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全国并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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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1. 引言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公务员制度也面临着改革的压力和挑战。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效能,本文提出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

2. 背景目前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职务和职级是分离的。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级则是公务员的等级。

根据现行制度,公务员的职级由考试和任职年限等因素决定,而与职务关联较弱。

这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往往不能很好地对应,不利于发挥公务员的专长和潜力。

3. 实施方案为解决职务与职级分离的问题,本方案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改革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设立职务考核首先,应设立职务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评定其适合担任的职务。

考核内容应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晋升、更换职务的依据。

3.2 职级与职务对应职级与职务应建立对应关系。

即不同职务设置对应的职级范围,公务员在不同职级范围内任职。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公务员在服务期间能够不断发展自己的能力,并在职务发生变化时得到合理的职级调整。

3.3 职称制度改革对职称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改革。

公务员职称的评定标准应更加贴近实际工作,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定结果将作为公务员职务调整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同时,应建立职称与职级的对应关系,确保职称与职务、职级更加吻合。

3.4 培训和发展机制为了支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和发展机制。

这包括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岗位轮岗、交流等活动,拓宽公务员的视野和经验;注重导师制度建设,帮助新人顺利适应职务要求。

4. 实施进程本方案的实施应分阶段进行。

初期可以选择某些单位或地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并进行调整完善。

随后,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实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全面实施。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职级并行对照表

职务职级并行对照表

职务职级并行对照表
职务与职级设置
职务/职级举例
正国级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总理等
副国级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国务委员等
正部级部委党组书记、部长,省委书记、省长等副部级部委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等正厅级部委司长,省厅厅长,地级市书记、市长等副厅级部委副司长,省厅副厅长,地级市副书记等正处级市局局长,县委书记、县长等
副处级市局副局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等
正科级县局局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等
副科级县局副局长,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等科员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职级对应的领导职务
一级巡视员正厅级领导职务、副厅级领导职务二级巡视员副厅级领导职务、正处级领导职务一级调研员正处级领导职务、副处级领导职务二级调研员副处级领导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三级调研员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科级领导职务四级调研员副科级领导职务
一级主任科员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科级领导职务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职务
三级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职务、科员
四级主任科员科员
一级科员科员
二级科员办事员(已取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 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 5%,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 二级巡视员总数的 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 管理类职位数量的 45%。
(三)副省级城市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 管理类职位数量的 2%,其中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二级巡 视员总数的 3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 职位数量的 43%,其中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 总数的 20%。
第三章 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 央 机 关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机 关 设 置 一 级 巡 视 员 以下职级; (二)副 省 级 城 市 机 关 设 置 一 级 巡 视 员 以 下 职 级 ,副 省 级 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 员 ,市(地 、州 、盟)、直 辖 市 的 区 机 关 设 置 二 级 巡 视 员 以 下 职 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 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 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第十一条 职级职数按照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的 一定比例核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下列比例核 定: (一)中央机关一级、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 职位数量的 12%,其中,正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 二级巡视员总数的 40%,副部级单位一级巡视员不超过一级、 二级巡视员总数的 20%;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 管理类职位数量的 65%。
16 党的生活
新规发布 X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最低职级是: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是衡量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晋级晋职程序和标准,我国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

首先,公务员职务并行规定明确了公务员职务的层次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分为六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县(处)级、正县(处)级、副厅级。

每个职务都有相应的职责和行使权限,不同职务的公务员需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其次,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界定了公务员的层级和能力要求。

公务员职级分为九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一至四级。

公务员的职级是根据其工作能力和表现评定的,从而决定其在工资等方面的待遇。

在评定职级时,将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工作质量及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完善和发展。

首先,该规定为公务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晋升通道。

通过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职务职级的晋升,公务员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地位和权力,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此外,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也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因为有职务和职级的分级,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从而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和职责,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还有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过严格的职务和职级考核,可以筛选出那些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总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是现代管理模式下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履职要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也需要相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严格的考核机制、合理的晋升程序等。

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

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

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在现代组织管理中,职务和职级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职务指的是一个人在组织中担任的具体工作职责,而职级则是对员工在组织中的地位和等级进行分类和评价。

在传统管理模式下,职务和职级常常是严格对应的,即某个职位对应一个特定的职级。

然而,随着组织结构和人才管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

一、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定义与意义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在员工职位的设定上,与其对应的职级可以存在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也就是说,不同职位的员工可以担任同一职级,而同一职位下的员工可以拥有不同的职级。

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 激发员工积极性:将职级与职务解耦后,员工更容易获得晋升的机会。

这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绩效水平,并增强员工的发展动力。

2. 优化组织结构:传统的职务与职级一一对应的模式可能导致组织结构僵化。

而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可以更好地适应组织变革的需要,灵活调整职务和职级的对应关系,实现更高效的组织架构。

3. 提升员工的责任感: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可以使员工在具体工作职责中得到更多的自主权和责任感。

员工通过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表现,有机会获得更高的职级,从而实现个人成长与发展。

二、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的实施步骤为了有效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组织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制定合理的职务体系:首先,组织需要对现有的职务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职务设计准确合理。

职务的设定应该能够准确描述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所需技能,以及职位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力。

2. 确定职级分类标准:在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时,组织需要建立一套职级分类标准。

这些标准应该根据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能力和学历等因素来确定。

同时,职级分类标准应该尽可能客观、公正,并与组织的绩效管理体系相结合。

3. 精确评估员工的综合能力: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中,员工的综合能力将成为评定职级的重要依据。

因此,组织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精确评估,包括工作表现、个人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合作等。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____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是指在____年期间,试图推行一种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人事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调整已有的人事管理制度来提高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增加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一、背景和目标:____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职级挂帅”的问题。

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下,职务等级被视为公务员的重要指标,并且决定了公务员的薪酬和晋升机会。

然而,这种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职务等级与工作内容不匹配、晋升机会受限等,导致许多公务员缺乏动力和创造力。

因此,____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的目标是通过调整职务和职级的关系,推行一种新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政府机构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制度设计:____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的设计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1. 职务和职级的解耦:根据新方案,职务和职级将解耦,即公务员的职务不再仅仅依赖于职级的晋升。

职务的设定将更加突出工作内容和职责,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

2. 职务的设置和升迁:新方案将设置更多的职务岗位,并制定明确的职务职责和升职标准。

公务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来申请相应的职务,而不仅仅依赖于职级的晋升。

3. 职级的管理和评价:新方案将调整职级的管理和评价机制,将更多侧重于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公务员的职级将与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能力的提升等因素相关联,以更好地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激励机制的优化:新方案将优化激励机制,通过增加奖励、提供培训机会、开展竞争性选拔等方式,激励公务员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质量,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三、试点范围和流程:____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具体流程如下:1. 方案制定和宣传:相关部门将制定具体的试点方案并进行宣传,向各级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解释新政策的意义和影响。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2023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背景与目的2023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是中国政府为了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传统的公务员制度中,职务与职级相对独立,职务涉及职责和职权,职级则是反映公务员的绩效水平和晋升等级。

然而,传统制度存在着职务与职级相互脱节、职务职级不匹配等问题,导致公务员的岗位职业化和绩效考核难度加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试点方案提出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实现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相互支持,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试点方案内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职务和职级的概念与作用:职务是指公务员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职务涉及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职权;职级是反映公务员绩效水平和晋升等级的指标,职级反映了公务员的能力和能力发展的水平。

职务和职级相互作用、相互支持,共同建立公务员的职业化发展机制。

2. 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试点方案规定了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

公务员的职务决定了对应的职级,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确定职级的晋升和调整。

3. 职务标准:职务标准明确了公务员从事不同职务所需要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

通过明确职务标准,可以更好地指导公务员的工作发展和职业发展。

4. 职级标准:职级标准是评价公务员工作表现和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

职级标准包括工作绩效、专业能力、学历背景等要素,通过评估这些要素的表现,确定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和调整。

5. 晋级制度:试点方案中明确了公务员的晋级制度。

公务员在岗位上表现出色、达到预定的职级标准后,可以申请晋级。

晋级涉及职务变动和职级调整。

6. 培训与发展:试点方案强调公务员的培训和发展。

公务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扩展知识面。

同时,公务员还应参与评估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7. 试点工作安排: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的范围、时间和地点。

试点工作将在一些特定的机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以评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是指在2023年开始试行的一项改革,旨在探索将职务与职级相并行的管理模式。

本文将对该试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包括方案的背景、内容、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案背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

传统的职务制度过于僵化,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和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入职级制度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但过于强调职级,又容易导致职权与职级不匹配,职业晋升路径不通畅等问题。

为了克服传统职务制度和职级制度的缺陷,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2023年开始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探索一种新的公务员管理模式。

二、方案内容1.职务与职级相并行方案规定,公务员将同时拥有职务和职级两种身份。

职务主要依据工作职责来确定,职级则是根据公务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

2.职务分类转型传统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在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下,将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细分。

如设立技术职务、管理职务、业务职务等多种职务类别,以满足不同岗位需求。

3.职级评定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将建立科学、完善的职级评定制度。

职级评定将综合考虑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能力、学历背景、职业发展等方面因素,注重绩效导向和能力导向。

4.公开透明的职级晋升机制方案规定,将加强对职级晋升机制的公开和透明,确保晋升过程公平、公正。

公务员可以通过考试、考核、评比等方式提升职级,同时也可以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直接晋升。

三、实施步骤1.试点范围和试点单位的确定方案规定,试点范围包括不同级别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试点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报和评审。

2.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确定方案明确,各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职务的不同要求,制定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表。

确保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能够匹配、相互协调。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最新方案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最新方案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最新方案随着我国开放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我国将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来优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制。

本文将通过1200字以上的篇幅,来详细阐述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最新方案。

首先,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最新方案需要明确职务和职级的内涵和外延。

职务是指在事业单位中担任的具有一定职责和权限的工作职位,反映了职工的工作内容和职位级别;职级是指根据职工经历、资历以及能力水平等因素确定的级别,反映了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两者相互衔接,通过评定和晋升来实现职务与职级的升降。

其次,新方案需要明确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标准与程序。

标准主要包括综合能力、工作业绩、品德素质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方法可采用考核、考试、评议等方式;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等环节,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第三,总体上,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最新方案需要平衡职务和职级的定位。

职务制度强调工作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职级制度强调职工的晋升和发展,以提升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两者相互衔接,既能够满足事业单位对工作职责的需求,又能够鼓励和激励职工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新方案还需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管理机制。

包括设置专门的职务和职级管理部门,推行完善的职务和职级评定制度,建立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职工培训和能力提升,建立激励机制和晋升通道等。

第五,新方案还需要加强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体职工充分了解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意图和规定要求;通过专业培训,提高职工对于职务和职级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推动全员参与。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最新方案,是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和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职务和职级的内涵和外延,制定标准和程序,平衡定位,建立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目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

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速,事业单位的改革也逐步推进。

198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开展了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工作,部分事业单位从原来的机关和团体、企业划转成为企业所属单位,实行利润自负、政策自主、输血少、盈余多、自负盈亏、合同经营的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

200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改革暂行规定》,明确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事业单位和事业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家或地方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公益事务,由国家或地方负责其公用经费;事业性国有企业由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收支两条线、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但是,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职务和职级并行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一些事业单位内部,职务与职级的等级划分不一致,形成了职务低、职级高或职务高、职级低等不合理的现象。

这样的现象容易导致职务与职级的价值不相符,干部人才不能得到正当的评价或是因职务等级过低导致难以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

因此,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二、问题分析1.职务与职级不统一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职务和职级存在不同层次的职位体系,但是职务和职级的等级划分存在不一致现象,尤其是职位晋升和职务提升之间的缝隙,导致一些职务低、职级高的情况出现。

2.职务等级过低在一些事业单位中,缺乏对于职务等级的准确评价,导致人才管理无序,职务等级偏低,人才难以得到合理的职务晋升。

3.职务等级过高过高的职务等级则会导致职务和价值不相称,企业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缺失。

三、对策建议1.建立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要解决事业单位职务和职级并行的问题,必须建立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明确职务和职级的划分标准和等级。

此举有利于建立严密的职务晋升制度和管理规范,提高人才流动的公正程度,保障人才的合理引进和利用。

2.职务评价要科学合理建立职务评价制度,要根据不同职务的性质、职责和要求,科学合理地区分职务等次和职务等级。

职务评价应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特长和多方面素质,否则就会导致职务等级不当,人才无法获得正当的职务晋升,从而影响团队和企业的发展。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

2024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一、试点背景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公务员队伍能力提升,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2024年启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管理新模式。

二、试点目标1.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现职务与职级的有机衔接,推动职务与职级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2.提升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素质、能力素质和公信力,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3.探索公务员选拔、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创新,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试点内容1.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范围本次试点范围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基层单位,以及中央和地方两级同时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

2.试点单位选择根据各单位人员规模、业务性质和改革意愿等因素,中央和地方各选择20个单位进行试点。

3.试点具体措施(1)职务与职级衔接规则: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职务与职级衔接规则,考虑职位的层级、工作职能和级别等因素,确保职务与职级之间的关联性和合理性。

(2)职级晋升机制:建立多维度、多因素的职级晋升机制,突出绩效考核和能力素质评价,注重绩效和能力的综合评估,激励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职务职级薪酬管理:建立差别化薪酬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和职级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充分体现职务和职级的权责对等原则,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4)职务职级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职务职级评价机制,将工作成绩、能力素质和廉政表现等因素纳入评价范围,对公务员从业表现进行全面、客观评估,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四、试点实施步骤1.试点方案制定:中央和地方各自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进程、控制节点和责任分工。

2.试点单位认定:各地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定试点单位并向试点单位下达试点任务。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2023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2023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是指在中国国家机关改革中,试图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即通过修改现有的职务和职级制度,将职务与职级相互匹配,使其更加透明、规范和科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试点方案进行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中国的职务与职级制度长期以来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职务与职级不匹配、职务评定不公平、职务级别重叠等,导致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不公平和不规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国家机关改革部提出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

该制度试图通过职务和职级的匹配,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科学和规范。

二、主要内容1. 职务与职级的定义和划分:职务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划定的,而职级是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级别和层次划分的。

试点方案将通过对现有职务和职级的重新定义和划分,确保二者相互匹配。

2. 职务职级并轨原则:试点方案提出了职务职级并轨的原则,即职务与职级之间应该相互对应、相互匹配,确保干部任命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 职务职级并轨的实施过程:试点方案明确了职务职级并轨的实施过程,包括对现有职务和职级的调整、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对干部的培训和选拔等方面的工作。

4. 职务职级并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试点方案提出了职务职级并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对试点单位的评估和考核,确保职务职级并轨的有效实施。

三、试点单位和时间安排1. 试点单位的选择:试点方案将选择一些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职务职级并轨的试点工作。

在试点过程中,将重点解决职务与职级不匹配、职务评定不公平等问题。

2. 试点时间安排:试点方案将在2023年开始试点工作,预计试点周期为3年,即到2026年试点工作结束。

四、影响和建议1. 对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的实施将为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

通过试点工作的实践,可以总结出一套科学、公平、规范的职务与职级制度,为全面推进国家机关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解读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进行的措施,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激励机制,促进组织的快速发展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该方案强调了职务和职级的并行,意味着职务和职级并不完全对应。

过去,职务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职级来确定的,而在新的制度下,职务将更加注重员工能力和工作贡献的评估,而不仅仅是依赖于职级的晋升。

首先,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过去,由于职务和职级对应不准确,往往导致了一些职责相似的岗位,但职务层级不同的员工之间存在着工作重叠和沟通不畅等问题。

通过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更好地界定员工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协作和工作效率。

其次,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由于过去职务和职级的固定对应关系,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并不能够直接反映在职级的晋升上。

而在新的制度下,职务的评估将更加注重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的提升,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主动承担更多的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将有利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职业价值的提升。

过去,员工的职业发展往往依赖于职级的提升,而在新的制度下,职务的升迁将更加注重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的提升。

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最后,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和调整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政策,以确保制度的顺利落地。

这包括完善相应的职务评估和晋升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等。

同时,组织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总的来说,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将为组织和员工带来诸多益处。

通过界定明确的职务和评估体系,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激励机制,促进组织的快速发展和员工的职业发展。

同时,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和调整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政策,以确保制度的顺利落地。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近年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形成了一系列稳步推进的政策措施,其中“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受到了广泛关注。

该制度试点方案是对现有干部职务和职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旨在推动干部选拔、考核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一、制度背景在我国干部队伍中,职务和职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行使职责、完成任务的工作性质和范围所要求的职业职务,后者是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评定的相对等级。

职级制度是一种管理方式,旨在指导干部的晋升和职务的调配,同时也影响着干部的薪酬待遇。

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职业要求的不断提高,干部职务的发生变化,职业发展的多样性也逐渐显现出来,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已经逐渐脱节,职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越来越高,职级和等级系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干部选拔和管理的需求。

因此,根据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需求和新情况,完善干部制度体系,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已成为政府为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政策之一。

二、试点范围试点的范围主要包括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军队高级干部和大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这三个领域的干部在职务与职级的关系上有不同的问题和需求,试点将对这些干部的职务任免、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

对于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军队高级干部,试点将把职务和能力挂钩,以更加客观和科学的方式进行评定和晋升。

试点将建立干部人才库,主要通过定期评估、标准化管理、个性化培训等方式,评价和发挥干部潜力和能力。

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在试点范围之内,将更加突出职务任免与职业发展密切相关,实现干部职务与企业业务、经营的深度结合。

此外,还将强调职务与能力挂钩,通过职务岗位轮岗、实践锻炼等消息,提高干部岗位适应性和柔性。

三、试点重点试点方案将围绕职务任免、考核和管理这三个方面进行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

(一)推进职务任免制度的创新。

试点方案将重点推进职务选拔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建立职务任免的多元化机制和程序,减少和化解选人用人中的经验主义和人情主义问题。

国有企业构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

国有企业构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

国有企业构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在国有企业中,职务和职级是不可分割的。

职务指的是某个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是一种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的描述。

而职级则指的是一个人在企业中的等级和地位,是一个人在企业中的职位。

在传统的国有企业中,职务和职级是密切相关的,通常是一个人的职务越高,职级也越高。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职务和职级的关联性逐渐弱化,出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将职务和职级两种概念分别管理,职务与职级不再绑定,因此同一职务级别下可能有多个职级。

为什么要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呢?首先,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传统的职务和职级的绑定方式可能造成员工对职务的任务不够认真,对个人职级没有足够的追求。

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发展。

传统的职务和职级的绑定方式可能会使员工缺乏积极进取心,失去了向上发展的动力。

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则可以让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表现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尽快实现自身的发展。

最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可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目标。

正确使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优化企业管理和组织结构,改善人力资源分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实践证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企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

综上所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够更好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的发展,实现企业的目标。

同时,正确使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需要注重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和评价体系,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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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
提到,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

捅破职级“天花板”,拓宽晋升“独木桥”,职务与职级并轨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是合理增收入、谋福利的好方法。

正如尹蔚民部长所言,继去年在四个县试点成功后,这一制度今年将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广泛推行。

一来可以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积极性,二来可以有效遏制“官本位”,鼓励专业技能人才发展。

然而,如何“把好事办实”,同样值得思考。

我国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

其中绝大部分终其一生在基层,却因领导职位有限,无法晋升,既影响了干事的积极性,导致“不作为”;也因薪酬过低容易诱发各种问题,导致“乱作为”,如何平衡?此外,在落实决策的过程中,如何防范被曲解误读,念歪了经?任何决策的出炉,都需考量社会综合效应,都需通过社会反应进行不断调整。

在东中西部,在涉藏涉疆地区,因经济水平发展不一,干部成分不同,必然要有所区别。

尽管领导职务是“稀缺资源”,但越是实行职务和职级并行,越要加强管理,坚持一定淘汰率,避免形成“自动晋升”的假象。

职级晋升,要以工作年限作为必要前提,以干事实绩为参考标准,但切勿唯年限是从,造数据说话,让干部产生“熬年头”、“混资历”的心理惰性。

职级晋升必须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业绩、贡献、德才表现。

只有把那些“钻空子”、“混日子”的干部晒在民意阳光下,挡在晋升通道之外,鼓励干部以民生问题为导向,以苦干为先,拿实绩说话,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才能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此外,基层干部个体千差万别,职级晋升也不应“一刀切”。

首先要强调职级的独立性,打破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允许符合条件的低职务人员破格、越格晋升,才能为基层一线留下真正的专业人才。

其次要注重职级晋升的差异性,探索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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