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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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2042)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2042)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的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以下原则:1. 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2. 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权益的原则;3. 紧急、必要、适度的原则;4.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5. 个案分析、个别化处理的原则;6. 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惩戒的适用范围第四条惩戒适用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况:1. 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2. 社会公德缺失、不良习惯或不文明行为;3. 学习不进步或作业不完成的行为;4. 暴力、欺凌、歧视、侮辱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5. 造谣、诽谤、淫秽、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6. 涉及违法犯罪及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章惩戒方式及程序第五条惩戒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批评教育;2. 恢复行为方法;3. 莫须有的惩戒行为;4. 书面警告;5. 组织教育;6. 咨询辅导;7. 处罚;8. 暂时或永久开除学籍。

第六条惩戒程序应遵循以下流程:1. 收集、固定、整理证据;2. 制定惩戒方案;3. 通知学生及其家长;4. 进行听证;5. 决定惩戒措施;6. 执行惩戒措施;7. 监督跟踪,落实教育辅导。

第四章教育惩戒的限制第七条在执行教育惩戒时,应注意以下情况的限制:1. 严禁歧视、虐待、体罚或任何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和权益的行为;2. 严禁使用任何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惩戒方式;3. 严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 严禁打骂、侮辱学生的言行。

第五章惩戒悬挂及解除第八条班级、学校可以对惩戒措施实行悬挂并设定解除条件。

第九条针对特殊学生,可以制定个别化的惩戒措施,但应符合学生特点及教育需求。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惩戒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教育惩戒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管理中可以根据学生的违规违纪情况采取教育惩戒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点名批评、增加运动要求、教室内站立或面壁反省等。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在一般惩戒方面,教师可以采取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或做检讨、增加运动要求、教室内站立或面壁反省、暂扣物品、留校教导等措施。

如果学生扰乱课堂或教学秩序,教师可以将其带离教室或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教师采取措施后,应适当地告知学生的家长,并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拒不改正的学生,教师可以采取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活动、承担公共服务任务、训导、隔离反省或接受专门的教育、要求家长到校陪读等措施。

如果学生屡教不改或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教师应提请学校采取停课或停学、训诫、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等措施。

学校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以及其他适当的校规规定。

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对于高中阶段的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如果学生的行为涉嫌违法或者犯罪,学校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建议将其转入专门的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在强制措施方面,《规则》明确规定,教师发现学生携带或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时,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向学校报告。

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给学生家长。

对于违法或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教师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如果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教师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对于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

中小学指的是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

第三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应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教育为主,兼顾惩戒,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不良行为问题。

第四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的目标是:(一)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康人格;(三)规范学生的行为,陶冶学生的情操。

第五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二)公正公平,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三)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授之以渔;(四)分类处理,因材施教;(五)综合治理,多元协同。

第六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注重以下要点:(一)坚持因人制宜,注重个别差异;(二)关注学生意识形态、社交行为等方面问题;(三)突出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四)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 准 则第七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学校应将教育惩戒规定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布。

第九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注重与家庭和社会的协同。

学校与家长、社会机构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治理学生不良行为。

第十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尊重学生的人权,不得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形式的虐待、侮辱学生的行为。

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得对学生进行精神虐待或其他损害心理健康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不得过度惩戒或恶意伤害学生。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关注行为的性质和动机,以及学生的年龄、身心发展情况等,采取合适的惩戒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本文将介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内容、实施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内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是学校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旨在维护学生的纪律和秩序,促进学校教育的顺利进行。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纪行为的界定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迟到早退、缺课旷课、作业抄袭、弄脏损坏教师或他人物品、缺乏礼貌、校规校纪违反等。

2.根据违纪程度的惩罚学校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等。

3.处罚方式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抄袭的学生需要重做作业并降低分数、校园暴力的学生需要维修受害者的物品或道歉、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采取警告、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

4.处罚执行过程在处罚执行过程中,教师应当尽量保护学生的隐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同时,教师应当注重公正和客观的原则,不采取过于严厉的对待方法,也不应过于宽容,否则会让学生产生意淫、调皮等心态。

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实施原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应该遵循以下实施原则:1.公正原则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违纪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不因学生的家庭背景、性格等原因而偏私。

同时,学校应该公开惩罚方式,避免学生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2.适度原则学校应当以适度的方式惩戒学生。

惩戒过于严厉,会引发学生逆反心理,惩戒过于宽容则难以防止违纪行为。

合理的惩戒方式可以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同时保护学生的尊严和自尊心。

3.教育原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不仅仅是简单的处罚行为,更应该是一种引导和教育行为。

在处罚过程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学生需要在追寻教育规律中改正错误,使惩戒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注意事项在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不过度惩戒教师在学生违纪时,应当考虑学生的年龄、性格、成长环境等因素,不过度惩戒学生。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是教育教学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适当的教育惩戒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调整其不当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然而,教育惩戒的实施也需要遵循一些规则,以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效果的实现。

首先,教育惩戒的规则应当明确。

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明确规定何为不当行为、何为适当的惩戒行为,将其写入学校或班级的规章制度中。

例如,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可以限制其课外活动的时间,增加其作业量等。

对于不尊重师长、与同学打架等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反思等方式进行惩戒。

这些规则要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学生,避免教师任意惩戒学生的情况出现。

其次,教育惩戒应当有明确的程序。

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先与学生进行私下的沟通,了解其不当行为的原因,并教育引导学生改正。

如果学生未能改正或情节严重,可以与学生家长协商,共同制定解决方案,例如给予适当的奖惩,制定学习计划等。

在该程序中,学生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学生应当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机会进行申诉。

第三,教育惩戒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

教育惩戒不仅仅是对学生的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惩戒引导学生自我反思自我纠正错误。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价,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自觉纠正错误,培养出良好的自律意识。

例如,在学生做错事情后,可以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交谈,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其商讨如何改正错误,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学生的不当行为,更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促进其全面发展。

在教育惩戒的实施中,需要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并与其他教育手段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以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效果的实现。

而一个良好的教育惩戒制度不仅仅需要学校和教师的付出,还需要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教育共同体,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2024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2024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引言:中小学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道德品质的重要阶段,教育惩戒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可以帮助学校维护校纪校风,规范学生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权益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则,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一、教育惩戒的目的与原则:1.目的: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行为选择,培养他们良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2.原则:教育惩戒应当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注重教育引导,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益,避免过度惩戒和虐待现象的发生。

二、教育惩戒的类型和执行程序:1.教育惩戒的类型: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警示谈话、社会实践、劳动学习和课外辅导等方式。

2.执行程序:教育惩戒措施的执行应当经过团队讨论和家校沟通共识,并由校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实施。

三、教育惩戒的具体规定:1.轻度违规行为:对于轻度违规行为,如迟到、未完成作业等,教师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的方式进行教育惩戒,并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和反思。

2.中度违规行为:对于中度违规行为,如旷课、记恶劣作品等,教师应采取警示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惩戒,指导学生认识错误,引导他们积极改正。

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欺凌、打架等,教师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将情况上报校方。

校方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

四、教育惩戒的实施要求:1.尊重学生权益:教育惩戒应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益,不得侮辱、虐待或歧视学生,确保教育惩戒措施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个别化教育:教育惩戒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个别化的设计与实施,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个人成长。

3.家校合作: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行为问题,协商解决措施,并确保学生得到系统性、连续性的教育惩戒。

结语:教育惩戒是学校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教育惩戒措施,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正确行为选择,促进其健康成长。

然而,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重视学生的权益和个人发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10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10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目的与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管理职权的一种具体措施。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教育惩戒措施,旨在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纠正不当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全日制的普通中小学,不适用于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基本原则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尊重和保护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依照校规校纪和程序。

四、教育惩戒的类型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短暂隔离教室;校园服务;禁止出入特定场所;停学、停课;其他必要的教育惩戒措施。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校规校纪,明确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和标准;教师应当根据校规校纪和教育需要,适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应当与学生违规、不当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应当注重教育效果,以纠正学生行为为目标,防止过度惩罚。

六、教育惩戒的监督与保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惩戒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教育惩戒的实施情况;教师应当接受专门培训,学习教育惩戒的法律规定、实施程序和方法;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教育惩戒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

七、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教育惩戒行为,学校应当及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对违规教师,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目的与定义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管理职权的一种具体措施。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教育惩戒措施,旨在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纠正不当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全日制的普通中小学,不适用于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三、基本原则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尊重和保护相结合;公正、公平、公开;依照校规校纪和程序。

四、教育惩戒的类型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短暂隔离教室;校园服务;禁止出入特定场所;停学、停课;其他必要的教育惩戒措施。

五、教育惩戒的实施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校规校纪,明确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和标准;教师应当根据校规校纪和教育需要,适时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应当与学生违规、不当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应当注重教育效果,以纠正学生行为为目标,防止过度惩罚。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范本一、背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育中的惩戒行为,维护师生关系稳定,保护学生权益,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详细介绍了规则的内容及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二、目的的目的是为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提供详细的教育惩戒规则指南,使其在教育惩戒过程中能够正确合规,确保学生受到科学、公正的惩戒,促进师生关系和谐发展。

三、规则内容1. 规则的适用范围和目标2. 教育惩戒的原则和基本要求3. 教育惩戒的类型和操作方法4. 教育惩戒程序与权责5. 警示教育和纠错回访6. 惩戒记录的管理与使用7. 领导责任和监督机制8. 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惩戒四、所涉及附件1.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文2. 教育惩戒记录表格范本3. 学生自我评估表格范本4. 学校教育惩戒管理流程图解五、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小学教育法:指规定了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的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2. 教育主管部门:指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3. 校本研修:指由学校组织的面向教师全员的研修活动。

4. 惩戒干预:指对违纪学生实施符合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

六、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学校对教育惩戒规则理解不一致。

解决办法:加强对教育惩戒规则的培训与解读,确保每位教育工作者都正确了解规则的内涵。

2. 困难:学生家长对教育惩戒措施不理解或不接受。

解决办法: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家长会议或个别面谈等方式,解释教育惩戒的合理性和目的。

3. 困难: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措施时存在主观判断和个别人身攻击现象。

解决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进行教育惩戒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公正、客观执行。

4. 困难:学生复议和申诉程序不畅通。

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学生复议和申诉的机制,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

七、结尾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全面指南,通过详细介绍规则内容、附件、法律名词和注释以及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旨在帮助教育工作者正确贯彻执行规则,促进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教育领域出台的一项重要法规。

该规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从无序发展进入了有序管理的阶段,对于规范学校教育惩戒行为、维护教育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校教育秩序的维护,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在实施惩戒过程中,规则强调了事出有因、遵循适度、依法办事的原则,禁止体罚、虐待、侮辱和歧视学生,保护学生的尊严和权益。

适用范围涵盖了中小学的所有师生员工,不论是教学中、课间活动中还是校内校外都适用。

该规则详细规定了各类教育惩戒措施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针对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违规行为,规则明确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谈话、社会工作、改正辅导等。

同时,规则还指出了权益保护措施,如受到惩戒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维权平台,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规则还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惩戒管理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教育惩戒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并制定明确的教育惩戒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同时,规则强调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求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教育惩戒规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通报学生的惩戒情况。

对于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

这项规则的实施对于保障学校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规范教育惩戒行为,避免人为因素对学生造成过度惩罚;其次,它提供了合理的惩戒措施,帮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再者,它促进学生家长的参与,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的良好局面。

然而,在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部分教师可能缺乏惩戒措施的认知和操作能力,需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其次,学校可能面临一些恶性事件的应对,如欺凌、暴力等,需要加强应急机制和团队建设。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一、引言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或警告的一种教育手段。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错误,调整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然而,教育惩戒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原则,确保对学生的教育惩戒正当合理、公正公平,不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二、教育惩戒的原则1.教育为先:教育惩戒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其健康发展。

惩戒过程中应注重教育,与学生进行沟通和反思,引导学生从错误中成长。

2.公正公平: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

惩戒措施必须与学生的不良行为相匹配,不得任意扩大或减轻惩戒力度。

3.宽严相济:教育惩戒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性格特点和情况的不同,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原则,选择适合的惩戒方式和措施。

4.尊重人权:教育惩戒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权,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等侮辱尊严的行为。

教育惩戒措施不能造成学生体验到羞辱和伤害。

三、教育惩戒的措施1.批评教育:对于学生的一些较轻的行为违规行为,教师可以选择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口头警告和指导学生认识错误,引导他们改正并反思自己的错误。

2.留校察看: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决定将学生留校察看,以此来警示学生严肃对待自己的行为,并对行为进行反思。

留校察看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3.停课:对于一些违纪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了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教师可以决定停课进行处罚。

停课期间,学生除了完成正常的进修活动外,还需要进行行为反思,接受相关指导。

4.记过、警告: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会被记录在档案中,作为对其行为的纪律处分。

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学生警告,以达到警戒作用。

5.暂时开除:对于一些十分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决定暂时开除学生。

此时,学生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离校,以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改正错误的悔过期。

6.辅导和心理教育:对于一些涉及到学生心理问题的违纪行为,教师应采取辅导和心理教育的方式,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调整心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第二条惩戒原则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教育原则:教师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提高其自律自重能力;3.公正公平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歧视学生。

第三条惩戒形式教师的惩戒形式应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批评指导:对于一般性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通过批评指导的方式教育学生;2.书面检查: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要求学生书面反思;3.工作补课:对于不完成作业、玩手机等行为,可以要求学生补课;4.公开批评: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可以在班级或者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5.延长学习时间: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在非正常学习时间进行补课或学习;6.暂停课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将学生暂停参加部分或全部课程;7.谈话通报: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向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并通报相关情况;8.监督检查:对于经常违纪的学生,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的方式督促其改正。

第四条惩戒程序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事实调查:教师应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违纪行为;2.确认证据:教师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确保惩戒行为的事实准确;3.听取学生陈述:教师应给予学生表达的机会,听取其对违纪行为的陈述;4.决定惩戒措施:教师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惩戒措施;5.温和强调: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度惩戒或伤害学生的尊严;6.记录备案:教师应及时将惩戒行为记录备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五条惩戒后处理对于受到惩戒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后续处理:1.教育引导:教师应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反思和改正错误行为;2.调整情绪:教师应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帮助其调整,保障其心理健康;3.监督检查:教师应密切监督学生的行为表现,并进行必要的跟进;4.向家长报告:教师应向学生家长报告惩戒后处理的情况。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引言中小学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过程中, 为促进学生行为规范和素质提升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

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二、规则概述1. 教育惩戒的目标教育惩戒的目标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推动学生行为规范的形成,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2. 教育惩戒的原则教育惩戒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原则:对待每一个学生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不歧视。

- 适度原则:惩戒力度应适度,不能过度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 科学原则:教育惩戒应基于科学研究和教育原理。

- 教育主导原则: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主,促使学生思考和改正错误行为。

3. 教育惩戒的范围与方式教育惩戒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责令、体罚、剥夺特权等措施,并严禁使用侮辱、恶语等侵犯学生尊严的方式进行惩戒;同时,在教育惩戒实施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权和人格尊严。

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附件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表格2. 附件二:教育惩戒记录表3. 附件三:教育惩戒告知书样本4. 附件四:教育惩戒申诉书样本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学生合法权益:指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公平、公正对待、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尊重等。

2. 公正原则:在教育惩戒中,对待每一个学生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不歧视。

3. 适度原则:教育惩戒的力度应适度,不能过度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五、困难与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困难:教师对教育惩戒的理解和技巧不够成熟。

解决办法:加强教师教育惩戒能力的培训和指导,提供相应的教育惩戒案例和实践经验分享。

2. 困难:学生对教育惩戒措施产生抵触情绪。

解决办法:通过宣传教育,向学生解释教育惩戒的目的和原则,使学生能够理解和接受。

3. 困难:家长对教育惩戒措施产生疑虑和不理解。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序言:中小学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规范、引导和约束的一种行为方式。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教育部制定了本《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旨在提供详细的指导方针,帮助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正确实施教育惩戒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应坚持以德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重视教育、引导和激励相结合。

第三条中小学教育惩戒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品质,提高学生的自觉约束和自律能力。

...第二章:教育惩戒的种类和程序第四条中小学教育惩戒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 口头警告2. 书面批评3. 记过4. 谈话教育5. 引导和矫正6. 组织适当的学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第三章: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和规定第七条中小学教育惩戒的适用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相关的教育惩戒制度,明确惩戒对象、程序和尺度。

第九条教育惩戒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适度、有节制、有分寸3. 矫正、教育为主......第六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中小学教育惩戒操作指南2. 中小学教育惩戒记录表3. 中小学教育惩戒申诉处理流程图...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教育法 - 简介...2. 学校条例 - 简介...3. 论文抄袭 - 简介......第八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学生家长对教育惩戒措施的意见和反对解决办法: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充分解释教育惩戒的目的和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 教师对教育惩戒措施的执行困难解决办法:提供相关培训,加强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教师的惩戒执行能力。

...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1. 中小学教育惩戒操作指南2. 中小学教育惩戒记录表3. 中小学教育惩戒申诉处理流程图...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教育法 - 简介...2. 学校条例 - 简介...3. 论文抄袭 - 简介......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学生家长对教育惩戒措施的意见和反对解决办法: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充分解释教育惩戒的目的和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档模板: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版本号:教育部发文【2020】号发布日期:20年月日生效日期:20年月日签署单位:教育部一、前言1.1 简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行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中小学教育优质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育惩戒工作。

1.2 定义1) 教育惩戒:指学校对学生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的行为。

2) 学生不当行为:指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纪律行为准则以及校园公共秩序的行为。

1.3 目的与原则目的:确保学校教育惩戒工作的公正、科学、规范和有效,最大限度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原则:1) 追求公正:教育惩戒应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不歧视。

2) 注重教育:教育惩戒应以教育为主导,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3) 限制权力:教育惩戒权力应受到限制和监督,避免滥用和不当行使。

二、基本原则2.1 权责一致原则教育惩戒的实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教育惩戒能力。

2.2 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应将教育惩戒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师生及其家长进行公开,并及时通知学生的教育惩戒决定和结果。

2.3 报告告知原则学校应当及时向学生和其家长报告教育惩戒的具体内容、原因和依据。

2.4 适度合理原则教育惩戒应当依据学生不当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教育和惩处措施。

三、教育惩戒行为及措施3.1 纪律处分措施学校可以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勒令停课。

3.2 行政处分措施学校可以对学生的严重不当行为进行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降级、开除学籍等。

3.3 其他惩戒措施根据学生不当行为的情况,学校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如限制活动、责令认错、参加心理辅导等。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附件1:教育惩戒记录表2、《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附件2:学生违纪行为分类及相应措施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学生违纪行为:指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纪律行为准则以及校园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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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征求意见稿)
中新网11月22日电据司法部网站消息,教育部22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规则》指出,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一般惩戒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较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严重惩戒方面,《规则》提出,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

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强制措施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

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

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规则》同时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规则》指出,家长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学校应当引导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或者代表教师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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