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档案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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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档案的建立
一、封皮的填写
1.单位名称:填写养殖企业的注册名称,没有注册的可填写“阳谷县**(乡镇)***(养殖企业老板的姓名或名字)养殖场”。
2.畜禽养殖代码:由畜牧局生产科按照《办法》要求验收合格后,统一编制。
3.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由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所对防疫条件验收合格后,统一编制。
4.畜禽养殖种类:根据养殖企业饲养种类填写[包括:猪、牛(肉牛或奶牛)、羊、鸡、鸭、鹅、兔、蜂等]。
二、畜禽养殖场(小区)基本情况表的填写
1.畜禽养殖代码:参见一、
2.
2.场(区)名称:参见一、1.
3.养殖品种:填写某种畜禽种类中的品种名称,如蛋鸡中的“伊沙褐”,肉鸡中的“AA”等。
4.养殖规模:填写存栏量或出栏量。
5.养殖场、区负责人:填写注册法人。
6.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话要填写固定电话和法人手机。
7.养殖场、小区有关情况简介:
①主要生产工艺:如:养猪场采用全进全出、均衡生产方式,以周为节律进行生产。
即空怀母猪或后备母猪配种后观察21d→妊娠猪舍(饲养89d)→分娩前7d→产房(哺乳28d)→保育舍(饲养至70d)→育成舍(饲养至126d)→育肥猪舍(饲养56d)→出栏。
如一蛋鸡场饲养德国罗曼褐商品代蛋鸡,喂养饲料从自有基地供给,饲养过程采取全封闭式,自动化喂养,电脑控制,自动通风,定期防疫,鲜蛋首先进行清洗、消毒、分拣、打码、过磅、装箱、入库。
可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填写。
②专业技能:主要介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与水平。
③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参见一、3.
④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填写粪污处理的流程。
三、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1.按照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规定绘制;
2.按照统一的比例尺绘出场、舍及主要设施的面积、位置,能够体现出各个功能区和粪污处理区等。
四、免疫程序
养殖场有免疫程序的经审核合格后,再填写;没有程序的,按照我们统一制定的程序填写。
五、生产记录
圈舍多的养殖企业,每个圈舍占一页,不够的根据需要可加附页。
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变动日期:填写出生、调入、调出、死亡和淘汰的日期。
3.畜禽调入:填写从外部(包括外圈、舍、栏)调入的数量,从场(小区)外调入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
4.调出去向:要能识别到具体的单位。
死亡和淘汰: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5.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变动数量(出生+调入-调出-死亡-淘汰)之和。
对于蛋鸡和奶牛的饲养者,畜禽(产品)调出(出售)栏为鸡蛋、牛奶的销出数量和销售去向。
六、投入品购进记录
1.投入品:主要指饲料、兽药、疫苗、消毒剂等。
2.规格:预混料、浓缩料是指在配合饲料中的添加比例。
3.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兽药、消毒剂:一般是指主成分的含量浓度或效价单位。
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在备注栏写明成分。
购买投入品时,如果直接从生产企业购买,必须索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
可证》、《营业执照》和质量认证证书及发票等;如果从销售商中购买,必须索要销售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质量认证证书及发票等。
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1.养殖场自加工饲料的: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
2.在外购饲料或自加工饲料中添加使用了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应写明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通用名称、休药期和停止使用日期。
3.停止使用日期、使用总量:待该批投入品全部使用完比或停止使用后填写。
如果使用饲料不变品牌或型号,可只填写一次即可;如果中途改变生产企业或型号,改变时再填写。
八、消毒记录
1.消毒对象:填写圈舍、出入通道、附属设施等场所,也可以是人员、衣物、车辆、器具。
2.消毒剂名称:填写消毒剂的通用名称。
3.用药浓度:填写消毒剂的使用浓度(应参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如1:500或**ppm等)。
4.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紫外线照射、焚烧等。
日常消毒原则上是一周两次,但是在防疫前24h和防疫后48h内严格禁止消毒。
九、免疫记录
1.免疫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2.免疫方法:填写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
3.备注:是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填写本项记录时,原则上按照免疫程序填写,程序不合理时,可适当调整。
十、预防用药和诊断记录
1.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2.用药名称:填写兽药的通用名称。
3.休药期:按照兽药说明书标注或农业部文件规定填写。
4.用药方法:填写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5.诊疗结果:填写康复、淘汰或死亡。
6.诊疗人员:送外诊断的填写做出诊疗结果的单位或执业兽医的姓名,本场兽医诊疗的要本人签字。
对于死亡的畜禽要写出无害化处理记录——第十四项;对于休药期内活畜禽和生鲜蛋奶产品应写出处理记录——第十一项。
十一、生产畜禽休药期内活畜禽和生鲜蛋奶产品处理记录。
1.产品数量:只填写蛋或奶的总量,活畜禽不填写此项。
2.处理方式:活畜禽包括康复回群、向外销售、焚烧、掩埋等,蛋奶产品
包括向外销售、自场利用、掩埋等。
当活畜禽或蛋奶产品不能够一次处理完毕时,每处理一次记录一次。
★初乳及其它不宜食用的蛋奶产品的处理也可以采用此表记录,只填写相关栏目即可。
十二、生鲜蛋奶生产记录
1.生产畜禽数量:是指处于产蛋期或产奶期的畜禽数量。
2.生鲜蛋奶生产数量、合格产品数量、不合格产品数量:分别填写鲜蛋的数量或鲜蛋、生鲜牛奶的重量。
3.记录人员:可以是饲养人员,也可以是拣蛋人员或挤奶人员。
★生鲜蛋奶产品的入库也可以采用此表记录,只填写相关栏目即可。
十三、防疫监测记录
1.监测项目:填写具体的内容,如布氏杆菌病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等。
2.监测单位:动物防疫检测部门监测的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行监测,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3.监测结果:填写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4.处理情况: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
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5.记录人:为本场兽医。
十四、无害化处理记录
1.处理对象:填写病死畜禽、胎衣、诊疗废物、粪便以及其他废弃物。
2.处理数量:填写同批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或处理的胎衣、诊疗废物、粪便、其他废弃物的重量。
3.处理原因:填写病死畜禽的染疫、正常死亡、死因不明。
4.处理方法: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如出售、焚烧、掩埋等。
5.处理单位(或人员):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由本厂自行实施的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人员签字。
第十项中的“预防用药和诊断记录”有死亡或传染病的必须填写此项。
十五、活畜禽和生鲜蛋奶产品销售记录
1.畜禽日龄:适用于活畜禽。
2.销售数量:适用于生鲜蛋奶产品。
每发生一次销售行为,记录一次。
十六、技术培训记录
每培训一次记录一次。
★技术培训的讲义或资料、考核试题、考核试卷、成绩单等资料可以与此表一起建档,也可以单独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