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11.01
•【文号】
•【施行日期】2004.1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行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函
日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寺西正司先生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考虑到你行现状,根据审慎性原则,我会暂不批准你行在华分行全面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格。

为支持你行在华分行的正常经营,同意你行在华分行继续办理在《办法》颁布之前已向所在地银监局报告并开办的衍生产品业务品种。

你行应加强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并将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时
报告中国银监会及所在地银监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