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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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术语
逻辑(logic)是在形象思维和直觉顿悟思维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进一步的抽象,所谓抽象是认识客观世界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过程,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

该词最早被清末的严复翻译成汉语。

概述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
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

随着对称逻辑学的建立,人的整体思维规律被发现,狭义的逻辑将被扬弃,逻辑将单指广义的逻辑;人类逻辑史也将不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而是从中国《周易》的“天人合一”思想和思维方式开始。

在对称逻辑学的范式中,中国古代文化不是缺乏逻辑,而是人类逻辑学的真正源头。

整体上,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

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

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

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

“悖论”,是对称逻辑学产生的催化剂。

“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以上内容摘自:《经济学的形而上学》,陈世清著,中国时代经济
出版社2010、1)
从形式逻辑到对称逻辑
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

把“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

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

“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

对称逻辑的产生是逻辑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

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

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从形式逻辑学到对称逻辑学是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逻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一、全逻辑的概念
全逻辑是全生态的在人格上的证量;在人格上的映射就是全息,在人格上的实践就是全新。

当代人学家张荣寰在2007年6月首次具体定义并论证了全逻辑的思维规律和形式,全逻辑也称之为原逻辑、全息逻辑。

原是母,生一元;一元生二元;二元生三元;三元生全息,全息代表全生态内本生、已生、未生、将生一切的生灵万物,从本原发出整体性、意义性和演化性。

不同的思维方式产生不同的大象,全息思维中的人,是生活在多个维度世界中镜像参照。

全逻辑,以全生态作为参照系中,把全部体性直接贯注,与全真生态直接契合、相应起来,究竟全体的上升和更新。

[1]
二、全逻辑的理论
全逻辑是一种新的逻辑形式,是逻辑学发展的高峰,为人类社会
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在提出这个真理般的方法和智慧的同时,也提出实践真理般方法和智慧达到其最高逻辑的成就就是其真理本身。

全逻辑在人思想中的反映就是全思维。

全思维状态下的存在及其秩序,就是原逻辑本身。

全逻辑是表现全生态中一切秩序、变化、幸福、奥秘等的全系统的规律。

全逻辑以全生态作为参照系中,把全部体性直接贯注,与全真生态直接契合、相应起来,究竟全体的上升和更新。

作为参照系的全生态,具体是这样定性的:地球生态是一个环流的全生态。

全生态系统是由个体生态、集体生态、集群生态系统构成的,已探明的太阳系就是如此。

全生态系统内的文明,称为全生态文明,代表全人文明。

世界生态系统内的文明,称为世界文明,代表环流信息人类文明。

当代人学家黎鸣在2011年2月份给全逻辑定性为:全息逻辑即是完全贯通先验抽象逻辑、经验具象逻辑和超验设象逻辑的一个最全面地进行思考的逻辑。

全息逻辑的思维过程,就将不可能发现并描述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真理。

这应该成为发现和描述真理的一个几乎“绝对”的全息逻辑的定论。

什么是归纳逻辑
培根提出科学的“归纳法”的时候,并没有说这就是逻辑;而是到了穆勒才把“归纳法”写进了他的《逻辑体系》中。

但是,他不是在“必然推理”的角度来使用“逻辑”概念的,他的逻辑是指建立在一套“程序化规则”的“推理”,至于使用这个规则是否得出必然的结论,那是无关紧要的。

他认为,凡是推理都有权叫逻辑。

可见,就是穆勒自己也认为,根据本来的逻辑定义,研究归纳其实不能算逻辑学。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现代归纳逻辑的大家,如卡尔纳普等根本不认为培根、穆勒的“归纳法”是什么“逻辑”而只认为它是一种“方法”,也不认为现代归纳逻辑起源于他们两个,而是起源于概率论;而最先研究的概率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反对什么“唯理主义”,而是为了解决赌博的问题。

概率论创始人帕斯卡本人就是唯理主义者。

但是,现代归纳逻辑之所以叫逻辑,也不是因为它已经变成了一门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演绎化”。


是,这并不能改变归纳逻辑是关于“盖然性”的学科。

它和“逻辑”学要研究的领域根本不同。

一个“演绎化”的体系能否就是“逻辑学”?现代的一些科学,如博弈论内部也是演绎化的,能够因此就叫做“逻辑学”吗?
什么是辩证逻辑
我们说,现代逻辑一般是把“归纳法”和“归纳逻辑”严格区分。

同样,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也不一样。

在黑格尔之前的应该叫辩证方法(而不是姚大志说的是什么逻辑),而在黑格尔这里的确是要用“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来建立“新的逻辑学”。

因此,他所谓的辩证法就是指辩证逻辑。

他的思路主要有两个:一、解决逻辑学的基础问题,即是用逻辑学来自己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注意,绝不是从外面引一个什么“归纳法”来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这就是一个圆圈式思维方式,而以前的逻辑则是直线性思维方式,所以无法具有反身性。

二、使得逻辑学不是建立在同一律,而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

我们知道,在黑格尔时代,所谓“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这个根本前提本身是没有经过证明的规律,所以形式逻辑作为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本身就是不必然的。

如果把逻辑学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就可以说明同一律的根据,从而使逻辑学的各规则之间的相互推演真正具有“完全性”和“必然性”。

就黑格尔说的这点而言,他试图创立的辩证逻辑的确可以说是比传统形式逻辑更高级。

至于黑格尔这种思路是否就真能建立起了他的辩证逻辑,这个可以怀疑、探讨和研究。

但是可以肯定,这里的逻辑含义也是从必然性来说的。

黑格尔说:“辩证法...是在科学内容里由以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

”他就是要阐述这一“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

因此,这里提醒一下其他参与讨论的朋友,就是“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不是在所谓“内容”和“形式”的区别。

而是我们上面说的内容。

所谓“形式逻辑”指的指逻辑学只研究逻辑常项,这点辩证逻辑也一样。

作为一门科学不可能去研究那些变动无常、不可把握的东西。

黑格尔说:“内容不如说是在自身那里就有着形式,
甚至可以说惟有通过形式,它才有生气和实质;而且,那仅仅转化为一个内容显现的,就是形式本身。

”因此,辩证逻辑也只研究“辩证逻辑常项”,即逻辑的形式。

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要研究具体内容的,那是从罗素开始的无稽之谈。

辩证逻辑和归纳的关系
辩证逻辑也是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因而和培根、穆勒的所谓归纳法没有什么关系。

归纳和演绎(逻辑)各有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

归纳主要用于搜索发现,逻辑用于证成;归纳研究在不充分条件下的可能过程,逻辑研究充分条件下的必然过程。

因此,辩证逻辑恐怕很难建立在“归纳1...演绎1...归纳2...演绎2...”的基础上。

硬要找一个公式,不如说是:分析...综合....。

这里的分析和综合都是逻辑学意义上(如亚里士多德把他的三段论就叫作分析),而不是方法意义上的。

方法意义上的这个公式其实在柏拉图的辩证法里面就已经有了。

当代逻辑的新领域——制约逻辑
(2010年3月20日修改)
(注:因IE版本低于8.0的电脑无法正确显示制约符号,因此本文所有制约符号均采用右箭头替代,正确符号应为向右的上单箭头。

)二千三百年前,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elés,前384-前322年)以《工具论》创立了传统形式逻辑,为逻辑发展史树起了第一座丰碑。

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过英国数学家布尔、德国数学家弗雷格、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罗素等人接连不断的努力,吸收莱布尼兹的成果,建立了后来作为电子计算机理论基础的“正统数理逻辑”的现代公理系统,这数学进展被认作是逻辑学发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

1968年,中国形式逻辑研究会理事、北京开关厂工程师林邦瑾创立了一门新的逻辑学说——制约逻辑,向前两座丰碑提出了挑战。

1978年,在我国逻辑学界元老沈有鼎教授的举荐下,经华裔美籍逻辑学家王浩教授推荐,林邦瑾在美国数学会刊物《文摘》上发表论文《制约逻辑简介》。

1985年12月,林邦瑾的专著《制约逻辑》在国
内正式出版。

制约逻辑独树一帜,震动了逻辑学界,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制约逻辑是传统形式逻辑与正统数理逻辑(现代逻辑)有机结合的产物,它运用现代逻辑提供的严格精密的数学方法,去构造一个能确切地体现传统形式逻辑的深刻正确的主导思想的非正统的制约逻辑系统。

林邦瑾认为,传统形式逻辑密切结合人类普通思维和自然语言实际,把从已知进入新知的推理格式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坚持贯彻不许循环论证,这是它的深刻而正确的主导思想。

但它对一些极简单的推理却不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演算技术也十分简陋、陈旧,远不能满足现代的需要。

正统数理逻辑系统地采用了现代数学方法,论证严谨,演算精密,但它却舍弃了推理格式中起决定作用的非数学的逻辑含义这一精髓,将其处理成真值函数、个体-真值函数关系,因而远离了传统形式逻辑的主导思想。

林邦瑾大胆地综合融汇了上述两种逻辑的优点而摒弃二者之缺陷,创造出自外于传统、正统两家的新逻辑体系——制约逻辑学说,即继承传统形式逻辑的正确主导思想和有效的推理格式,并采用正统数理逻辑所提供的数学方法来处理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逻辑问题。

它是久盛不衰的传统形式逻辑的当代发展。

制约逻辑学说指出,制约关系就是刻划清楚后的充分条件关系。

制约关系事实上构成了传统形式逻辑中可据以进行不循环论证的推理格式的理论核心:推理式的前后件之间必定满足普遍有效的制约关系,而在前件或后件中也必定出现制约关系。

制约逻辑最具特征的元逻辑思想是:客观世界不仅具有像物质的化学结构一样客观的事件的逻辑结构,而且,还具有像按照一定的化学结构从原有物质生成新物质的化学反应能力一样客观的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从原有事件必然过渡到新事件的逻辑运演机制。

人类认识这种客观的逻辑运演机制后,便成了从已知(对原有事件的认识)得出(对必然过度的认识)新知(对新事件的认识)的推理论证。

制约逻辑体系由语义学、语构学、语用学三者组成。

制约逻辑语义学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而以其中的客观的制约关系和有关制约关系的客观的逻辑规律为主要
研究对象。

制约逻辑语构学研究刻划客观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的表意的人工符号的机械的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

制约逻辑语用学研究在指谓同一的原则下符号语言与自然语言的互相翻译。

总的说来,制约逻辑所研究的领域是:现实世界对象域上的个体、集、一元或多元函数、一元或多元关系、关系间的真值函数关系、关系间的充分条件(即制约) 关系,和上述种种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及它们在意识中的反映——概念 (词)、命题和推理。

其中,制约(充分条件)关系为研究核心。

林邦瑾在深入分析人类普通的逻辑思维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数理逻辑的演算技巧,在制约逻辑语构学中提出了三个前者隶属于后者的形式系统:命题演算Cm系统、名词演算Cn系统和带等词的名词演算Cnd系统。

Cm中的“制约”命题p→q跟p和q的真假共有七种,p→q获得三真四假的纪录。

这点与莱维斯 (Lewis) 的严格蕴涵一致。

但Cm跟莱维斯的模态系统是有区别的。

Cm系统有以下主要特征:(1) 在Cm中,所谓“必然”,并非某命题的性质,而只能是两个命题间的联系。

p→q表示p 和q 之间有某种"必然"联系。

(2)除了为一般模态系统所避免的象p→(q→p)等著名的蕴涵怪论以外,Cm还避免了象p∧┐p→q这一类最难避免因而为一般模态系统所容纳的蕴涵怪论。

(3)跟一般模态系统不同,Cn有象[p→(q→r)]→[q→(p→r)]这一类公式。

(4)相当于在一般形式逻辑书中列出的传统命题逻辑推理式(包括选言推理)的定理它都具有。

(5)凡是在传统形式逻辑中看起来好像是用了相当于被Cm排除了的二值系统中的定理的地方,Cm都有很好的处理方法。

在Cm系统的基础之上建立的Cn系统,只是扩充形式语言(引入个体变元、函数词和谓词),而不用量词。

这样不仅在技巧上可避免含有量词的形式系统所不可避免的许多麻烦,使演算的进程原则上是命题演算,而且更接近于普通逻辑思维实际。

同时,Cn系统将对解决判定问题提供明朗的前景。

林邦瑾在演绎推理问题上提出了两个独立性,具有逻辑性质“可独立于前后件的真假确定不会是前真而后假”的制约式定理称为具有第一独立性。

具有逻辑性质“可在无需确定后件为真的情况下确定前件为真”的推理式定理称为具有第二独立性。

“两个独立性”是为在
论证中出现的推理式所必具的确保论证不循环的逻辑精髓。

这是深刻的逻辑理论观点。

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制约逻辑在学术研究和科学实践等方面有重大的意义:(1)它可以分析、处理一系列逻辑史上迄今争论不休、久悬末决的难题。

对命题的真假对错、主词存在、宾词周延和演绎推理能否推出新知,已证明的结论是否已证实,以及在数学史上引起第三次数学危机的悖论等问题,都给出了确定的解决。

(2)以它为逻辑基础建立的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N,当Cn的判定问题一经解决,就可能为最终解决哥德巴赫猜想提供新的思路。

这种建立在客体逻辑基础上的数论系统还可能满足相容性和完全性(与建立在思辨逻辑理论框架内的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正好相反)。

(3)制约逻辑形式化公理系统,为计算机语言创造了符号语言体系。

以它作为计算机科学的逻辑理论基础,可为研究、设计新一代的内涵智能机以及软件可靠性确认、程序正确性证明等方面提供新的途径。

(4)以它来分析科学理论和科学创造中的逻辑机制,可使科学工作者掌握有效而实用的科学方法。

国际逻辑学界和计算机学界对制约逻辑理论非常敏感。

当林邦瑾的简短论文《制约逻辑简介》在美国刚发表不久,联邦德国和加拿大的大学就积极组织专家研究班进行翻译和讨论,他们认为林邦瑾“构造的这种逻辑体系是重要的,因为这种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特别是‘判定程序’关系密切”。

美国数学会秘书长利弗库博士推荐《制约逻辑》英文摘要给下届国际逻辑讨论会。

第八届国际逻辑讨论会第一副主席、奥地利兰兹堡大学教授瓦因加特纳博士正式邀请林邦瑾参加1987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逻辑学术会议,并作了专题发言。

在国内,林邦瑾的制约逻辑早已引起学术界注意,国家科委于1986年12月在清华大学组织了高层次研讨班对制约逻辑进行深入探讨。

在《研讨会纪要》中,与会专家、学者对制约逻辑的创造性、科学性及其在人工智能中应用的可行性作了充分肯定的评价。

1986年8月2日,《报日人民》发表了记者王有恭的《制约逻辑诞生记》(简称《制》文)。

同年9月,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周礼全等向中央领导同志和一些新闻单位发送《关于〈制约逻辑诞生记〉严重
失实的报告》(简称《报告》)。

同年10月30日,《报日人民》科教部写出《关于〈制约逻辑诞生记〉一文是否失实的再调查》(简称《再调查》),依据再调查中获得的事实,对《报告》中涉及的“周礼全等不作调查,仅凭主观臆断就向中央写报告,态度是极不严肃的”(语见《再调查》)与事实不符的责难,作出了严正批驳。

鉴于《制》文和《再调查》首次综合了国内外一些正直学者在理解制约逻辑的基础上作出的学术评价,同时,还首次披露了关于制约逻辑在诞生过程中若干重要历史事实,因此,在制约逻辑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再调查》指出:“关于制约逻辑是否一项创造、是否具有重大的学术意义,不仅在今年8月2日(《诞生记》发表的日期)之前,只有持肯定态度的公开的、正式的评论文章(相继发表在《自然辩证法报》、《鞍山日报》、《锦州师院学报》、《思维科学》等十几家报刊上),而且,迄今仍然只有持肯定态度的公开的、正式的评论文章(相继发表在《光明日报》、《军报解放》、《抚顺社联通讯》、《辽宁商专学报》等十几家报刊上)。

除了今年九、十月份,有一些人以个人名义向有关领导打报告或写信提出相反意见外,直到今天,仍然不曾见到一篇公开发表的持反对态度的文章。

上述事实说明,对制约逻辑的新颖和重要,迄今只有学术界公开而又正式的肯定评价,没有公开而又正式的争议。

”作为对此的回应,在此之后,一些态度类似对制约逻辑“没听懂,也没兴趣”(语见《再调查》)的周礼全的逻辑界的学者在几家报刊上发表了几篇指责制约逻辑的文章。

制约逻辑体系由三位一体的语义学、语构学、语用学组成。

指责集中在语构学中的命题演算Cm系统、名词演算Cn系统(对最大的一个系统“带等词的名词演算Cnd系统”未涉及)和建立在Cnd之上的初等数论形式系统N(未涉及语义学和语用学)。

贵州大学逻辑学专业硕士点2008届研究生盛作国的学位论文《蕴涵理论研究——从到》(简称《蕴》文)在严密考察、系统分析了他所能收集到的对制约逻辑的指责后提出结论:这些指责全都是在误解、曲解制约逻辑的基础上作出的,全都与事实不符,从而全部不能成立。

例如,郭世铭、董亦农发表在《自然辩证法通讯》1987年第3期上的
《评中的几个形式系统》(简称《评》文)中,将Cn中明确规定的“当p不在p(x) →p(x)之外的场合出现时,缩写为U(x)”这个限制条件删去,在不满足此限制条件(亦即,p在p(x) →p(x)之外的场合出现)的情况下“证明了“必然与可能互相制约”,这个荒谬结论只在被郭、董二位篡改过的系统中可证,在原来的Cn中原本事实上不可证(因为,可证明不可证);《评》文还在此基础上说“Cn无法定义‘必然’、‘可能’这类概念,不可能证明任何一个有意义的必然命题和可能命题”,而在事实上,Cn不仅可以定义“必然”、“可能”,而且还可定义“不可能”、“彻底的偶然”(又称“风马牛”),在Cn中证明了一系列重要的关于“必然”、“可能”等的定理(如,关于“必然”、“可能”的逻辑方阵)。

《评》文说:“在N系统中可证明1=0,从而N是矛盾的”;而事实是,郭,董二位将下述N的二具体公理进行切割:
0=0∧[0=0∧T→h(0)=0]→0=0
h(0)=0∧[h(0)=0∧T→h(h(0))=0]→h(0)=0
然后拼合成下面这个不具有N的公理模式的形从而并非N的具体公理的式:
0=0∧[h(0)=0∧T→h(h(0))=0]→h(0)=0
并将这个式强加给N,充作N的具体公理,这才“证明”了他们渴望的荒唐的“1=0”,这个荒唐结果仍然只属于被他们篡改以后的系统,不属于N系统;《评》文还在此基础上说:“N系统无法定义‘整数’、‘素数’、‘减’之类的基本数论概念,无法表示像哥德巴赫猜想这类的命题”,而事实上,N不仅能定义全部初等数论基本概念,而且还明白无误地用N的形式语言完整地写出了哥德巴赫猜想的符号表达式;《评》文中“N系统是一个罕见的百病缠身的系统”这个评语只适用于郭、董二位在误解或曲解N从而对之进行篡改后产生的“郭、董系统”。

再如,张清宇发表在《数学通报》1987年第二期上的《制约逻辑Cm系统与相干逻辑R系统的等价性》(简称《等价》)认为“制约逻辑命题演算Cm系统与相干逻辑命题演算R系统等价”,从而认定制约逻辑重复了相干逻辑已做过的工作。

《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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