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不讲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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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法律中不讲情感
反方: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对外汉语专业 2011级学生陈雪从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从1787年美国制定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联邦宪法,到后来的宪法改革。可以看出,法律作为统治阶级领导人民的规范准则已有了三千多年的历史,它一直以成长的姿态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它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时时刻刻都给人以警示作用。
众所周知,法律是庄严地,神圣的,它令人们肃严起敬。法律对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无高低贵贱之分,在人们的印象中,只要是违犯了法律的准则,都会对其进行警告或处罚,正是这种强大的约束力才使人们对法律持尊重的态度。如果法律像人们一样存在感情,那么法律的强大约束力将不复存在,所以,我方观点一直认为“法律中不讲感情”。
备受争议的“马加爵”事件给人们以警示,云南大学的马加爵在大学期间遭受的讥讽与侮辱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听完他的遗言的时候,相信每个人在心里都会流泪,他的经历让人们辛酸,可是,当今作为一个法制社会,他必须面临法律的审判。法律平等的对待任何公民,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此,我方申明,我们所说的法律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的法律,并不是所谓的“恶法”。在情与法发生冲突时,我们都会选择法律的大公无私,这正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面镜子,它永远展现出我们最真实的一面,在法律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透明的,每个人都是纯粹的。决不允许一丝一毫的假象存在。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它存在感情,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主观意识的存在,用人来约束人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便通过法律的修订来约束人的行为。我们的法律作为衡量人的行为的工具,是绝对不会带有感情色彩的,它绝对的理性,绝对的强制性,绝对的严肃性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法律中不讲感情。
试想一下,如果庄严的法律被披上了感情的外衣,那么人为的作假现象就会显而易见,也会产生很多的不公平。有些人,利用自己的职权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他们便会得到很好的开脱,所以,法律中不应该讲感情。
法律的理性不因人的思想感情而改变;法律的公平性不因事物的高低贵贱而区别对待;法律的无情更不因人思想上的分歧而偏颇。纵越古今,由于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太多。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我方一直强调法律要做到无情,只有法律无情了,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的世界才会取得公平。
所以,我方观点一直认为:法律中不讲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