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质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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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公报2011年第2期总第26期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Yellow River Basin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Bureau
发布单位: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编制单位:
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资料提供单位:
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陕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宁蒙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中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三门峡库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山东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前言
一、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综述
二、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三、各省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四、重要水事
附表1 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一览表
附表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附表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附图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断面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落实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流域内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使流域内有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决定自2005年开始正式发布《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发布频次为三个月一期,按季度发布。
《公报》根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和水文局制定的《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评价暂行规定》(试行)(资源保〔2004〕7号)和流域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需要,在黄委监测站网和流域八省(区)现有监测站网基础上,选择了170个重点水功能区(监测断面181个),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水质目标进行水质评价和达标分析。
评价基本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铜、锌、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等(BOD
5
18项。
饮用水源区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5个评价项目。
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每期《公报》发布的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为当期三个月实测资料平均值的评价结果。
饮用水源区中基本项目评价达标,增加项目未达到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的,该功能区仍为不达标;没有水质目标的排污控制区只评价水质,不进行达标分析。
一、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综述
本期评价水质断面157个,代表145个重点水功能区,其中17个排污控制区仅作水质类别评价,不参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分析,其余128个水功能区均进行达标统计。
本期全流域达标水功能区51个,占39.8%;未达标水功能区77个,占60.2%。
黄河干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5.3%,支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33.3%。
本期评价水功能区河长9487.4km ,其中参加达标统计的河长9131km ,达标率为48.8%。
与上期比较,本期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上升5.1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期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下降2.5个百分点。
本期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达标与上期、去年同期对比情况见图1。
二、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保护区 评价保护区6个, 达标2个,达标率为33.3%。
保留区 评价保留区9个,达标3个,达标率为33.3%。
缓冲区 评价缓冲区24个,达标9个,达标率为37.5%。
饮用水源区 评价饮用水源区21个,达标10个,达标率为47.6%。
图1 本期与上期、去年同期重点水功能区达标情况比较图
达标率(%)
黄河流域
干流
支流
工业用水区评价工业用水区12个,达标4个,达标率为33.3%。
农业用水区评价农业用水区40个,达标18个,达标率为45.0%。
渔业用水区评价渔业用水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66.7%。
景观娱乐用水区评价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达标1个,达标率为25.0%。
过渡区评价过渡区9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22.2%。
排污控制区评价排污控制区17个,水质满足Ⅱ类1个,Ⅲ类2个,Ⅳ类3个,劣于Ⅴ类11个。
本期水功能区分类达标统计结果显示:渔业用水区达标率最高,达标率为66.7%;饮用水源区和农业用水区达标率较高,达标率在40.0%~50.0%之间;过渡区达标率最低,达标率为22.2%。
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详见表1。
表1 2011年4-6月份黄河流域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统计表
备注:按面积统计的1个饮用水源区为水库。
河长单位:km;面积单位:km2。
与上期比较,本期农业用水区达标率上升最大,上升13.3个百分点,过渡区、缓冲区达
标率上升较大,分别为11.1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保护区和保留区下降最大,均为9.6个百分点,其余水功能区达标率变化不大。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期农业用水区达标率上升最大,上升幅度为19.2个百分点;其余水功能区达标率均有所下降,其中,保护区达标率下降最大,为46.7个百分点;保留区及过渡区达标率下降较大,分别为16.7个百分点和15.3个百分点。
各类水功能区达标与上期、去年同期对比情况见图2。
20
40
60
80
100
达标率(%)
图2 本期与上期、去年同期全流域各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比较图
三、各省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青海省 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15个,其中参与达标统计14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
57.1%。
其中保留区1个、缓冲区4个、饮用水源区1个,均达标;工业用水区2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过渡区1个,均未达标;农业用水区4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50.0%;排污控制区1个,水质为劣Ⅴ类。
甘肃省 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30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29个, 达标18个,达标率为
62.1%。
其中保留区5个,达标2个,达标率40.0%;缓冲区9个,达标6个,达标率66.7%;饮用水源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66.7%;工业用水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66.7%;农
饮 用 水源区
农 业 用水区
渔 业 用水区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工 业 用水区
景观娱乐 用 水 区
过渡区
业用水区7个,达标4个,达标率57.1%;渔业用水区2个,均达标;排污控制区1个,水质为Ⅱ类。
宁夏回族自治区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14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10个, 达标5个,达标率50.0%。
其中保留区1个,达标;缓冲区4个,达标2个,达标率50.0%;饮用水源区1个,达标;农业用水区3个,均未达标;过渡区1个,达标;排污控制区3个,其中水质为Ⅲ类1个,劣Ⅴ类2个。
内蒙古自治区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14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11个, 达标2个,达标率18.2%。
其中保护区1个,达标,缓冲区2个,均未达标;饮用水源区3个,达标1个,达标率33.3%;农业用水区4个、过渡区1个,均未达标;排污控制区3个,水质Ⅳ类1个,劣Ⅴ类2个。
陕西省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28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26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30.8%。
其中保护区1个,工业用水区2个,渔业用水区1个,饮用水源区1个,均未达标;缓冲区8个,达标1个,达标率12.5%;农业用水区12个,达标6个,达标率50.0%;过渡区1个,达标;排污控制区2个,其中水质为Ⅲ类1个,劣Ⅴ类1个。
山西省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29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24个, 达标11个,达标率为45.8%。
其中保护区4个,达标1个,达标率25.0%;保留区3个,均未达标;缓冲区5个,达标2个,达标率40.0%;饮用水源区3个,均达标;农业用水区6个,达标4个,达标率66.7%;渔业用水区1个,未达标;过渡区2个,达标1个,达标率50.0%;排污控制区5个,其中水质为Ⅲ类1个,Ⅳ类1个,劣Ⅴ类3个。
河南省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29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26个,达标10个,达标率为38.5%。
其中保护区2个,缓冲区2个,均未达标;饮用水源区7个,达标3个,达标率42.9%;工业用水区1个,达标;农业用水区7个,达标5个,达标率71.4%;景观娱乐用水区3个,达标1个,达标率为33.3%;过渡区4个,均未达标;排污控制区3个,Ⅳ类1个,劣Ⅴ类2个。
山东省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11个, 参与达标统计11个,达标3个,达标率27.3%。
其中保护区1个,达标;缓冲区1个,未达标;饮用水源区5个,达标1个,达标率20.0%;工业用水区4个,达标1个,达标率25.0%。
表2 各省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统计表
四、重要水事
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启动会在郑州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流域入河排污口现状,2011年4月8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郑州组织召开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启动会。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部关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部署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
水利部有关司局、黄委有关单位以及流域省(区)水利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流域入河排污口现状,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的管理职责,同时更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做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的核心基础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此次核查要统筹工作,提升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要以对国家水资源保护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有效性和对管理工作的可依据性。
同时要求强化舆论宣传,广泛、细致、深入地做好此次核查工作的宣传,提高核查工作的知情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黄河流域省界断面监测全覆盖及前期调查监测启动
2011年6月23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西安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省界断面监测全覆盖及前期调查监测启动会。
会议进一步研讨和完善《黄河流域省界断面全覆盖水质监测方案》,
安排部署黄河流域省界断面全覆盖及前期调
查监测工作。
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
古、陕西、山西、河南和山东水利厅、水文水
资源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黄河上中游
管理局以及水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黄河流域省界断面监测全覆盖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省界监测网络体系,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会议还明确了黄河流域省界断面监测全覆盖的目标和手段,计划采用直测、共建共管、委托等三种监测手段,逐步实现黄河流域省界断面监测全覆盖,2012年全流域省界断面监测覆盖率达到80%、2013年达到100%。
会议还就委托与共建共管断面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时,就2011年黄河流域省界断面调查监测方案中的任务、计划、组织实施和进度等作出了详细安排。
黄河重点河段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装备及信息服务建设两个项目通
过竣工验收
2011年5月18日下午,黄委建管局组织对水资源保护局的黄河重点河段突发性水
污染事件应急装备及信息服务建设项
目、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数据存储平
台和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平台项目进行
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黄委建
管局、总工办、规计局、财务局、审计
局、水调局、黄河档案馆等部门和单位
的代表组成,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
单位的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会议。
会上,建设管理单位介绍了项目建设管理报告和试运行情况,各承建单位分别对两个项目的建设开发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黄河重点河段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装备及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功能演示。
竣工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查阅了有关验收资料,经过质询和讨论,与会专家认为两个项目完成了建设任务,设备性能和施工质量等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资金使用基本合理,一致同意两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附表1 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一览表
注:↑表示水质比上期好转,→表示水质与上期持平,↓表示水质比上期转差;上季度未测水功能区,不作比较。
附表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注:除pH外,其余项目标准值单位均为mg/L
水质评价标准说明: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附表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