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
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5.12.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宣传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就业服务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号),并对做好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就业创业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大政方针。
各地要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宣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各方共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发展。
(二)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就
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14年国务院40号文件、2015年23号文件、省政府28、29号文件,以及各地出台的配套文件,特别是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政策),着重介绍政策出台背景、具体内容、执行程序,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掌握政策,引导社会各有关方面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
(三)宣传服务民生实事。
集中宣传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促进大学生就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等各级政府确定的服务民生实事,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就业工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精神深入人心,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强就业工作领导、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预防调控失业风险、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等方面的举措,宣传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服务群众就业创业的务实举措,宣传解决工作难点问题的改革创新做法,为就业工作争取理解支持。
(五)宣传就业创业典型。
深入挖掘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创业就业模范典型,宣传失业人员转变观念、自谋职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大学生自强自立、市场就业、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优秀典型;宣传农民工技能就业、走出去就业、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引领激励作用。
二、保障措施
(一)建立通讯员队伍。
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安排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宣传工作并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宣传通讯员。
宣传通讯员名单于1月15日前报省局(见附件1)。
(二)定期报送稿件。
各地每月10日前向省局供稿2篇以上,不设上限,可
附图片。
其中1篇为反映本级开展工作的特色亮点稿件;其余稿件为反映县(市、区)、街(镇乡)、社区(村)等基层一线工作动态和有关经验做法。
在保证向省局报送稿件的同时,还要积极向人社部和省厅有关报刊、门户网站投稿,并跟踪稿件使用情况,对正式刊发的宣传信息做好统计登记(见附件2),连同宣传工作总结,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上报省局。
(三)统一考评通报。
各地要把宣传工作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督查、考核。
省局每半年通报各地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上报稿件进行综合评议,对供稿数量少,稿件质量不高,态度不积极的地区提出批评;对供稿质量好,上稿率高的地区通报表扬;对态度积极认真、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新形势对宣传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宣传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就业创业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到实处。
(二)精心谋划组织。
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就业创业宣传纳入工作日程,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专门科(处)室具体负责,选准配强精干人员;要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要点和推进措施,保障必要经费支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机制。
各地年度宣传工作计划于1月15日前报省局。
(三)丰富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及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覆盖面;借助人社系统的门户网站开设就业专栏,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和12333服务热线等平台,全方位开辟宣传渠道;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
动,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采取下基层、进企业、入高校流动宣传等方式,使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形成声势、收到实效。
附件:1.宣传通讯员信息表
2.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