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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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不同。

仲裁是根据仲裁协议对案件实行管辖;法院对无仲裁协议的案件实行强制管辖。

二、审理的程序不同。

仲裁的程序由当事人选择;诉讼只能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约定。

三、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诉讼一般是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公开作出;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四、审级不同,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仲裁与诉讼有很大的不同。

仲裁只适用于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不适用仲裁方式。

进入仲裁程序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一般来说,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不能受理。

此外,仲裁机构专业性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而且中国民事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解决争议比较迅速。

不过,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仲裁的这些特点,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何种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一般来说,当事人
经过仲裁程序后,即使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能再提起诉讼。

但是,中国的劳动仲裁有些特殊的地方,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

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
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

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国内最权威的仲裁网站是中国仲裁网
国内知名度最高的仲裁机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仲裁是独立于政府机构的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但是中国国内180家左右的仲裁机构中能够坚持民间性的并不很多。

扩展资料:
中国现有两种仲裁。

一是国内企业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争议的仲裁;一是涉外经济贸易和海事合同争议的仲裁。

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就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仲裁并不是一种法定的诉讼程序,仲裁机构也不是国家机关,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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