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共安防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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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共区域,包括门诊、急诊、住院、药房、食堂、停车场等。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公共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公共安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安防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
(1)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2)医院工作人员应熟悉公共安防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2.门禁管理
(1)医院设置门禁系统,对重要区域实行严格管理。
(2)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患者凭就诊卡或住院证出入。
3.视频监控
(1)医院公共区域设置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画面实时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消防安全
(1)医院设置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医院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5.应急处理
(1)医院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医院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责任与考核
1.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共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公共安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安防管理工作,对以下事项负责:
(1)制定公共安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公共安防措施。
(3)定期检查公共安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处理公共安防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3.医院对公共安防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