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免通信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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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咸阳市分公司
公免通信卡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切实加强对公免卡的控制管理,有效利用通信资源,节约通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员工工作需要,做好服务支撑。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公免卡主要包括四大类:工作卡、生产卡、测试卡、外送卡。
2.1工作卡:因工作需要配发到个人的智能卡。
2.2生产卡:公司生产、技术支撑部门用于发送到其他电信运营商和其他省公司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地市公司发送到我公司用于互联互通、号段拨测使用;网络维护、网络测试使用;移动基站、网络交换等设备使用的智能卡。
2.3测试卡:经营部门用于业务开发、推广及测试而配发到个人的智能卡。
2.4外送卡:各部门因工作关系对外赠送的智能卡。
3、配发原则:
本着少量、必需、从严、一人一卡,既注重节约,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
3.1工作卡:
3.1.1公司领导配发工作卡数量:一张G网工作卡,一张C网工作卡。
3.1.2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配发工作卡数量:一张G网工作卡,部门及县分正职增配一张C网工作卡。
3.1.3公司其他员工(特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控人员)配发一张G网工作卡。
3.1.4工作卡配发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更改网络和号码。
3.2生产卡:
3.2.1公司只有公司生产、技术支撑部门可以配发生产卡,其他部门不配发生产卡。
3.2.2对于配发到个人的生产卡,此类员工不再配发工作卡,如已配发工作卡应将工作卡交回;如生产卡使用人调离本岗位必须交回生产卡,重新配发工作卡。
3.2.3对于发送到其他电信运营商、其他省公司或其他运营商和其他省公司发送至我公司用于互联互通、号段拨测使用的生产卡,各生产、技术支撑部门必须指定相应的责任人进行登记并严格管理,不得作为个人使用。
3.3测试卡:
3.3.1公司只有经营部门可以配发测试卡,其他部门不配发测试卡。
3.3.2测试卡原则上配发到个人,个人配发测试卡后不再配发工作卡,如已配发工作卡应将工作卡交回;如测试卡使用人调离本岗位必须交回测试卡,重新配发工作卡。
3.4外送卡:
公司对外赠送外送卡归口至综合部管理。
各部门因重要工作关系对外赠送重要部门及客户的外送卡,必须向综合部报送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单,并需公司总经理签字。
4、公免卡费用额度:
4.1工作卡费用额度:
4.1.1市分员工通信费减免标准:
4.1.1.1公司领导:G网卡300元/月,C网卡元/月。
4.1.1.2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G网卡200元/月,C网卡30元/月
4.1.1.3市分顾问:100元/月
4.1.1.4非技术部门:
●业务管理岗位:50元/月
●辅助岗位(含综合部的水电、炊事、保洁、驾驶员;客户服务部的维护经理、投诉处理、电话营销人员、计划财务部库管等)30元/月
4.1.1.5技术支撑部门:
●以下岗位120元/月。
网络部及网络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
网络优化中心:射频工程师
网络维护中心:片区维护管理;移动、传输、动力设备管理;线路、数固支持;工作站主任
●以下岗位80元/月。
运维与网优中心:运维监督及业务响应
综合网管中心:数据管理;交换、传输、数据支持
网络维护中心:装代维管理
信息化支撑中心:系统管理;系统维护
●以下岗位60元/月。
综合网管中心:传输动力管理;传输内勤
网络优化中心:系统及测试分析师
网络维护中心:资产电费管理;动力及空调维护;光缆技术维护;作业站维护员;固网装维人员
信息化支撑中心:帐务管理;帐务分析;帐务结算
技术支撑部门的综合人员
●以下岗位50元/月。
综合网管中心:交换、传输、数据、动力监控
4.1.2县(区)分公司员工通信费减免标准:
4.1.2.1县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300元/月
4.1.2.2县区顾问:100元/月
4.1.2.3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乡办主任、营业厅经理:100元/月
4.1.2.4各类客户经理:80元/月
4.1.2.5部门业务管理岗位及司机:50元/月
4.1.2.6部门内部的辅助岗位:20元/月
注:各县(区)分公司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制定辅助岗位和联产岗位的G网卡管理办法,在当地办卡,不进公司员工套餐。
4.2生产卡费用额度:
4.2.1对于发送到其他电信运营商和其他省公司用于互联互通、号段拨测使用的生产卡,按照总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2.2对于相关部门用于网络维护、网络测试使用;移动基站、网络交换等设备使用的生产卡,费用全免。
4.2.3配发到个人的生产卡,按照具体工作需要,月通话费原则控制在300元以内。
4.3测试卡费用额度:
4.3.1号码为、的测试卡每月通话费全免。
4.3.2配发到个人的测试卡,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月通话费原则控制在300元以内。
4.4外送卡费用额度:
按照公司正常套餐进行收费。
5、公免卡分管部门职责划分:
5.1综合部是公免卡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各部门提出公免卡的申请进行审核,负责建立台帐、号码核定、额度确定、相应用户资料收集、定期话费监控、异常话费处理及相应通报拟发等工作。
5.2人力资源部是工作卡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员工试用期情况,明确用工性质、岗位、职务;负责提供月度员工岗位变动及异动情况信息。
运维与网优中心是各部门生产卡的审核部门;市场部是各部门经营类测试卡的审核部门。
5.3信息化支撑中心是工作卡的监控部门。
负责各类公免卡套餐的开启与关闭、减免额度及信用度的数据调整;负责按照公免卡的类别,每月提供相应的话费信息,并对高额话费进行跟踪。
5.4 秦都区营销中心西区营业厅是公免卡资料的录入单位。
5.5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统一负责部门内部公免卡及通信终端的申请、登记、管理工作。
6、公免卡申领、变更及注销流程:
6.1工作卡申领流程:
6.1.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为员工申领工作卡时,须填
写《员工工作卡领用审批单》(见附表一)一式三份,并由部门综合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6.1.2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试用期、用工性质、岗位、职务等内容进行审核签字。
6.1.3综合部公免卡管理人员首先就该员工是否配有公免卡进行审核确认,填写拟配发工作卡号码、月减免额度、信用度等信息,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6.1.4西区营业厅录入工作卡相关信息资料,签字确认留存一份,将其余两份交信息化支撑中心。
6.1.5信息化中心主管人员做完员工套餐处理手续后,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剩余一份交综合部。
6.1.6综合部公免卡管理人员凭信息化中心转交的审批表为员工发放工作卡,并签字确认留存底联。
6.2生产卡、测试卡、外送卡申领流程:
6.2.1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领时,必须逐项详细填写《生产卡/测试卡/赠送卡启用审批单》一式三份(见附表二),经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业务/技术主管部门
6.2.2如需申请生产卡,由运维与网优中心负责人审核是否需要办理并给出建议减免额度;如需申请测试卡,由市场部负责人审核是否需要办理并给出建议减免额度;如需申请外送卡,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是否需要办理并给出建议减免额度。
6.2.3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6.2.4个人客户部配发号码并签字确认。
6.2.5计财部物流中心领卡并签字确认。
6.2.6综合部审核是否已配发其它公免卡,确定减免额度及信誉度。
6.2.7西区营业厅负责录入经审批后的公免卡用户资料,签字确认留存一份,将其余两份交信息化支撑中心。
6.2.8信息化支撑中心对减免事宜进行处理并确认,留存一份,剩余一份交综合部。
6.2.9 综合部公免卡管理人员对信息化中心转交的审批表留存登记。
6.3员工异动/岗位变更公免卡处理流程
6.3.1接到《员工异动清理单》后,信息化中心公免卡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修改离职员工工作卡的公免套餐,取消其减免额度及信用度,注销其持有的生产卡、测试卡使用权;综合部公免卡主管人员必须收回其所持有的生产卡及测试卡。
6.3.2人力资源部每月末填写《公免卡持有人异动/岗位变更(月度)通知单》(见附表三)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本部门,其余两份交综合部。
6.3.2综合部公免卡管理人员复核离职人员是否应修改工作卡套餐,是否已收回生产卡、测试卡,核定岗位变更人员新
的减免额度。
签字确认后,一份留存本部门,剩余一份交信息化支撑中心。
6.3.3信息化支撑中心根据《公免卡持有人员异动/岗位变更通知单》进行再次复核确认。
6.4公免卡特殊使用费用减免流程:
公司对各种公免卡的费用标准实施严格控制。
特殊月度确因工作原因超标准使用者,须填写《公免卡特殊使用费用减免审批单》(见附表四)一式两份。
履行审批手续后,一份留存综合部公免卡主管人员,一份交由信息化支撑中心公免卡主管人员进行减免调整。
月话费减免额在300元以下,经所在部门(分公司)经理、综合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月话费减免额在300元以上,经所在部门(分公司)经理、综合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7、公免卡申领、配发及使用要求:
7.1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实际业务需要,对本部门公免卡及通信终端进行严格审批与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多报多办。
7.2生产、技术支撑部门因进行长期或阶段性的测试而申领生产卡、测试卡时,必须填写具体的使用时限。
所申领的生产卡,必须于工作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综合部。
7.3员工不得同时拥有工作卡、测试卡和生产卡,确因
工作需要个人持有测试卡或生产卡,不再配发工作卡。
如个人
已配发工作卡,将由综合部收回。
8、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9、原联通及原网通相关办法中止,以本办法为准。
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员工工作卡领用审批单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营业厅、信息化中心、综合部各持一份
附表二
生产卡/测试卡/赠送卡启用审批单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营业厅、信息化中心、综合部各持一份
2、生产卡由运维与网优中心审核,测试卡由市场部审核,赠送卡由综
合部审核。
附表三
公免卡持有人异动/岗位变更(月度)通知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发起。
人力资源部、信息化支撑中心、综合部各持一份
附表四
公免卡费用减免审批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信息化支撑中心、综合部各持一份
2、月话费减免额在300元以内者,经所在部门(分公司)经理、
综合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月话费减免额在300元以上
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