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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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综合
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20
•【字号】城政发〔2017〕129号
•【施行日期】2017.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城政发〔2017〕12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的精神,按照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各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设专职副主任1名,由街道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各社区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文化专干,全面负责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二、规范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标准
(一)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标准
1.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上;
2.距离街道综合性文化中心方圆500米内有文化广场或健身广场;
3.有条件的街道综合性文化中心配套建设民俗文化展览室、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影放映场(室)、多媒体室等。
4.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积极开展优秀读物推荐和读书活动;
5.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面向社会开放。
在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适时更新内容。
(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标准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文体广场、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1.要有表演戏台或文体广场(配备一定的体育健身器材);
2.图书报刊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不少于2O种,有10人以上同时使用的阅读桌椅;
3.多功能活动(教育、培训、会议)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投影仪1套(主要用于开展文娱节目,共享工程视听资料播出,知识讲座、影片放映)、
电脑、音响、影碟机等设备;
4.要有文化宣传科普长廊(10米以上的宣传窗);
5.每个社区组建一支相对稳定、10人以上的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并配备乐器、服装等设备;
6.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设乒乓球室、羽毛球场、文化集市、电影放映场(室)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其它文化设施。
三、提高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一)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1.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举办综合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单项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组织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举办展览不少于4次;
2.区文化部门对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或业务辅导每年不少于10次;
3.区文化部门每年组织送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不少于4次;
4.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设立文化志愿者服务站,组建服务队伍,吸收社会人员参与,每年开展3次以上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1.举办单项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组织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举办展览不少于4次;
2.区文化部门对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或业务辅导每年不少于2次;
3.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人。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吸收社会人员参与,每年开展2次以上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强化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标准
(一)开放服务制度
1.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要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
2.要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4.搞好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5.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中心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严格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与使用
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照《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45号)中的年度达标任务,区财政局于2018年底前全部下拨完成。
此
项资金主要用于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购置维修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各街道要结合实际,与完成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涉及的指标相衔接。
(二)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与使用
中央财政每年为每个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下拨的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5万元,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的要求下拨。
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
六、工作要求
区文体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各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年底区文体局组织对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运行、服务和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各街道接到通知后,要尽快确定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各社区文化专干名单,并于11月30日前将《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上报城关区文体局办公室。
各街道社区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如需资金扶持,可列出建设项目名称,向城关区文体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陈堃
联系电话:2161377
邮箱:****************
附件: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表(略)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