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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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
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10
•【字号】杭政办函[2012]112号
•【施行日期】2012.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级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2〕112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对42个市级依法行政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2011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各责任单位得分均在90分以上。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主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依
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具体表现在:
(一)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
各责任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内注重规范程序和提升业务素质,对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在保稳促调、“两手结合”、民生为重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发改委着力在政策层面上规范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制定了《2011版产业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功能分区规划》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杭州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发展规划》、《杭州市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推进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
市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编制了《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为保护西湖这一世界遗产,经过反复调研和论证,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
市规划局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市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方面,坚持规划共绘,全年共投入规划设计经费5364万元,开展了255个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在进一步优化全市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市人力社保局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顺利实施,认真梳理了我市现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市林水局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保障重点、综合平衡、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推进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升林地管理水平。
市旅委以旅游目的地监管为重点,以旅游环境品质提升为目标,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为抓手,积极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规范和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各责任单位明确执法任务,健全监督制度,落实奖惩措施,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普遍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作风逐步形成,各项行政执法管理目标进一步落实。
具体表现在:
1.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稳步推进。
各责任单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以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契机,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结果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市科技局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立项的工作流程,形成项目公开征集、专家打分、现场考察、处室联审(部门审核)、“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以及行政决策、项目公示、合同监督、跟踪检查、审计验收、第三方绩效评估等一整套比较完整、规范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科技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城管委在实施“以代码式办案为基础的城市管理阳光执法系统及其应用”项目的基础上,将电子台账系统、违停处理系统与权力阳光系统实现对接,整合办公资源,简化办公流程。
市财政局全面梳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风险节点,明确岗位职责、岗位风险,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通过建立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双风险”防范机制,全力打造“廉洁?法治财税”。
2.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各责任单位均设立了文明示范窗口,把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作为重点来抓。
市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单位积极创建2011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其中市工商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5号)要求,积极创建2011年度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市外经贸局积极参与和配合“两家两中心”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完善办事指南,方便行政相对方办理各种
外经贸业务,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
市物价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数字兴农”要求,向农村用户提供农民关心的各类农产品价格信息。
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融合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优化相关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明细岗位职责,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质量意识与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3.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行政机关在加强主动巡查的同时,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市林水局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利剑一号”、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春季攻势”、“利剑二号”、“亮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林区的平安稳定。
市建委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和省市重点工程等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检测机构、建筑节能、保障性住房、勘察设计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29次,发出整改通知单2525次,对1104家(次)企业和2718人(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信用扣分。
市城管委紧紧围绕“三创一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模范城市复评、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和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了渣土车辆专项整治、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文化商业促销活动专项督查、户外广告整治、无障碍设施整改、保障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执法整治、排水用户水质专项检查、河道排污口整治、低洼积水和污水满溢整治等专项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许可监管行为,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重拳整治文化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网吧、娱乐、演出、出版物、印刷业、手机网站、视频网站、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黑网吧”和无证照游戏机房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5250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795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23090家(次),立案处罚678件;集中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游戏赌博机
29.87万件。
市安全监管局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对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和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社会影响广、治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联合执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势推进打击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全面排查食用香精香料中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情况,建立应急值守、例会、案件通报移送和信息周报、日报和零报告等制度。
(三)不断创新工作举措。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大部分责任单位着眼于确保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积极探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闻出版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按照《关于开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0〕4号)要求,率先开展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推行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树立标杆。
市交通运输局在全系统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考核、大比武”规范执法年活动,通过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技能比武、执法难点攻坚、执法理论研讨等形式,对系统内30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全员比武、全员考核,提高了交通运输系统整体行政执法能力。
市建委以课题调研形式对本机关实施的7项行政许可裁量工作进行探讨。
市林水局在本部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裁量权规范工作,为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城管委、财政局、旅委、司法局、林水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民防局(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个部门推
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违法事实、证据列举、执法程序、定性及处罚说理、履行方式期限和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说理辨法,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力求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涉及处罚裁量权的,严格落实裁量基准,使处罚决定书更具说理性和说服性,提高行政处罚的公信力。
市财政局创新财政案件审理方式,成立财政重大案件合议论证委员会,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同时,对非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率先探索实行全面监督的新路子,突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公开、举报申诉处理、信访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了非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的原则、内容、机构人员、工作方法与步骤、结果处理等内容,汇编、整理了5大类共计10个监督标准依据,拟定了检查格式文书。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注重规范立案、调查终结、告知决定、结案和归档等执法程序,创制“办案流程审查登记表”,由专人对每个执法环节进行审查把关,做到注重证据、严格程序、罚有依据、过罚相当、按时结案,避免了程序性错误和证据缺失等情况,提高了办案质量。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按照“起点在形象、基点在贴近、终点在互动”的要求,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法理念,积极开展执法服务“八进”(进社区、农村、工地、企业、景点、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建立一户一档、定期定人走访制度,倾听群众诉求,提供执法流程方面的咨询,行政执法工作模式从原来的事后管理转变为前置沟通,拆迁工作呈现“一平二升三降”(拆违总量基本持平,当事人自拆上升、协助帮拆上升,违建信访下降、法院强拆下降、行政强拆下降)的平和趋势。
市公安局坚持“三个必训”(民警首任和上岗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有效地推动了民警素质达标工程建设。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责任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端正。
有的责任单位尚未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活动之中;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中未及时赋予新的内涵和举措;平时不注重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年终考核搞突击,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有的责任单位存在接受司法监督的主动性下降、行政首长不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机关不在法定期限内答辩、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措施未完全落实等问题。
部分责任单位对委托执法备案、规范性文件上报法律审查、重大处罚上报备案以及复议统计、处罚统计等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三)行政执法尚需进一步规范。
个别责任单位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特别是未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因行政行为瑕疵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等问题。
(四)行政许可制度执行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增强。
有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实施过程中,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工作制度,存在行政许可无文书送达回证、行政许可文书不规范、从事行政许可受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等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2012年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2009-2013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09〕130号)的第四年,各行政机关要按照该方案和杭州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从建设“法治杭州”和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规范行政执
法程序尤其是行政强制程序;严格按细化量化的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试点系统内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规范推广工作;推行对开展柔性执法的行政指导,巩固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成果并向其他执法领域延伸;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尤其注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培训。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办法和新举措。
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对本次评议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整改计划和措施于5月底前报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列入2012年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内容。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