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个人阅读背景
我读这本书是带有偏见的。
我自身的经历和思考让我十分相信从人与人的互动这个角度看待社会现象,也相信语言的建构功能。
因着这种“信仰”,就奔着“符号互动论”去了。
于是还没有翻开书之前,我几乎就处在了接受的状态,读书过程中也没有挑毛病的动力。
在读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期望看到的主题并不是这本书的主题,而是被引入了心理学的领域,看到了许多与神经中枢、反射有关的论述,又被引入哲学的领域,看到了关于意识、自我的论述。
这本书并非作者亲笔写成,而是他学生整理的课堂笔记,因此本书表现出几个特点:一是继承和发展,讲课以必然要传授前人的知识,米德主要讲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观点,在他不同意的地方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发展成心理学上的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上的符号互动论,因此评论者普遍认为他受了行为主义的影响;二是不系统但逻辑清晰,米德虽然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都认可的大师,但他的论述没有按照某一学科单一的范式来进行,他首先从心理学出发,延伸到哲学讨论,最后一篇又关乎社会学,不受学科范式拘束,而是循着某一逻辑过程不断深入和拓展原初思考;三是矛盾和谬误,这一点我并不深究,因为我把这本书看作“同类”,读它的主要目的是化为己用,不过我也感到许多论点肯定有合理且对立的观点。
二、第一篇社会行为主义的观点
行为主义观点通过“人的外在行为”来研究“人”,完全排斥从“内省”(相当于心灵、意识)出发来研究人的行为。
这种观点之下,人的行为是对外界刺激的反应,都可以归结为生理机制(研究者也不断找到中枢神经系统的相应功能)。
但华生(行为主义代表人物)并不否定存在“内省”这个心理活动领域,也不否认意识和心灵(否定这相当于否定人类本身,我想没人敢宣称人和低等动物完全一样,当然这种高低等之分本身就是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体现在了米德的学说中。
),而是把内省解释为“一种经验激发了其他经验”——因此内省是可以用刺激和反射的生理机制来解释的,可以用行为主义术语来描述的。
另外一种观点达尔文心理学,假定意识先于社会行为而“存在”,行为是表达情绪和意识的方式。
还有一种观点即平行论(先于行为主义),出现于心理学深入神经中枢之时,它认为意识中发生的和中枢神经系统中发生的是平行的,人感觉不到行为本身,但在中枢神经里有相应的感觉过程。
米德不同意这些观点,他认为行为主义完全排斥“内省”是不对的,而完全的内省论也不对,平行论越是用中枢神经说明心理就越使得意识无足轻重。
针对行为主义,他说行为本身有一个方面不是外部的,它在与语言相关的态度中表现出来;针对达尔文心理学,他说意识是从行为中突现的,社会行为是意识的前提;针对心理学本身的研究内容——个体经验和发生条件之间的关联机制——他说当这种条件是社会条件时,它便是社会心理学,而用行动来探讨就是行为主义,社会心理学认为社会整体先于个体而存在,不是用个体行为合成社会群体,而是用社会整体有组织的行动来解释个体行为。
这些提法都是概括性的、结论性的,其真正的分析还在后面的三章,分别用构成题目的三个名词命名。
读完第一章我就感到:自己的预想和需求和这本书能提供的不相符,但是从心理学出发到社会学这种思维过程能把认识“深化”。
我关注的是社会现象和问题,寻找的是关于人与人的互动如何构成社会、观念等的理论,并不想从意识、自我、条件反射这些方面来思考——我把人的反思能力、意识当作是必然的而非“有因的”“后发的”,我也没想过要把社会现象和问题与神经中枢、心灵和意识的形成过程等等联系起来。
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从心理学和生理机制的角度出发,居然也能得出如此宏观的结论,顿生敬佩。
三、第二篇心灵
这一篇主要是对冯特的继承和发扬,米德观点中的关键名词“姿态”就来自于冯特。
冯
特用“姿态”来描述经验和神经系统中共同存在的东西。
人总是根据对方的动作调整自己的动作,姿态就指代这种“激起对方反应的动作”。
如果一个人的姿态意味着某种想法,并且激起了另外一个人同样的想法,那么这个姿态就成为表意的符号。
表意的姿态意味着想法和含义是共同的,所以为人们行为调适带来了方便。
也就是说,如果此处(此人的行为)的意义唤起了彼处(彼人的行为)的意义,则双方的交往是较便利有效的。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相同的想法呢?按照刺激和反应的过程,甲人的A行为(a想法)激起乙人的B行为(b想法),作出反应的人所感觉到的并不是给出刺激的人所想到的,这样的过程决不会在一个人心中引起恰恰是另一个人心中的想法。
在这难题上,冯特把“心灵”作为社会交往的前提,认为“模仿”使人产生和别人相同的想法,米德反对前者而承认后者。
他以动物的行为和人的行为做对比和类比,认为模仿有助于解释为何产生相同想法,但必须借助“有声的姿态”才能更完善地解释——有声的姿态与其他姿态的最大区别是它能对自己和他人产生同样的刺激,使自己和他人都能对自己产生的刺激作出反应,这种有声的姿态就符合表意的姿态的定义,于是语言成为了表意的符号。
正是这种表意的符号使得思考成为可能,使得心灵、自我和意识可以形成。
如果人的一个行动引起了另一个人的一个行动,前者的姿态向后者表明了其对行动的想法和预期后果,那么它就具有意义。
意义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而非从人心中生发,意义并非意识。
人对已往的经验和当前的刺激有分析能力,可以指出事物的特定要素并有意地注意它,人可以把握“意义”。
正是因为对刺激作出分析的能力,人才形成“心灵”。
但是没有语言,这种分析也就无法进行。
语言提供了心灵进行工作的材料,因为语言可以唤醒某种反应;把社会关系和姿态对话“符号化”,人们才能完成对经验和反应的组织和分析,才能使不同的经验和反应对应不同的符号,保留在个体经验中并且供他人利用。
思维的本质是把外部(心灵之外)的社会关系和姿态对话在经验中内在化;如果没有语言这种表意的姿态,也就不会有共同的意义,不存在意义也就不可能“内在化”。
当人懂得语言,懂得语言对于自己和别人有相同的刺激,也就拥有了一个观念,发展了心灵。
心灵是发生的,而非先验的,心灵的发展来自社会经验过程。
米德有个观点我有些怀疑:一是把语言和其他姿态明显区别开来,认为语言才能同时对自己和他人激起相同反应,而别的姿态比如表情、动作都不能,因为自己看不到。
从个人经验来说,我并没感到语言激起了多么相同的反应,相反我感到他人对自己语言的解读常偏离自己设想的意义,而交流中自己往往不得不根据他人解读到的意义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这种相同的反应是一种理想化状态,现实常常是直到交流结束人们也没法对同一词句有同一反应这样理想化的交流状态。
反倒是表情,成为心灵的窗户,成为最能激起相同反应的姿态。
我知道米德的意思是从语言和心灵的起源上来看根本问题,而我说的是“心灵造成的复杂现实”,我所说的无法否定他的论点。
其实他如此看重语言,很可能是因为他无法想到除了语言还有什么可以成为那种机制(这既是猜测,也有原文证明),而不是语言真的有多少特别之处。
但是,我又不愿意怀疑,因为语言即是符号,是符号互动论的根基。
四、第三篇自我
这一篇我没有仔细地读,只提取了几个重要观点,因为这一篇前半部分涉及心理学和哲学的东西较多,并非我所想汲取和研究的。
自我有这样几个特征:逐步发展而来的;可以明确分身体和自我,自我可以完整地进入个体经验;本质上是社会结构,产生于社会经验。
作者强调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自我产生于社会经验,“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产生于社会经验之外的自我”,因为自我是在个体对社会关系的分析思考中形成的,自我也是在社会过程中才表现出来的,事实上他人的自我和自己的自我没有明显的区别,正是因为有他人的自我我们才感觉到自己的自我。
自我的本质是社会结构,因为自我的产生是与社会过程相适应的;如果个体同时处在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或社会
过程中,就会形成两个分裂的自我;而即使在同一个社会群体中,自我也会被分成不同的自我,与不同的社会反应相适应。
这一点是有解释力的,宏观现象上个体特征反映了社会特征、社会塑造个体自我,作者从心灵的形成这样微观的(甚至险些是哲学讨论的)角度得出这样的结论十分高明。
高明的关键可能在于他从“社会”这一角度出发解释问题,而非从个体角度、意识和行为“二元论”的角度,他选择的角度注定了他的解释在诸多学科中都有实用价值,真正符合他“实用主义”的名号。
可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笛卡尔以来的二元论传统仍旧有不少人会选择追随?哲学家对哲学大概也难以完全“逻辑”“思考”,而是信仰,受自身经历影响?
自我的产生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符号(语言),而是反射。
反射本身就意味着交流双方,意味着自我的产生离不开他人的存在,离不开社会过程。
在社会过程中,语言使得人可以客观地以他人的态度来看待自己——人成为自我思考(或者反应)的对象,对自己采取一种客观的、非个人的态度,这种态度来自于他人或“泛化的他人”。
他人指特定成员,泛化的他人则是说个体对社会群体中各种态度进行组织,得出一个兼有各成员态度的“他人”(整体)。
个体必须采取泛化的他人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体(社会群体)对个体进行了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通过制度的形式发生,那么就形成了社会制度。
由于语言总是对普遍性(类、一般性概念)的描述,所以思考也总是普遍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定经验和自我不等同、相分离,自我意识和意识不同。
自我是在围绕社会组织的普遍性思考中产生的,合思考本身一样来源于社会,而意识和特定经验相联系。
人在某种刺激下有痛苦的反应,这是痛苦的经验,人意识到痛苦,但人可以选择客观地看待它,在一定程度上把自我和个体经验分开来。
(这一点倒像佛教的说法,佛教的“如来”二字体现了这种自我意识与意识的两分法。
“来”字表示穿梭于尘世和烦恼之间,如字本意“不动”,表示不受尘世和烦恼所动,如来就是既能行于尘世经历烦恼,又能不为这一切所动的“圆觉者”《圆觉经》)
五、第四篇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