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9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帮助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浙委〔2012〕1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民需求和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坚持农业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强化服务设施装备,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重帮助农民群众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一)深入推进农业公共服务站点建设。
在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思路,整合资源,建设一批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3+X”(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的多样化优质服务。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浙政发〔2013〕16号)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按照“接点成线、结线成网”的要求,推动农业公共服务触角向村社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延伸,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有服务机构、村社有服务站点的农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
强化社区性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增强村集体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引导村经济合作社再联合兴办农业服务实体。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能推动乡村经济繁荣,提升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本文将就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内容1. 提供技术支持。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为农民提供科学种植方法、病虫害防治技术、肥料施用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2. 提供市场信息。
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为农民提供当前市场行情、产品需求量、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农民把握市场动态,提高产品销售效益。
3. 提供金融支持。
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为农民提供融资、贷款、保险等方面的金融支持,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4. 提供人才培训。
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1. 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引导金融、科技、教育等部门参与,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2. 增加社会资本参与。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 建立多元化服务网络。
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组建农业服务机构,建立农业产业化合作社,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
4. 推动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
加强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服务技术含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1. 健全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顺利发展。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农经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引导推动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探索创新、蓬勃发展,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面临产业规模不大、能力不强、领域不宽、质量不高、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
这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流转土地搞大规模集中经营,也不可能走一些国家高投入高成本、家家户户设施装备小而全的路子。
当前,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丰富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搭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产供销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搭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产供销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摘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服务体系,其目的是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供应、销售等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收入。
产供销一体化是指将农业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有效整合,实现生产、供应、销售全链条的无缝衔接。
搭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推动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如何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产供销一体化的结合,并通过案例分析展示其积极作用。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关键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产供销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农民收入,供应链效率,可持续发展措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案例分析。
1. 引言1.1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定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在现代农业生产中,通过社会化分工与合作,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手段,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推广宣传,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和支持,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种新型服务体系。
这种服务体系不仅包括农业技术支持、市场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还包括农民培训、社会化合作、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服务内容,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模式。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旨在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等多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从农业生产者向农业经营者的转变,增强其综合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通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1.2 产供销一体化的重要性产供销一体化是指将农业生产、产品供应和销售环节有机结合,实现产地的农产品迅速、高效、有序流转,并最终达到农产品生产者、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无缝对接。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考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考作者:关锐捷来源:《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02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因此,如何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如何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如何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和服务能力的同时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是新时期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现代农业呼唤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量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进城就业,分散、小规模、兼业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导致的土地细碎化,利益驱动造成的农业生产要素资源持续流向城镇,引起人们对中国农业发展前景的担忧:地由谁来种,以什么方式种?正因为如此,“组织起来,发展社会化服务,走合作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这个似乎被渐渐淡忘的发展理念,开始重新被认识、被重视、被升华。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由社会上各类服务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
实践已经并且正在证明,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农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重要手段,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确保国家食物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给予高度重视,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曾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作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上世纪90年代,首次提到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同等重要的高度;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10个一号文件都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确立了重点,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乡村振兴战略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国家战略,旨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革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综合管理等一系列服务活动,以满足农民需求,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的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整合资源、提高农业效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农村振兴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而农业科技服务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要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科技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科技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要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搭建科技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要加强农技人员与农民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供定制化的科技服务,解决农民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是连接农民和市场的桥梁,是乡村振兴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创新。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要整合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的品牌化和营销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要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提高农产品的保鲜和运输能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健全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农业金融是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农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健全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
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加强农民信用记录的建设,提高农民借款的可信度。
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例如小额贷款、信贷保证、农业保险等。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 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 乡差距。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挑战
服务供给不足
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供给 总量不足,覆盖面有限,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特 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服务供给更加 匮乏。
通过提供科学、规范的生产技术和管 理方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强市 场竞争力。
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提供全程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 产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产量和品质 ,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历程
01
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出现一些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
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加强信息传播
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传 播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体系的相关信息,扩大 其影响力。
树立典型案例
通过树立典型案例,让 农民直观感受到新型农 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优 势和效益。
06案例分析案例一:源自地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总结词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益性为主
详细描述
某地以政府为主导,联合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技术力量,通过建立农技推广 服务中心,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农民推广先进的农 业技术和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品种推广
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 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满
足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
农业技术研发
开展农业技术研发,攻克农业生产 中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生产的科 技含量。
智能化技术应用
推广智能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 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 本和提高生产效率。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从我市“三农”发展的实践看,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选择。
本课题试图在深入调查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任务。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逐步确立形成的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制度。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显现出难以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吸纳新装备的弊端,也无力搞好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无法避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从土地经营来看,我市规模化经营比例偏低,到2011年底,共流转土地73.14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0%,全市仍有近70%的土地在实行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
如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如何实现规模效益?传统农业如何走上现代化道路?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就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身擅长的某个生产经营环节中去;再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双层经营机制,促进统一经营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进而丰富新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我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传统农业服务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问题,分析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状和不足,探讨如何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结构,提升服务质量,以推动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将首先阐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分析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接着,通过对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比较研究,总结先进经验和启示。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实际,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路径选择。
文章还将深入探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具体构建措施,包括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主体培育、服务机制完善等方面。
文章将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持续改进和优化提供参考。
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指导。
其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现代农业发展理论、农村社会学理论以及服务科学理论等多个学科领域。
现代农业发展理论强调农业生产的科技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以推动农业现代化为目标,通过整合和优化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村社会学理论关注农村社会结构、农民行为和社会变迁等方面。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的特点,关注农民的需求和利益,通过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服务科学理论以服务的本质、特点和规律为研究对象。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以服务农民为核心,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农业服务为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是多元化的,它不仅涉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反映了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同时也体现了服务科学的基本理念。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八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就是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有利于强化农业双层经营中“统”的功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具体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从农户需求角度来看,研究发现农户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需求率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技术信息、价格信息、政策法律信息、信用等级证明、贷款担保、介绍贷款渠道、组织集体贷款和组织外出打工。农户对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的顺序分别为:购买化肥、购买良种、购买农药、灌溉服务、收购与销售服务、水利设施提供服务、购买农机、机耕服务、播种服务、打药的技术指导服务、施肥服务、租用农机、大宗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采摘服务、大宗农作物脱粒服务、农机修理、运输、农产品包装服务、农产品储存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农户对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顺序分别为:畜禽防疫、畜禽治病、畜禽销售、饲养技术、优良种畜禽提供、饲料供应服务、屠宰服务、畜禽产品运输和加工服务。
二是主体建设。就政府主体而言,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其中,县级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是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之一。无论是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管理体制创新,还是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健全、村级服务点建立、高素质农技推广人才队伍的培养,都需要在县级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此外,还要认识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两个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的发展会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反过来又会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摘要: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各类组织或个人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高效运行的社会活动。
随着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业经营者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发生了变化。
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面临社会化服务供需不平衡、社会化服务组织结构混乱、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不健全、社会化服务需求者缺乏契约精神以及基层政府支持不到位等困境。
通过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农业经营者的合作意识与契约精神以及提升基层政府的支持力度等举措,能够推动我国社会化服务快速提升,进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引言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业的规模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经营效率提升的命题备受争议。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建设将成为决定农产品供应链运行顺畅与否、产业兴旺的实施绩效体现与否的关键。
因此,深入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优势、战略定位以及承载主体就显得极有必要。
1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义①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农业的发展。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中,集体的统一经营功能逐渐衰退,小农户适应大市场发展困难重重。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为小农户提供需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小农户更加便捷地获得生产资料、金融支持、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使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弥补统分经营中统一经营功能的缺失,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
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
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成本;采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充分发挥了农业现代化生产能力,降低了生产作业成本;采用培育的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的生产,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从而达到产量增收、节本增效的目标。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对策&走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解决如何在数以亿计的超小规模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发展现代农业“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对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站到了一个新起点上,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本研究报告探讨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
发展目标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基本原则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选择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必须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一是合理界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协作关系。
在强化公益性服务的同时,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从严退出、促进竞争、鼓励创新,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准确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行业和区域特点。
发展社会化服务,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那些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都市农业、外向型农业特征明显、即将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地区,应当扶持和鼓励赢利性服务组织发展。
在一些特色农业和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行业中,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在欠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公共财政支持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应当承担起提供农业服务的基础作用。
三是始终坚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摘要:本文探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
文章详细阐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念及其在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包括提升生产效率、促进产业升级和改善资源配置。
讨论了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强调了政府引导和支持、合作社与企业的发展、数字农业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文章列举了成功案例,分享了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经验。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1.引言农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不仅提供食品和原材料,还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关键组成部分,涵盖了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农村社会经济的现代化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不可或缺的战略之一,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助推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
2.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述2.1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定义和范围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一种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旨在整合社会资源,为农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益的服务。
它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民素质提升等。
这一服务形式通过市场机制,将农业生产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为农村提供优质、高效、多元化的服务,促进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2.2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了政府、合作社、企业、农村组织、科技机构等各种力量。
政府鼓励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
合作社和农村企业为农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农村组织通过协作和互助,推动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科技机构则为农村提供了现代农业技术和信息支持。
2.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历程最初,农村的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服务内容有限。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合作社和农村企业开始崭露头角,为农民提供更多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逐渐多元化,包括了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多个领域。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业作为国家的根本,其现代化转型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决定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在此背景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一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与发展策略,以期为农业的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首先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涵与特征进行界定,明确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接着,通过对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梳理和评价,分析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深入探讨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环境、科技创新、市场需求、社会组织发育等多个方面。
为了提出针对性的发展策略,本文还将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从政策创新、科技创新、组织创新等多个维度出发,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优化升级提供可行性建议。
文章最后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以期为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贡献一份力量。
总体而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一文将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全面、深入地探讨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问题,以期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指导原则。
其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现代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以及服务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现代农业经济学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的关键途径。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推动农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农村社会学强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的特点和需求。
农村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区系统,其内部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经济联系。
因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建立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保 障农民权益,规范农业社会化服 务行为。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生 产效率。
技术培训与指导
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团队,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
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
总结词:金融创新与融资支持
加强金融监管,规范涉农金融市场秩序 ,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提高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 模式,满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多元 化融资需求。
探索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制,降低农业 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融资门槛和成本。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推动了农业与 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
国内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较为成熟,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内容全面、服务形式多样,有效满 足了农业生产的需求。
总结词:政策引导与财 政支持
01
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 组织的财政扶持,鼓励 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社会
化服务领域。
03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 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05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提高农业补贴力度,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02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减 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的税负。
04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详细描述
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与科研院所、 高校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 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水 平。同时,应注重培养科技人才,加强科技 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目标任务-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目标任务-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村经济组织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社会化服务体系则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农业服务的组织体系。
本文将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展开论述,分析其定义、特点、发展现状和趋势,并探讨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和建设与发展过程。
通过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旨在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发展。
文章接下来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论述:首先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包括其经营模式、组织形式和经营规模等方面;其次,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和发展趋势;然后,对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定义和作用进行深入探讨,强调其在提供专业化农业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重要性;接着,论述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分析其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方向;最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进行总结,归纳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为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分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
首先,我们将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其定义和特点,以及发展现状和趋势。
其次,我们将重点关注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其定义和作用,以及建设与发展过程。
在第二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
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有更全面的认识。
随后,我们将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4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4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6.30•【文号】农办议〔2021〕99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4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99号袁延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行业指导、强化项目推动、推进资源整合、典型示范引领等一系列举措,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9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6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超过9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超7000万户,约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三分之一。
一、关于分区域、分产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转移支付项目,重点支持各类服务主体聚焦“一小两大”(即小农户、大宗农产品、产粮大县),开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
为规范项目实施,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原则、重点、程序、方法和要求,推动项目规范实施。
在服务产业上,项目优先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托管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林产品的生产托管服务;在服务对象上,项目重点服务小农户,要求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在补助环节上,项目聚焦一家一户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突出短板,地方可重点补贴当地水稻生产中的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等关键薄弱环节;在补助标准上,项目要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关键点。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化服务设施和人力资源为基础,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农业补贴服务水平和效能的一种手段。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农业生产模式和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等方面,会产生非常显著的效果。
首先,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
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从农业专家选聘、科技示范、农机服务等方面入手,为农民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农业技术咨询和农作物种植技术等服务,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种植技术水平,从而使种植成本减少,收入增加。
其次,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助于优化农业生产模式。
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生产模式也得到不断升级,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可以利用更加高效的耕作技术,推广新型肥料和农药,使农业生产更加绿色、环保和高效。
第三,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必要一步。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仅能够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支持,还能从政策上为农民提出更全面的保障措施。
例如,政府出台有关农资、物资和生活资金等的扶持政策,同时加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改善农村对外部资本市场的联接,为农村地区的投资提供新的资金来源的保障。
最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的战略重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模式变革,从根源上保障粮食的产量和质量,进而提高国家粮食的供给量。
综上所述,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工程。
它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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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访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权威解读《决定》(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这是新阶段我们党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对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者之一、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决定》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
”黄守宏指出,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总体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特别是农业技术、信息、金融和保险服务缺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他说,这些年来,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分”的方面做得相对较好,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统”的方面做得相对不足,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着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特别是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
通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双层经营中“统”的功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我国有2.5亿农户,户均土地规模不足半公顷,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超小规模经营。
由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农民在市场的迅速变动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中遭受很大损失。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经营服务。
”黄守宏说,只有这样,才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黄守宏指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服务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本身就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可以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
营之中,不断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可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不断推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为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决定》提出,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这一重大决策,明确了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对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黄守宏指出,提供农业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相继在县乡建立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以技术推广为主的事业单位,对促进农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些事业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些地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片面强调减人减事减支,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机构被简单地撤并,专业人员被大量分流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受到削弱。
“目前,农业公益性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黄守宏说,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和基础是乡镇和村两级。
他指出,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权,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主要是靠乡镇一级组织实施。
而村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为确保各项农业公共服务进村入户,有必要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考虑到我国乡镇和村数量众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任务繁重,黄守宏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并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把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作为深化乡镇机构的重要任务。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精简乡镇其他机构和人员的同时,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充实农业公共服务人员,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二要合理设置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不能简单地恢复过去的“七站八所”,而是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支柱产业的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科学设置。
既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服务机构,也可以跨乡镇设立区域性服务机构;既可以设立单项服务机构,也可以设立综合性服务机构。
三要创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既要改革用人制度,把具有服务意识、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选拔到农业公共服务岗位上来;还要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为农民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让农民评价,并将农民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更要改革分配制度,将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要保障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经费。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财政对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要经费要予以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
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予以适当补助。
五要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现在不少地方行政村设立了动物防疫员、农业技术员、公共卫生员等村级公益服务员。
另外,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已经对每村一名动物防疫员每年给予1000元的补助。
在此基础上,可以逐步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承担农业公共服务和村级公益事务。
黄守宏指出,当前,我国农村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繁重任务。
要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黄守宏,经济学博士。
1989年从农业部调到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1997年后任该司副司长、司长,现任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
多次参加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