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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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的调查分析
一、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主要作情况分析
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于2006年 1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是一个跨乡镇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占地面积700平方米,总投资599万,目前入社社员达680人。

2010年销售蔬果15万吨,交易额达1843万元,助农增收200多万元,除帮助完成富头村全部蔬果销售外,还带动邻近5 个乡镇30%的蔬果销售。

合作社2006 年被评为"南平市示范合作经济组织",2007年被省农办确定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单位,2008年被评为"南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007年以来,蒋耀平、卢展工、雷春美等商务部、省、市领导先后到合作社视察指导工作,合作社成为南平市乃至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典范。

其主要运作情况如下:
l、收入来源。

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市场管理费收人。

合作社采用竞价销售模式,通过登记数量、评定质量、拟定基价、投标评标、结算资金等方法进行招标管理,农户提前一天到合作社登记次日采摘量,由合作社统计后张榜公布,组织客商竞标。

竞标后由合作社组织专人收购、打包、装车,客商与合作社进行统一结算,合作社在竞标价的基础上每斤加收元的管理费,社员再与合作社进行结算,此项收入合作社每年约为 15万元;二是资金互助放贷收入。

合作社成立股金部,开展资金转账、资金代储、资金互助等服务。

互助资金主要来自社员入股资金和剩余货款,规定凡是人
市交易的客商在收购农产品时,必须开据合作社统一印制的"收购发票",货款由合作社与客商统一结算后直接转入股金部,由股金部划人社员个人账户,农户凭股金证和收购发票,两天内就可到股金部领到出售货款,未领出货款合作社给予结算利息。

合作社把股金和剩余货款集中起来,放贷给资金困难种植户、经营户,此项收入合作社每年约为15万元。

2、利润分配。

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行两次利益分配机制。

第一次面向全体股东以获利的80%,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第二次面向全体社员以获利的20%,按社员提供的产品量进行"二次分红",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已实现分红216万元,给社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3、发展积累。

实行两条渠道开源节流:一是股金筹措。

每股股金5000 元,每个社员最多不得超过10股,合作社成立以来共入股社员490户,筹集股金万元;二是财政支持。

主要是各级给予的项目支持,如富头蔬果专业合作杜申报了"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流通项目",并得到省上批复。

共获得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88万元,建设了冷库、市场、加工车间等一大批基础设施,该项目总投资476万元,为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二、目前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近年来的长足发展主要得益于其有效运作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但合作社在发展中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是生存问题。

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市场管理费一年收人约为15万元,资金互助放贷收入约为15万元,合计总收入为30万元。

开支方面,合作社市场用地年租金为万元,水电费约为万元,固定职工`工资为 10万元,临时工工资为16万元,合计总支出为万元。

合作社的日常运作可以讲是勉强维持,但前期由各股东投入高达280万元的市场及办公楼建设资金利息却无法给股东结算,各项基础设施折旧更不必说。

二是办证问题。

合作社在发展中需要征用少量土地用于交易市场、储运仓库、冷库等设施建设,但目前对于合作社征用土地、办理发证都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按工业用地办理,没有指标,费用太高,承受不起。

租赁土地不合法,产权又不明显,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是贷款问题。

由于没有土地证、产权证可供抵押,金融部门出于自身的资金安全考虑,无法给合作社发放贷款,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服务也由于没有金融支持,而难以有效展开。

四是免税问题。

虽然国家对合作社自产自销的农产品都给予了免税,但由于税务部门对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这块还没有具体的免税政策,依然参照工业企业同定资产投入征缴 %的税收,使合作社不堪重负。

多重因素造成农民专业合作杜产权不明晰、融资存在困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难以保证。

三、富头蔬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启示
启示一:规范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是合作杜发展的先导和前提。

农民专业合作杜要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健全、规范的制度作保障,而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如何则直接关系对农民的吸引力,没有服务功能的合作杜将只能是一个摆设,必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亡。

启示二:建立公共积累、发展公益事业是合作杜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共积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可以提留的,其重要性主要有三:其一,公共积累可以把普通社员与合作社利益"捆绑"起来,实现同舟共济;其二,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就必须从利润中提留一部分公共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集体福利支出;其三,合作社要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必须要有公共积累。

启示三: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民增收是合作杜发展的源泉动力。

生存问题始终是合作社最重要的问题,合作杜要生存唯有靠自身的经营,要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也唯有靠经营。

合作社在农资采购、集中销售、组织运输、加工、储藏、金融服务等方面直接参与经营,将能有效解决许多部门包不了、社区组织统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

启示四:争取政府支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是合作杜发展的必备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而大多数农民的科技、文化、法制等素质比较低。

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初期,离不开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推动与服务。

政府的推动不仅不会削弱合作杜的自治性,相反,对促进其健康发展大有益处。

启示五:注重特色发展、打造品牌是合作社发展的一大捷径。

由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的初期,进入门槛底,科技含量不高,
极易造成低水平的盲目竞争。

为了规避风险,合作社必须在“特”字上作文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即在特色产品、特定技术,特殊市场方面下功夫,形成他人不容易有的特色优势,形成独有的品牌效应。

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1、探索新的扶持方式。

项目扶持,对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十分重要。

但对大部分合作社来说,由于其是公益性质,注定其利润率较低,目前最迫切的还是如何维持运转的问题。

建议出台专门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运转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的合作社日常管理费用给予财政补助,提高财政扶持的实效性。

同时降低自筹资金比例。

由于合作社一般起步都较迟,正处于发展壮大时期,资金积累刚处于起步阶段。

因此,建议降低合作社项目自筹资金比例。

2、加强对合作杜的监管。

目前对合作杜的管理部门很多,有农业局、经贸局、供销社、工商局等,多头管理极易造成无人管理。

目前最迫切的是要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对合作社财务要加强监管,以维护广大社员的根本利益,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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