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井工程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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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降水井工程施工
一、基坑降水设计
(一)降水井井身大样图
(二)降水井布置
(1)井位应避开支撑(承)柱、工程桩、基础梁、承台、支护结构构件;
(2)井位须避开坑内地基加固区域,如无法避开,过滤段应穿过加固层。

(3)基坑内宜采用面状均匀布置。

(4)井位布置应便于保护,并方便封井施工。

(5)疏干井平面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原则:坑内疏干井根据基坑形状采用线状或梅花形均匀布置。

降水井距离基坑围护结构的距离不宜小于2m,不大于影响半径的1/2。

(6)坑外观测井沿基坑外缘布置,并针对特定含水层。

潜水观测井间距宜在30~80m,当基坑附近有既有建(构)筑物时,根据观测需要,观测井可适当加密,且应在既有建(构)筑物与基坑之间布置观测井。

坑内承压水观测井,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抽水减压,兼做备用减压井时应在有减压必要的情况下方可开启。

(7)现场布设2个三级沉淀池,排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三)单井结构
1、疏干井井管结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井管及滤水管宜采用直径相同的无砂混凝土管井或钢管;井孔与管壁之间净距不小于150mm。

(2)滤水管长度根据含水层厚度而定,滤水管底部应设置1~2m同直径的沉淀管。

(3)滤水管孔隙率一般宜在15~30%。

根据不同含水层的粒径级配,外包40~60目尼龙滤网。

(4)疏干井底距离未截断承压含水层顶板宜不小于1.5m。

2、观测井井管结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井管及滤水管宜采用直径和壁厚相同的无砂混凝土管井。

(2)潜水观测井井深一般比相应位置处基坑深度大2~3m,且不得超出潜水含水层范围,井孔与管壁之间净距不小于150mm;
3、围填滤料应满足如下要求:滤料应过筛冲洗,不含杂质,不均匀系数不宜大于3。

按照设计建议,管滤料采用6~8mm等粒径中粗砂或无粉碎石屑。

围填滤料水平厚度应不小于150mm。

(四)盲沟、集水井的位置、尺寸(宽、深)及构造做法
(1)排水沟底面比挖土面低0.3m~0.5m,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1.0m以上。

(2)坑底盲沟应远离支护桩,尤其局部深坑内的盲沟,控制在不小于2m处,及时施做垫层。

排水盲沟截面图
二、降水井施工技术要求及降水井的验收
(一)降水工程的排水要求
(1)管道的铺设应方便与市政排水入口相接。

排水进入市政管道之前应经过三级沉淀池。

(2)坑内的排水沟距离围护结构不得小于2m。

坑外排水宜采用管道排水。

(二)降水井施工
1、一般规定
(1)开工前施工场地应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场地,并应满足设备、设施就位和进出场地条件。

(2)成井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水文地质条件与降水设计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勘察与设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3)成井施工应填写成井施工记录表。

2、成孔施工
(1)按设计图纸尺寸放点定位。

(2)钻进方法选择:
1)钻进方式:回转钻进
2)冲洗介质种类:泥浆
3)冲洗介质循环方式:正循环
4)切削刃具:三翼刮刀钻头
5)适用地层:淤泥、淤泥质土、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粉细砂、细砂、中砂、粗砂(3)钻机设备的安装及拆卸应满足现行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

(4)开孔前,井口应安设护口管。

井孔开孔段应保持圆整、垂直及稳固。

(5)成孔钻进应全程采用泥浆护壁,井孔内泥浆液面高度应始终高于地下水位。

若泥浆严重漏失,应将钻具迅速提升至地面,并及时查明原因。

(6)成孔过程中,孔内泥浆比重应不大于1.15。

应及时测试泥浆比重。

3、井管安装
(1)根据井身结构设计要求编排井管。

应在井管适当位置均匀安装扶正器,扶正器的大小及在井管外的分布不得影响粒料正常投放。

(2)松散地层内降水井井管应封底。

(3)井管安装规定如下:
1)无砂混凝土管井宜采用绳索悬吊托盘下管法安装。

2)无砂混凝土管井各节井管之间应使用钢筋等竖向加筋材料均匀绑扎固定。

3)井管外裹滤网应固定在井管与加筋材料之间。

4)井管垂直度偏差要求:
①井位偏差应不大于4.0m;
②成孔直径应不小于设计值;
③井孔及井管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④成井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值,且不超过设计井深0.5m;
⑤洗井后井口出水的泥砂含量应小于0.1‰(体积比);
⑥井底沉渣厚度应不大于100mm。

4、滤料投放
(1)投放滤料时,孔内泥浆比重不得大于1.08。

(2)滤料的材质、粒径级配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滤料应单独存放,混入其他材料的滤料严禁使用。

(3)井内滤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滤料顶底面标高与设计值误差不大于100mm;
2)在达到设计顶面标高时,滤料实际方量应不少于理论方量。

(4)滤料投放时应配合抽取井内泥浆。

5、洗井
(1)洗井工作应在滤料投放、止水效果检验及井口封闭后及时进行。

洗井宜从上部开始逐渐加深。

洗井时最大水位降深应不小于设计最大水位降深。

(2)无砂混凝土管井宜采用水泵或空压机等方法洗井,不宜采用活塞方法洗井。

(3)水泵法洗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应下放至滤水管底部,但不得进入沉淀管内;
2)水泵型号应满足扬程及最大设计降深所对应出水量的提水要求;
3)水泵法洗井持续时间,疏干井水井不应小于48h,降压井及承压水头观测井不应少于24h。

(4)空压机洗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压机容量应根据设计单井出水量和井深等合理确定;
2)空压机洗井的安装形式应根据井管直径和出水量确定;
3)空压机洗井宜采用振荡法洗井;
4)风管的淹没比应大于50%,出水管的埋设深度应大于风管深度大于5m;
5)空压机洗井后,应采用水泵法配合完成洗井工作。

(5)洗井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出水量宜接近设计要求,且相隔30min连续两次实测出水流量,相差应不大于10%;
2)井口出水的泥砂含量应小于0.1‰(体积比);
3)观测井应洗至水位变化反应灵敏;
4)沉淀管内沉渣厚度小于100mm。

6、试抽水
(1)成井后应进行试抽水。

试抽水可以结合洗井工作同时开展。

宜在止水帷幕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进行。

(2)试抽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试抽水应将井内水位降至设计要求的最大目的水位处,抽水泵功率应满足提水量、扬程及降深需要;
2)水泵应安置在目的水位标高以下1.0~1.5m处;
3)试抽水时,井内动水位及井口出水量观测,宜在抽水开始后第5、10、15、30min 各测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一次;
4)试抽水的稳定延时时间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粘性土为主潜水含水层不小于24h;
②粉土粉砂为主潜水含水层不小于16h;
7、成井验收
(1)二、三级基坑降水工程成井验收,应由监理、总包及降水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完成。

(2)成井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位偏差应不大于4.0m;
2)成孔直径应不小于设计值;
3)井孔及井管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4)成井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值,且不超过设计井深0.5m;
5)洗井后井口出水的泥砂含量应小于0.1‰(体积比);
6)井底沉渣厚度应不大于100mm。

三、降水检测及施工期间的抽降水管理
(一)一般规定
(1)降水运行施工前应依据降水设计要求,安装提水设备及排水设施。

现场供电应满足最大排水量的要求,并应配备相应功率的备用电源以供应急。

(2)降水运行施工中,发现现场情况有与降水设计不符时,应及时通知降水设计、降水勘察及相关参建方,共同协商解决。

(3)应建立基坑降水观测信息反馈系统,依据降水观测成果实施信息化施工。

(4)基坑工程现场参建单位,均对基坑降水及监测设施均负有保护责任。

(5)降水运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中7.4节的相关要求。

(二)集水明排
(1)基坑边不宜设置截水沟,应设置挡水墙及散水,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内。

(2)开挖过程中,开挖面若出现明水,应设置明沟,经滤料过滤后可排入降水井。

(3)基坑底面,应在垫层下设置盲沟,与集水井或降水井相连通。

与盲沟截面尺寸及纵坡坡度应满足最大排水量的要求。

盲沟施工应随挖随回填砾石。

(三)降水运行及维护
(1)降水运行施工,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支护形式、土方开挖方式、基坑施工方式等,合理排布基坑内排水管网及水泵供电系统。

(2)每一口降水井应单独配备水泵及电源控制开关。

(3)试降水应在降水运行施工设施按设计要求排布完成之后,预降水运行之前进行,
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通过试降水检验并调整水泵型号,以满足设计降深下出水量及扬程的要求;
2)通过试降水检验完善排水系统,以满足降排水的要求;
3)试降水可以与试抽水结合完成。

4)应对降水运行维护过程进行记录。

5)井中抽出的地下水,严禁排入其他降水井中。

6)土方开挖过程中,应确保降水井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7)底板浇筑完成后保留的疏干降水井数量和位置应征得结构设计同意,若水位高出基础底板顶面,宜采用自流方式泄压。

(四)基坑降水工程施工观测
(1)基坑降水工程观测应包括坑内地下水位观测、基坑总出水量观测、必要的单井出水量观测及基坑巡视检查。

坑外地下水位及周边环境变形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要求执行。

(2)地下水位应采用专用水位测量仪,测量误差应不大于1.00%FS,且不大于10mm。

出水量可采用专用流量测量仪、自来水水表或直角三角堰测等设备测量,测量误差应不大于1.0m³/d。

(3)基坑降水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降水设施监测:
①降水井及观测井完好状况;
②水泵工作状况;
③坑内排水管网及坑外相关的市政排水管道工作状况;
④观测设备工作状态;
⑤供电设备工作状态及安全检查;
⑥备用电源的工作状况;
⑦降水工程应急设备的工作状况。

2)基坑状况:
①坑底土是否存在流砂、管涌等渗流破坏现象;
②止水帷幕是否存在渗漏现象。

(4)坑内疏干降水井可兼做水位观测井使用。

(5)二、三级基坑降水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执行。

(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观测频率:
1)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数据变化速率或累计值达到设计要求的报警值;
2)坑底土出现渗透破坏的预兆;
3)单井或总流量出现突变;
4)止水帷幕出现漏水现象。

四、封井
(一)后封井位置、数量和要求
(1)降水井封井,应充分分析结构抗浮要求及地下工程施工的需要,征得结构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一次性或分阶段进行,并确保对地下结构的安全无影响。

(2)对降水井出水量记录进行分析,优先选择出水量小、水质不良的井封闭,并确保预留井的均匀分布。

(3)封井前应观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降水井内抽水泵不应撤出,且应确保抽水泵可以随时正常开启。

(二)封井施工
(1)前期疏干井封井应满足如下要求:
1)封井前应向井内充填粘土球或其他有封堵作用的材料,充填至底板下2m;
2)待封堵材料起到封堵作用后浇注混凝土。

浇注深度至直至底板下30cm;采用不振捣方法进行混凝土浇注。

(2)后期预留井封井做法
管井套管采用Φ400×3焊接钢管,外部焊接双层止水环,第一道止水环在筏板底250mm 处,第二道止水环在筏板顶面下100mm处,止水环宽度100mm,厚度5mm,开口向下。

垫层施工完成后将管井破至垫层面下300mm处,将钢管套在管井下200mm处,下部止水环放在垫层上部250mm处,用油膏塞缝并用砂浆固定,底板防水覆盖下层止水环,并在钢管上翻高150mm。

地下室顶板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开始封堵管井:首先将管井用1-2cm碎石回填至垫层底下部500mm处,其次采用P8微膨胀混凝土封堵钢护筒至筏板顶面下5-10mm,然后用5厚钢板与钢护筒周圈满焊封死,钢护筒上部预留50mm高用水不漏封堵密实。

(3)封井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制定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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