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年检办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二:外汇年检办理程序
2006年度外汇年检全部实行网上年检。

网上年检办理流程如下:
一、凡2006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了《外汇登记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登录“北京市企业网上年检系统()”选择“网上年检”进入“年检事项查询”进行外汇年检网上申报;或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选择该系统中的“北京市专版”参加外汇年检,并对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填制、审核的《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相应填写网上“外汇收支情况表”内容,通过系统核对无误后,点击“报表上报”,随后打印“外汇收支情况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层905室)办理外汇年检盖章手续。

1.网上提交后打印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审计报告正本一份;
4.在2006年12月31日前成立,资本金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为“0”的企业,可只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本金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证明(说明截至2006年12月31日,企业资本金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为“0”),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审计报告。

二、外汇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4]7号)第六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连续两年不参加联合年检,其外汇登记证失效,并在报纸上公告注销外汇登记的企业名单”。

外商投资企业应重视外汇年检工作,每年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年检,避免因未年检导致外汇登记证过期而影响后续业务的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