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L大桶酱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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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L⼤桶酱作业指导书
新疆索斐娅⾷品⼯业有限责任公司⽆菌袋装番茄酱作业指导书
版本:A-2009版
批准:
批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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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编号:
分发号:
⼀、番茄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法
1、⽬的:对原料按规定的要求进⾏验收,使番茄质量满⾜⽣产⼯艺和产品质量特性的要求。

2、范围:使⽤于公司番茄的检验与验收。

3、职责:
3.1⽣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番茄原料的验收标准.
3.2品控部负责采集番茄样品的检验和实验,并通过产成品的检验结果,检验
品质是否满⾜标准的要求.
3.3原料部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及采购.
4、检验程序:
4.1检验依据.
4.1.1合格供⽅,即签订过番茄订购合同的农户.
4.1.2原料质量标准.
4.2抽样.
4.2.1抽样数量.(1)⼩四轮抽⼀筐(上、中、下随机抽⼀筐)(2)⼤车抽两筐(上、中、下随机抽⼀筐)多个车⽃,抽样数量同主车。

(3)散装料车有⽤取样器在车的上、中、下个部位随机取样进⾏检验,没有取样器,散装
料在卸料过程中,对上、中、下部原料随机抽⼀筐进⾏检验。

4.2.2抽样⽅法:从每车上、中、下部位随机抽去样品。

4.3原料质量标准。

4.3.1供⽅种植需⽅指定的品种,不得将其他品种混采交售.
4.3.2番茄新鲜,风味正常,⾃然⽣长成熟,全红沙性(内部不见青丝)⽆青肩、
青斑、黄斑。

4.3.3⽆⿊斑、霉烂、⽆病⾍害、⼈为挤压损伤等。

4.3.4果实直径⼤于3厘⽶,不粘泥⼟,不带蒂叶杂草.
4.3.5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于4.7%.
4.3.6番茄⽆污染,未使⽤禁⽤农药,不得使⽤转基因种⼦种植番茄.
4.4验收⽅法:
4.4.1在收购番茄过磅前,检查送料⼈员是否有原料收购合同,对排队的车辆
逐辆检查原料整体情况,发现有往下流⽔、腐烂严重,⽬测上层原料看上
去成熟不够,青黄果多的车辆,要及时收掉原料计划单,并拒绝车辆⼊⼚。

4.4.2检验合格后,允许过磅到指定原料台卸料,料池原料质检员按抽样⽅法
进⾏抽样.
4.4.3按原料标准挑出不合格料,将不合格料和抽样总量过称,算出百分率,合
格原料按原料等级填写检验单和原料检验原始记录,准予卸料。

注:⼀类杂质、⼆类杂质按百分⽐计算。

A.⼀类杂质:病果、⾍果、烂果、霉果、⿊疤果、青果、⽔沧果、冻
伤果、直径⼩于3厘⽶的⼩果,茎叶、杂草、泥⼟、⽯块等。

B.⼆类杂质:青黄果、粉红果、黄斑果、⽇灼果、破损果(因质检取
样造成的破损不计算在杂质中)。

4.4.5 等级的判定⽅法:
A、按4.4.4“质量等级判定标准”判定原料的等级及扣杂数。

B、⼀类杂质为零时,⼆类杂质⼤于14%的,整车拒收。

C、两类杂质后都有的,⼀类杂质⼤于6%或⼆类杂质⼤于10%的整车拒收。

D、同时存在两类杂质后特征的番茄算做⼀类杂质。

E、扣杂数量等于⼀类杂质加⼆类杂质。

4.4.6 品控部在原料收购期间从料池中随机抽取番茄样品进⾏可溶性固形物
含量的检验(每周⼀次),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的原料科。

4.4.7 品控部还要根据半成品和成品⽇常检验结果,验证番茄红素和可溶性固
形物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番茄酱质量标准
1.番茄酱品质标准:(⾼于SN/T1036-2002标准)
本标准为本公司番茄酱质量标准,来源于并⾼于《SN/T1036-2002出⼝番茄酱检验规程》中规定的相关指标。

本标准适⽤于以新鲜番茄为原料,经清洗、打浆、去⽪去籽、浓缩、灌装、杀菌(⽆菌灌装)、包装⽽制成的⽆菌铝箔袋装番茄酱的检验后不加任何调味剂、杀菌、密封、罐装制成的番茄酱产品。

采⽤的新鲜番茄原料为不受农业⾍害的鲜红番茄,不得使⽤霉烂番茄。

1.1 感官指标:
1.1.1 ⾊泽:同⼀罐(袋)中酱体呈深红⾊或红⾊,允许酱体表⾯有轻微褐⾊。

1.1.2 ⽓味、滋味:具有番茄酱罐头较好的⽓味及滋味,⽆异味。

1.1.3 组织形态:酱体细腻均匀,粘稠适度,允许有少量析⽔。

1.1.4 杂质:不得发现有害杂质,如昆⾍、头发、⾦属丝、⽊条、油污、棉线等外来杂物;但允许少量番茄⽪籽存在。

1.2 理化指标:
1.2.1 净重公差:
标明净重与固定净重:每件净重公差不超过±5‰。

1.2.2可溶性固形物:
规格为28%-30%:单袋测定值不低于28%,每批平均不低于28.5%
规格为30%-32%:单袋测定值不低于30%,每批平均不低于30.5%
规格为36%-38%:单袋测定值不低于36%,每批平均不低于36.5%
1.2.3番茄红素:
规格为28%-30%:≥ 35mg/100g
规格为30%-32%:≥ 35mg/100g
规格为36%-38%:≥ 45mg/100g
1.2.4 PH值:
PH: 3.9-4.5
1.2.5 总酸:
总酸:< 10 % 注:酸的换算系数是以⽆⽔柠檬酸计:K=0.064 1.2.6 粘度:
符合合同或客户要求
1.2.7 ⾊差值:
符合合同或客户要求
1.2.8 重⾦属:
砷(As):≤ 0.5 (mg/kg)
铅(Pb):≤ 1 (mg/kg)
铜(Cu):≤ 5 (mg/kg)
锡(Sn):≤ 200 (mg/kg)
锌(Zn):≤ 10 (mg/kg)
1.2.9 还原糖:
还原糖:>40%
1.3 微⽣物指标:
1.3.1 霉菌(视野):
霉菌(视野):≤50%
1.3.2 微⽣物:
符合商业⽆菌要求
三、番茄酱取样规则及批次划分规定
本公司按照每24⼩时⽣产为⼀个批次
1. 取样数量:
按《出⼝番茄酱检验规程》等有关规定执⾏。

在⽣产不稳定时产品要增加抽样频次,并留存适量样品备查。

1.1⽣产企业的⾃检样品:
⽣产企业对半成品、成品的浓度在⽣产稳定时每⼩时⼀次、粘度、霉菌、感官等理化指标的检验,在⽣产稳定时每两⼩时⼀次。

抽样数量:合格品的每批留样数不得少于12袋,整批不合格品每批留样数不得少于16袋,间歇性不合格品每⼩时留样2袋,以备溯源。

1.2需要做商业⽆菌检验的保温样品:
200⽴升⽆菌袋包装的抽样样品其中不少于4袋进⾏保温,2袋不保温;在样袋上注明保温字样、保温开始、截⽌时间、保温批次、抽样⼈。

保温室的温度控制在30±1℃,样品保温期间,⼚检⼈员应每3⼩时观察1次,如发⽣温度偏差应及时调整,详细做好保温记录。

1.3重⾦属、农残放射性元素等特殊项⽬的检验:
于每年8⽉10⽇前将样品送新疆出⼊境检验检疫局⾷品处。

200⽴升样品中不得少于6袋;
1.4出⼝报验的样品:
对200⽴升⽆菌袋包装的产品,由抽样员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抽样,每批不得少于6袋。

抽样⽅式:⽣产稳定时,24⼩时为⼀个批次,抽样间隔时间为1袋/4⼩时。

1.5 ⼯⼚产品质量正常时的取样规则:
1.5.1 半成品每⼀⼩时取⼀次。

1.5.2 半成品取样时,打开⼿动阀门,将管中残余酱放出,再⽤洁净⽆⽔的缸⼦接酱300-400ml,关上阀门,盖上盖⼦。

记录浓度仪上的显⽰浓度。

1.5.3 成品在罐装⼝取样,每1⼩时取⼀次,每袋1.5-2kg左右,并记录桶号和灌装头号,迅速传送化验室,保证每个罐装头均匀取样。

1.5.4 取样后应及时在原始记录上填写桶号、灌装头、成品、半成品取样时间、半成品显⽰浓度。

2 取样点与取样容器
2.1 半成品:⼀效⼀取样⼝采⽤洁净⼲燥带盖的不锈钢
2.2 成品:灌装⼝采⽤合格的⼩⽆菌袋
四、番茄酱异常时取样规则及不合格品剔除规则
1 番茄酱质量不正常时的取样规则:
1.1 质量不正常时,缩短取样间隔时间(针对不合格品项检测),加⼤抽检频次,快速、准确、及时反馈检验数据。

1.2霉菌间断超标时,每30分钟取样⼀次,仅检测霉菌值。

如整批产品霉菌超标时,则按规定时间抽检。

1.3成品感官不合格,出现颜⾊发⿊、焦糊味、⿊斑等现象时,成品、半成品均每30分钟取样⼀次,只检测感官,当感官颜⾊、⽓味逐渐好转时,则以每15分钟取样⼀次进⾏检测,直⾄合格为⽌。

1.4 当设备的传感器出现故障,酱体循环超过半⼩时,⽴即对每个灌装头进⾏取样,将样袋上注明批次、取样时间、灌装头号,同时保温。

1.5 浓度不够时,增加成品取样频次,但尽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检测浓度值,缩短检测时间,以保证尽量减少剔除桶数,直⾄合格。

2 番茄酱不合格品的剔除规则:
2.1 对于不合格产品,应严格按照剔除规则及执⾏程序下发不合格品剔除单。

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尽量减少不合格品的剔除。

2.2 剔除不合格品的数量,应从发现不合格的那⼀桶向前推⾄取样检验合格的桶,向后⾄取样检验合格的桶。

2.3 对于偶尔出现的糊斑,后续再加抽样时,并没有发现糊斑现象,应从发现糊斑的那⼀桶起向前推⾄半⼩时的桶数剔除。

2.4 剔除的不合格品,应按区域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内并作标识。

五、浓度检验操作⽅法
——参照GB10788—1989
1 仪器、器⽫:
阿贝折射仪、电⼦天平、搅拌器
缸⼦、不锈钢勺⼦、尼龙纱布、温度计、剪⼑、脱脂棉
2 样品检验步骤:
2.1 样品袋取回后,在室温下⽤剪⼑将⽆菌袋三边剪开后撕开,看酱体有⽆流散和汁液分离现象。

2.2 取适量于不锈钢容器中,盖上盖,放⼊冰箱或凉⽔中,降温⾄20℃,以备检测浓度⽤。

2.3 检查双筒阿贝棱镜表⾯是否⼲净,如不⼲净,倒适量蒸馏⽔清洗,再⽤棉花擦洗⼲净,直到⽆⽔迹⼲燥为⽌。

2.4 测定前,先⽤蒸馏⽔校正折光仪。

每班在交接班时必须进⾏校准。

如发现所测浓度不正常时,须再次校准。

2.5 倒适量酱体于尼龙纱布上裹紧,⽤⼤拇指和⾷指挤压出汁,弃去前2滴,挤出汁液盖滿折射棱镜表⾯上,要⽆⽓泡,迅速将进光棱镜盖上。

2.6 调节两反光镜使⼆镜筒视场明亮。

旋转⼿轮使棱镜组转动,在望远镜中观察明暗分界线上下移动,同时旋转阿⽶西棱镜⼿轮使视场中除⿊⽩⼆⾊外⽆其他颜⾊,当视场中⽆⾊且分界线在⼗字线中⼼时观察读数视镜场右边所指⽰刻度值即为测定浓度,并做计录。

2.7 重复测试平⾏样并计算:
如果两次测量值之差⼩于0.2%,只需测两次,并将两次测量结果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如果两次测量值之差在0.2%以上,误差值太⼤的应加⼤检测频次。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它的下限值:如28-30%酱不能低于28%,30-32%酱不能低于30%,36-38%酱不能低于36%。

2. 8 测试完后,先⽤脱脂棉将酱体擦⼲净,再⽤蒸馏⽔清洗,最后⽤脱脂棉擦⼲。

包括拭净镜⾝各机件及棱镜表⾯并保持⼲洁。

3 ⽣产稳定时成品浓度均每⼩时检测⼀次。

六、粘度检验操作⽅法
——参照 SN/T 1036-2002(⾏业标准)1.仪器器⽫:
不锈钢粘度仪、电⼦天平、浓度仪、搅拌器
秒表、直把刮⼑、500ml塑料烧杯
2.样品检验步骤:
2.1 检测时要保持粘度计的完全⼲燥洁净,把它放在稳固的⽔平⾯上并调整⾄⽔平,也可利⽤⽔平仪在⽔平槽内调⽔平。

2.2 仪器调整完毕,按下闸板。

2.3 取36-38%酱70g,逐渐加⼊蒸馏⽔约130ml;充分搅拌均匀,直到⽆⽓泡(加⽔时,不要直接倒⼊,应顺着杯壁漫漫加⼊,在搅拌时,搅拌器具应延着杯壁搅动)。

2.4调浓度⾄12.5%(或根据客户要求)。

(酱温及仪器温度均控制在20℃左右检测)。

2.5 ⽤浓度为12.5%样品填满样品槽内,⽤刮⼑刮去多余的样品。

2.6 ⼀只⼿按下闸板开关,另⼀只⼿同时按下秒表。

2.7 计录30秒酱体流过的距离(以流体⾆尖处为准),即为所测番茄酱样品粘度值(cm/30s)。

3.注意事项:
3.1 测试前,粘度仪⼀定调⾄⽔平状态。

3.2 样品槽内的样品不能多也不能少。

3.3 打开闸门的过程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并且防⽌在打开闸门时粘度计振动过⼤。

3.4 样品检测粘度值不正常时要重新检验。

3.5 测试完毕后,应⽴即⽤⾃来⽔将酱体冲洗⼲净,并将粘度仪擦拭⼲净、⼲燥为⽌。

3.6 仪器要轻拿轻放,⽤完后平放在⼲燥的台⾯上。

4.成品粘度每⼩时做⼀次。

七、PH值的检验操作⽅法
----参照GB10786-1989
1.仪器:
PH数字酸度计
2.试剂:
2.1 酸度计标准缓冲液的配制:
⽤PH缓冲试剂配制:⽤剪⼑剪开成品试剂塑料袋,将试剂倒⼊洁净的100ml ⼩烧杯内,完全溶解后,移⼊250ml容量瓶中,⽤少量的蒸馏⽔冲洗塑料袋内壁直到⼲净为⽌并倒⼊容量瓶内,加蒸馏⽔定容⾄刻度线并摇匀即可。

也可采取以下⽅式配制:
配制PH=1.68草酸钾标准缓冲溶液:称取在54±5℃下烘⼲3-4⼩时的优级纯草酸钾 3.1775g,溶于⽆CO2蒸馏⽔中,于25℃下在容量瓶中稀释定容⾄250ml:⽤⽆CO2蒸馏⽔冲洗烧杯壁⼆次,所冲洗⽔倒⼊容量瓶中,再⽤⽆CO2蒸馏⽔加⼊容量瓶⾄刻度并摇匀。

配制PH=4.00邻苯⼆甲酸氢钾溶液:称取预先在115±5℃下烘⼲2⼩时的邻苯⼆甲酸氢钾(AR)2.58g,置于烧杯中,⽤少量⽆CO2蒸馏⽔溶解后定容⾄250mL。

配制PH=6.88磷酸⼆氢钾和磷酸氢⼆钠溶液:称取预先在115±5℃下烘⼲2⼩时的磷酸⼆氢钾0.85g和磷酸氢⼆钠0.88g置于⼩烧杯中,⽤少量⽆CO2蒸馏⽔溶解后定容⾄250mL。

配制PH=9.22硼砂溶液:称取优级纯硼砂0.95g(注意!不能烘)溶于⽆CO2蒸馏⽔中,于25℃下在定容稀释⾄250ml。

注意:缓冲溶液配制时所⽤蒸馏⽔均需预煮沸20分钟,以除去⽔中CO2,冷却后使⽤。

2.2 3MKCL饱和溶液:
在药物天平上称取223g分析纯KCL,溶于1000ml去离⼦⽔即成。

3.样品检验步骤:
3.1 ⽤PH=6.88标准缓冲液和PH=
4.00标准缓冲液对酸度计进⾏标定(被测溶液温度为25℃);⽤PH=6.88标准缓冲液和PH=4.00标准缓冲液对酸度计进⾏标定(此时被测溶液温度为20℃。

根据温度不同,PH标准缓冲液数值不同)。

如果酸度计不稳定,应检查电压是否在220V或超负荷。

3.1.1 ⽤洁净滤纸吸去附于复合电极表⾯的⽔,插⼊PH=6.88缓冲液中,置选择开关于“温度设置”位,调节“温度补偿”电位器,使显⽰温度与溶液温度⼀致。

3.1.2 置选择开关于“PH”位,调节“定位”电位器。

使显⽰值与PH=6.88缓冲液在该温度下的PH值⼀致。

3.1.3 ⽤蒸馏⽔清洗电极,滤纸吸⼲⽔份,插⼊PH=
4.00缓冲液中,调节“斜率”电位器,使显⽰值与PH=4.00缓冲液在该温度下的PH值⼀致。

3.1.4 反复进⾏上述操作,使显⽰值同时符合两标液的PH值。

3.2 仪器标定后可进⾏样品PH值的测量。

先将电极⽤蒸馏⽔清洗⼲净,⽤洁净的滤纸吸⼲附着于电极上⾯的⽔,然后将其插⼊搅拌均匀的酱体中,待数值稳定后,可直接读出被测样品的PH值。

3.3 测量完毕,⽤蒸馏⽔将复合电极上的酱体冲洗⼲净擦⼲,浸在3MKCL饱和溶液或蒸馏⽔中。

3.4 注意事项: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在客户要求的稀释浓度下测量。

按酸度计使⽤说明进⾏校准。

如果测量时的溶液温度与标定时的温度不⼀致,则需重新进⾏温补设置,使设置温度与测量时溶液温度相同。

复合电极若长期不⽤应浸泡在3M的kcl饱和溶液中并盖上保护罩。

4.成品PH值每3⼩时做⼀次。

⼋、总酸的检验操作⽅法
——参照GB/T12456-1990
1.原理:
根据酸碱中和原理,⽤碱液滴定试液中的酸,以酚酞为指⽰剂确定滴定终点,按碱液的消耗量计算番茄酱中的总酸含量。

(也可⽤电位滴定法)
2.仪器器⽫:
分析天平、搅拌器25mL碱式滴定管
250ml三⾓瓶、50ml⼩烧杯、100ml⽆⾊容量瓶、三⾓漏⽃
3.试剂:
3.1 1%酚酞指⽰剂:1g酚酞溶于60ml95%⼄醇中,加蒸馏⽔40ml稀释⾄100ml。

3.2 0.1mol/l NaOH标准溶液(以标定后的溶液浓度为准):
⽤⼩烧杯在粗天平上称取分析纯固体NaOH 4克,加蒸馏⽔约100ml,使NaOH 全部溶解,将溶液倾⼊⼀洁净的1000ml容量瓶中,⽤蒸馏⽔稀释⾄1000ml,⽤橡⽪塞塞住瓶⼝,充分摇匀。

将优级纯邻苯⼆甲酸氢钾于115±5℃烘箱中烘约1⼩时⾄恒重。

放于⼲燥器中冷却25分钟称取0.3.0.4g(精确⾄0.0001g)于250ml锥形瓶中加⼊100ml 新煮沸过的冷蒸馏⽔溶解,加2滴酚酞指⽰剂,⽤以上配制好的NaOH溶液滴定⾄溶液呈粉红
⾊,30s不褪⾊,同时做空⽩试验。

计算NaOH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M(NaOH)= m/[(V1—V2)×0.2042]
式中:M— NaOH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
m—邻苯⼆甲酸氢钾质量
V1—滴定时所耗NaOH标准液毫升数ml
V2—空⽩试验NaOH溶液⽤量ml
0.2042—与1MNaOH溶液1ml相当的邻苯⼆甲酸氢钾的克数
4.样品检验步骤:
(1)⽅法⼀:
4.1 样品液的制备:称酱10.00g加⼊蒸馏⽔40ml进⾏搅拌均匀,然后定容在100ml容量瓶内,烧杯上的酱液要充分洗净。

4.2 过滤,将漏⽃放在250ml三⾓瓶上,⽤滤纸过滤,滤液为30ml。

4.3⽤洁净的移液管吸取2个10ml滤液分别注⼊250ml三⾓瓶中,分别加⼊40ml 蒸馏⽔,滴加3-4滴酚酞指⽰剂,⽤
0.1mol/LNaOH标准溶液滴定样液⾄微红⾊,30秒不褪⾊,计录消耗0.1mol/LNaOH标准液的毫升数(V1)。

4.4 同⼀被测样品须平⾏测定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两次测定平均值的2%。

4.5 空⽩试验:取50ml蒸馏⽔加3滴酚酞指⽰剂摇匀,做同上滴定,呈微红⾊,计录消耗0.1mol/l NaOH标准液的毫升数
(V2)。

(2)⽅法⼆:
4.1 样品液的制备:称酱10.00g加⼊蒸馏⽔40ml进⾏搅拌均匀,然后定容在100ml容量瓶内,烧杯上的酱液要充分洗净。

4.2 过滤,将漏⽃放在250ml三⾓瓶上,⽤滤纸过滤,滤液为30ml。

4.3 ⽤洁净的移液管吸取2个10ml滤液分别注⼊250ml三⾓瓶中,分别加⼊40ml 蒸馏⽔,⽤0.1mol/l NaOH标准溶液电位滴定样液,电位滴定终点8.1+0.1,30秒不变化,计录消耗0.1mol/l NaOH标准液的毫升数(V1)。

4.4 同⼀被测样品须平⾏测定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两次测定平均值的2%。

4.5 空⽩试验:取50ml蒸馏⽔,做同上滴定,计录消耗0.1mol/l NaOH标准液的毫升数(V2)。

4.6 分析结果表⽰:
每100g样品中酸的克数:X= [C(V1—V2)·K·F]/m 100
式中:X—每百克样品中酸的克数g/100g
C— NaOH标准溶液的浓度 M
V1—滴定样液时所耗NaOH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2—空⽩试验时消耗NaOH标准溶液的体积ml
F—试液的稀释倍数,试液总量/取样量,100/10=10倍
m—试样质量g或ml
K—酸的换算系数:⽆⽔柠檬酸0.064
4.7注意事项:
计算结果精确到⼩数点后的第⼆位。

如两次测定结果差在允许范围内,则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结果,同⼀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两次测定平均值的2%。

国家标准总酸:每百克含有酸的克数。

总酸 = 酸度/⼲物质×100
⼲物质:可溶和不可溶的固形物物质⼲燥后的(重量)含量。

⼲物质=浓度×1.08
即总酸=酸度/(浓度×1.08)×100
5.成品总酸每批做⼀次。

九、番茄红素的检验操作⽅法
——参照GB/T14215
1.原理:
番茄酱经甲醇多次少量脱⽔并除去其中的黄⾊素,再⽤甲苯多次少量提取番茄红素,⽤分光光度法测定提取液的吸光度,根据标准曲线计算番茄红素含量。

2.仪器、器⽫:
电⼦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波长范围360nm—600nm、1ml、2ml吸管、1cm⽐⾊⽫、50ml⼩烧杯、50ml棕⾊容量瓶、玻璃棒、三⾓漏⽃、擦镜纸、滤纸
3.试剂:
甲醇(AR)、甲苯(AR)、⽆⽔⼄醇(AR)、苏丹1⾊素(精制品)
4 .样品检验步骤:
4.1 称取番茄酱0.1-0.2g精确⾄0.0002g于50ml⼩烧杯中,在盛有试样的⼩烧杯中加⼊少量甲醇,⽴即⽤玻璃棒充分搅拌,抽提番茄酱中的黄⾊素,将抽提液移⼊带滤纸的玻璃漏⽃中过滤,烧杯⾥剩余的残渣再加⼊少量甲醇,重复上述操作,直⾄滤液⽆⾊,弃去滤液。

4.2 ⽤少量甲苯分数次按以上步骤提取番茄红素直⾄滤液⽆⾊为⽌,滤液接⼊50ml棕⾊容量瓶中,⽤甲苯定容摇匀,即为番茄红素提取液。

4.3 将上述提取液移⼊1cm⽐⾊⽫中,在分光光度计中寻找最⼤吸收波长。

(本步骤只适⽤于最⼤吸收波长的选取)
4.4 在番茄红素提取液最⼤吸收波长(约485nm)下,以甲苯为空⽩溶液,⽤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中计算番茄红素提取液中番茄红素的浓度。

4.5 标准曲线的绘制
4.5.1 称取0.025g苏丹1⾊素,精确到0.0001g,⽤少量⽆⽔⼄醇溶解。

定量移⼊50ml棕⾊容量瓶中,并⽤⽆⽔⼄醇稀释⾄刻度摇匀。

4.5.2 精确吸取上述标准溶液0.26ml、0.52ml、0.78ml、1.04ml、1.30ml分别注⼊⼀组50ml棕⾊容量瓶中,⽤⽆⽔⼄醇稀释⾄刻度摇匀后即相当于0.5µg/ml、1.0µg/ml、1.5µg/ml、2.0µg/ml、2.5µg/ml番茄红素的标准溶液,然后依次注⼊1cm⽐⾊⽫(⽐⾊⽫⽤⽆⽔⼄醇冲洗然后⽤被测液同化),以番茄红素提取液进⾏⽐⾊寻找最⼤波长(约485nm),在此波长下⽤⽆⽔⼄醇为空⽩溶液,分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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