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地震监测环境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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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地震监测环境审批
申请表
拟建工程项目名称:
拟建工程项目业主:(盖章)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申请日期 :
乐山市防震减灾局制
填表说明
一、《建设工程地震监测环境审批申请表》应在拟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阶段,由项目业主填写报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二、“工程项目类型”,指按其用途或性质(如化工、轻化工等)所进行的分类。

三、“工程项目规模”,指各类建(构)筑物的占地及建筑面积、高度、跨度等内容,如高层建筑的建设高度,工矿企业的规模(如大、中、小型)、厂房高度、跨度、生产装置(如烟囱、水塔等)的高度;水工项目的库容、装机容量、坝高、何种型号(如大Ⅰ、大Ⅱ型);公路项目的桥梁、隧道的等级、长度、跨度;广电项目发射塔的高度及配套设施等。

四、工程项目场地位置具体到村组或街道,要有准确的经、纬度,并附场地位置图。

五、本表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有效。

提交本表时,应同时提交拟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或相关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六、监测管理部门意见栏由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使用、管理的部门填写。

七、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市中区嘉兴路;综合窗口(0833)2495709 市防震减灾局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震害防御(法规、应急救援)科(0833)242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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