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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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17
•【字号】枣政办字〔 2015〕18 号
•【施行日期】2015.04.17
•【效力等级】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土地资源
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字〔2015〕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做好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本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全面提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管理水平,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落地到户”。

(二)基本原则
1.永久性原则。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选址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

2.质量保证原则。

充分利用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和耕地地力评价等成果,结合耕地实际使用情况,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3.统筹协调原则。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

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4.实事求是原则。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二、工作任务
(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在基本农田上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TD/T1032-2011)和国土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从城市周边和交通沿线开始,从优质耕地开始,将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
块,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及编号等基本信息,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

(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逐户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并以村为单位按农户逐一登记,落实保护责任。

各区(市)与镇、镇与村分级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根据《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识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三)健全图表册基础资料。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工作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按照地图编制的有关规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要求,编制标准分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和镇级、区(市)级、市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分级填写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建立相应的账册。

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上加注保护牌、界桩设立位置、影像、土地等级等信息。

(四)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结合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等相关成果,根据《山东省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区(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包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等内容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
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和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TD/T1027—2010、TD/T1028—2010)的规范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版)的规范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范围。

城镇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区<市>)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市(区<市>)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范围。

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市)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应当予以划出,并补充划定质量符合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不得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依规批准修编或调整,各区(市)不得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划出。

(四)划定后的地类符合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划入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里的地类只能有耕地和可调整地类这两种地类,不得存在其他地类。

四、时间安排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区(市)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区(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同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

2015年4月30日前。

(二)外业调查阶段。

2015年5月1日—7月15日。

(三)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划定与数据库建设阶段。

2015年7月16日—10月31日。

(四)验收阶段。

2015年11月底前。

(五)报备阶段。

2015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枣庄市永久
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密切配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作业队伍。

选配信誉高、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上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建立、图件编绘、地力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分析、数据库的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保证工作质量。

本次划定工作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要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

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邵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孙法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梁家和(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周生泉(市经信委副主任)
刘中利(市财政监督局局长)
张国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吕凤仪(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娅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邵学良(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公瞻(市水利渔业局副局长)
冯宜勇(市农经办主任)
刘洪鹏(市旅游服务业发展委副主任)
王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徐存震(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以亮(市招商局副局长)
程春常(滕州市副市长)
李玉森(薛城区副区长)
赵传筠(山亭区副区长)
刘勇(市中区常务副区长)
刘永(峄城区副区长)
刘文强(台儿庄区常务副区长)
颜景焱(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张国柱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
领导小组报告;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关于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意见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两增加一不变一稳定”,即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建设用地布局基本稳定,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

本次调整要在2013年国家部署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

(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及其布局的调整、建设用地布局规模的适度调整。

对全市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将实行市级统筹,并对建设用地指标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空间和生态用地,促进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四)协调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三线”,有条件区(市)探索实行“多规合一”。

积极探索完善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协同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枣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共同做好调整完善工作。

各区(市)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市)实际,抓紧启动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并及时将本区(市)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和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市国土资源局经征求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
后,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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