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科研综合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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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科研综合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0.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科研综合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浙江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科研综合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卫函〔2015〕43号)收悉。
我委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
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由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
项目实施有利于满足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工作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对于促进全省公共卫生研究工作和保障水平有积极意义。
项目建设资金能够落实,建设方案合理,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选址于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院内东北角预留发展地块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规字第330108201500021号),本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235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6平方米,新建一幢应急科研综合楼,主要内容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用房、生物样本和菌毒种保藏用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用房、疫苗冷藏用房和其他业务配套用房。
四、项目法人与建设周期
项目法人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6311万元,其中省财政拨款补助15000万元,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公用工程
(一)给排水。
项目供水源自市政给水网管,并根据实际需要单独分出一路供给项目生活用水;排水采取室内废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实验废水单独排放,经中和消毒池处理后并入生活排水系统。
(二)节能。
项目节能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
建成后项目主要用能为建筑耗电和设备耗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及《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进行设计。
(三)环保及消防。
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相应环保措施。
要充分落实消防制度要求,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等规定要求建设。
请登陆浙江省社会发展项目监测信息系统录入项目信息,并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