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基本观点_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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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基本观点_现象学反思的两难——胡塞尔、舍勒、海德格尔在反思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及其内在根源
要想探讨现象学方法在胡塞尔、舍勒和海德格尔哲学中的共通性,对本质直观的分析显然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因为本质直观一般被公认为现象学方法的第一共同内涵。
反之,要想把握现象学方法以及与此相关的现象学研究领域在这三位哲学家那里的差异性,那么对反思问题的关注将是一个可能的切入点。
在欧洲哲学的传统中,尤其自笛卡尔以降,反思,即哲学的反思性始终是一个受到关注的问题。
笛卡尔从外感知向内感知的回溯,康德对知识如何可能问题的追问,都是希望通过哲学的反思来把握原本的确然性。
尽管后期的英国经验主义重又强调对感觉与反省的先后次序之划分,尽管黑格尔否认反思是达到永恒或真理的唯一途径,但反思在近现代哲学中的重要位置是毋庸置疑的。
反思在康德之后基本上已经被看作是划分科学与哲学的界石。
较之于舍勒和海德格尔,胡塞尔距离传统的位置更近。
这一点也表现在: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
无论是在前期的《逻辑研究》
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还是在后期的《笛卡尔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分析都是在反思中进行的。
甚至可以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显著特征。
现象学之所以为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的、非哲学的观点,正是因为它不是直向的思维行为,而是一种反思的活动。
我们只需引用些许胡塞尔的原文便足以证明这个对大多数现象学研究者来说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实:
所有困难的根源都在于现象学分析所要求的那种反自然的直观方向和思维方向。
我们不是去进行那些杂多的、相互交迭的意识行为……而是要进行“反思”,即:使这些意识行为本身和其内在的意义内涵成为对象。
现象学描述是在对个体意指和种类意指之体验的反思中进行的。
只要意向性还没有通过反思而被揭示并且因此而本身成为课题,它就是隐蔽的。
现象学要求最完善的无前提性并且要求对自身具有绝对反思性的明察。
它的本已本质是最完善的明晰性,从而也是关于它的方法原则的最完善的明晰性。
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
这说明,它仅仅来源于纯粹“反思”。
如此等等。
即使在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后期,即使在胡塞尔将注意力关注于“生活世界”和“交互主体”的同时,胡塞尔也从来放
弃对哲学的反思性的要求。
人类社会、生活世界在胡塞尔看来仍然属于素朴的、自然的领域,从而有别于哲学或先验现象学的反思领域。
胡塞尔的对现象学反思的这一信念当然与他对哲学的理解密切相关。
哲学在他看来是对最终绝对性的追求,而最终绝对性只能起源于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和自身认识(Selbsterkenntnis)之中。
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也将他的现象学哲学定义为一种
对自身认识这个观念的最普遍和最彻底的实施,这种自身认识不仅是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而且也将所有真正的认识包合在自身之中。
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当然不能等同于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内感知。
布伦塔诺对内感知与外感知的理解是与他将万物划分为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做法密切相关的:内感知是对心理现象(心理行为、心理作用)的感知,外感知是对物理现象(外在事物、客观对象)的感知。
与在笛卡尔那里一样,内感知在他那里具有明证性的优先地位。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结尾关于“外感知与内感知”的附录中批判了布伦塔诺的这一划分,认为内感知和外感知实际上具有完全相同的认识论特征,也就是说,它们不足以被用来划分心理学和物理学,即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哲学与自然科学。
胡塞尔提出用内在(immanent)感知和超越(transzendent)感知的概念取代内(inner)感知和外(auber)感知的模糊概念。
而内在感
知的概念在胡塞尔那里基本上是与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同义的。
胡塞尔的这个观点也为现象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舍勒所接受,布伦塔诺的内感知学说在舍勒那里同样也受到批判,甚至在舍勒看来是比胡塞尔更彻底的批判。
舍勒也将反思与内感知明确区分开来:前者所关注的是行为的进行,后者所关注的是对象,作为自我的对象:
“反思”不是“对象化”,不是“感知”,也不是“内感知”,后者本身只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而已。
只有当人格(Person)没有完全丧失在行为进行之中时,反思才可能是一种交织,即一种完全非质性化的“关于……意识”(Bewuβtseinvon)与进行着的行为的交织。
一个“行为”永远不会是一个对象;因为行为存在的本质就在于,它只能在进行中被体验并且在反思中被给予。
……行为永远不可能在某种形式的感知(甚或观察)——无论是外感知,还是内感知——中被给予。
……反思的知识“伴随着”行为,但不把它对象化。
舍勒的这个说明,与胡塞尔对作为内在感知的反思之阐述异曲同工,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现象学反思不同于笛卡尔、布伦塔诺的特性。
而且我认为,相对于胡塞尔的努力而言,舍勒的划分之长处在于,他根本不再将反思看作是通常意义上的一种行为,从而避免了胡塞尔用“内在感知”的说法也可能带来的歧义与混乱。
反思在舍勒那里既不同于内感知(以个体自我等等为对象),也不同于外感知(以太阳、石块等等为对象),而是一种关注着行为以
及生活于行为进行之中的人格的知识(Wissen),一种“反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