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xxxx学校志愿者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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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低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自愿、无偿地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以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的公益行为。

第二章志愿服务原则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出于自愿,不得强迫。

2. 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为目的。

3. 安全原则: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 效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注重实效,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内容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如文明交通、文明礼仪宣传等。

2. 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如关爱孤寡老人、帮助困难家庭等。

3. 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如校园活动、社区活动等秩序维护。

4. 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如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救援。

5. 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如关爱留守儿童、残疾人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由学校团委、少先队等组织具体实施,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第八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经班主任、家长同意,并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学校团委、少先队等部门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第五章志愿服务考核与奖励第十条学校对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参与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

2. 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

3. 志愿服务活动的效果。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1. 表彰证书。

2. 校内荣誉榜展示。

3. 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团委、少先队等部门负责解释。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志愿者的管理,促进志愿服务的良好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小学志愿者,包括学生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

第三条小学志愿者要积极热心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对象是小学的师生和周边社区群众。

第四条小学志愿者要服从组织的安排和管理,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小学志愿者要注意自身形象,严禁穿着不得体、涂写违法违规标语和擅自更改俱乐部标志等行为。

第六条小学志愿者要保守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向外透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志愿服务过程中如有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情况,志愿者需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配合处理。

第二章志愿服务时间和内容第八条小学志愿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第九条志愿者需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辅导学生学习、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第十条小学志愿者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敷衍塞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小学志愿者享有公平公开的机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受歧视。

第十二条小学志愿者有权接受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期间,小学志愿者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如合理报销交通费、保险等。

第十四条小学志愿者应保护学校和服务对象的利益,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有义务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小学志愿者应积极参与相关评奖评先活动,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报告和材料。

第十六条小学志愿者不得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如索取财物或追求私利。

第四章违纪处分第十七条小学志愿者如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相应的处分。

第十八条小学志愿者如涉嫌违法犯罪,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未尽事宜,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志愿者活动不适用。

2023年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

2023年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

2023年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小学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工作要坚持自愿、无偿、公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工作应与小学的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工作要注重安全保障,保障志愿者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某小学设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志愿者事务。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设立中心主任和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由学校确定。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九条某小学通过校园公告、网站宣传等渠道进行志愿者招募,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组织等的申请。

第十条志愿者需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信息、志愿服务意向等,并接受面试和背景调查。

第十一条招募志愿者应根据服务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匹配。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接受培训,包括学校教育宣传、心理辅导、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服务内容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课外辅导:协助教师进行课外辅导,提供学习指导和答疑服务。

(二)活动策划:参与学校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

(三)社区服务: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

(四)心理辅导:为学生提供情感支持、心理安慰和心理疏导。

(五)环境保护:参与学校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环保理念,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自主选择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获得必要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素质。

(三)获得学校的必要支持,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资源。

(四)获得学校的合理补偿和奖励。

第十五条学校应确保志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培训。

学校志愿者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志愿者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志愿者管理制度(通用10篇)学校志愿者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

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在10周岁以上;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学校志愿者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__]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本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本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某小学志愿者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的目标是通过参与小学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各类服务支持,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自愿、无偿、奉献。

志愿者应以服务为荣,以贡献为傲,从班级、学校、社区三个层面上展开服务活动。

第五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履行义务。

第六条学校将按照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和表彰,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入编与退出第七条申请加入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二)年满18周岁,具有中学以上学历或相应职业水平;(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四)无不良记录,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五)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申请人应填写志愿者入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面试。

第九条志愿者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志愿者的申请,学校有权决定志愿者的入编和退出。

第十条志愿者在以下情况下,学校有权解除其志愿者资格:(一)准备及执行过程中有严重违反志愿者服务制度的行为;(二)因身体或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志愿者服务;(三)自愿退出志愿者队伍。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辅导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二)参与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组织和执行;(三)参与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增长见识;(四)协助学校的各项行政工作,如校庆、开放日等;(五)参与各项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学校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个人能力;(二)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和荣誉称号;(三)在工作合理安排的前提下,享受必要的交通、饮食补贴;(四)获得学校提供的必要保险保障;(五)享有在团队中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学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所有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学生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志愿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

第六条各学院、各部门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本学院、本部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志愿者招募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3.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帮助;4.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

第九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报名后,需填写《志愿者注册表》,提交相关材料;2. 志愿者管理中心对报名者进行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

第十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2.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巧、安全知识、心理健康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一条学校志愿服务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临时项目。

第十二条常规项目包括:校园文明引导、环保宣传、关爱弱势群体、支教助教等。

第十三条临时项目根据学校和社会需求,由志愿者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五章志愿者考核与表彰第十四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态度、表现和成果。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主要考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贡献和成长。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标兵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校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教职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

第三条学校志愿服务工作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同学”为目标,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本学院(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公开选拔、严格审查的原则。

第八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志愿服务能力;4.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九条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条学校志愿服务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

第十一条常规项目包括:1. 教育辅导:为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2. 社区服务: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文化宣传、敬老助残等活动;3. 环保宣传: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等活动;4. 志愿者服务日: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义务献血、支教等。

第十二条特色项目包括:1. 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暑期“三下乡”等;2. 文化艺术: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摄影比赛等活动;3. 体育健身: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健身活动;4. 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如机器人竞赛、科技发明等。

第五章志愿服务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

学校义工工作制度

学校义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义工队伍建设,规范义工工作管理,提高义工服务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义工及参与学校义工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无偿、奉献、互助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义工活动。

第二章义工注册与选拔第四条学校设立义工管理部门,负责义工的注册、选拔、培训、考核和表彰等工作。

第五条担任义工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义工工作。

第六条义工注册程序:(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二)经学校义工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三)颁发义工证,并纳入学校义工名录。

第三章义工工作内容第七条学校义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环保、敬老、扶贫等;(二)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文体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三)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四)开展志愿服务,为师生提供便利服务。

第八条义工工作要求:(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二)按时参加义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四)尊重服务对象,热情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四章义工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定期对义工进行培训,提高义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义工考核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工作表现:考核义工在活动中的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二)思想品德:考核义工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三)团队协作:考核义工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等。

第五章奖励与表彰第十一条学校对表现突出的义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一)颁发荣誉证书;(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优秀志愿者评选。

第十二条学校对长期坚持参加义工活动、表现优秀的义工,可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组织学校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促进学校和社会的良性互动,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三条志愿者应本着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团结互助的精神,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规定。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实际需求择优录取志愿者,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条学校将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保障措施。

第六条学校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进行纪律处分。

第七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是学校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主任。

第八条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职责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督导和评估等。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九条学校将通过校园宣传、网络招募等形式进行志愿者招募。

招募对象为全体学生和教职工。

第十条志愿者须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方可成为学校志愿者。

第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组,并安排具体的服务任务。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安排,志愿者应按时参加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注意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服从服务安排。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活动,培养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精神、服务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培训情况,对其进行评估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情况。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继续服务或退出志愿者队伍。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严格管理志愿者的出勤情况,对缺勤较多的志愿者进行提醒和督促。

学校义工规章制度

学校义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义工活动,提高义工服务质量,培养义工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义工活动的师生、家长及社会人士。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义工协会,负责义工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参加义工活动,需填写《义工报名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义工。

第六条志愿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义工工作。

第八条志愿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工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活动内容与安排第九条学校义工活动主要包括:(一)校园文明建设,如:卫生打扫、绿化养护等;(二)社区服务,如:关爱老人、帮助残疾人、义务献血等;(三)社会公益活动,如:支教、扶贫、环保等;(四)学校组织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条志愿者可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参与相应的义工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义工活动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长期项目为每周或每月定期开展,短期项目为一次性或短期开展。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组织的义工活动;(二)获得义工培训和服务技能提升的机会;(三)优先获得学校组织的志愿者表彰和奖励;(四)对义工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二)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义工活动;(三)尊重服务对象,维护其合法权益;(四)保守义工活动中的秘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信息;(五)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学校形象。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志愿者称号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停职等处罚。

xxxx学校志愿者服务制度

xxxx学校志愿者服务制度

xxxx学校志愿者服务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一、指导思想本制度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

在校党总支的指导下,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和社区和谐文化。

二、志愿者行为规范1、文明行为。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2、爱心服务。

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帮助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人,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3、提高服务技能。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4、服从安排。

服从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安排,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一)服务内容1、服务学校工作。

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支持。

2、服务社区生活。

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为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提供帮助,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研究辅导、捐赠研究用品等服务。

3、服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美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活动方式学校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研究用品等服务。

3、美化社区环境: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社区环境。

四、活动要求1、提供优质服务。

热情接待,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

2、无偿服务。

坚持无偿服务,排忧解难。

3、遵纪守法。

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校园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校园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培养志愿服务精神,推动校园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以及参与校园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三条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无偿、公益、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应坚持“服务学习、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理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校园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校园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校园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园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校园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宣传和表彰活动;(三)协调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志愿服务质量;(五)加强与校内外的联系与合作。

第八条校园志愿服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二)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三)负责志愿服务记录和档案管理;(四)负责志愿服务培训、宣传和表彰工作;(五)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志愿者注册与培训:(一)志愿者应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注册成为校园志愿者;(二)志愿者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三)志愿者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条志愿者权利与义务:(一)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志愿服务项目信息和活动安排;2. 参加志愿服务培训;3. 享有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4.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规章制度;2. 认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 维护志愿者形象;4. 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5. 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考核与激励:(一)志愿者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活动参与度等;(二)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取消志愿者资格。

学校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培养广大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以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师生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者服务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分为校内服务和校外服务两大类,具体内容包括:(一)校内服务: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等场所的志愿服务。

(二)校外服务:社区、敬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组织的志愿服务。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者应本着自愿、无偿、奉献的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公平原则: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位志愿者都有参与的机会。

(三)安全原则:志愿者服务活动应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招募工作由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教职工及校外热心人士。

第十条招募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二)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接受志愿者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意义。

(二)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章考核与表彰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态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校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校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第三条学校志愿服务工作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校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招募:1. 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全校在校学生,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 招募方式: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组织报名。

3. 招募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技能、服务对象需求分析、安全知识等。

2. 培训方式:开展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

3. 培训要求:志愿者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四、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第九条志愿服务项目分类:1. 校园志愿服务:如校园卫生、义务讲解、义务维修等。

2. 社区志愿服务:如敬老院、福利院、社区服务等。

3.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如支教、扶贫、环保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项目管理:1. 项目策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项目计划。

2. 项目实施:组织志愿者参与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项目评估: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五、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积分制度:1.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可获得相应积分。

2. 积分可用于兑换奖品、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等。

3. 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可获得志愿服务荣誉证书。

学校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义工服务活动,提高义工服务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及其他志愿者。

第三条学校义工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无偿、公益、文明、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义工服务活动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师生,为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义工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学校义工服务活动。

第六条义工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班级设立义工服务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义工服务活动。

第三章义工服务内容第八条学校义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文明礼仪宣传: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提高师生文明素养。

(二)环境保护:参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生活。

(三)关爱弱势群体: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活动。

(四)支教助学:参与支教活动,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教育支持。

(五)校园文化建设: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策划与实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六)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七)其他有益于学校和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义工服务管理第九条参加义工服务的师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自愿参加义工服务,愿意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条参加义工服务的师生应按照以下程序报名:(一)报名:有意参加义工服务的师生向所在部门、班级义工服务小组报名。

(二)审核:义工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培训:对合格的义工进行服务技能和礼仪培训。

(四)分配:根据义工特长和活动需求,分配义工服务岗位。

学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我校志愿服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充分尊重志愿者的意愿,不得强迫他人参加。

(二)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围绕社会公益、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目标开展。

(三)诚信原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四)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是指在校内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招募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校内招募和社会招募。

(二)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志愿者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技能;4. 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培训由校团委负责,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二)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

(三)志愿者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考核由校团委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

(二)志愿者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

(三)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选拔优秀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是指在校内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团队或机构。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注册:(一)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由校团委负责。

(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组织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项目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职责:(一)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加强志愿者管理,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三)维护志愿者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四)加强与校内外的沟通与合作,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

学校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培养同学们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校内志愿服务和校外志愿服务。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学校志愿服务组织负责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宣传和招募;2. 招募对象为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一定能力、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在校学生;3. 招募时,需对志愿者进行面试,了解其志愿服务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 志愿者需参加学校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3. 志愿者需定期参加志愿者例会,交流志愿服务经验,分享志愿服务感悟;4. 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策划:1. 志愿服务活动需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2. 活动方案需经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3. 活动方案应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安全,做好应急预案。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1. 志愿者按照活动方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 志愿者需遵守活动纪律,尊重服务对象,维护学校形象;3. 志愿者需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时长、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总结:1.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需提交活动总结,包括活动过程、心得体会、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2. 学校志愿服务组织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活动效果,为今后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奖励:1. 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学校志愿服务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学校可为其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优先机会。

第十条处罚:1. 对违反志愿服务纪律、损害学校形象的志愿者,学校志愿服务组织给予批评教育;2. 对严重违反志愿服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志愿者,学校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3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3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文明建设,提升致远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校志愿队伍的作用,特制定此制度: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全二、招募注册1.志愿者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2.志愿者应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志愿者活动的关系,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3.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三、管理培训1.接受党支部和校工会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志愿者应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校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在不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2.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活动内容多样化,如:护绿队、交通队、帮困队、社区队、支教队等各队活动由学校工会统一安排,各小组分别活动。

四、信息发布各小组活动时注意留存活动照片,及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及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鼓励向各级报纸报送信息。

五、考核激励为激励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特创建本考核激励机制:1.党支部和校工会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对志愿者服务做出评价,并建立档案。

2.工会小组分为“优”“良”两个等次。

小组内志愿者覆盖面保持____%,保证每人每学期服务三次,不低于六个小时,视为合格。

志愿者服务每人次每小时积一分,年终积分多的小组为优胜小组。

3.根据积分情况,评出志愿者先进个人,计入绩效考核。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范文(2)一、引言本志愿者服务制度旨在规范小学志愿者的行为,促进志愿者与学校、社区及其他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积极推动小学社会教育的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服务水平。

志愿者应秉承奉献、友善、互助的精神,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志愿者招募与选聘1. 学校将会定期发布志愿者招募通知,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

学校学生义工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义工活动,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第三条学生义工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提升自我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义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义工管理制度、组织策划义工活动、协调各部门关系等工作。

第五条学生义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义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义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日常义工活动。

第六条学生义工管理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团委推荐产生。

第三章义工活动管理第七条学生义工活动分为校内义工和校外义工两大类。

第八条校内义工活动主要包括:(一)校园环境维护,如绿化、卫生、文明引导等;(二)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学术竞赛等学术活动;(三)学生社团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四)学校组织的其他公益项目。

第九条校外义工活动主要包括:(一)社区服务,如关爱老人、帮助残疾人等;(二)志愿服务,如支教、扶贫、环保等;(三)学校与其他单位、组织联合举办的公益项目。

第十条学生义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愿参加义工活动;(二)诚信原则:学生应诚实守信,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效果;(三)安全原则:学生在参加义工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四)实效原则:学生应注重义工活动的实际效果,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第十一条学生义工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活动策划:学生义工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和社会需求,制定活动方案,报学生义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二)招募志愿者:通过宣传、报名等方式,招募符合条件的学生志愿者;(三)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素质;(四)组织实施: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工活动;(五)总结反馈: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反馈,评估活动效果。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三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三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推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提高学校教育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以规范小学志愿者的活动行为,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环境。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小学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参与的志愿者,包括学校本身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以及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社会各界的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包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活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待遇的权利。

2. 志愿者有权要求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包括活动场地、活动所需材料等。

3. 志愿者需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或私自扩展活动内容和范围。

4. 志愿者应当保守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

5. 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

第四条志愿者的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志愿者服务流程和管理规定,并向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能力。

2. 志愿者应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义务。

3. 学校应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表现,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志愿者及时予以调整或终止其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志愿者活动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对志愿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内容的符合度、效果和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志愿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解决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1. 学校应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和服务项目,并向志愿者提供服务证明。

2. 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应详细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效果等相关信息,用于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学校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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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学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

在校党总支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和社区和谐文化。

二、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学校工作。

围绕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

2、服务社区生活。

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
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

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学校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社区环境。

四、活动要求
1、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录、有反馈。

2、坚持无偿服务,排忧解难。

3、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4、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发展各种形式服务,
做好协调等工作,管好用好集体经济。

五、志愿者服务形式
1、分散活动。

主要以年级组为单位。

主要任务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整治等。

2、集中活动。

围绕搞好学校及周边社区卫生、教育、科普、文化、体育等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志愿者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六、学校志愿者要主动接受上级领导指导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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