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民法概论PPT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法
.
5
(1)家族法
(a)亲属法
• 婚姻法 婚姻的有效要件(婚姻意思、年龄、亲 等、疾病等)、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婚姻关系 的解除(离婚的要件),婚姻期间的财产,离婚 后的财产分割等等
• 亲子法 (非)婚生子、养子与养父母,准正
• 监护法 eg. 因为精神失常而丧失日常生活的判 断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谁、可以通过什么 样的程序成为保护人?他有什么权限?承担什么 义务?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了
(2)效果 • 效果不归属于本人 • 本人可以采取的手段——追认或拒绝追认 • 相对人可以采取的手段——催告或撤消
.
294。Biblioteka 见代理——无权代理的例外• 虽然是无权代理,但如果相对人善意无 过失地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那么就像 有权代理一样,效果归属于本人。 eg.空白介绍信、委托书,没有实权的头衔
社团法人(人的集合)与财团法人(财产 的集合)
.
18
• 民法中有关法人的规定是一般法,公司法 则为特别法。
(3)法人的机关 意思机关(权利机关)——大会 执行机关(+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 监督(察)机关 ——不是必备
.
19
四。法律行为
民法中最为核心又最为难懂的概念
1.法律行为的涵义 •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其必不可缺
配圈即可。
.
24
6。意思表示的瑕疵
(1)意思欠缺——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 (a)表意人明知不一致 (甲)心中保留;(乙)虚伪表示; (b)表意人不知道不一致——(丙)错误
(2)意思表示的不自由 (a)欺诈;(b)胁迫;(c)乘人之危
.
25
五。代理制度
本人
代理权 的授予
效果 归属
代理人 代理行为
相对 人
.
6
(b)继承法 • 法定继承 没有留下处分自己财产的遗言
就死亡
哪些人可以继承?按什么比例分割?
• 遗嘱继承 “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给某人” 或者捐给希望工程、交纳党费
遗言的方式、执行遗言的程序、继承 人的选择(放弃、限定继承),遗留份
.
7
(2)财产法
大陆法把所有和契约进一步抽象化,形 成了物权和债权概念
(a)物权
• 所有权——利用价值的支配和交换价值 的支配
• 限制物权——保留所有权的同时,将一 部利用价值或交换价值让给他人。
.
8
(甲)用益物权——仅仅支配物的利用价值 • 地上权、地役权、典权、中国特色的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 授权管理的财产的经营权等等
(乙)担保物权——仅仅支配物的交换价值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3
二。民法的地位
• 虽然民法还有一般法的特征,但民法更 是私法的基本法
• 相当于自然科学里的物理学、交响乐的 钢琴、第一小提琴
.
4
三。民法的全貌
1。“民法”与 “市民法” 市民——拥有财产、理智、为自己打算的 一家之长(男性) 20世纪后半叶市民概念扩张
2。民法的对象 ——人身关系的家族法和财产关系的财
民法概论
解亘 南京大学法学院
.
1
第一节 民法总论
一。民法管什么?
X醉酒开车,把行人Y撞死了。
• 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 • 行政责任:吊销执照(交通法规) • 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民法106条2款)
.
2
• 公法 ——国家机关对个人处以刑罚或行政上的 处罚,调整国家与个人的关系
• 私法 ——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平等主体之间)
(1)种类 代理权授予型、超越型、终了型
.
30
(2)争议 在虚假外观的形成或者维持上是否需要
.
13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 2。禁止权利滥用 3。公序良俗
.
14
三。人
1。自然人 (1)权利能力——承担权利、享受义务的资
格 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胎儿的地位 死人的名誉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
15
(2)行为能力——独立从事有效法律行为的 资格
无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未成年人 以及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经过法院宣告
为无效
.
22
4。法律行为的构造: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 单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 • 契约=两个相反的意思表示合致
• 如果是要式法律行为,还需要法定或者约 定的形式,例如交付、书面、公证等等
.
23
• 意思表示的构造: 效果意思+表示意识+表示行为
• 意思表示的生效: 在隔地的情形,采到达主义,达到对方支
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
16
• 限制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以及轻度的精神病患者经过法院宣告的
• 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牺牲交易安全
.
17
2。法人——法律拟制的人
(1)主要的作用:将成员与团体的财产区分 开来,成员只承担有限责任。当然,也存 在无限责任的法人。
(2)分类: 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
人编 财产编 财产取得编
(2)德国式 以《学说编纂》为基础,Pandekten 特点——提取公因子
.
11
物权总则
所有权 限制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总则 债权总则
契约总则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买卖、租赁…
亲属 继承
婚姻、亲子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
12
第二节 民法总则
一。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统治整个民法的规范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人 3。法律行为 4。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丙)占有
• 财产法保障现实持有物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哪怕是无权占有也受保护。
.
9
(b)债权——将契约抽象,形成了要求特定 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意定债权——契约 • 法定债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
权行为
.
10
四.民法典的构成
1。两种模式 (1)法国式
拿破伦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 基础,institution
的要素,原则上与意思表示的内容相同的 效果将得到承认的行为。
.
20
2.法律行为的种类
• 单方行为——例如,订立遗嘱、解除、撤 销、免除
• 契约
• 多方法律行为——例如成立公司
.
21
3。法律行为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行为自由、契约自由、遗嘱自由、设 立团体的自由
• 一定情况下法律可以介入: 违反强行法规、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
.
26
1。代理制度的意义 (1)任意代理
扩张私法自治的空间
(2)法定代理 适用于无(限制)行为能力人 私法自治的补充
.
27
2。有效代理的要件 (1)有代理权
(2)显名 向相对人表明所要做的意思表示不是为了
自己,而是为了本人,即自己是本人的代 理人
(3)在代理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
.
28
3。无权代理 (1)种类
.
5
(1)家族法
(a)亲属法
• 婚姻法 婚姻的有效要件(婚姻意思、年龄、亲 等、疾病等)、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婚姻关系 的解除(离婚的要件),婚姻期间的财产,离婚 后的财产分割等等
• 亲子法 (非)婚生子、养子与养父母,准正
• 监护法 eg. 因为精神失常而丧失日常生活的判 断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谁、可以通过什么 样的程序成为保护人?他有什么权限?承担什么 义务?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了
(2)效果 • 效果不归属于本人 • 本人可以采取的手段——追认或拒绝追认 • 相对人可以采取的手段——催告或撤消
.
294。Biblioteka 见代理——无权代理的例外• 虽然是无权代理,但如果相对人善意无 过失地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那么就像 有权代理一样,效果归属于本人。 eg.空白介绍信、委托书,没有实权的头衔
社团法人(人的集合)与财团法人(财产 的集合)
.
18
• 民法中有关法人的规定是一般法,公司法 则为特别法。
(3)法人的机关 意思机关(权利机关)——大会 执行机关(+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 监督(察)机关 ——不是必备
.
19
四。法律行为
民法中最为核心又最为难懂的概念
1.法律行为的涵义 •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其必不可缺
配圈即可。
.
24
6。意思表示的瑕疵
(1)意思欠缺——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 (a)表意人明知不一致 (甲)心中保留;(乙)虚伪表示; (b)表意人不知道不一致——(丙)错误
(2)意思表示的不自由 (a)欺诈;(b)胁迫;(c)乘人之危
.
25
五。代理制度
本人
代理权 的授予
效果 归属
代理人 代理行为
相对 人
.
6
(b)继承法 • 法定继承 没有留下处分自己财产的遗言
就死亡
哪些人可以继承?按什么比例分割?
• 遗嘱继承 “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给某人” 或者捐给希望工程、交纳党费
遗言的方式、执行遗言的程序、继承 人的选择(放弃、限定继承),遗留份
.
7
(2)财产法
大陆法把所有和契约进一步抽象化,形 成了物权和债权概念
(a)物权
• 所有权——利用价值的支配和交换价值 的支配
• 限制物权——保留所有权的同时,将一 部利用价值或交换价值让给他人。
.
8
(甲)用益物权——仅仅支配物的利用价值 • 地上权、地役权、典权、中国特色的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 授权管理的财产的经营权等等
(乙)担保物权——仅仅支配物的交换价值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3
二。民法的地位
• 虽然民法还有一般法的特征,但民法更 是私法的基本法
• 相当于自然科学里的物理学、交响乐的 钢琴、第一小提琴
.
4
三。民法的全貌
1。“民法”与 “市民法” 市民——拥有财产、理智、为自己打算的 一家之长(男性) 20世纪后半叶市民概念扩张
2。民法的对象 ——人身关系的家族法和财产关系的财
民法概论
解亘 南京大学法学院
.
1
第一节 民法总论
一。民法管什么?
X醉酒开车,把行人Y撞死了。
• 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 • 行政责任:吊销执照(交通法规) • 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民法106条2款)
.
2
• 公法 ——国家机关对个人处以刑罚或行政上的 处罚,调整国家与个人的关系
• 私法 ——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平等主体之间)
(1)种类 代理权授予型、超越型、终了型
.
30
(2)争议 在虚假外观的形成或者维持上是否需要
.
13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 2。禁止权利滥用 3。公序良俗
.
14
三。人
1。自然人 (1)权利能力——承担权利、享受义务的资
格 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胎儿的地位 死人的名誉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
15
(2)行为能力——独立从事有效法律行为的 资格
无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未成年人 以及严重的精神病患者经过法院宣告
为无效
.
22
4。法律行为的构造: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 单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 • 契约=两个相反的意思表示合致
• 如果是要式法律行为,还需要法定或者约 定的形式,例如交付、书面、公证等等
.
23
• 意思表示的构造: 效果意思+表示意识+表示行为
• 意思表示的生效: 在隔地的情形,采到达主义,达到对方支
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
16
• 限制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以及轻度的精神病患者经过法院宣告的
• 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牺牲交易安全
.
17
2。法人——法律拟制的人
(1)主要的作用:将成员与团体的财产区分 开来,成员只承担有限责任。当然,也存 在无限责任的法人。
(2)分类: 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
人编 财产编 财产取得编
(2)德国式 以《学说编纂》为基础,Pandekten 特点——提取公因子
.
11
物权总则
所有权 限制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总则 债权总则
契约总则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买卖、租赁…
亲属 继承
婚姻、亲子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
12
第二节 民法总则
一。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统治整个民法的规范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人 3。法律行为 4。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丙)占有
• 财产法保障现实持有物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哪怕是无权占有也受保护。
.
9
(b)债权——将契约抽象,形成了要求特定 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意定债权——契约 • 法定债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
权行为
.
10
四.民法典的构成
1。两种模式 (1)法国式
拿破伦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 基础,institution
的要素,原则上与意思表示的内容相同的 效果将得到承认的行为。
.
20
2.法律行为的种类
• 单方行为——例如,订立遗嘱、解除、撤 销、免除
• 契约
• 多方法律行为——例如成立公司
.
21
3。法律行为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行为自由、契约自由、遗嘱自由、设 立团体的自由
• 一定情况下法律可以介入: 违反强行法规、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
.
26
1。代理制度的意义 (1)任意代理
扩张私法自治的空间
(2)法定代理 适用于无(限制)行为能力人 私法自治的补充
.
27
2。有效代理的要件 (1)有代理权
(2)显名 向相对人表明所要做的意思表示不是为了
自己,而是为了本人,即自己是本人的代 理人
(3)在代理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
.
28
3。无权代理 (1)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