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知识水平,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创新形式,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
第四条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确保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成立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宣传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兼任。
第八条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应积极配合宣传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第三章教育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医院健康教育内容应包括:健康知识、预防保健、疾病防治、康复知识、心理健康等。
第十一条医院健康教育形式应包括:讲座、培训、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网络平台等。
第十二条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
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
我保健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宣传健康教育中心每年制定全院健康教
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宣传健康教育中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全院性健康教育活动,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科室的健康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健康教育资料的
编写和制作,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宣传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协助宣传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八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第十九条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对健康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知识水平,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希望全体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