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构造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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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构造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东翼运输巷煤层赋存不稳定,溶洞等地质构造发育频繁,为了保证井下巷道正常掘进,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法
(一)、支护形式:
特殊地质构造,煤层顶板破碎严重(溶洞区)、顶板冒落较高,巷道围岩地质变化较大,煤质松软,含水量较大等地质情况较复杂时,采用钢管超前埋管支护形式进行支护,超前埋管支护好后,再进行砌碹支护,钢管超前埋管支护施工方法如下:
钻孔布置在巷道顶部,采用单排钻孔布置,孔深2.0m (根据钻眼条件可适当增减),孔距≤0.2m,水平布置。
一寸钢管超前埋管支护施工流程为:
敲帮问顶后→确定钻孔位置→钻孔→塞1寸钢管→砌碹支护
3、采用的材料:1寸无缝钢管(长约2m,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风钻、钻杆、钻头等。
4、支护技术措施严格按《岩巷砌碹作业规程》执行。
(二)、施工顺序:
准备→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刷帮→支护→安全检查→下一个循环
二、施工技术措施
1、巷道掘进、刷帮、支护时,必须掘进断面进行准确施工。
2、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对上一班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不合格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3、巷道质量标准
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
4、巷道断面标准
净断面:
5、砌碹断面图(后附图)
三、施工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作业前,当班负责人必须派专人清找悬矸。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顶帮围岩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好安全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2、找矸时,找矸点前后5m范围内严禁有人,所有人员必须撤至找矸点5m以外的安全处,找矸人员应站在安全处找矸,并看好退路。
3、若遇大块悬矸一时找不下来时,应视其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打临时支护或放小炮的方式进行处理,其具体方法由当班班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只有经处理后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4、施工时,每班必须派专人看安全,发现安全威胁,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在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恢复作业。
5、在构造区段,采取短掘短支方式。严禁任何人站在空顶及未支护区域下。
(二)、防治水管理措施
1、井巷施工过程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2、每次掘进前,采用探水钻机进行补探,在掘进工作面正前和两帮布置五个补探孔,补探孔的超前距离要保证30米。
3、根据钻孔技术参数,由地测科派技术员在工作面进行钻孔参数标定和复核。施工前由地测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参数交底。
4、钻孔施工完毕由验收员复核钻孔参数,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通知机长提钻终孔,进行下一程序。测量人员对钻孔实际开孔坐标、方位、倾角等进行测定,做好记录。
5、钻探期间有害气体检测:在钻孔期间,瓦检员除进行正常的工作面巡回检查外,应每班对钻孔口的瓦斯、CO等有害气体浓度随时检查,如果瓦斯、CO等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相关领导及时处理。
6、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到地面,然后采区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7、当钻孔接近地质构造区域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它有害气体涌出的,应该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排水能力,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9、在过地质构造带有淋水水时,应在工作面设置临时水沟进行排水,防止水在工作面无序的流。
(三)、“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一)通风安全措施
1、供风系统:采用原有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双风机双电源,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揭穿地质构造时根据情况随时向前延伸风筒,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局部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主局部通风机供风,备用局部通风机在主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自动切换,保证连续供风。
2、供风制度:风机由当班瓦检员负责管理,保证风机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风。因故必须停风时,必须提出停风申请,制定停风撤人及恢复通风安全措施,经生产矿长、安全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区长、通风科批准后方可停风。恢复通风必须按制定的措施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若出现故障导致双风机均无法工作时,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员,汇报调度室,由当班班长负责在井口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入内。
3、风量测量:通风科负责风量测量,配备高、中、微速风表各一块,并进行校正。每十天测定一次局部通风机供风量,保证达到设计供风量,使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允许范围内。当巷道与地质构造贯通后,立即测定巷道风量和风向变化情况。若出现回风增加、减小、风流停滞、风流反向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汇报值班矿长,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供风异常情况处理:
(1)若炮后观测到炮烟未正常排出,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再通风15分钟后,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和安检员,携带氧气测定仪、多种气体检测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由外向里逐段检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若与地质构造贯通后出现回风量增加,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观测气体成分,连续观测30分钟无异常时,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生产,尽快在贯通点设置临时风障,使风流恢复正常。期间必须增加瓦斯检查次数,发现异常立即撤人。
(3)若贯通后回风减少、停滞、反向,说明工作面向地质构区域带漏风严重,此时必须连续监测巷道风量,立即在贯通点打设临时风障减少漏风,维持巷道正常风速,防治瓦斯等有害其它超限。
(二)过地质构造区域防治瓦斯、防治自然发火、防治煤尘措施
1、过地质构造期间,必须每班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煤层发火情况和煤尘情况。
2、必须配够足够的光学瓦斯鉴定器、多种气体检测仪、氧气浓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瓦斯断电仪和瓦斯传感器,所有使用仪器使用必须进行鉴定合格,并定期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