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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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人发[XX]9号)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县公安局、县市教育局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与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消防安全基础教育体系,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通过开展“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与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师生消防知识技能,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县教育局联合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同志、县教育局邓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伟哉同志担任,万国知、宋子龄、唐锋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
三、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工作内容
1、推荐专职消防教师,上好“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
各校必须推荐1名专职消防教师,经消防部门培训,由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每学期开学时,专职消防教师必须按照统一编印的消防安全知识课件组织学生上课,提高学生消防安全防范综合能力。
2、建立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一是在校园内设置不小于2平方米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栏”,定期刊载消防安全知识。
二是将消防安全知识编写到中小学生行为准则中,编制出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携带方便的《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手册》,最大限度地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是每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讨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并有详细记录。
四是学校每半年要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教育师生掌握报警、逃生、自防自救基本技能。
3、各学校每年自行组织一次消防征文,并由学校进行
评选,报县消防大队。
县消防大队将对各学校的优秀消防征文进行抽评,并进行颁奖。
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步骤
参加学校为全县中小学校。
确定县实验小学和秭归县第二高级中学为创建试点单位,其余各学校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单位好的做法,推动各单位全面开展达标工作。
创建时间按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8月底申报创建学校,将申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材料上报到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二阶段:9月份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成立考核组,对上报的学校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命名为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第三阶段:10月底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将对我县上报的“消防安全示范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第四阶段:11月将命名的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报公安部消防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参评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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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2、周密部署,积极参与。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此次创建活动,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县消防大队安排人员上好消防知识课,协助学校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
××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1、学校制定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明确安全奖惩措施。
2、学校每年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培训不少于2次,教职工要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各类学校应选聘一名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每个年级应设一名老师为消防辅导员,负责学校的消防教育任务。
4、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宣传组织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学校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100%。
其中各类小学每年不少于8课
时,初级中学不少于6课时,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4课时。
中、小学生要懂得基本的报警、逃生知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要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
5、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一次,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或学生军训期间,要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案例警示教育或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6、学校制定有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
7、学校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师生爱护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无重大火灾隐患。
8、学校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每学年在周边社区和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9、学校利用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10、学校建有消防宣传教育场所,配备有消防图书、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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