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1―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1―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01
•【字号】喀市政办发[2011]14号
•【施行日期】2011.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1-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1〕14号)
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01-2012)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1-2012年)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

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着农贸市场秩序混乱,农民饮水卫生不达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外来工聚居地环境卫生条件差等一些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自治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喀什经济特区和西部明珠建设提供环境卫生保障,根
据全国和自治区爱卫会《2010年-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洁行动,着力解决我市城乡及主要交通干线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并初步建立起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全面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卫生基础,全面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到2012年底,我市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城市公厕卫生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全面规范农贸市场,达到国家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达到90%,污水处理率提高6%,完成6乡2镇1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5%,达到90%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到50%以上;
--铁路沿线及周边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乡镇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0%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
1、在城市,通过集中整治保证一、二级路面(含人行道、绿化带)清洁平整,人行道无破损,周边建筑整洁,广告设置规范,夜间彩灯无缺损,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沿街店面“门前五包”责任落实;背街小巷和居民区路面硬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社区进行绿化美化,治理塑料袋白色污染等,提高居民区物业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行动的重点是清理环境卫生死角,保持市容、社区、单位、居民区卫生整洁美观,加强餐饮场所后堂的卫生管理和灭害工作。

2、在农村,通过集中整治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硬化和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路边的柴草堆、粪堆、物料堆、沙土堆,搞好农户居民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

3、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一套运作规范的管理制度,组建一支纪律严明、职责范围明确的保洁队伍,确保辖区环境卫生秩序良好。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1、在城市一、二级路面增设果皮箱,在居民区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加大市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道路水洗设施和机械设施的投入,提高整体环境卫生的整洁率,逐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推进城市供气和排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在乡镇设立专业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设置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逐步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高速及普通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强化城乡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卫生管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和除四害,消除露天集市和占道经营,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
进城乡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加强开源建材市场、远方畜禽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重点解决建材市场院内乱堆放物料、垃圾问题,和市场无上下水设施、缺乏公厕问题,解决院内私搭乱建问题,规范店外物料摆放。

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洁治理,禁止向市场周边空地乱倒垃圾。

3、加强市区公共厕所的管理。

公厕标示应健全。

加强对公共厕所的管理,做到有专人清扫、维护,并保持厕所内空气畅通。

并进行定期检查,对市区现有的设施不完善的公厕,要认真加以改进,配备、配齐设施,确保每个厕所内都要有照明灯、有冲厕的水龙头。

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和纠正。

4、各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外卫生符合要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影剧院、商场超市、宾馆、公园、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规范清理废弃物和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整顿车辆停放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美化、绿化庭院环境。

5、加强城中村、城边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中小型水厂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6、强化铁路、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达到无垃圾残土、无柴草木垛、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

城区入口及城市段铁路沿线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设置得当,整洁完好。

铁路封闭栅栏内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实施,封闭栅栏外环境卫生由辖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路(含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环境卫生由公路部门负责实施,公路用地外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由辖区部门组织实施。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的要求,加快实施步伐,切实落实责任制,确保农村改厕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富民工程、城市拆迁安置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卫生院、站社所、中小学校、旅游(果园)景区、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及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狠抓除四害防治工作,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改善环境卫生的同时,开展灭鼠、灭蟑、灭蚊蝇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落实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鼠、蝇防治措施。

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除四害防治方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评价,做到科学合理防治,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做好监测工作,为开展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大众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及送卫生知识到社区、农村、学校工矿企业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健康观念,建立科学生活方式,倡导健康新风尚。

四、时间安排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从2011年1月至2012年底。

全市每年都要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单位工
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

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确保落实。

(二)明确职责。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各级爱卫会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资料。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深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各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自觉意识。

要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等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学生的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实践活动。

市双拥办协调驻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城乡整洁行动。

(四)考核评估。

市政府将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并适时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对整洁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评估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