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2.10.09•【字号】鲁统字[2012]67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统字[2012]67号)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5号)精神,改进和加强我省部门统计工作,逐步实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局制定了《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2012年10月9日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部门统计工作,逐步实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多层次决策和管理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5号)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省级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省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中央驻鲁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的发展纳入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将统计工作经费作为专项列入部门经费计划,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的规范化。
星级提升实施方案
星级提升实施方案
首先,星级提升实施方案的核心是提升服务质量。
企业需要从产品质量、服务
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全面提升,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能够达到顾客的满意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次,品牌形象的提升也是星级提升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企业需要通过广告
宣传、营销活动等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品牌形象的管理,确保企业的形象能够持续向消费者传递正面的价值观和形象。
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创新来提升自身的星级形象。
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
的动力源泉,只有不断创新,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企业需要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最后,企业还需要加强对顾客需求的了解和反馈。
只有深入了解顾客的需求,
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提升顾客的满意度。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顾客反馈机制,不断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星级提升实施方案是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创新
和顾客需求了解的重要手段。
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星级形象,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更多的客户和市场份额。
希望各位企业能够认真落实星级提升实施方案,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诸城市关于开展“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统计中心,市直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提高”,推进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省统计局制定了《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结合诸城实际,就近期工作作统一安排。
一、组织实施(一)星级管理对象和范围本方案涉及的企业,为诸城市行政区域内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星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全市“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全市“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市统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诸城市“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星级管理工作有关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星级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一星级、二星级单位审核认定、三星级以上单位的上报、检查指导镇街统计中心星级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普查办。
办公室成员由市统计局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科、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计算机室、普查办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普查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企业基本情况有关内容,组织协调一、二星级单位审核认定工作等。
法规科:负责“三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
综合科:负责“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及标准的审定。
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负责本专业“三上”企业星级单位数据审核和认定工作。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鲁统字〔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市统计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统计工作,夯实企业统计工作基础,推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省统计局对《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将《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统计是政府统计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企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利性活动,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企业统计的基本任务:(一)完成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二)达到标准规模后及时向当地政府统计机构申报入库纳统;(三)组织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统计工作及与统计数据有关的各项制度制定和执行;(四)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内部统计管理制度;(五)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计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鲁工信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8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和认定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四章培育扶持第五章附则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第三条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嘿,各位亲爱的伙伴们,今天我要跟你们聊聊一个咱们都绕不开的话题——星级评定。
没错,就是那个让你又爱又恨的小东西。
别担心,咱们这次不搞高大上,来点接地气的,用意识流的方式,让咱们的大脑自由飞翔,把这个实施方案搞起来!一、方案背景先来点背景音乐,啊,不对,是背景介绍。
咱们都知道,星级评定是衡量服务质量、产品品质的重要手段,它能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制定一套既科学又实用的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二、评定对象咱们得明确一下评定对象。
简单来说,就是那些需要评星级的东东。
比如说,酒店、餐厅、景区、电商平台上的商品,甚至是员工绩效,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评定对象。
三、评定标准评定标准,这可是核心中的核心。
咱们得给它量身定做一个“黄金法则”。
我们要根据评定对象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评定指标。
比如,酒店可以包括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卫生环境等;商品可以包括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
1.硬件设施:这个指标主要看酒店的硬件条件,如房间大小、装修风格、设施设备等。
2.服务质量:这个指标涉及到酒店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内容等。
3.卫生环境:这个指标主要包括酒店的整体卫生状况,如房间卫生、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度等。
4.商品质量:这个指标主要看商品的品质,如材质、功能、耐用性等。
5.价格:这个指标主要考虑商品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具有竞争力。
6.售后服务:这个指标主要包括商品的售后服务质量,如退换货政策、售后咨询等。
四、评定流程1.数据收集:这个阶段,我们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评定对象的相关数据,如客户评价、第三方评估报告等。
2.数据分析:收集到数据后,我们要进行分析,找出各个指标的优秀值、平均值和较差值。
3.制定评分细则: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各个指标的评分细则,如硬件设施评分细则、服务质量评分细则等。
4.评分实施:这个阶段,我们要根据评分细则,对评定对象进行评分。
5.评定结果公示:评分结束后,我们需要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鲁政办字〔2020〕160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9日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多方协同、需求牵引、示范带动,加快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基础大数据库和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落地,以数据驱动加速工业升级,形成资源富集、应用繁荣、治理有序、产业进步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推动工业无源光网络、千兆以太网等新型工业网络部署及各类工业通信协议兼容统一。
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优先在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标识解析体系国家节点在山东落地,到2022年,全省建成国家二级服务节点10个左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分工负责)2.建设省工业大数据中心。
依托省数据枢纽工程,选择济南、青岛等市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省级分中心,支持能源、机械、化工等领域建设行业节点,推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与国家工业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数据由省级节点向国家中心节点归集。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03.11.12•【字号】鲁统字[2003]100号•【施行日期】200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03]10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壮大,全省基本凋查单位数量急剧增加,性质、行业、分布变动十分频繁。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基本调查单位的情况,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服务,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统计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统计登记管理是各级党政领导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单位情况的需要,是统计工作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是顺利开展各项国情国力普查和统计调查的基本前提,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基本措施,同时也是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权力和职责,是统计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加强统计登记管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法制的权威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做好统计登记管理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计登记管理的认知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做好统计登记的宣传。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媒体,采取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统计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内容和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统计登记义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登记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3.15•【字号】鲁政办发[1996]27号•【施行日期】199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1996〕27号1996年3月15日)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最近,有的部门、单位以不同的数据来源、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企业进行评价、评选;有的部门和单位对行业和系统的企业搞排序活动;有的部门和单位借对企业进行评价、评选,向企业摊派费用。
过多过乱的评价活动干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企业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由省经委根据国务院审批的企业评价办法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报省政府审批。
在实施办法批准下发前,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企业评价工作。
二、今后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召开邀请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事前要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范围、经费来源等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
三、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评价、评选等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去年下半年已经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企业,由各地区、各部门负责自查自纠,省经委负责督促检查。
四、各市地、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今年4月底前报省经委,由省经委汇总后报省政府。
企业星级管理制度
企业星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星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星级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管理目标第五条企业的管理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推动企业持续增长。
第七条企业应当强化员工的管理意识,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绩效水平。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风险管理,规避风险,避免损失。
第九条企业应当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绩效水平。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供应链的畅通和高效。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管理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企业内部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奖罚制度,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行为。
第六章管理效果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评估制度,评估管理的效果。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1.08.07•【字号】鲁统办字〔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现将《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2021年8月7日山东省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号)要求,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聚焦重大战略推进落实,加大经济发展数据公开,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运用全面、完整、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直接反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实施取得的最新成果,直观体现全省营商环境变化的改善,综合展现全省高质量发展情况。
以更多接地气、有温度的分析解读引导社会预期,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责任单位:综合处、设计管理处、核算处、各专业处室、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普查中心)(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按照省“双全双百”工程工作要求,优化提升有关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依托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业务平台,推动行政检查、处罚业务上网运行,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与业务平台整合,基本实现监管业务全覆盖。
三是按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在政务服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领域基本实现省内行政机关开具的高频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三)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山东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山东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山东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类:
1.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 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
3.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饭店)。
4.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5.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含酒吧、茶社、咖啡厅);
(4)网吧、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足疗、美容美发美体、棋牌室、健身俱乐部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 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7. 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
8.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或师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
9. 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此外,广播、电视、报社和邮政、通信枢纽也是山东重点单位的一部分,但其具体标准并未给出。
请注意,这些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可能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考核意见.doc
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考核意见各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化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企业一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文件规定,经研究制订本考核意见如下:一、考核内容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到位,建好台帐,完成乡交指标任务做好网上直报,搞好年报,完成好乡交中心工作五部分,考核指标见附件。
二、分值及考核标准1、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到位,20分。
(1)统计人员有固定的办公设施,8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3分,无证不得分。
(3)办公室有牌子,各种统计制度上墙完好,5分,缺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4)各种统计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订成册入档,4分,缺一项扣1分。
2、建好台帐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好所需各类台帐,每季度末到乡参加互查。
台帐记载不全见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3、网上直报工作50分(1)在规定的开网时间内准确地完成好各种月报表网上直报工作,35分;一种报表迟报一天扣2分,缺报一次扣5分,差错一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2)完成乡交各项指标任务,按财务核算办法抓好财务报表的计算并上报,15分。
指标完成不了按比例扣分,财务报表逻辑关系计算有差错见一处扣2分。
4、年报工作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完成好各种年报的上报工作,一种报表迟报一天扣2分,差错一处扣0.5分。
缺报一种报表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5、中心工作10分积极参加乡组织的各种活动,准时参加会议,做好所交的中心工作得10分,会议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0分钟扣1分,中心活动任务见一次完成不到位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奖励标准考核积分90分起奖1000元,每多一分奖30分,低于89分的取消评奖资格。
四、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乡工业三产科(统计办公室)牵头,规范化建设以市统计局要求为依据验收打分。
其他项目以统计办公室平时活动记载为准积分。
三上企业考核工作在年报工作结束后由工业三产科考核申报评奖结果,经乡政府审定兑现,奖金由乡财政列支。
三上企业统计考核工作意见.doc
三上企业统计考核工作意见各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规范化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企业一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文件规定,经研究制订本考核意见如下:一、考核内容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到位,建好台帐,完成乡交指标任务做好网上直报,搞好年报,完成好乡交中心工作五部分,考核指标见附件。
二、分值及考核标准1、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到位,20分。
(1)统计人员有固定的办公设施,8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3分,无证不得分。
(3)办公室有牌子,各种统计制度上墙完好,5分,缺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4)各种统计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订成册入档,4分,缺一项扣1分。
2、建好台帐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好所需各类台帐,每季度末到乡参加互查。
台帐记载不全见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3、网上直报工作50分(1)在规定的开网时间内准确地完成好各种月报表网上直报工作,35分;一种报表迟报一天扣2分,缺报一次扣5分,差错一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2)完成乡交各项指标任务,按财务核算办法抓好财务报表的计算并上报,15分。
指标完成不了按比例扣分,财务报表逻辑关系计算有差错见一处扣2分。
4、年报工作1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完成好各种年报的上报工作,一种报表迟报一天扣2分,差错一处扣0.5分。
缺报一种报表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5、中心工作10分积极参加乡组织的各种活动,准时参加会议,做好所交的中心工作得10分,会议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0分钟扣1分,中心活动任务见一次完成不到位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三、奖励标准考核积分90分起奖1000元,每多一分奖30分,低于89分的取消评奖资格。
四、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乡工业三产科(统计办公室)牵头,规范化建设以市统计局要求为依据验收打分。
其他项目以统计办公室平时活动记载为准积分。
三上企业考核工作在年报工作结束后由工业三产科考核申报评奖结果,经乡政府审定兑现,奖金由乡财政列支。
”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
德城区“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提高”,推进统计工作“四大工程”建设,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一)星级管理对象和范围本方案涉及的企业,为行政区域内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星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全区“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全区“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区统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德城区“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星级管理工作有关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星级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一星级、二星级单位审核认定、检查指导镇街统计站、企业星级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普查办。
办公室成员由区统计局办公室、执法大队、综合科、工业科、农调队、计算机管理科、普查办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普查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企业基本情况有关内容,组织协调一、二星级单位审核认定工作等。
执法大队:负责“三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
综合科:负责“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及标准的审定。
工业科(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专业)、普查办(批零贸易业、住宿餐饮业专业):负责本专业“三上”企业星级单位数据审核和认定工作。
农调队(劳资专业):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报表和指标的审核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通报-鲁政字[2014]1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通报
正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通报
(鲁政字〔2014〕10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全省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加强管理作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层次水平高、有较大推广价值的优秀企业管理创新成果。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省政府决定,授予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的《构建国际合作战略体系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等20个创新成果“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希望获奖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和强化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方法,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结束——。
星级管理制度模板
星级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员工评价体系,特制定本星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星级等级划分员工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四、星级评定标准1. 一星级: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无重大失误。
2. 二星级:有效完成工作任务,偶尔有小的创新。
3. 三星级: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
4. 四星级: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对团队有显著贡献。
5. 五星级:卓越完成工作任务,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能够引领团队。
五、评定流程1. 员工自评:每季度末,员工根据个人表现进行自评。
2. 同事互评:员工之间相互评价,以增加评定的客观性。
3. 上级评审: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自评、互评结果进行评审。
4. 星级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最终评定结果的审核。
六、激励措施1. 薪资调整:根据星级等级,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薪资调整。
2. 奖金分配:高星级员工将获得更多的奖金分配。
3. 晋升机会:高星级员工在职位空缺时享有优先晋升权。
4. 培训机会:高星级员工将获得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七、复审与调整1. 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员工的年度表现进行调整。
2. 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适时进行星级提升。
3. 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将进行辅导和培训,必要时进行星级降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将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
九、签字员工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上级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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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统字〔2012〕1号各市统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提高”,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鲁统字〔2011〕52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5号)要求,省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
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企业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一)星级管理对象和范围本方案涉及的企业,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星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全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全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省统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星级管理工作有关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星级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五星级单位审核认定、检查指导市县级统计局星级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
办公室成员由省统计局人事处、法规处、设管处、工业处、投资处、贸易处、社科处、人口处、能源处、财基处、计算中心、普查中心、培训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普查中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企业基本情况有关内容,组织协调五星级单位审核认定工作等。
法规处:负责“三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
设管处:负责“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及标准的审定。
工业处、投资处、贸易处:负责本专业“三上”企业星级单位数据审核和认定工作。
社科处、人口处、能源处: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报表和指标的审核工作。
计算中心:负责星级单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核定、维护,硬件配备及网络环境建设等工作。
人事处、财基处、培训中心:协助做好统计人员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
为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市、县两级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成立“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三)星级管理审核认定权限及程序“三上”企业实行“五星级”认定标准。
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层次。
星级越高,表明企业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度越高。
未达到一星级认定标准的企业不授予星级单位称号。
一星级、二星级单位由县级统计局审核认定,三星级、四星级单位由市级统计局审核认定,五星级单位由省统计局审核认定。
星级单位的审核认定程序为:企业向县级统计局提供《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
企业达到一星级、二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验收认定,省统计局备案。
企业达到三星级、四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申报,市级统计局验收认定,省统计局备案。
企业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申报,市级统计局审核,省统计局验收认定。
(四)星级单位管理对“三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尚未取得星级的,或者虽已经取得星级但已经达到上一级星级标准的,每年均可向本地县级统计局申报一次,经相应级别统计局验收后统一认定。
对于已获得星级的单位,县级及以上统计局每两年核定一次,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降星或取消星级。
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3月31日,审核认定时间为县级4月1日-25日,市级4月26日-5月20日,省5月21日-6月15日。
为加强全省星级单位动态管理及申报材料备案,省统计局建立星级单位管理信息系统。
对于获得星级的单位,由省统计局授予“统计工作规范化X星级单位”荣誉称号;连续2年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单位,由省统计局授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并在授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之日起,省级及以下统计常规性检查2年内免检。
各级统计部门在审核涉及“三上”企业的产品、数据认证等事项时,必须要求申报企业是一星级及以上企业。
省统计局对各市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根据五星级单位总量、比重和验收合格率进行综合计分,排名靠前的市、县级统计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星级单位认定(一)认定原则星级单位认定以《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为标准。
实行打分制,满分为一千分。
以企业填报的政府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报表数据采集来源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为核心,其中统计报表分值330分,占总分值的33%;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分值270分,占总分值的27%;其他项目分值400分,占总分值的40%。
(二)赋分标准1.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20分)(1)有厂(公司)级领导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切实保障统计人员依法开展日常统计工作的基本条件(15分)。
没有的不得分。
(2)设置统计机构(25分)。
或者虽然没有设置统计机构,但指定了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20分)。
既没有设置统计机构,又没有指定负责统计工作部门的,本项不得分。
(3)指定单位统计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统计工作(10分)。
没有指定统计负责人的本项不得分。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统计人员(30分)。
每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得10分,每配备一名兼职统计人员得5分。
本项最高限为30分。
(5)统计人员需持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0分)。
每一名统计人员持有上岗证的得10分,没有持证上岗的本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限为20分。
(6)企业内部统计组织体系健全(20分)。
各不同专业企业内部统计组织体系参见《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组织体系健全的满分,缺少一环扣5分,没有建立内部统计组织体系的不得分。
2.统计工作软硬件设施(140分)(1)统计机构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具备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30分)。
不具备的不得分。
(2)配备计算机等数据处理设备(30分)。
每配备1台计算机10分。
本项最高限为30分。
(3)具备网上直报条件(50分)。
不具备的不得分。
(4)建立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30)。
包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内部报表的制定、变更和废除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检查、控制制度;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企业各级专兼职统计、记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
每建立一项制度得10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限为30分。
3.统计报表(330分)(1)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报表制度(含涉及到企业的各项普查)和部门统计报表制度(130分)按制度规定的统计项目填报,包括单位基本属性指标和专业数据指标(100分)。
其中,单位基本属性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个指标扣2分;专业数据指标,根据验收年上一年的年、定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数据审核认定的差错记录,每笔差错扣1分。
按规定的报送时间报送(30分)。
没按规定报送时间报送的,催报一次扣10分,催报二次以上本项不得分。
(2)统计报表数据采集(120分)统计报表有关指标必须以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会计报表为依据。
经核查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没有依据来源的,每一指标扣30分。
(3)统计报表上报(50分)实行网上直报(50分),或暂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经政府统计部门认可采用其他方式上报(30分)。
实行网上直报(50分)。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等项目必须填报,每缺失一项扣5分。
暂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经政府统计部门认可采用其他方式上报(30分)。
其中: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签字(10分)。
每缺失一项扣5分;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0分)。
不加盖公章的不得分;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必须由填表人签字,填写报出日期;须填报联系电话的应填报联系电话(5分)。
每缺失一项扣2分;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是否有不正当涂改(5分)。
涂改后有数据订正书面说明的不扣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4)企业内部报表制度建设(30分)企业内部报表包括为适应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原始记录汇总、加工、整理的各类内部报表。
4.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270分)(1)原始记录(120分)通过一定的形式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
各专业企业原始记录基本体系主要包括的方面见《山东省统计工作规范》(90分)。
每缺失一项扣5分,没有的不得分。
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
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10分)。
字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5分。
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的设置、变更、废除手续。
企业内部自制的原始记录必须明确填写要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20分)。
(2)统计台帐(150分)统计台帐是根据统计资料整理和企业管理需要而设置的一种系统积累统计资料的登记帐册。
省局各专业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未明确规定的,以相关专业认定为准。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
统计台帐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帐、进度台帐、综合台帐、历史台帐等。
各专业企业统计台帐主要包括的方面见《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80分)。
每缺失一项扣5分,没有的不得分。
统计台帐的记载与统计原始记录数据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50分)。
统计台帐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的,每一笔扣2分,直至本项不得分。
将统计台帐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积累、定期整理、汇总成表册,并与同期统计报表数据相衔接(20分)。
5.统计资料管理(80分)统计资料包括原始资料和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
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调查表、综合表、图表、文字说明、统计报告、统计分析及计算机等磁介质储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等。
(1)统计资料保存期限(60分)统计资料保存期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下列标准执行: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内部报表保存5年以上(20分)。
保存4年以上15分,保存3年以上10分,保存2年以上5分,保存2年以下不得分。
成立不足5年的企业,按照(保存年限/纳入年限)X20计算得分。
上报的月度、季度等进度统计调查表保存10年以上(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