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几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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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几个热点问题
内容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推出的一门新课程,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然而要想上好这门课是不容易的,本文就热议中所产生的若干热点问题作一番剖析,探讨如何上好讲活这门新课。

关键词:思想道德与法律、理论讲述与气氛烘托、正面教育与负面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近些年来我国高等院校推出的一门新课程,它是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之一,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该门课程推出之后,在全国高等教育界引起了极大反响,出现了许多热点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与法律部分合教的困惑问题;其二,理论讲述与课堂气氛烘托的矛盾问题;其三,“正面教育”与“负面教育”的分歧问题。

下面,笔者就上述提到的热点问题作一番剖析,探讨如何上好讲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热点一,关于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与法律部分合教的困惑问题
与其他思想政治课程不同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集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修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于一身的重要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启了大学生的人生探索之舟,引领他们在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浪淘沙,探求并掌握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最有价值等等方面的人生之真谛。

然而,要想使这门具有重要意义的新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如何排除困惑、化解矛盾、平息分歧,上好讲活至关重要。

我们遇到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教师们对将思想道德修养部分和法律部分两个差距较大的内容合并为一门课程感到困惑。

众所周知,该门课之前的思想道德修养内容和法律内容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分别是由不同的老师讲授,在通常情况之下,伦理道德的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法律老师讲授法律课程,各司其职,各显优势。

兼教两门课程且均具有优势的老师不太多。

可现在情形不同了,两种差别较大的学科内容简要地融合为一本教材,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诧异:这门课如何上得好?因为所教内容量少,如果让两个不同学科的教师共教一本书,课时少不说,能力也无法充分施展,更谈不上系统把握整体教材的连贯性教学;而如果让单一学科教师独教一本教材也较难,基于优势单一只能讲好擅长的内容而无法掌控非熟悉的内容,致使整体教学存在瑕疵。

因此,一些老师提出动议:还是将思想道德修养内容与法律内容分开分教为好,不仅内容充分,老师也易展身手,让一位
老师合教两个不同的内容实属不妥。

笔者却认为,合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并无不妥,也并非上不好。

理由有三:其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分属不同科目,存在一定差距,但也有密切的联系和相通之处。

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法律制度中含有思想道德的成分,思想道德规范里也有法律的内容;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和谐之发展。

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将它们合编起来并予以教学无可厚非。

其二,基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天生的亲密关系,我国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类专业均设有这两门基础课程,而任何一位毕业于此类专业的思想政治课的老师们恐怕都不会没有学过吧,既然如此,拥有此类基础的老师合并教学这两种相通的内容又有何难呢?其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教学内容的分与合,而是在于任课者有无“一心、二情、三方法”?即: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二要饱含浓烈炽热的情感;三要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具备之,无论分与合,都能努力钻研认真上好之;不具备,怕麻烦,那就什么也谈不上。

热点二,关于理论讲述与课堂气氛烘托的矛盾问题
老师们在教学中碰到的第二个热议问题便是,理论讲述与课堂气氛烘托的矛盾问题。

所谓理论讲述,就是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单纯用论证的口吻讲述教科书中的论点、论据或案例。

它的优点是逻辑性强、知识深刻、能较好地夯实学生的理论知识基础;缺点是枯燥、呆板、乏味、晦涩,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

所谓课堂气氛烘托,就是老师努力搜寻引人入胜的案例,运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借助生动活泼的多媒体及其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致力于构建一种欢快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在课堂气氛的烘托中获得愉悦的享受。

它的优点是生动、活泼、令人欢愉;而缺点则是比较浅显,不够深刻,理论性、知识性不扎实。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理论讲述和课堂气氛烘托各有千秋、互有利弊,那么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不就解决问题了吗?言者轻松,做者可不轻松啊。

何谓“有机”?不是任何人都能懂得并掌握其间的要义的。

执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老师们,谁不在追崇“有机结合”,谁不想使自己的教学达到理想的水平?可是,不少人的大部分时间却是经常在两个极端之间徘徊、徜徉。

为了追求理论的高深和知识的渊博,一些老师长期致力于理论知识的阅读和钻研,于是不自觉地形成了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的思维习惯和授课模式,尽管在课堂教学中,他们虽也能够引经据典,但教学气氛总是显得呆滞、枯燥、沉闷。

对于这样一种单调的理论讲述的授课方式,学生们自然是不太喜欢的。

既然理论讲述性的授课方式不合时宜,那么就另寻他途吧。

于是,另一些老师为了取悦学生,就淡薄理论知识的研读,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制造噱头,活跃课堂气氛。

满足感官刺激的学生虽然开心了,可一阵嬉笑欢愉之后却不甚了了,感觉没有学到什么,更谈不上真正把握教材的知识点和理论脉搏。

诚然,这两类极端倾向的老师也曾试图调整自己的教学,弥补不足,可往往不经意间又会落入至对立方的套路,几经努力还是解不开这两难的疙瘩。

因此,老师们干脆非此即彼。

有的老师认为:“政治课难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更难上,反正知识点和理论观点我都讲到了,听不听由他去。

”也有不少老师提出:“眼下学生对政治理论课程不感兴趣,干脆理论少讲或不讲,取悦学生非常重要,学生喜欢什么有趣的事,
我就讲什么有趣的事,其他都不重要。

”一个是无奈的选择,另一个则是投其所好。

真正能够做到“深入浅出”、寓教于乐,集理论讲述和课堂气氛烘托有机结合于一身而深受学生普遍好评的老师并不太多。

那么,怎样诠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教法,解决理论讲述和课堂气氛烘托的矛盾问题呢?笔者以为关键要把握两点:
第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知识面。

实践表明,教学成功的老师,
首要的基点在于他们拥有比较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理论功底,有相对丰富的文史哲等知识面,因而他们才能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理论理解透彻、融会贯通,在教学中也才能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分析清晰、丝丝入扣;他们还因此而具有驾驭知识的能力,在教学中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第二,要努力学会并科学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艺术和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

实践还告诉我们,要想上好讲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只具备良好的理论功底和知识面是不够的,还得学会并把握好生动活泼的语言艺术和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

有经验的老师常会有这样的比喻,理论和知识是食物,语言艺术和教学方法是调味品。

只有食物,没有调味品,人将嘴上无味,难以下咽;而只有调味品,缺失食物或食物不济,人则无以生存,没有意义。

所谓生动活泼的语言艺术是指任课教师要在理论讲述和知识点的传授中灵活机动地使用颇受学生欢迎的幽默、风趣、抑扬顿挫的语言与声调并适当地以小故事、小笑话、歇后语、成语、诗辞、警句、格言、漫画等形式生动形象地进行,使理论和知识的讲解滋味有佳,回味无穷。

如果要使教学效果升华到更佳的高度,授课教师还得充分研究教材内容、教育对象、教学情景、教学进度、教学场地、教育经费、教学时机等有关因素有的放矢地推出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如贴近学生的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情感教学法、互动交流法、多媒体教学法、影视教学法、观摩调研法、嘉宾演讲法、社会实践法,等等。

丰富多姿的教学方法与生动活泼的语言艺术交互辉映,相得益彰,共同佐餐理论和知识讲解的主食,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成为深受学生喜欢的佳肴美馔。

当然,要想熟练掌握并运用好授课的语言艺术和教学方法是不容易的,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摸索、积累和总结,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

热点三,关于“正面教育”和“负面教育”的分歧问题
这是一个十分敏感但又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谓“正面教育”,就是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只讲社会上的“阳光面”——讲成就、讲政绩、讲正确,等等,对学生进行正面说教,回避存在的问题;所谓“负面教育”,就是在教学中直面社会上的“阴暗面”——挖腐败、谈陋习、论弊端、说失误甚至错误,等等,对学生进行反面警示,不回避任何敏感的问题。

作为以向大学生进行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教育为宗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需要“正面教育”,这是必须的、应当的,也是不言而喻的。

问题是授课中能否安排“负面教育”的内容?有人以为,决不能安排,理由很简单:会出现“负面影响”,会大大降低“正面教育”的影响力,从而与该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

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必须安排,理由是:思想政治教育应当是全面地、完整地、准确地进行。

如果我们只向学生宣讲成就、政绩,回避存在的问题;只谈社会上的“阳光面”,不讲社会上的腐败、弊端、陋习等“阴暗面”,那么我们则将人为地把学生按捺在封闭的象牙塔内,与社会保持距离,然而一旦学生离开象牙塔踏入真实的社会,他们将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怎样应付各种突如其来的社会因素对他们心灵的干扰和伤害?他们又何以能够成长为心智健康的社会建设者?其实,现在的大学生早已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分子,他们对社会上的各种现象和因素早就耳闻目睹、自有评价,假若我们还在一味地进行片面的宣讲和教育,那么我们的教学就很有可能会在他们的心目中投下空洞、乏味、不真实的阴霾,从而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敬而远之。

由此而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还有多大意义?
笔者赞同后者的观点,不过笔者又认为,问题还不在于教学中能不能讲“负面教育”的内容,而是怎样去讲?“负面教育”的确存在着“双刃剑”色彩,讲好了,把握得当,“负面教育”完全可以成为“正面教育”的重要补充,使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完整、准确,从而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宗旨;如果讲得不好,把握失当,那就会误导学生、伤痛学生,对学生的品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产生严重的不良之后果。

那么,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笔者以为:首先,要实在。

无论是“正面教育”,还是“负面教育”,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求实为根本,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更不故弄玄虚,我们的教学就能以真诚的情调感染学生、震撼学生,拉近课程教育与学生心灵之间的距离。

其次,要正面引导。

“负面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负面”事实的披露上,还要对有关事实进行科学地分析而不是妄加评议,要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线,既突出成就又承认缺陷,以鞭笞丑恶扬正义公正之气,以针砭时弊展望改革开拓创新之魂。

几分爱憎,几度信心,更有一番满怀信念战胜困难,解决问题的企盼和憧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深切地关照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课程,要想讲活上好这门课程,使学生坐得住、听得进、学得好,就必须自觉地将学生置于教学过程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本,切实处理好上述几个热点问题,诚挚地关爱学生的思想情愫,真情地引领学生的生活风帆,热心地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这样,我们的学生就一定会努力成为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参考文献:
[1]刘延东在2008年7月7日-8日中央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武装大学生”。

[2]周济在2008年7月7日-8日中央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努力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修订版.
[4](美)鲁道夫.德雷屈尔/珀尔.卡塞儿.快乐教育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第4版.
[5]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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