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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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任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目的是落实国家和地方节能政策,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节能措施的落实和推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的任务包括:
1. 组织制定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和任务;
2. 负责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水平;
4. 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5.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节能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节能工作;
6. 跟踪节能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问题和进展。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
1.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组织制定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和时间表,并监督落实情况;
(2)负责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能源浪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研究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广和应用于公共机构,提高节能水平;
(4)制定节能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5)协调公共机构各部门之间的节能工作,推动节能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统一;
(6)跟踪公共机构的节能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问题和进展。

2.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职权:
(1)有权参与制定公共机构的节能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2)有权对公共机构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3)有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4)有权协调公共机构各部门之间的节能工作,推动节能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统一;
(5)有权跟踪公共机构的节能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问题和进展。

三、选聘和培训
1.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选聘:
(1)公共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派工作人员作为节能工作联络员,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2)节能工作联络员的选聘需经过单位领导的审核和批准。

2.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培训:
(1)新任命的节能工作联络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节能技术和管理知识;
(2)定期组织节能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适应节能工作的需要。

四、考核和奖惩
1.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绩效考核:
(1)按照公共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节能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改革和重组的依据,对绩效优秀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节能工作联络员的奖惩措施:
(1)对于在工作中发现节能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在工作中疏忽职责、玩忽职守的联络员,给予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撤职或者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果和效率,必须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1. 保障工作经费和资源的投入,为节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联络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3. 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建立联络员之间的合作和协作机制;
4. 对节能工作的突出贡献给予表彰和奖励,增加工作的激励因素。

以上是一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实际的工作需求和要求。

希望这份范文对您有所帮助!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二)
一、引言
随着全球资源紧缺和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这种背景下,公共机构作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巨大的能源消耗量和环境压力。

为了有效地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建立和实施节能制度是迫切而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设计和范文。

二、制度背景和目的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旨在建立一个专门的岗位,负责协调和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解决目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如缺乏专人负责、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等。

通过设置联络员岗位,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联络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协调和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包括制定节能目标、制定节能计划、落实节能措施等。

2. 负责搜集和整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技术、案例等,为各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3. 与各部门建立联系和沟通渠道,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节能工作,解决协调冲突和合作问题。

4. 组织开展节能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联络员岗位要求
1.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和协调各部门的节能工作。

2. 具备一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知识,能够为各部门提供专业的节能咨询和建议。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各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4.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联络员共同协作,共同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五、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步骤
1. 确定联络员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具体包括联络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薪酬待遇等。

2. 各公共机构在内部进行推广和宣传,向各部门介绍联络员制度的背景和目的,明确各部门的支持和合作。

3. 招聘和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岗位,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执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 建立联络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经验和分享成果。

5. 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报告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联络员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为了确保联络员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联络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各部门的支持和合作情况、联络员工作的成效和效益等。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联络员培训、岗位调整、工作流程优化等,以不断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七、总结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通过联络员的协调和推动,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然而,要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对联络员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紧密合作和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将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三)第一条为贯彻落实____《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
各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任节能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

市直部门联络员由本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科(室)或机关服务
中心负责人担任。

联络员如有调整变更请及时通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三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督查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落实。

(二)分析、整理本地区(单位、部门)能源消费状况和特点,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

(三)收集、传递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信息,总结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

(四)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性工作任务,参加有关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

(五)提出推进本地区(单位、部门)或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参加市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七)向本地区(单位、部门)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

(二)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会议内容为。

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

(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内容为。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和节能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联络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各级、各部门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第六条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按照节能工作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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