菜生产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1]95号2001.11.123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甲胺鳞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2003]5号2003.05.1631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柳政发[2005]78号2005.11.2232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试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8]42号1998.04.063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8]93号1998.09.253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0]4号2000.01.133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发[2000]57号2000.05.2236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廉租住房分配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0]117号2000.08.283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已出售和部分租赁的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建立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1]45号2001.05.263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国有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1]96号2001.12.0639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补办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柳政办[2002]138号4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3]42号2003.06.034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物业业主大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5]61号2005.09.094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5]72号2005.10.254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5]75号2005.11.1044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5]179号4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8]15号1998.03.184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4]68号2004.09.0347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社区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4]173号2004.11.024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5]48号2005.07.0449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柳政办[2006]39号2006.04.3050柳州市人民政府转批市公安局关于改革我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的通知柳政发[2001]111号2001.12.315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犬患的通告柳政通字[2002]4号2002.06.1452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4]130号2004.07.195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柳政办[2004]131号2004.07.195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私房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2]42号1992.04.105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8]5号1998.01.265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发[2006]26号2006.03.3157柳州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63号2002.05.155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公开交易及土地收购储备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柳政发[2002]125号2002.11.0659柳州市公益性项目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补偿的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131号2002.11.3060柳州市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暂行办法柳政发[2002]132号2002.11.3061柳州市已购公有房屋、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土地变更登记办法柳政发[2003]50号2003.06.196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柳政发[2003]53号2003.07.0763柳州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价办法柳政发[2003]54号2003.07.1664柳州市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办法柳政发[2003]76号2003.11.1265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颁发土地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柳政发[2004]50号2004.05.116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山体地质景观保护及采石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4]67号2004.09.016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处置闲置空闲土地的通知柳政发[2005]46号2005.06.2768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涉及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柳政发[2005]55号2005.08.186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工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管理的通知柳政发[2005]58号2005.08.257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柳政发[2006]3号2006.01.097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广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3]52号2003.06.197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监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06]50号2006.06.267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06]46号2006.05.177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已婚育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营养补助和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6]77号2006.07.05附件2: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2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关于批转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柳州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管理等四个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86]103号1986.06.182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交通局制订的《柳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88]183号1988.12.013关于取缔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非法交易的通告柳政通字[1995]1号1995.04.034关于从严管理交通秩序的暂行规定柳政发[1986]182号1986.09.265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和车辆营运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1997]10号1997.12.256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市标准计量局关于《柳州市汽车维修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89]90号1989.05.04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柳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89]126号1989.07.25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管理的通知柳政发[1992]91号1992.08.04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巴专线营运车辆的管理规定柳政发[1989]184号1989.10.231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巴”营运管理的通知柳政发[1990]54号1990.05.071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巴”客运经营管理的通知柳政发[1991]49号1991.04.281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城市交通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4]64号1994.09.061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柳州市货运汽车实行行车路单签证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0]106号1999.11.121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开征城市交通管理配套设施基金的报告的通知柳政办[1992]105号1992.08.111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出租小汽车经营资格议标试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5]47号1995.05.101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出租车行业收费进行清理的通知柳政发[1995]81号1995.08.26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等四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3]43号1993.05.0618关于残疾人专用车限期办理行驶手续的通告柳政通字[1999]5号1999.01.251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9]91号1999.09.0320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残疾人专用车办证及营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柳政发[2000]40号2000.03.162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4]95号1994.12.1322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市场建设费的通知柳政办[1996]9号1996.01.242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8] 117号1998.12.032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副食品风险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9]28号1999.03.212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家畜屠宰和肉食品销售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5]84号1995.09.112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4]70号1994.10.102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柳政发[1997]155号1997.12.262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酒类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柳政发[1998]59号1998.07.0729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酒类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1999]172号1999.10.123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柳州市河道采砂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2]132号1992.12.183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水资源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5]93号1995.10.0932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制订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89]20号1989.02.183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扩大高中段职业技术教育的暂行规定柳政发[1990]72号1990.07.123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3]58号1993.06.0335城市管理纠正违章罚款处理的意见柳政发[1986]24号1986.02.203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柳州市加强市容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发[1991]43号1991.04.0637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等四个部门关于《柳州市悬挂过街横幅和张挂宣传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1992]132号1992.10.233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经修改后的柳州市对加强市容管理若干规定及柳州市加强市容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发[1993]80号1993.08.103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沿街门面(店)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4]62号1994.09.054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经营性临时占用道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4]63号1994.09.054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5]60号1995.07.074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1997]5号1997.08.0143关于加强设置户外广告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1997]9号1997.12.1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对蔬菜果树作物使用甲胺鳞等高毒农药的通告柳政通字[1998]3号1998.06.184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征收城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经费的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3]25号1993.03.2546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7]11号1997.01.2847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柳政发[1993]35号1993.04.164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1997]8号1997.12.094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采挖树蔸树桩取缔树蔸树桩及其制品交易市场的通告柳政通字[2000]5号2000.05.2250柳州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柳政发[1988]58号1988.03.3051柳州市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暂行办法柳政发[1994]13号1994.02.205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7]147号1997.12.125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9]45号1999.04.285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1999]39号1999.04.1655柳州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办法柳政发[1988]15号1988.01.0956柳州市关于征收城市市政建设人口设施配套费的补充规定柳政发[1988]84号1988.05.065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市政工程实施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2]102号1992.09.0458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燃气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5]58号1995.07.0659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5]59号1995.07.0660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柳州市城乡违法违章占地建房问题的处理办法柳政发[1986]214号1986.12.1161柳州市开山采石安全技术管理办法柳政发[1988]60号1988.04.046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及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标准和办法的规定(试行)柳政发[1992]125号1992.08.01附件3: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6]1号1996.01.03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通告柳政通字[1999]9号1999.11.25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2000]7号2000.09.22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03]150号2003.12.03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的柳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2]127号2002.11.116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柳政办[2004]26号2004.03.157柳州市房产测绘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06]80号2006.07.24——结束——。

柳城镇政务公开内容

柳城镇政务公开内容

柳城镇政务公开内容中共柳城镇委员会柳城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三月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的实施项目立镇和工业强镇战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全镇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柳城、和谐柳城,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栏目为柳城镇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敬请广大党员、群众踊跃监督。

柳城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李忠廷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工作。

李玉良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计生、农经、教育、文化、老干部、老龄委、关工委、老科协工作。

重点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王柏辉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国税、地税、银行、信用社、审计、农业综合开发、后勤、车辆、办公室。

重点抓好财政管理和项目建设。

曾庆明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统战、工会、劳动、人事、保险、档案、共青团、妇联、党校(干部培训基地)、新农村建设、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依法行政。

重点抓好思想政治、社会稳定、机关建设及干部培训工作。

刘振江副镇长(兼任工会副主席)配合工业园区建设,分管乡企、安全生产、水利、防汛、农业(不含大棚)、招商引资、工商联、交通、铁路建设。

重点配合好工业园区建设,抓好高效农业和招商引资工作。

李学奇副镇长分管畜牧、统计、土地、城建、农电、民政、工商、供销、粮食、邮政、物价、电信、网通、联通。

重点抓好畜牧小区等项目建设工作。

赵景武副镇长分管林业、护林防火、果树、蔬菜大棚、卫生、广播、电视、农村合作医疗、环保、扶贫开发、科技、科协。

重点抓好蔬菜大棚等项目建设工作。

王亚梅:配合畜牧小区建设。

李彩泉:配合大棚建设。

中办 国办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办 国办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

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

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

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浅谈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课程文档

浅谈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课程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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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律
2011年10月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脐带 血造血干细胞 管理工作的通 知 卫办医政发 [201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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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律
2012年01月 卫生部关于开展 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 〔2011〕1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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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许可与校验
◎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设置审批 登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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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血量和献血人次翻番,人口献血率0.9%。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献 血 量(吨) 献 血 人次(万)
2006-2011年全国血液采集情况
2 006年 2 277 7 11
2 007年 2 788 9 29
2 008年 3 311 1 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已经国务
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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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与艾滋病
三、防控措施(三)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预防医源性传播。发展改革、财政 、卫生等部门应当依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保证采供血服务的发展 与医疗服务需求增长幅度相适应。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红十字会等部门和 单位要巩固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的成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提高固定无偿献血者的比例,采 取有效措施减少高危行为人群献血,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血液安全 管理,积极推进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到“十二五”末基本覆盖全国。完 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生产的全程监 督与管理。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 制售血液制品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活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 生机构临床合理用血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 和丙肝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 职业防护。

黄俊猛、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6017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俊猛、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6017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俊猛、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6017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6【案件字号】(2021)闽05行终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鹏腾王经艺杨钊胜【审理法官】陈鹏腾王经艺杨钊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俊猛;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当事人】黄俊猛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当事人-个人】黄俊猛【当事人-公司】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代理律师/律所】周全福建纵驰律师事务所;庄锴福建润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全福建纵驰律师事务所庄锴福建润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全庄锴【代理律所】福建纵驰律师事务所福建润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黄俊猛;国营南安市龙眼示范场【被告】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黄俊猛提供的证据1,无法直接证明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拆除了黄俊猛主张的相应建筑物,本院不予确认;证据2,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无关,本院不予确认。

本案二审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所涉的被拆建筑物范围应如何界定、被拆建筑物的归属及性质应否在本案中一并加以认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可撤销行政赔偿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回避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所涉的被拆建筑物范围应如何界定、被拆建筑物的归属及性质应否在本案中一并加以认定。

关于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所涉的被拆建筑物范围的界定问题,黄俊猛二审中提供的上述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本次被诉强制拆除行为中拆除了该相应的建筑物。

一审法院根据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卫星影像图、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实施前及拆除过程中的现场照片、现场勘验情况、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的陈述、黄俊猛提供的养猪场草图,认定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本次被诉强制拆除行为共拆除黄俊猛养猪场内的三栋建筑物,即养猪场大门处工人宿舍及大门、进大门后手边饲料加工间、进大门左手边生活用房,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1]13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1]13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1〕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2011年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定向扶持、全程服务,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全民创业、自主创业热情,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八类人群”创办微型企业,促进我市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发展微型企业1000户,解决就业10000人以上,诞生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容纳能力的企业。

三、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何辛幸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虹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焦耀光副市长罗品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会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喻元元市工商局局长戴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撒忠民市教育局局长周刚市科技局局长覃仁秀市纪委常务、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彬市民政局局长谭淑坚市财政局局长崔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顾章伟市商务委主任温承全市农业局局长李丽珍市文化局局长甘景林市环保局局长梁选刚市国税局局长黎刚敏市地税局局长梁日明市质监局局长覃立新市工商局副局长黄穗卿市国资委主任蒋俏玲市金融办主任李正钧人民银行柳州中心支行行长刘里军市水库移民局局长覃健康市残联主席潘远和市工商联主席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微型企业发展所涉及的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度,对各部门落实发展微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督查,研究解决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决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决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柳政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决定(柳政发〔2012〕15号)2011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三农”工作取得了近10年来的最好成绩,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科技意识、业务技能,带领农民致富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科技兴农,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和致富能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11〕28号)精神,决定对韦善栋等100名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获表彰奖励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

全市农村劳动者要以获表彰奖励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榜样,不断提高科技兴农水平和致富能力,为我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优化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附件:柳州市2011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名单柳江县1 韦善栋柳江县三都镇龙兴村种植能手2 罗新才柳江县进德镇三千村种植能手3 韦善用柳江县百朋镇百朋村种植能手4 韦德胜柳江县里雍镇里雍村种植能手5 覃金告柳江县成团镇大荣村种植能手6 覃顺周柳江县百朋镇五九村农村经纪人7 张志红柳江县成团镇鲁比村农村经纪人8 韦超红柳江县进德镇泗浪村农民技术人员9 韦祖练柳江县百朋镇百朋村能工巧匠10 王玉荣柳江县里高镇龙南村委种养能手11 周丰克柳江县洛满镇露南村养殖能手12 周云秀露塘农行营业所养殖能手13 李嫦娥柳江县穿山镇穿山村养殖能手14 姚远柳江县成团镇岩口屯养殖能手15 覃文茂柳江县里高镇板六村养殖能手16 周超海柳江县穿山镇龙平村养殖能手17 韦爱艳柳江县洛满镇露南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8 韦现豪柳江县穿山镇龙凤村农民技术员柳城县19 邬桂文柳城县大埔镇南村种植能手20 邬金祥柳城县大埔镇南村种植能手21 古礼雄柳城县沙埔镇古仁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22 韦兆规柳城县古砦乡泗巷村四巷屯专业合作社带头人23 韩杰柳城县太平镇中杨村农村经营能人24 蓝彩军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种植能手25 韦光安柳城县冲脉镇指挥村大伍屯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26 吴家政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龙美街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27 兰梁松柳城县马山乡肯洛村种植能手28 钟通柳城县沙埔镇碑田村养殖能手29 陶青忠柳城县冲脉镇冲脉村养殖能手30 黄应伟柳城县沙埔镇长隆村养殖能手31 盘浩柳城县东泉镇螺田村养殖能手32 韦忠诚柳城县冲脉镇米村养殖能手33 周宗洪龙头镇伏虎村太坪屯种植能手34 韦国平马山乡横山村横山屯种植能手35 兰彩信冲脉镇米村村孟桥屯种植能手鹿寨县36 陶有团平山镇大阳村如来屯种植能手37 廖后安四排乡四排村四排街种植能手38 余树朋中渡镇长盛村大路屯农村经营人才39 黄华寨沙镇东马村东马屯种植能手40 刘家春鹿寨镇龙田村种养能手41 黄长生黄冕乡山脚村种养能手42 韦小军中渡镇马安村种植能手43 韦善兰中渡镇山尖村花麻屯种植能手44 骆桂忠中渡镇英山社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45 陈品贵江口乡六合村山井屯专业合作社带头人46 罗贻宽平山镇中村村大黄宜屯养殖能手47 韦继庆四排乡思民村闷村屯养殖能手48 吴熊杰鹿寨镇交通村养殖能手49 殴祖新鹿寨镇交通村养殖能手50 蒋华钧拉沟乡木龙村大洲屯养殖能手51 李敬传四排乡江南村山柏屯造林能手52 潘增喜寨沙镇长塘村思力屯生产能手融安县53 赖国光融安县大将镇富乐村农村经纪人54 覃丽锹融安县东起乡红日村养殖能手55 陈建忠融安县长安镇太平村农村经纪人56 覃枝柳融安县桥板乡中村村养殖能手57 黄爱民融安县泗顶镇上洞村种植能手58 李志良融安县浮石镇六寮村种植能手59 陈家明融安县大良镇石门村种植能手60 韦成兴融安县大将镇富乐村种植能手61 杨进益融安县大将镇古云村农村经纪人62 覃兰芳融安县泗顶镇山贝村种植能手63 陈轲融安县大良镇和南村养殖能手融水县64 黎远新融水县融水镇兴贤村种养能手65 余贵全融水县融水镇东华村种植能手66 韦旭东融水县同练乡同练村养殖能手67 韦科融水县杆洞乡花孖村农村经营能人(带头人)68 张玉球融水县怀宝镇中寨街社区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69 蔡达军融水县四荣乡四合村小苏屯农村专业合作带头人70 梁敏融水县香粉乡雨卜村东兴屯农村经营人71 韦明玕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茶业有限公司农村经纪人72 贾茜萍融水县融水镇红光村能工巧匠73 潘永辉融水县安太乡江竹村农民技术人员三江县74 吴顺科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乡布央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75 吴亚龙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乡归令村农村经纪人76 唐庆丰三江县斗江镇扶平村种植能手77 何广标三江县古宜镇寨准村养殖能手78 高黎瑞三江县斗江镇周牙村农村经营能人79 卢忠利三江县古宜镇寨准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80 石群众三江县林溪乡程阳村加工能手81 郭朝阳三江县老堡乡东竹村农村经纪人82 吴正光三江县八江乡布央村加工能手83 张仕林三江县林溪乡水团村种植能手84 赖庆安三江县洋溪乡高路村加工能手85 吴志林三江县洋溪乡洋溪村木材加工柳北区86 刘远杨柳北区石碑坪村新中屯种植能手87 汤宗尉柳北区石碑坪镇留休村种养能手88 钟文柳北区石碑坪镇古木村种植能手89 杨翠娟柳北区沙塘镇上垌村种植能手90 赖翠萍柳北区石碑坪镇泗角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91 曾庆生柳北区长塘镇长塘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柳南区92 陆以边柳南区太阳村镇老房村养殖能手93 吴华生柳南区太阳村镇太阳村养殖能手94 常连富柳南区太阳村镇太阳村养殖能手95 覃崇题柳南区太阳村镇上等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柳东新区96 欧振宏柳东新区洛埠镇农村经营能人97 黄华平柳东新区雒容镇农村经纪人98 陈小明柳东新区雒容镇养殖能手城中区99 蔡建忠柳州市城中区河东村养殖能手鱼峰区100 赵军柳州市柳石路424号养殖能手。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1〕20号)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9月底-10月中旬举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

在我市的积极努力下,2011年1月27日,经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组织评选,我市获得了“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承办权。

由于园博会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必须举全市之力办好首届广西园博会,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广西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底蕴为基础,以保护自然生态和发展园林事业为目标,遵循自然与人文、传统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相融相存的原则,充分展现各地为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通过园林园艺技术和文化交流,全面展示现代园林园艺发展成就和绿色科技水平,充分体现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加强各地在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合作,扩大对外开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园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柳州市承办第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领导园博会各项筹备工作。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政发[2011]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政发[2011]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政发〔20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通知要求,我市对市政府2010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为:165件继续有效、44件废止、9件失效。

2005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2008年1月1日前发布并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经市清理办批准后可以延用至2011年6月30日。

延用期满未重新修改发布的,自动失效。

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件目录)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件目录)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65件)市政府文件1.关于印发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5〕1号,2005年1月13日印发)2.关于加强林地管理的通知(并政发〔2005〕11号,2005年5月11日印发)3.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5〕20号,2005年9月5日印发)4.关于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并政发〔2005〕23号,2005年9月20日印发)5.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并政发〔2005〕27号,2005年11月4日印发)6.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并政发〔2005〕30号,2005年11月29日印发)7.关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5〕31号,2005年12月2日印发)8.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并政发〔2006〕1号,2006年1月5日印发)9.关于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政发〔2006〕2号,2006年1月12日印发)10.关于印发太原市实施《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并政发〔2006〕10号,2006年5月29日印发)11.关于对发展农村沼气进行资金补助的意见(并政发〔2006〕12号,2006年6月16日印发)12.关于印发太原市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收缴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17号,2006年8月4日印发)13.关于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的意见(并政发〔2006〕24号,2006年8月21日印发)14.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的通知(并政发〔2006〕26号,2006年9月10日印发)15.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6〕29号,2006年9月20日印发)16.关于印发太原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30号,2006年9月22日印发)17.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6〕32号,2006年9月30日印发)18.批转市企业上市办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太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6〕34号,2006年10月10日印发)19.关于印发太原市依法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并政发〔2006〕35号,2006年10月10日印发)20.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并政发〔2006〕36号,2006年10月10日印发)2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并政发〔2006〕38号,2006年10月16日印发)22.批转水务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6〕39号,2006年10月25日印发)23.关于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并政发〔2006〕40号,2006年10月31日印发)24.关于市属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生活补贴等费用支出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6〕49号,2006年12月22日印发)25.关于加快太原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6〕50号,2006年12月25日印发)26.关于印发太原市推进绿色经济环境保护规定的通知(并政发〔2007〕6号,2007年2月5日印发)27.关于加强城中村集体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并政发〔2007〕8号,2007年3月9日印发)28.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意见(并政发〔2007〕9号,2007年3月9日印发)29.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并政发〔2007〕11号,2007年3月28日印发)30.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并政发〔2007〕13号,2007年4月20日印发)31.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并政发〔2007〕17号,2007年5月21日印发)32.关于对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进行监督的通告(并政发〔2007〕22号,2007年6月29日印发)33.关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7〕23号,2007年7月11日印发)34.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7〕25号,2007年7月16日印发)35.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7〕28号,2007年8月6日印发)36.关于印发太原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7〕32号,2007 年9月9日发布)37.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的意见(并政发〔2007〕34号,2007年9月13日印发)38.关于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并政发〔2007〕37号,2007年9月20日印发)39.关于施行城市道路绿化养管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7〕42号,2007年9月30日印发)40.关于实行统一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的通知(并政发〔2007〕45号,2007年11月21日印发)41.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8〕2号,2008年1月21日印发)42.关于环城林带提档增绿工程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8〕8号,2008年2月29日印发)43.关于印发太原市产权交易监察监督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18号,2008年6月13日印发)44.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19号,2008年6月20日印发)45.关于印发太原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25号,2008年7月16日印发)46.关于印发太原市政府采购监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28号,2008年7月31日印发)47.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8〕41号,2008年11月9日印发)48.关于施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告(并政发〔2008〕47号,2008年12月21日印发)49.批转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8〕48号,2008年12月20日印发)50.批转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9〕7号,2009年2月17日印发)51.批转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9〕11号,2009年2月27日印发)52.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13号,2009年3月2日印发)53.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城中村燃煤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9〕14号,2009年3月15日印发)54.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15号,2009年3月15日印发)55.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并政发〔2009〕17号,2009年3月26日印发)56.关于龙城新区土地开发储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政发〔2009〕18号,2009年3月31日印发)57.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并政发〔2009〕19号,2009年4月7日印发)58.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9〕22号,2009年4月19日印发)59.批转市政法委市财政局关于涉法涉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24号,2009年5月12日印发)60.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意见(并政发〔2009〕26号,2009年5月19日印发)61.关于印发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30号,2009年6月25日印发)62.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并政发〔2009〕32号,2009年8月20日印发)63.关于扩大内需搞活流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发〔2009〕33号,2009年8月21日印发)64.关于电网工程建设用地补偿费用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并政发〔2009〕34号,2009年8月21日印发)65.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35号,2009年8月29日印发)66.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9〕40号,2009年9月25日印发)67.关于印发太原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9〕44号,2009年10月19日印发)68.关于印发太原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政发〔2009〕47号,2009年12月9日印发)69.关于贯彻《太原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办法》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9〕49号,2009年12月27日印发)70、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告(2005年3月30日印发)71.关于加强机场大道(火炬街)及两侧规划用地管理制止违法建设的通告(2006年4月29日印发)72.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2006年8月12日印发)73.关于实施散状物料密闭运输的通告(2007年2月5日印发)74.关于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的通告(2007年4月27日印发)75.关于严禁旧城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的通告(2007年4月30日印发)76.关于实行静态交通临时停车(咪表)系统管理的通告(2007年9月3日印发)77.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2007年9月13日印发)78.关于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活动的通告(2007年11月14日印发)79.关于打击违法占用土地违章建设行为的紧急通告(2008年6月8日印发)80.关于禁止汾河干流非法采矿的通告(2008年6月19日印发)市政府办公厅文件81.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太原市放宽各类人才和投资者户口准入条件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号,2005年1月6日印发)82.关于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6号,2005年2月27日印发)83.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25号,2005年3月21日印发)84.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GDP核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32号,2005年4月5日印发)85.关于加强驻并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33号,2005年4月7日印发)86.转发市市容环卫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34号,2005年4月7日印发)87.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36号,2005年4月11日印发)88.关于试行城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取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45号,2005年5月8日印发)89.转发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54号,2005年5月24日印发)90.关于焦炭运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56号,2005年5月24日印发)91.转发市煤炭局关于加强高瓦斯矿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62号,2005年6月17日印发)92.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费发放的意见(并政办发〔2005〕70号,2005 年7月4 日发布)93.关于加强施放气球管理的通告(并政办发〔2005〕78号,2005年8月3日印发)94.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和劳动工资在地统计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82号,2005年8月17日印发)95.转发市建管委关于对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85号,2005年8月25日印发)96.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相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90号,2005年9月8日印发)97.关于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并政办发〔2005〕91号,2005年9月13日印发)98.转发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展民营水保治理大户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96号,2005年9月29日印发)99.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政办发〔2005〕107号,2005年11月13日印发)100.关于印发太原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0号,2005年11月28日印发)101.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6号,2005年12月19日印发)102.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11号,2006年3月14日印发)103.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13号,2006年3月22日印发)104.关于进一步开展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6〕16号,2006年3月29日印发)105.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30号,2006年5月11日印发)106.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推广营养餐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52号,2006年7月17日印发)107.关于进一步做好压减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54号,2006年7月19日印发)108.关于成立农村巡回医院的意见(并政办发〔2006〕55号,2006年7月21日印发)109.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6〕56号,2006年7月27日印发)110.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6〕63号,2006年8月9日印发)111.转发农业局关于绿色日光节能温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74号,2006年9月5日印发)112.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84号,2006年10月12日印发)113.关于开展星级公园评选活动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86号,2006年10月18日印发)114.关于贯彻落实煤矿隐瞒事故核查处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88号,2006年11月7日印发)115.关于清雪除冰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6〕97号,2006年12月15日印发)116.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1号,2007年1月31日印发)117.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3号,2007年1月10日印发)118.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7〕13号,2007年3月8日印发)119.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依法打击逃废债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19号,2007年3月30日印发)120.转发市经委关于规范储(售)煤场设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23号,2007年4月6日印发)12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28号,2007年4月29日印发)122.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强煤炭储存运输经销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33号,2007年5月15日印发)12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39号,2007年6月12日印发)124.转发市房地局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50号,2007年7月11日印发)125.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58号,2007年8月22日印发)126.转发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和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68号,2007年9月19日印发)127.转发市科技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69号,2007年9月19日印发)128.转发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科技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70号,2007年9月21日印发)129.转发市科技局市上市办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71号,2007年9月20日印发)130.关于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扶持科技型中心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72号,2007年9月21日印发)131、关于对赴西藏服务现役士兵家庭实行特殊优待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88号,2007年11月20日印发)13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7〕91号,2007年11月21日印发)133.转发市文广局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92号,2007年11月21日印发)134.转发市文广局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94号,2007年11月26日印发)135.转发市文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99号,2007年12月3日印发)136.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强拖拉机(变形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8〕4号,2008年1月18日印发)137.转发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8〕16号,2008年3月18日印发)138.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8〕42号,2008年6月10日印发)139.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8〕46号,2008年6月25日印发)140.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属企业改制土地处置程序的通知(并政办发〔2008〕50号,2008年7月15日印发)141.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8〕86号,2008年12月20日印发)142.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3号,2009年2月5日印发)143.关于加强政府全额购买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6号,2009年2月17日印发)144.转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2号,2009年3月9日印发)145.转发市宗教局关于加强宗教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40号,2009年4月22日印发)146.转发市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调解若干规定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45号,2009年4月24日印发)147.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9〕50号,2009年4月30日印发)148.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60号,2009年6月4日印发)149.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64号,2009年6月12日印发)150.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太原市风险投资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67号,2009年6月24日印发)151.关于打击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进行建设对外租赁违法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并政办发〔2009〕71号,2009年7月14日印发)152.关于加快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73号,2009年7月17日印发)153.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74号,2009年7月22日印发)154.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太原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76号,2009年7月30日印发)155.转发市房地局关于太原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83号,2009年8月15日印发)156.关于印发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85号,2009年8月20日印发)157.转发市法制办关于太原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87号,2009年8月21日印发)158.关于加快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92号,2009年8月30日印发)159.关于城中村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政办发〔2009〕95号,2009年9月7日印发)160.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规费减免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98号,2009年9月6日印发)161.关于做好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5号,2009年9月15日印发)162.关于确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9号,2009年10月14日印发)163.关于下放旅游管理事权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14号,2009年10月28日印发)164.关于印发《太原市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21号,2009年12月27日印发)165.关于印发推行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23号,2009年12月30日印发)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44件)市政府文件1.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意见(并政发〔2005〕16号,2005年6月7 日发布)2.关于印发太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并政发〔2005〕18号,2005年8月10 日发布)3.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构建省会城市特色产业体系的意见(并政发〔2005〕25号,2005年9月23 日发布)4.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5〕33号,2005年12月1 日发布)5.关于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的通知(并政发〔2006〕6号,2006 年2月21 日发布)6.关于印发太原市文明信访规定的通知(并政发〔2006〕14号,2006 年6月16 日发布)7.关于印发太原市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6〕19号,2006年8月14日印发)8.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并政发〔2006〕37号,2006年10月10 日发布)9.关于印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45号,2006年11月24 日发布)10.关于对举报非法违法煤矿进行奖励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6〕46号,2006 年12月6 日发布)11.关于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07〕24号,2007 年7月11 日发布)12.批转市国土局关于土地违法问题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7〕49号,2007 年12月24 日发布)1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3号, 2008 年1月21 日发布)14.关于依法打击利用集体土地从事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并政发〔2008〕44号,2008 年11月27 日发布)15.批转市科技局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9〕8号,2009 年2月17 日发布)16.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2007 年7月13日发布)17.关于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的通告(2007 年10月18日发布)18.关于对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造的通告(2009年8月19日发布)19.关于加强施放升空气球管理的通告(2009 年4月8日发布)市政府办公厅文件20.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5号,2005 年2月22日发布)21.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22号,2005 年3月8日发布)22.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太原市乡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49号,2005 年5月18 日发布)23.关于对企业地震观测台站实行双重管理的意见(并政办发〔2005〕51号,2005 年5月19 日发布)24.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53号,2005 年5月23 日发布)25.转发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办好社区老年学校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93号,2005 年9月13日发布)26.转发市老年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97号,2005 年10月12 日发布)27.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98号,2005 年10月21 日发布)28.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冬季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01号,2005 年11月7 日发布)29.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7号,2005 年12月21日发布)30.转发市安监局关于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9号,2006 年3月6日发布)31.转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城市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14号,2006 年3月13日发布)32.关于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并政办发〔2006〕18号,2006 年3月31日发布)3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农村沼气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20号,2006 年4月20日发布)34.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23号,2006 年4月27日发布)35.转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83号,2006 年10月10日发布)36.关于做好县(市、区)非公有制工业规模企业入统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101号,2006 年12月27日发布)37.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10号,2007年2月13日发布)38.转发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14号, 2007 年3月8日发布)39.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07〕16号,2007 年3月23日发布)40.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47号,2007 年6月27日发布)41.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65号,2007 年9月3日发布)42.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93号,2007 年11月26日发布)43.转发市房地局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102号,2007 年11月10日发布)44.关于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103号,2007 年11月10日发布)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市政府文件1.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政发〔2005〕2号,2005年1月14日印发)2.关于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并政发〔2006〕44号,2006年11月15日印发)3.关于印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45号,2006年11月25日印发)4.关于印发太原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53号,2006年12月31日印发)5.关于印发太原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6〕54号, 2006年12月31日印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

正文: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2〕19号)及自治区召开的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俊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厚菊市人事局局长
成员:黄海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廖德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小芬市编委办副主任
郑晓鸿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淑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新华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罗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莫宇清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海平(兼),办公室副主任:廖德康(兼)。

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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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柳城管执创组办通字“2011”2号关于转发《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大队、水上大队、柳西环卫所、信息中心:现将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柳创组办通字[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先争优办 2011年3月9日印发打印:韦萍校对:王尚书(网络传输)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柳创组办通字“2011”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创先争优办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1日主题词:创先争优工作要点通知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网络传输)柳州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市县乡村集中换届年,也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年。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推动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完成工业再翻番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

必须紧紧围绕‚二次创业、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的‚十二五‛战略目标,牢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正确方向,以‚科学发展,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努力学习苏州,全面发展柳州‛的‚二十八字方针‛为指导,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紧密结合‚十大党建工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各项工作,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十二五‛顺利开局多作贡献。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创先争优,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为‚十二五‛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创先争优成为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围绕主题和主线,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动力和保证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动员广大党员在做好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改革开放等各项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

积极开展形势政治教育,通过学习研讨、相互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柳州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2.积极投身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

要找准创先争优活动服务‚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明确争创主题、突出争创重点、改进争创载体,为研究制定好‚十二五‛规划集思广益、贡献智慧。

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转变作风,继续在推进‚十大民生改善工程‛、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实施‚十大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发展机制方面创先争优。

把推进‚十大党建工程‛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帮扶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动力和保障。

3.加紧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任务。

要坚持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衔接,继续落实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整改任务。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原则,加紧落实,责任到位。

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兑现承诺。

运用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围绕深化“五大行动”,扩大创先争优活动覆盖面4.进一步深化“结对共建大行动”。

各级党组织紧扣创先争优的主题,着眼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同普通党员一起行动,各个领域基层党组织一起共建,各条战线党员一起争创,通过以上带下、以强带弱、以好带差、以城带乡、以企带村、上下联动,激发各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力,全面深化和推进‚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使结对共建的形式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联系更加紧密,实效更加突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活动同行、组织同建、先锋同创的格局。

5.进一步深化“承诺联评大行动”。

开展承诺联评大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中心工作确定承诺内容;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岗位和年龄特点分别提出践诺要求;坚持立言立行、有诺必践,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参与,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生机和动力,吸引更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创先争优。

6.进一步深化“典型示范大行动”。

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在各领域各行业各系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目标,赶有榜样。

既要善于发现挖掘和培育新典型,又要做到成熟一个,树立一个,叫响一个。

要扩大评选表彰工作中的群众参与面,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引领创先争优的过程。

我市今年要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300个,树立市级先进党组织典型300个、先进人物典型300名。

在‚七一‛前后,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感动柳州——十佳共产党员‛。

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进行深度采访,通过专栏宣传、新闻特写、典型报道等途径,为典型示范大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进一步深化“党群共建大行动”。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要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创先锋,在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中创先争优。

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青妇和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的活动。

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扎实推进工青妇系统创先争优,组织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万千百、双带双争’先锋行‛等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争创先进、争当先锋。

8.进一步深化“绩效考评大行动”。

开展绩效考评大行动,要以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先锋承诺为依据,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体制机制为手段,把创先争优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使考核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对照有条件、表彰有规范,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在年底前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把搞好自我评价、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

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评议的重点内容,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三、围绕开展“向身边党员学习”等活动,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形式9.开展“向身边党员学习”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深入总结、宣传全市党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例,搭建党员干部职工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平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

各级党组织要在活动中重点总结、宣传并引导广大党员学习以下六个方面的先进典型:一是践行宗旨、忠诚使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突出;四是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五是不计名利、甘于奉献,始终把人民利益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六是艰苦奋斗、公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规定。

10.开展“六个一”活动,强化创先争优意识。

开展以阅读一本书、观看一部电影、履行一个承诺、参加一次结对共建活动、听一次典型报告、办一件实事好事‚六个一‛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员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和创先争优意识,发挥党员的榜样、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党风促政风,推动我市创先争优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力求每名党员都能明确自身的活动目标,都融入到‚六个一‛活动当中。

11.开展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扩大创先争优参与度。

开展创先争优征文比赛、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及时了解广大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的评价和感受,大力宣扬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展现全市党员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扩大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参与度,营造全市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发动,激活各方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

四、围绕联系服务群众、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创先争优12.扎实开展共产党员志愿服务行动。

坚持自觉自愿、无偿服务、适时适量、便民利民的原则,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不断丰富服务内容,重点围绕便民利民、扶弱济困、应急救援、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

积极发动党员志愿参与,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注重激励关怀志愿者,激发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热情。

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当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群众先锋,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积极为基层和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重大节日期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广大党员参与,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基层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3.认真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

通过承诺公示、挂牌上岗等方式,引导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党组织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水平,带动整个社会创先进、争优秀,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结合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需求,在优化环境推动发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素质改善服务、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上创先争优,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优秀岗位、优秀品牌”,让组织放心、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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