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开展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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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开展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8.04

•【字号】沪食药监药化管[2014]597号

•【施行日期】2014.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开展无菌药品生产企业

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化管〔2014〕597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为探索发挥社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我局自2013年8月起以部分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为首批试点信用评估对象,委托上海市质量协会医药委员会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了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一年来,通过广泛调研、试点评估和深入探讨,初步建立了本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2014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自2014年8月至2014年底,上海市质量协会医药委员会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将在本市全部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推广试点工作,具体要求由上海市质量协会医药委员会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参评工作

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市质量协会医药委员会应会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客观公正、稳妥有序地推进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应加大对该信用评估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诚信意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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