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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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政法的⽐较
经济法与⾏政法的区别
⼀、概念的界定
1、⾏政法是调整围绕⾏政活动⽽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配置并控制⾏政权,确认和保障⾏政相对⼈的合法权益的各种法律规范之总和。
2、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与⾏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作为⼀个独⽴的法律部门,与⾏政法存在较多区别,具体如下:(⼀)产⽣背景不同
1、⾏政法——“控权论”
“现代⾏政法起源于对政府权⼒的限制,是与⾏政国家的发展密切联系在⼀起的”。
⾏政法的理论基础是“控权论”,其核⼼内容市⾏政职权的赋予、⾏使及违法⾏使⾏政职权的法律责任。
对此,美国⾏政法学家施⽡茨精辟的论述道:“⾏政法的对象仅限于权利的补救,并回答——⾏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这些权⼒有什么限度?⽤什么⽅法把⾏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
2、经济法
【经济基础】市场失灵背景下的国家⼲预;
从“⼩政府”“守夜⼈”“契约⾃由”的⾃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导致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中,通过⽴法授权,政府以强有⼒的⼲预发挥了重要作⽤,此乃⾃由主义经济向政府⼲预转变的⼀个重要⾥程碑。
【思想基础】同⼀时期国家⼲预经济的理论;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了以政府⼲预为基础的就业⼀般理论及政策措施,他认为,“......只有政府采取⾏动削减税收或增加本⾝的开⽀,才能使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的状态。
”
【法律基础】既有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法完全容纳由国家⼲预⽽产⽣的新的经济关系。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罗斯福新政中《农业调整法》、《产业复兴法》等宏观经济领域⽅⾯的法律。
(⼆)调整对象不同
1、⾏政法
⼀是⾏政关系;
⼆是⾏政法制监督关系。
2、经济法
可以概括为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监管关系两个⽅⾯。
⼀是宏观调控关系,包括:税收关系、财政关系、货币关系、资源管理关系、外贸管制关系、产业调控关系等;
⼆是市场监管关系,包括: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融市场监管关系、产品质量监督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国有资产监督关系等。
(三)关注焦点不同
1、⾏政法
⾏政法是以⾏政机关的权⼒(权利)义务为主要规范对象,重点阐述⾏政法主体、⾏政⾏为、⾏政赔偿、⾏政诉讼⽅⾯的内容。
2、经济法
经济法关注的焦点是市场主体经济上的权利义务。
具体⽽⾔,经济法主要规定⽣产者、销售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在经济上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
(四)调整⽅式不同
1、⾏政法:由于⾏政法关系具有较强的⾏政⾪属性和强制性,因此主要依靠直接的调整⽅式,以⾏政措施、直接管理和⾏政制裁,以发布⾏政命令、批复、决定等为主要调整⽅法。
2、经济法:
(1)公权介⼊的调整⽅法:
①指令性调整⽅法。
这是指国家权⼒机关和国家⾏政机关以某种形式指令相对⼈应当作为或者不作为,相对⼈应予服从的⼀种调整⽅法。
②指导性的调整⽅法。
这是指国家机关为引导公民和法⼈的经济活动符合某种既定的经济⼲预⽬标⽽实施的⾮强制性的调整⽅法。
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即⾏政指导、计划指导和⾏政协商。
(2)私权介⼊的调整⽅法,是指国家使⽤⾮权⼒的、私法的⼿段直接地介⼊经济⽣活的⼀种⼲预⽅式。
(五)调整范围不同
1、⾏政法
⾏政法从微观的⾓度,调整微观经济关系, 是对个别、具体、特殊的经济关系进⾏调整。
2、经济法
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强调国家⼲预宏观经济产⽣的社会关系, 主要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宏观的⾓度,即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它包括税收关系、⾦融关系、计划关系、财政关系等, 是对经济所作的⼀种⾼瞻远瞩的调整。
(六)利益本位不同
1、⾏政法
⾏政法着眼于国家管理,是以“国家权⼒为本位”的公法。
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稳定、巩固和发展国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通过法律规范的制定授予⾏政机关各种管理权能及相应的辅助性⼿段,从⽽保证⾏政机关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
另⼀⽅⾯,⾏政权⼒的失控和异化.也会损害国家利益。
因此,⾏政法⼜是关于⾏政权如何⾏使及其对其不当⾏使的救济法。
2、经济法
经济法从⼀产⽣,就是国家站在全社会的⾼度,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预的社会整体利益本位⽴场。
它保护的既不是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也不是单纯的国家利益。
经济法的任务是既要对具有盲⽬性、⾃发性的⾃由竞争状态进⾏调控,实现经济稳定协市场协调发展,⼜要对具有扩张性、官僚性的政府经济权利进⾏控制,防⽌因权⼒过度膨胀和权利⾄上⽽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妨碍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
三、结论
综上,从经济法与⾏政法的产⽣背景、调整对象、关注焦点、调整⽅式、调整范围利益本位等多个⽅⾯来具体分析,它们的划分是显⽽易见的。
经济法与⾏政法各⾃都是⼀个独⽴的法律部门。
如何将⼆者衔接、共同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是当下进⾏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下⾯有请朱中龚同学为我们介绍他的研究成果。
※⾏政法为政府的组织⼈事和⾏政救济法,其基本宗旨是依法⾏政和廉洁⾼效。
※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政,其宗旨和原则则为平衡协调、维护公平和⾃由的竞争、责权利⼀致等经济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直接反映。
※经济法与⾏政法各⾃都是⼀个独⽴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