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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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性分权财政体制
行政性分权财政体制是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 行政性分权财政体制是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由地方掌握部 财政体制是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 分预算分配权限的管理体制。主要特点是: 分预算分配权限的管理体制。主要特点是:除中央必须集中的财政资金外 给地方或大或小的机动财力和调剂权限。 ,给地方或大或小的机动财力和调剂权限。
补充:政府间公共产品事权划分的原则 政府间公共产品事权划分的原则
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指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划分政府的事 权。 效率原则:根据公共产品的配置效率来确定事权的归属, 效率原则:根据公共产品的配置效率来确定事权的归属, 公共产品由哪一级政府提供效率更高 就由哪一级政府管理。 效率更高, 公共产品由哪一级政府提供效率更高,就由哪一级政府管理。 区域原则:根据公共产品的区域性特征来划分政府事权。 区域原则:根据公共产品的区域性特征来划分政府事权。 将没有区域性特征的全国性公共产品管理权划给中央, 将没有区域性特征的全国性公共产品管理权划给中央,将具 有区域性管理权的地区性公共产品管理权划给地方。 有区域性管理权的地区性公共产品管理权划给地方。
四、政府间收入权限的划分
无论是联邦制的国家还是单一制的国家, 无论是联邦制的国家还是单一制的国家,中央与地方收入权限的划分大 致遵循以下原则: 致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稳定国民经济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政府 稳定国民经济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政府 收入重新分配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政府 (二)与收入重新分配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政府 (三)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应划归中央 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应划归中央 (四)税基流动性较小的税种应划归地方 税基流动性较小的税种应划归地方 (五)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 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应划归中央 (六)进出口税收划归中央政府 进出口税收划归中央政府
过度的集权和过度的分权都可能造成效率、 过度的集权和过度的分权都可能造成效率、公平和宏观稳定 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既不能过度集权, 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既不能过度集权,也不 能完全分权,而只能进行适度的分权与集权, 能完全分权,而只能进行适度的分权与集权,即在各级政府间划 分事权。 分事权。
(一)配置资源职能的划分
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一定方式, 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一定方式,引导人才和物力的 流向,促进资源配置趋向“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功能与职责。 流向,促进资源配置趋向“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功能与职责。 (全国性公共品)对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国防、外交等事务,通常只 全国性公共品)对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国防、外交等事务, 能由中央政府提供。 能由中央政府提供。 (地方性公共品)受益范围有明显地域限制的市政建设、城市消防等 地方性公共品)受益范围有明显地域限制的市政建设、 事务,通常只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 事务,通常只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
二、分权与集权的利弊
(一)分权的长处 第一,分权有利于促进居民参与当地事务。 促进居民参与当地事务 第一,分权有利于促进居民参与当地事务。 地方政府对居民负责。 第二,分权有利于促使地方政府对居民负责 第二,分权有利于促使地方政府对居民负责。 第三,分权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官员的信息优势 信息优势。 第三,分权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官员的信息优势。 第四,分权有利于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 第四,分权有利于制度创新。 第五,分权能够给人们更多的选择 给人们更多的选择。 第五,分权能够给人们更多的选择。 第六,分权有利于缩小政府的总体规模 缩小政府的总体规模。 第六,分权有利于缩小政府的总体规模。
Public Finance
第十四章 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第十四
西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概 述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关系概述
一、政府间的职责分工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制度下,政府经济职能一般包括配置资源、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制度下,政府经济职能一般包括配置资源、分 配置资源 配收入和稳定经济三个方面 三个方面, 配收入和稳定经济三个方面,而不同级次的政府对各职能所承担的责任不 尽相同。 尽相同。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
三、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
(一)以财权财力“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49-1979) 以财权财力“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49-1979)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财权财力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1949-1952)。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财权财力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1949-1952)。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前大部分时期以集权为主的财政体制(1953-1979)。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前大部分时期以集权为主的财政体制(1953-1979)。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
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含义
财政管理体制,即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指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 财政管理体制,即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指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 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制度。 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制度。 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权, 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权,其实质 是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权 是关于财权财力的集中与分散的一项基本制度。 是关于财权财力的集中与分散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分权与集权的利弊
(二)集权的长处
第一,集权有利于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劳务。 第一,集权有利于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劳务。 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劳务 将跨地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 第二,集权有利于将跨地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 第二,集权有利于将跨地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 第三,集权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规模经济效益。 第三,集权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第四,集权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第四,集权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 第五,集权有利于进行再分配 再分配。 第五,集权有利于进行再分配。
(二)以“包干”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80-1993) 包干”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80-1993)
第一阶段:1980年到1984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 第一阶段:1980年到1984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又 年到1984年实行 分灶吃饭”体制)。 称“分灶吃饭”体制)。 第二阶段:1985年到1987年实行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年到1987年实行“ 第二阶段:1985年到1987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 政管理体制。 政管理体制。 第三阶段:1988年到1993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 年到1993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 第三阶段:1988年到1993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确立财政管理机构体系 划分财政管理权责 划分财政收支范围 建立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一)集权型财政体制
集权型财政体制是指预算分配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的管理体制。 集权型财政体制是指预算分配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的管理体制。主要 预算分配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的管理体制 特点是:财权财力高度集中于中央, 特点是:财权财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都统一上缴中央 地方的支出统一由中央拨付。地方的收入和支出基本上不发生联系。 ,地方的支出统一由中央拨付。地方的收入和支出基本上不发生联系。
政府间事权划分
责任归属
中央
支出项目
国防、外交、外贸、金融和货币政策、 国防、外交、外贸、金融和货币政策、
中央、 中央、地方
管制地区间贸易
地方、 地方、中央
个人福利补贴、失业保险、 个人福利补贴、失业保险、全国性交通
地方
环境保护、工农科研支持、 环境保护、工农科研支持、教育 地区性交通、卫生、供水、下水道、垃圾、 地区性交通、卫生、供水、下水道、垃圾、 警察、消防、公园、 警察、消防、公园、娱乐设施
(三)经济性分权型政体制
经济性分权财政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实行地方财政自治的财政体制 经济性分权财政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实行地方财政自治的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实行地方财政自治 主要特点是:在保持中央调控能力的前提下, 。主要特点是:在保持中央调控能力的前提下,地方有自主的财政收支权 与调剂权。 与调剂权。
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
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是以事权划分为依据的。 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是以事权划分为依据的。
应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供应, 中央政府应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供应 中央政府应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的供应,以及拥有所需要 的支出资金。比如中央政府的日常政务开支、 的支出资金。比如中央政府的日常政务开支、国防和外交经 全国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费、全国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全国性社会 稳定和宏观经济调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等。 稳定和宏观经济调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等。 地方政府承担本地区公共产品的供应,以及拥有所需要的 地方政府承担本地区公共产品的供应, 承担本地区公共产品的供应 资金。比如地方政府日常政务开支、地区性社会治安支出、 资金。比如地方政府日常政务开支、地区性社会治安支出、 地区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等。 地区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等。
(三)稳定经济职能的划分
政府稳定经济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一定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实现 政府稳定经济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一定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实现 总量平衡,并适度增长的功能与职责 的功能与职责。 总量平衡,并适度增长的功能与职责。 稳定经济职能主要应由中央政府来进行经济调节, 稳定经济职能主要应由中央政府来进行经济调节,从而实现经济稳定 中央政府来进行经济调节 。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 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 我国从1994 1994年 月起在全国实施分税制 直到现在, 分税制。 我国从1994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分税制。直到现在,我国分税 制财政体制仍在运行并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制财政体制仍在运行并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所谓分税制是指按事权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依据事 是指按事权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 所谓分税制是指按事权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依据事 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主要按税种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 的原则, 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主要按税种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 各级预算相对独立,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 ,各级预算相对独立,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 进行调节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度进行调节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 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 分税制的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 过对税收收入的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 税收收入的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 过对税收收入的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 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概述
三、政府间事权的划分
含义:政府事权划分是指哪些事物由中央政府办理, 含义:政府事权划分是指哪些事物由中央政府办理,哪些事物由地 方政府办理. 方政府办理.
第一,国防事务的立法权为中央专有, 第一,国防事务的立法权为中央专有,国防行政权原则上属中央直接管辖 的立法权为中央专有 ;地方所享有的国防行政权限于组织地方武装力量,协助征集兵源,供给部队 地方所享有的国防行政权限于组织地方武装力量,协助征集兵源, 负责所辖地域的国防。 ,负责所辖地域的国防。 第二,外交事务在绝大多数国家由中央专门管理, 第二,外交事务在绝大多数国家由中央专门管理,只有少数联邦制国家允 许成员保留部分外交权。 许成员保留部分外交权。 第三,司法事务在实行高度集权性司法体制的国家由中央专权; 第三,司法事务在实行高度集权性司法体制的国家由中央专权;实行分权 性司法体制的国家,采用二元的司法制度, 性司法体制的国家,采用二元的司法制度,同时并存两套司法系统及两套司法 法律,或者兼而有之;实行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司法体制下, 法律,或者兼而有之;实行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司法体制下,地方仅在一定 范围内享有司法行政管辖权。 范围内享有司法行政管辖权。 第四,公安、警察等安全性事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 第四,公安、警察等安全性事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管辖。 第五,文化教育、经济和内部事务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第五,文化教育、经济和内部事务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二)分配收入职能的划分
政府分配收入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对社会产品的占有、使用来调 政府分配收入的职能是指财政具有通过对社会产品的占有、使用来调 整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从而达致社会公平的功能与职责。 整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从而达致社会公平的功能与职责。
收入再分配的职责应以中央政府履行为主, 收入再分配的职责应以中央政府履行为主,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 中央政府履行为主 运用政策手段来实现。 运用政策手段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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