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读后感两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鱼我所欲也》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看看下面两篇范文,看能不能启发你一下。
(一)
千年前,一位文人写下了一篇关于“生”与“义”的文章,千年来,这篇文章被人们传唱,脍炙人口,于是便有了舍生取义,于是便有了无数的人们为了正义而献出了生命。
当我看到舍生取义,我想到了文天祥,想到他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决心;想到了林则徐被贬新疆,仍抱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信念;想到了谭嗣同面对死亡,发出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呐喊;也想到了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志向。
展望古今,历史长河上并不缺少舍生取义的人:文天祥、谭嗣同、刘胡兰、秋瑾……仔细想一想,为正义而献身于革命中的人还真不少,尤其是28岁就英勇就义的夏明翰那一句“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誓言。是啊!为了正义,奋不顾身的人是千千万万的,正如同飞蛾追逐火光,追逐炙热,丝毫不怕这火是不是会无情的焚烧着他们那柔弱的身躯!
可是,值得一提的是:取义不一定舍生,鱼与熊掌可兼得?虽然会失去些利益,可生命是革命的本钱,有了生命,还会有什么实现不了呢?
于是,我想起这样的一个人: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为了让他所在的朝代有自己的史书,他选择了苟活,花了15年的时间,完成了中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他,就是司马迁!
为了一个并无交好的李陵触怒龙颜,的确没有人能够理解,甚至有的人心中会这样想:“一个傻瓜,为了一个不相识的人恼怒了皇上,
必要吗?”可是,我却认为司马迁是对的,他与李陵之间虽无有意,但他站出来为李陵辩解却是大义!是因为他的职业是记录历史而历史必须是真实的'!于是,他站出来为李陵辩解,皇上大怒,下令将他贬入大牢,听候发落。此时,他仍不后悔,可是他必须在生与死中作出选择。生,他将会受宫刑,从此屈辱的活着;而死,他将不能再继续记录历史!
为了历史,为了后人能够更清楚的了解历史,他选择了生,贫贱的活着,但他用余生编撰成“史家之绝唱”的《史记》,让我们了解了先人们的故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可是,我要说取熊掌不一定要舍鱼,鱼与熊掌可得兼。
有时候,选择死确实比选择生要容易得多,但真正的勇敢不是为了某件事壮烈得死去,而是为了某件事卑贱的活着。因为见惯了这个世界上太多的轰轰烈烈,所以更喜欢平平淡淡地选择生会更好——取义不一定舍生!
(二)
孟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就如孟子所说的,生存,是你想要的;道义,也是你想要的。两者都不可同时获得,那么你会选择哪一样呢?孟子是这样回答的:舍生而取义者也。是呀,作为一个拥有美德的好公民,应该要放弃生存的机会来占有道义!这就是“生与义”之间的价值比较啊。与其苟且偷生,倒不如宁可失去宝贵的生命,而做出拥有正义的事。于其过自己的孤独生活,倒不如与更多的人一起过着充满“爱”的生活!我们的人生就是这样。往往有许多人都会因自己的金钱、名利以及权威的诱惑下而失去了正义的心灵。也会有不少人因自己天生的羞恶而陷入了自身与不义的事情中。当然,也会有一种心有正义的人:他们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并且舍己为人!生活中,以上的两种人都随处可见。假如有个人在马路上找东西,没有留意到汽车的渐渐逼近。那么上前给那人伸出双手并且为了他人而不惜一切所表现出的就是一种舍身取义的行为;相反,理都不理会的走自己的路,那么那个人便可以用“躬行不义一词来形容!是啊!义比生更可贵,而不义
则比死更可恶。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把“义”放在第一位,并且应该在必要时“舍身取义”,向社会,像全世界做出贡献!因为,“义”与“生”之间的比较中,“义”将会是最后的,也会是永恒的第一!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