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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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电教设备的教学功能,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电教室的使用管理和设备维护。
第三条学校电教室为教学场所,学校师生、教职员工可以使用电教室进行教学、学习和相关工作。
第四条电教室管理委员会负责电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校领导担任主任,与教务处、信息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第五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正式课程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六条申请使用电教室需提前在电教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使用日期、时间、用途和所需设备。
第七条电教室的优先使用权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一)正式课程的教学活动;
(二)学生自主学习和小组讨论;
(三)教职员工培训和会议;
(四)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电教室使用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若需继续使用,须向电教室管理委员会申请延长使用时间。
第九条电教室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自觉关闭设备,保持场地整洁。
第十条使用电教室期间,不得随意移动或擅自调整设备的摆放,如需调整,须得到电教室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章设备维护
第十一条电教室设备由电教室管理委员会负责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二条使用电教设备时,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解、调整或故意损坏设备。
第十三条发现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电教室管理委员会报告,由专人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在使用电教设备期间,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禁止在设备上堆放物品。
第十五条如对设备有特殊需求,须提前向电教室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电教室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暂停使用权;
(四)取消使用权。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影响教学秩序和设备安全的,电教室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电教室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即是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学校电教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提供指导和保障。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增进师生的学习效果,使电教室成为学校教学和学习的重要场所。
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二)
金斗营中心小学学校电教工作制度
电教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电教工作由邓华英校长主管,成立学校电教工作中心(详见电教工作中心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教人员。
2、学校每期均有电教工作计划、总结。
3、积极开展电教理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电教教学教研活动。
4、根据有关小学电教设备的配备标准,结合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学校电教设备建设,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5、加强教师电教理论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电教的实际运用能力和教学水平。
6、加强学校学生的信息技术教育,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学校教学资源库的充实和运用,不断丰富电化教学软件资源。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保养维修制度
1、对电教设备采取专任负责的方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2、使用时要爱护设备,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3、对电教设备不准随意动用和转借,需要动用和转借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对电教设备每月要定期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记录,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不准擅自拆装。
5、电教设备要立财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发丢失和非正常损坏要查明原因,
追究责任。
6、电教设备的保养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管理和使用人员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领导要定期检查和询问设备的保养情况。
7、对电教器材要经常、认真地做好清洁工作,每台设备应备有防护罩,防尘、防晒、防潮湿。
对音像教7材要定期备份、及时装盒,放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霉变。
8、经常检查和注意电教器材的运转情况,防止配件丢失,防止各种部件松动、损坏,防止不应有的磨擦,防止碰撞。
9、电教器材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关机,停止使用,并报请主管领导,请有专业技术人员来修理,切不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贵重设备损坏后,要由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检修,不可私自拆卸。
10、检修时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检修记录要载入设备档案。
11、当电教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故障不能解决时,应做出明确技术鉴定,并迅速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作出决定,是否外修。
12、定期检查:电教管理人员每学期定期对电教设备维护大型检查二次,平时要随时根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维护。
“班班通”管理与维护制度
一、“班班通”设备保管
1、学校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班班通”的正常运行。
2、班主任为“班班通”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班主任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发现设备硬件损坏或丢失,应及
时汇报管理人员和学校领导。
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管理。
3、使用“班班通”设备须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教师使用完毕后,及时填好班级使用记录《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课后必须及时关闭总电源和控制平台。
4、老师不在时学生不得擅自使用。
“班班通”使用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设备等。
5、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教师不得在教室计算机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比如上网聊天、下载歌曲、电影等。
如需使用网上资
料,教师在下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病毒的侵入,自己要能识别一定的病毒,发现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学校报告。
6、“班班通”的所有设备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借出为他人使用。
二、“班班通”设备使用
1、开启系统时操作流程:接通总电源,按下电源插排开关按钮→轻轻按液晶显示器“开”按钮→开主机→开始使用。
2、关闭系统时操作流程:先关闭计算机→再轻轻按液晶显示器“关闭”按钮,才能关闭展示柜上的总电源,锁上展示柜的上盖。
3、严禁在电脑桌面与C盘上保存资料。
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严禁随意拆卸设备,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
教学需要的软件,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安装。
4、违背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设备等。
严禁用尖锐或硬质的东西划液晶显示器的表面等。
5、每名教师必须会利用“班班通”设备上课,并随时做好电教设备使用记
录。
平时不使用时要把黑板和操作台锁好,学生不能使用打开。
6、班班通设备归各班主任使用保管,班班通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遇到周五或学校放假,班主任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做到电脑关机、电源关闭、多媒体讲桌上锁、教室门窗关紧等,注意防火、防淋、防潮、防盗,如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加责任人责任。
7、打雷时禁开电源,严防雷击。
三、“班班通”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1、授课教师要注意系统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计算机有病毒应及时清除或向班主任报告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授课教师不要在放置主机的操作台上放置书本、水杯、板擦等其它杂物,保障主机能够正常通风散热。
2、保持教室内卫生,扫地前应洒水,尽量使用拖把清洁卫生,班主任教育好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等,减少粉尘,以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3、学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电教人员及时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检查常规。
同时将不定期对各班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教师考核中。
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为规范、加强我校电教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地配置使用全校电教资源,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电教设备管理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我校电教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维护实行统一组织,管理。
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电教中心具体负责,并督促各办公室、教室做好电教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
2、本规定所指电教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照相机、电子白板、
液晶一体机、实物展示台、多媒体讲台、音响系统、以及上述设备的相关附属产品(包括耗材)、校园校园网络及监控系统等。
3、我校电教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专门建立电教设备台账,做到账屋一致。
4、学校电教中心对设备使用状态负有监督职责,使用不合理的设备在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有权重新调配使用。
5、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擅自移动、调换或出借学校的电教设备。
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报电教中心,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学校电教中心在每学期初期和末期对学校电教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核实设备状态,并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6、如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学校电教中心并填写电教设备故障记录,先由电教中心进行故障处理;无法自行维修的,在保修期内的联系设备供应商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的,应做好记录并填写维修申请单,由相关人员进行维护。
7、如电教设备发生人为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由电教中心和总务处查清原因,填写损坏、丢失报表,办理清帐手续,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处理的电教设备,使用人必须及时归还电教中心,不得擅自处理。
电教工作奖励和考核制度
1、认真实施校长负责制、管理目标制、学期报告制、年度考评制,做到事有人为,职责分明,将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教导处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估标准,切实抓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或专项督导工作,发现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