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流程与注意事项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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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流程与注意事项
2012年及以前年度未获得学费补偿资格,且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须按流程申请资格审批,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一、毕业生网上申请
申请人学历信息认证:申学费补偿请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实名注册登陆后,在“在线验证”菜单的“学历”项下打印《教育部学历认证注册电子备案表》。

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在省学生资助网()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严格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附件 1.1)说明填写,并扫描上传下列原件(以下简称“申请审批系列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注册电子备案表、学费证明(或收据)、劳动合同(或公务员任命文件、事业单位介绍信)、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就业首月起工资发放单据(原始会计凭证)、工资汇总表(就业首月起-2013年5月)(附件1.3)、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件1.4)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证明(附件1.5);
在企业单位就业的,一并扫描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申请人姓名或身份证变更的,一并扫描上传户籍地派出所出
具的书面证明;
苏北计划志愿者一并扫描上传服务证、就业合同。

二、乡镇财政所审核
申请人持申请审批系列材料复印件,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费证明(或收据)、劳动合同、借记卡原件,就业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乡镇财政所审核。

乡镇财政所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者,由负责人、经办人在《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附件1.1)中“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在乡镇财政所意见”栏中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并加盖财政所公章。

三、县级审核
申请人持《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附件1.1)及审批系列材料复印件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县资助中心审核后,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三楼行政事业科)确认。

四、上报材料
申请人须于2013年5月25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书面材料1份,一律使用A4纸(或A3纸),按下列顺序排列:申请人的《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注册电子备案表、学费证明(或收据)原件、劳动合同
(或公务员任命文件、事业单位介绍信)复印件、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就业首月起工资发放单据(原始会计凭证)复印件、工资汇总表(就业首月起-2013年5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在企业单位就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姓名或身份证变更的,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苏北计划志愿者的服务证、就业合同复印件。

附件:1.1 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
1.2 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
1.3.. 工资汇总表
1.4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5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证明
附件1.1
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
【登记时间:年度】登记编号:
毕业生信息姓名性别
(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号出生年月
手机号码是否“苏北计划”学生
家庭住址
就读学校信息校名院系
专业学历学制学历明细
入学时间年月毕业时间年月应缴学费总额元实际缴纳学费总额元
学费证明
联系人
学费证明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信息名称属地就业类别地址
邮编
就业协议
签字人
签字人
联系电话(就业类别为“大学生农村任教工程”的填写)
就业年月教师资格证号任教学科
学生个人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分理处)归属地户名账号
申请人签字
本人按《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学费补偿,对以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打印无效)年月日
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在乡镇财政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就业单位信息无误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同意该生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学费补偿。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接受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真实有效,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该申请人按照政策规定享有的学费补偿额度为元。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接受地县财政部门确认意见
经审核,本县(市、区)财政同意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承担本申请人学费补偿资金总额的20%,计元。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备注农村任教工程学费补偿的申请表,需经县级教育局师资(人事)部门在备注栏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说明: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网()中填写本表;申请人
审核并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无误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在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就业协议复印件转交就业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政部门审定后,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扫描上传申请审批表原件,并按要求提
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书面材料留存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补偿资金由省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省学生资助短信平台向申请人手机号码发送资金拨付信息;申请人务必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变更的应及时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修改。

4.参加“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简称“苏北计划”)的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其毕业年份按毕业证书标注的时间填写,只有在服务期结束当年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的才享受应届生学费补偿政策(服务期内的补贴按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意见执行、不实行学费补偿)。

5.家庭住址和单位地址必须填写完整,格式为“ ***(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门牌号)”。

6.校名、院系和专业填写规范的全称,学历按最后学历填写;双专科(本科)的专业填写格式为“院系1&院系2”、“专业名称1&专业名称2”,学制按标准学制填写;“学历明细”是将学历进行细化分类,在以下项目中选一类:高职
高专(3年)、五年一贯制(2年)、专转本(本科阶段2年)、专转本(本科阶段3年)、本科(4年)、本科(5年)、
研究生(3年,含2年半)、本硕连读(硕士阶段3年)、双专科(3年)、双学士(4年)。

学历明细必须与最高学历一致。

专科双专业和本科双学士的按标准学制(3年、4年)填写,但学费可按双专业学费累加填写。

7.应缴和实缴学费、学费证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填写;
能够完整提供学费缴纳收据原件的,可以不到毕业学校开具学费证明,其应缴学费按实缴学费金额填写,学费证明
联系人填写“收据原件”。

8.就业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就业协议签字人和联系电话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中的内容填写(以劳动合同、
调令等形式签定的就业协议填写合同签字人姓名、调令签发单位名称)。

就业地址按组织机构代码证标注填写。

“就
业属地”填写就业单位驻地所在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填错将影响申请补偿);“就业类别”在以下分类中选填一类:A.
政府机关(含村官);B.大学生农村任教工程;C.农村中小学教师(非任教工程);D.国有农牧林场;E.农业技术推广站;F.畜牧兽医站;G.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H.乡镇文化站;I.其他乡镇事业单位;J.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乡
镇分厂;K.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L.其他。

9.学生个人账户用于国库向学生拨付学费补偿资金,统一采用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户名必须与学生个人姓名完
全一致,“归属地”填写发放借记卡的银行网点所在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并确保卡号填写无误。

10、申请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附件1.2
普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射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制:年)积极响应江苏省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号召,拟到单位就业。

为配合其申请学费补偿,经查实,该生不属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应缴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

我校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人:;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申请学费补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能出具完整的学费收据原件,则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本证明;
2.本证明必须加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财务处公章(院系和其他部门公章无效);
3.本表可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地址:)。

附件1.3
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汇总表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姓

月份
应发工

扣缴
实发工





养老

医保

失业

所得

20xx年x月(就业
当月)



2013年5月
说明:此表填写就业当月到2013年5月每月工资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射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查阅,同志(身份证号:,个人代码:)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如下:
缴费单位缴费时段金额
我中心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联系电话:)。

社保业务专用章(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注:本证明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附件1.5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射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查阅,同志(身份证号:,个人代码:)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情况如下:
缴费单位缴费时段金额
我中心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联系电话:)。

社保业务专用章(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注:本证明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附件2
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流程与注意事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强调201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67号)精神,就业单位在我县区划调整后的合德镇、开发区行政区域的(原陈洋镇、耦耕镇不在学费补偿范围内),均不得给予学费补偿,该区域内以前年度已申请的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自动终止。

就业单位地址按组织机构代码证标注的确定。

2012年及以前年度已经确认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须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就业单位工作证明(附件 2.1)、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企业就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服务期内工资发放汇总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件1.4)、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证明(附件1.5)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资格者,领取《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表》(附件2.1)。

2013年确认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直接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表》(附件2.1)。

学费补偿的服务期计算从上年的7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

申请分年拨付资金的所有毕业生须于2013年5月25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书面材料1份,一律使用A4纸或A3
纸:
本服务期内工资发放证明(汇总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2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件1.3)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证明(附件1.4)原件。

个人借记卡变更的需持新卡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留存新卡复印件(有卡号面,并标注姓名、身份证号)。

附件:2.1 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表
2.2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工作证明
附件2.1
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分年拨付审核表
(登记年份:年)登记编号:
毕业生个人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分理处)变更与否卡号户名归属地
毕业生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就业属地
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毕业生岗位电话
第一年度拨付审核补偿期间:年7月~年6月;补偿金额:元;提交审核时间年5月。







兹证明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在我单位正常服务。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核查,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正常服务,申请补偿程序符合政策规
定。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年度拨付审核补偿期间:年7月~年6月;补偿金额:元;提交审核时间年5月。







兹证明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在我单位正常服务。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核查,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正常服务,申请补偿程序符合政策规
定。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年度拨付审核补偿期间:年7月~年6月;补偿金额:元;提交审核时间年5月。







兹证明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在我单位正常服务。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核查,同志在本补偿期内按就业协
议约定正常服务,申请补偿程序符合政策规
定。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表必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生成(自制无效);每年4-6月,补确认学费补偿资格的学生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本表办理资金拨付审核手续。

附件2.2
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工作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射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单位同志(身份证号:),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直在本单位工作,且在本单位工作从未间断。

我单位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注:本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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