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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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简答题
1 行政许可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主体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被运用到许多行政管理领域,成为国家管理事务的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存在和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巨大影响密切相关,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
在我国,由于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规律对经济活动的调控作用还不能完全发挥,由此而引起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力分布不平衡等失控现象,通过行政许可这一法律手段,有利于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指导经济沿正确的轨道发展。
(2)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主体通过对许可申请人的条件审查,可有效防止不具备某项生产、经营条件的经营活动的发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并且,充分运用行政许可手段,防止违法活动发生,保证生产、经营者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
(3)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能够充分运用行政许可制度,对一些涉及到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行业实行有效管理,防止各种危害社会秩序的事件发生,并对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
2 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
(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
(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
3 行政立法的民主原则是内容什么,确立该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1)民主原则在行政立法程序中起作用的最重要的体现是公民的参与程度。
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
主要通过下列制度体现:情报公开制度、咨询制度、听证制度。
(2)确立该原则的意义在于:
A、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因为经过公开的讨论、听证和各种途径的参与制度,更有利于公众包括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和认同,并在行动中对行政法规、规章予以遵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B、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
行政机关有可能造成的违法或侵权,能及时地被发现,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及其所制定的规范的权威,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有哪些?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的体现,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凡是法律、法规或规章没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受行政处罚。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实施处罚。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行政机关适用行政处罚时,必须依照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
违反程序所作出的处罚是违法的、无效的。
5 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
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有五个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是由各种形式的、分散的行政法律规范组成总和。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涉及到国家管理的各个领域。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稳定性相对较差,但拘束力与强制力突出。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6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法源形式有那几种)。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指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行政法的法源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行政法的其他渊源等几种形式。
7 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制定。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构成要素:1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8 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
务关系。
除必须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外,还必须具备
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指行
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
的消灭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包括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消灭,权
利义务内容的消灭。
9 试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仅次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
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精神文明。
10 试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容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
政主题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
它的内容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它具有普遍性,基础性,
自身的特殊性等特点。
11 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
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
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
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
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
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12 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
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
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
生和存在的。
13 什么是行政主体?有哪些特征?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
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有下列三个特征:
(1)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4 什么是行政职权?它有哪些特点?
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特征:(1)强制性,行政职权是法定公权,具有国家强制力;
(2)不可处分性,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意志;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行政职权的特殊性在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过程
与行政职责的履行过程是一致的,同时进行的。
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
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15 试述行政职权的内容。
行政立法权。
行政许可权。
行政确认权。
行政检查权。
行政奖励权。
行政
物质帮助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执行权。
行政合同的签定权。
行政复议权。
16 什么是行政职责?有哪些具体内容?
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内容包括:
(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17 试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要大于行政主体范围。
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仅仅包括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等同。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如果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一定的行政职权。
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虽然是通过各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得以实现的,但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公务员的行为由行政主体负责。
18 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
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
具有以下特征:
1 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的社会组织。
2 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 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19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A、法律依据。
是决定行政组织法是否合法的条件之一。
B、隶属关系。
指行政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以及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
C、职责权限。
指行政机关的主管事项和行使权力的范围。
D、任职期限。
指对行政首脑任职期间有明确的规定。
E、机构设置。
指行政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
F、人员编制。
指行政机关的人员定额及各种人员结构。
G、其他事项。
如生效条件等。
20 试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
国家行政机关的机构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主要指层次结构与部门结构。
层次结构指各级政府上下之间、各级政府各组成部门上下之间,构成领导与服从的主从关系。
部门结构指同级政府相互之间和每级政府各组成部门之间,构成协调的平行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有以下几种:
(1)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2)层次制与职能制。
(3)集权制与分权制。
21 试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1)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由各部、委和行、署、厅组成。
各部、委和行、署、厅作为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
(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厅。
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
(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管理某些专门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使某项专门事务的行政职权。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6)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管理该区域内所有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
22 试述国务院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范围。
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行政职权范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行政法规权。
(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
(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
(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23 试述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
职权范围主要有:
(1)制定规章权。
(2)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24 试述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直属机构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无需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
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
职权范围包括:
(1)制定规章权。
(2)行政事项处理权。
(3)裁决争议权。
25 试述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国家局在其成立时就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使某项专门事物的行政职权。
具有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权和裁决争议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具有制定规章权。
26 试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在管辖的地域范围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
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依法队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主要是:
(1)制定规章权和分布决定、命令权。
(2)本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权。
(3)领导和监督本级政府的只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工作权。
地方
各级职能部门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权,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职能部门职权范围主要有:(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主管行政事项权。
27 试述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派出机关实施着一定区域内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和对行政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履行了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
职权范围:
(1)就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
(2)就本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28 什么是公务员?其法律地位如何?
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和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29 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权利: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述和控告;
(7)依照条例的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0 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方式(主要程序)有哪些?
(1)选任。
即由权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2)委任。
即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3)调任。
政府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直接调任。
(4)聘任。
即行政机关通过招聘渠道吸收工作人员。
31 试述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属性。
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
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所包含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便是行政
职务
关系的内容。
32 (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主要发生于下列情况:
(1)罢免。
指按法律规定,有罢免权的机关对因违法失职,不宜续任
人员实行的措施。
(2)撤职。
是有权机关依法对违法失职公务员所作的一种行政处分。
(3)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本人请求辞职,有权机关批准生效。
(4)免职。
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当事人的职务。
(5)调职。
即工作调动。
(6)升职。
依法从低职位被调动高职位担任职务。
(7)转职。
指原职务不变,但变更职务关系的性质。
(8)降职。
指公务员从高职位被调动低职位担任职务。
(9)其他情形。
如轮换、挂职锻炼等。
33 哪些情况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
死亡,丧失国籍,辞退,开除公职,被判刑罚,离休退休。
34 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授权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
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特征在于:
(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
(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的行使行政职权。
35 试述被授权组织的含义、类型与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
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
类型包括被授
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被授权组织在行政
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36 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行政委托: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
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法的行为。
特征:(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37 试述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被委托组织必须以为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职
权,履行行政职责,后果(包括赔偿和应诉)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被委托
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8 什么是行政相对方?
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9 行政相对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
(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4)了解情况的权利。
(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义务:(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40 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有哪几部分构成)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构成:)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对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
法。
41 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内容)。
(1)法律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或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撤消行政机关制定的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2)工作监督,主要是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进行检查和视察、并对政府提出质询和询问,及有权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3)人事监督,主要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如发现政府组成人员有渎职、失职行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其罢免。
42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如:命令、通知等。
具有普遍性。
43 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44 确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则的意义何在?
A、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因为经过公开的讨论、听证和各种途径的参与制度,更有利于公众包括利害关系人的理解和认同,并在行动中对行政法规、规章予以遵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B、程序上的民主原则,能够有效地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
行政机关有可能造成的违法或侵权,能及时地被发现,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机关及其所制定的规范的权威,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5 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答: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46 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
A、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的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B、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这是行政许可在内容上的特点。
C、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这种明示的书面许可是行政许可在形式这的特点。
47 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
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的过度;
2)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
3)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8 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1)实施的条件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方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为前提,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和法规,为排除危害而采取的对相对方的强制力,人们称之为即时强制。
2)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
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分别适用于危害发生之前和危害发生之中,用以预防危害的发生和制止危害的继续;而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实施在一行为结束后,以求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3)实施的机关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由人民法院实施,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
4)实施的程序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需要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
违反程序,执行则无效;而强制预防和强制制止由于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即时强制措施,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严密的程序,只要不超越职权,就为有效。
49 什么是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的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或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免受侵害,依法定职权,预防或制止某种可能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及公民个人安全的行为的紧急性的行政行为。
50 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
是指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不能任意变更标的或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自己履行原则。
行政合同不仅要求实际履行,而且实行自己履行原则,
即相对方必须本身履行,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
(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全面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在任何条款上都不得违反合同规定。
51 变更、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
有2 种:A、行政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
行政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终止,彼此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B、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该对相对方进行补偿。
52 行政指导的特征是什么?
是非权利行政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单方行为;是一种使用较大幅度的弹性的管理领域;适用法律优先原则;是一种外部行为。
53 行政指导与行政领导区别?
主体不同;客体不同;内容不同;效力不同。
54 罚款与罚金区别是什么?
A、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法处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B、处罚的依据不同。
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C、适用主体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
D、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法律、法规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