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在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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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在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做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在公证处办理的,而且各个城市都有公证处,申请人最好去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申办。

在申办之前,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例如:身份证件、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财产的权利凭证;承租人支付过租金或押金的,提供相关收据或转账凭证等。

材料准备齐全即可递交到公证处,然后让公证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还需要按照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公证费缴完以后,申请人就能在规定的时间拿到公证书,一般是4-6个工作日。如果申请人不方便去公证处领取,届时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三、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租赁合同是必须要由出租人和承担人进行协商清楚了之后才能签订,而且此合同想要更具有法律的效力,那么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而且对于此合同只要公证了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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