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5〕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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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
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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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龙政综〔2015〕3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7号)精神,为加快我市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增强计量对民生、安全的保障能力,提升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促进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坚持统筹协调、生态低碳,大力扶持、鼓励企事业、行业协会进一步强化计量基础工作,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计量诚信体系,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计量工作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以龙岩市计量所为基础,立足龙岩产业结构特点,推进基于产业布局的计量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到2020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100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基本满足我市产业格局计量服务要求,打造全省一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一步提升我市量传溯源能力和水平,引领我市计量检测水平快速提升。
围绕计量监管需求,加大县(市、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2020年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70项,不断提高强检覆盖率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
加大计量授权力度,支持专业性强的行业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行业特点突出的量传工作;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建立计量标准,依法对其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
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
(二)增强计量科学技术研究能力。
市计量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全市各级专业技术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计量科技攻关。
发改、科技、经信等部门要加快研究计量科学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构建“产学研检”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促进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骨干企业计量创新成果的融合,提升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计量解决方案。
结合我市产业状况,在环境监测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防护领域、贸易结算等领域建立社会公共标准,开展污染源在线检测设备检定、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等量传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助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发展先机。
(四)完善能源计量服务体系。
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应用,实现对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大型公共机构等的能耗数据采集和监测。
切实加强能耗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奖惩措施以及碳排放管理机制建立提供依据,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加强对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的监管,督促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能效检测、合同能源管理以及第三方能源审核等节能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计量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五)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竞争力。
加强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所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基本覆盖当地产业发展的需求,满足行政监管的需要;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通过实验室认可,检定人员100%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一级注册计量师比例达到35%以上;大型企业及重点用能企业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取得计量管理员证的达到85%以上,企事业计量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六)完善计量监督机制。
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部门联动、行业
管理、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计量监管机制。
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节能减排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计量检查力度。
推行重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针对检定合格率偏低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强化对重点计量器具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量的监督抽检,保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入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引导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加大计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各级质监、经信、公安、环保、住建、卫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强化对重点行业计量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及省、市实施意见。
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并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积极探索推动计量发展的各项举措,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推进方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机构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以及民生计量监管所需经费。
对疾控中心、妇幼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机构、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等医疗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检定所需的强制检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年增加免费检定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对列入市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市级科技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计量事业发展需求,实施阶梯式计量人才培养模式,有重点、按步骤、分批次培养计量研究和开发人才、计量检测服务人才和计量管理人才。
完善龙岩市计量专家人才库,加大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紧缺急需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本市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享受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
支持技术骨干参加国际、国内计量技术交流以及知名计量技术机构的重要项目研究,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加快计量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加强企事业计量人员业务技能考核、管理和培训,提高企事业计量人员整体素质。
(四)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加强对计量基础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通过“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以及现代化多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计量宣传活动,定期开放计量实验室等,对社会公众普及计量知识,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提高全民科学计量意识。
(五)加强实施效果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就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改进,使规划实施能够获得扎实进展并取得切实成果。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