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G107项目质量管理实施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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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7郑州段改建工程-金水东路立交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版本: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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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4)
二、质量目标 (4)
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4)
四、质量生产责任制 (5)
⒈项目(执行)经理 (5)
⒉项目副经理 (6)
⒊项目部总工程师 (6)
4商务部经理 (6)
5工程部经理 (7)
6安全质量部经理 (7)
7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员) (8)
8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8)
五、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8)
⒈测量控制 (8)
⒉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 (9)
⒊施工技术交底 (9)
⒋变更设计管理 (10)
⒌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 (11)
⒍物资采购和进货检验控制 (11)
⒎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控制 (12)
⒏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 (12)
⒐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13)
⒑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13)
六、质量管理制度 (14)
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4)
⒉工程质量自纠制度 (14)
⒊工程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15)
⒋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15)
⒌质量教育制度 (15)
⒍质量分析会制度 (15)
⒎纠正和预防制度 (16)
七、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16)
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6)
㈡施工工序检查 (16)
㈢隐蔽工程检查 (17)
㈣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 (17)
八、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及防范措施 (17)
(一)防范技术失误造成工程事故的措施 (17)
(二)、防原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措施 (18)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G107郑州段改建工程-金水东路立交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东区
业主名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监理单位:郑州市宇中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1.27亿元,包括桥梁工程、道路、防护、排水、照明及附属工程。
合同工期为210日历天,工程将于2012年 5月份完工。
工程概况:G107郑州段改建金水东路立交工程内容含:G107郑州段桩号范围K12+550.40开始至K13+950处结束,全长1400米,郑州段主线高架设置跨线桥,桥梁桩号范围:K12+934.187~ K13+453.827,金水东路-郑开大道:桩号范围K0+300~K0+750,长450米,道路宽度80米。
北引道工程K12+550开始至K12+931.57结束。
南引道工程K13+453开始至K13+931.57结束,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防护、排水、照明及附属工程。
二、质量目标
实行科学管理,满足合同要求,赢得顾客信任,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做到“精心施工,创优良工程;信守合同,让顾客满意;持续改进,争行业先进”。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省优、争创国优;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严格执行ISO140001质量保证标准,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确保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
(2)、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负责,项目总工是本工程质量负责人,各施工队长是各分项工程质量责任人,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各施工班组对各工序工程质量负责,是工序工程质量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分工,承担质量责任。
通过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自质量责任,严格质保制度,强化质保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本工程坚持开展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长为组员,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各作业班组设质量员,负责具体实施。
(3)、自始至终坚持有计划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全员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把“质量第一”的观念牢牢刻在每个职工的脑海中,时刻想着“争创优质工程”这个一贯目标。
(4)、建立健全自检、互检、专检、抽检和报验制度:做到每道工序要首先自检,不合格的不交;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要进行复检,不合格时不接;主管技术员和质检工程师专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通过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原材料进场及半成品、成品工程由质检人员专检,不合格不验收;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抽检,存在问题不放。
做到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以数据说话,责任到人,开展质量竞赛。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明细表
四、质量生产责任制
⒈项目(执行)经理
⑴对本项目部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按照工程质量目标,组织开展质量活动。
主持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各项质量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⑵督促项目部安质部门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供现场质量管理资料,落实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管理要求。
⑶负责对本标段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力、资金、设备、物资等资源配置和调度,保证
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⑷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工程创优规划的实施,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责令其停工、返工,并督促处置方案和预防措施的执行。
⑸健全奖惩罚机制。
对在创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质量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将工程质量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工作成绩的主要内容。
⒉项目副经理
⑴负责施工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单位质量方针、目标,实现质量计划、质量目标。
⑵领导分管业务部门,全面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能力。
⑶调配人力、物力,满足施工及质量管理需要,保证按设计和规范施工。
⑷受项目经理委托,负责质量整改措施的实施。
⒊项目部总工程师
1)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做出决策,保证分管范围内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2)负责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适用性的审定;
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工程经批准的《质量计划》,主管本工程的技术、质量等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查本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或需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或技术咨询,组织科技攻关;
5)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和移交工作;
6)参加管理评审,报告分管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效果,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4商务部经理
1)对项目经理负责,确保分管范围内的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2)参加管理评审,报告分管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3)协助项目经理主持制定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等工作;
4)主持本工程年度经营指标测算和分解工作,主持内部经营合同的签订、考核、审计、兑现工作;
5)监督、检查、指导本工程经营管理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
6)对质量成本实施有效控制,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5工程部经理
(1)在公司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项目质量计划中的各项目标和指标,负责项目工程的质检工作。
(2)及时收集和报签各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质检资料。
(3)对各项在建工程进行严格检查、监督,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施工要求督促、指导施工,及时指出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各种申请检验的隐蔽工程进行及时、认真、准确地检测,确保下道工序的施工,与监理联系办理有关检验签证工作。
(5)对项目部工程质量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法和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6)协助项目部领导开展质量教育工作和工程创优活动,负责收集、整理、编制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参加竣工文件的编制和工程交会。
6安全质量部经理
1、组织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改进;
3、对专项安全和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负责项目劳动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5、参与项目内部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生产过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7、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8、对项目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专业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认真履行对工程产品及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验、评定和记录工作。
及时向项
目部领导汇报项目工程的质量状况,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7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员)
⑴负责创优规划的策划和落实工作,负责质量计划的宣传、落实工作。
⑵负责现场自检工作,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质检工作。
⑶负责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比工作,参加对不合格品的预防、纠正、处置工作。
⑷编报质量记录。
8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所有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
试验工程师必须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拌和机的调校和运转,检查原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堆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4)负责管理本项目的所有试验工作,并分别建立试验档案。
(5)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
(6)负责安排检查、指导试验人员的各项工作。
(7)定期标定仪器、设备的工作。
(8)办理总工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⒈测量控制
1)测量内容
开工前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原始地面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2)导线复测
⑴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
经平差后,整理成册,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⑵导线复测采用全站仪DTM-532。
仪器使用前已经进行检验、校正,检定结果合格。
⑶为使施工测量放样方便和提高精度,对导线点进行加密,保证在施工的全进程中,相邻导线点间互相通视。
⑷导线起讫点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⑸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点闭合。
⑹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采用交点法。
所设护桩牢固可靠,桩位便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
其它控制点均参考此法固定。
3)中线复测
⑴开工前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⑵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
⑶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4)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⑴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⑵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300m,在结构物附近、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增设临时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⑶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⑷增设的水准点设在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砼桩上。
⒉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审查
施工前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测量组等相关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复核,避免因设计失误给施工带来损失,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投资效益。
⒊施工技术交底
⑴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组织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
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平、纵断面图、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技术问题。
⑵施工阶段由总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放样控制桩点数据等,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⑶现场技术交底由工程部向作业队技术主管、施工员、工班长交底,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⑷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
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细则要求,并经总工程师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⑸在施工中进行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教学”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反复地进行技术交底,由领工员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⑹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或新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总工程师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⑺新开发的技术项目,根据施工需要,必要时可采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⒋变更设计管理
⑴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
⑵对因变更设计需要增加工程费用的项目,由项目部商务部报建设单位落实款源。
⑶变更设计批准后,项目部文档管理人员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字样并实行封存,防止误用。
⑷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下道工序的影响,凡影响相关专业者,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
⑸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的变更坚决禁止施工。
⒌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
⑴技术资料由工程部负责管理,设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
⑵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检查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
⑶技术资料的范围
①合同文件。
②施工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文件),有关施工技术的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文。
③施工技术规范、规则、细则、标准设计图纸。
④施工调查总结报告及资料。
⑤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计划。
⑥开(复)工报告,各种工程检查证、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半成品、成品质量合格证、检查试验资料。
⑦各种施工记录、施工测量资料、施工日志和工程创优规划及创优有关资料。
⑧技术交底资料(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底资料)。
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措施,施工操作细则及要求,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措施。
⑩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资料,竣工检查验收记录;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相)。
⑸各类施工规范、规则和验标以及标准设计图,项目部必须配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规范、标准设计图进行检查,核实受控文件的有效性,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
⑹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了解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和标准设计方面的动态信息,掌握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的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确保施工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文件。
⑺标准图、设计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旧图作为参考应有作废的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
⒍物资采购和进货检验控制
⑴物资的采购、验收、发放必须按照《中建七局安装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程序办理,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⑵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提出主要物资数量表,主要物资数量表应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及时限要求,项目总工程师对物资数量表进行审核后,由材料部按计划进行采购。
⑶项目部材料采购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诚信”的原则。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项目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采购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采购招标评标小组。
⑷项目部物资材料部经理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原材料的生产合格证、检验试验单是否齐全,并报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室根据进场材料的数量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对原材料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如有不合格,由材料人员通知供货方,办理退货。
⑸物资发放时材料人员建立收发存台账,记录物资的流向,如部位、规格、数量、分包队伍等内容,分包队伍领料时,必须到物资部门填写材料领用单,材料领用单应有分包队伍经办人员的签字。
⒎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控制
⑴项目部测量队长及试验室主任负责建立检验、测量、试验仪器的计量检测台帐,对本项目部使用的仪器设备按期校验,保证仪器在校验有效期使用。
⑶在使用计量仪器前,测量队长及试验室主任首先检查计量仪器状态标识的有效性,对超过鉴定期时必须坚持“先鉴定,后使用”的原则,仪器应送往具有资质的校验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在计量器具的明显部位粘贴相应的状态标识,并保存校验证书,鉴定或校准结果在仪器计量检测台帐上予以记录。
⑷对逾期未鉴定的仪器设备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并应标识清楚其待检(鉴)状态,损坏或待报废的设备、工器具必须标识清楚禁止使用状态,单独存放,以防止这些设备或工、器具投入过程中使用。
⒏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
⑴工程部对本标段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的实施细则。
⑵作业指导书编制前,根据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特点,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项
目,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经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⑶项目部负责落实作业指导书在施工现场的贯彻执行,在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施工前,总工程师组织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技术交底或培训必须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⑷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现场技术员检查落实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如有违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劝说无效的,应坚决将其清退出场,不得继续进行施工。
⑸项目部质检工程师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并加强对工序的监测工作,进行信息反馈,消除不稳定因素。
⑹涉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施工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确保工序关键环节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⒐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⑴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应加强从源头进行控制,严把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检验试验关,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坚决清场,不得使用。
⑵对路基、桥梁等工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进行分析,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将不合格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⑶当工序或工程发生质量通病或质量事故,施工班组立即通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对不合格做出详细记录并标识,总工程师组织、会同安质部、工程部对不合格品进行现场调查,制定处理方案。
⑷对质量问题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后,及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复验,对处理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验评定。
⑸不合格品处理完成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工程部经理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⒑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⑴项目部使用的分包队伍必须是施工实力强、业绩信誉好的队伍。
⑵分包队伍进场后,检查分包队伍的人员持证情况和机械设备状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求,施工机械设备性能良好,项目部对分包
队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控制,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必须督促劳务队伍在开工前进行补充和更换。
⑶施工前,项目部工程部对分包队伍的技术负责人、工班长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明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标准。
分包队伍技术负责人、工班长和项目部工程部对分包队伍全部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⑷项目部必须选派技术人员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现场技术员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做好分包队伍已完工序的初检,经检查合格后向项目部技术部门正式报检。
对分包队伍施工的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督,使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⑸项目部工程部门对分包队伍实行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尤其是施工测量和内业资料,必须由项目部负责实施,不得由分包队伍代办,严禁“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现象发生。
⑹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对一些辅助性材料,可以由分包队伍自行购置。
⑺项目部加大对分包队伍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当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时,应及时制止,责令分包队伍工地负责人限期整改,并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对管理混乱、质量意识薄弱、施工能力差或出现质量事故的分包队伍应坚决予以清退。
⑻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建立考评机制,每月定期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分包队伍资信档案,考评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当出现质量事故时,必须进行清退且不得再进行使用。
分包队伍考评资料上报公司备案。
六、质量管理制度
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内容见第七款《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⒉工程质量自纠制度
通过自检发现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作业队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